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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遗忘的“红学家” ——周作人与《红楼梦》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郭春萍,石钟扬 参加讨论

    一、  中国古代小说中唯《红楼梦》配称“人的文学”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虽欲“重新估定一切价值”,而实际上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有选择的批判与清算,而对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却别有情怀。新文化运动的一个方向是要以“国语的文学”来建设“文学的国语”。但当年新文学创作相当滞后,何况陈独秀、胡适于文学创作只是“提倡有心、创作无力”;而对西方文学经典的翻译要于林纾的模式之外另辟新径,仍供不应求。于是明智地借重古代白话小说,彻底颠覆以小说为君子弗为之小道的传统偏见,于是有了对古代白话小说有选择地整理出版(即有分段与新式标点的亚东版)与重新评价(亚东版古代小说都冠有胡适、陈独秀等人之新序),从而为白话小说争正宗地位,以致“神圣施(耐庵)曹(雪芹),土芥归(有光)方(苞)”,以之作为文化新人的思想载体,作为推行白话文的教本。诚如胡适所言:“中国国语的写定与传播两方面的大功臣,我们不能不公推这几部伟大的白话小说了。”[1]因为是有意的人力促进,故白话文学的运动在这十几年之中收获一千多年收不到的成绩。胡适《白话文文学史·引子》充分肯定了古代白话小说在五四那使天地移位、宇宙变色的“哥白尼革命”中伟大的功勋。
    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杰出理论家和作家的周作人,与其他领袖人物一样青少年时代饱受古代白话小说的熏陶,以致古代小说的种种元素早就嵌入他的知识与精神结构之中,影响着他的人生、学术、思想的方方面面。周作人曾说:“我读小说的历史开始得很迟,大约在十一二岁时,最初所读的记得是《镜花缘》,以后大概是《西游记》,《封神传》,《水浒》,《儒林外史》,《三国演义》,《红楼梦》,《七侠五义》,《品花宝鉴》,《儿女英雄传》,所举都是代表的,其类似模拟者不再列记。这些小说当时读了很有兴趣,后来想起来觉得也得到了好些益处,有如小时候乱吃的糖与水果以及杂拌儿,虽然曾经吃坏了胃或牙齿,但其营养分子也总是不可完全抹杀的。”[2]他在《小说的回忆》更进而说:“小说我在小时候实在看了不少,虽则经书读得不多。本来看小说或者也不能算多,不过与经书比较起来,便显得要多出几倍,而且我的国文读通差不多全靠了看小说,经书实在并没有给了什么帮助,所以我对于耽读小说的事正是非感谢不可的。十三经之中,自从叠起书包,作揖出了书房门之后,只有《诗经》、《论语》、《孟子》、《礼记》、《尔雅》(这还是因了郝懿行的义疏的关系),曾经翻阅过一两遍,别的便都久已束之高阁,至于内容也已全部还给了先生了。小说原是中外古今好坏都有,种类杂乱得很,现在想起来,无论是什么,总带有多少好感,因为这是当初自己要看而看的,有如小孩手头有了几文钱,跑去买了些粽糖炒豆、花生米之属,东西虽粗,却吃得滋滋有味,与大人们揪住耳朵硬灌下去的汤药不同,即使那些药不无一点效用(这里姑且这么说),后来也总不会再想去吃的。”[3]
    可贵的是,周作人对古代小说的阅读没有停留在经验世界里,他的知识积淀一旦受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激荡,立即升华到一个新的理性境界。在那新的理性境界上,周作人写出了他一生最重要的文章之一———《人的文学》。
    《人的文学》原是为刚刚创刊的《每周评论》而写的。《新青年》与《每周评论》的主编都是陈独秀,陈独秀认为“《人的文学》做的极好,唯此种材料以载月刊为宜。”于是刊之于1918年12月发表的《新青年》第5卷第6期上。周作人以“人的发现”为起点,提出“人的文学”观。所谓“人的发现”,就是人性的发现、人权的发现、人道主义的发现,他说:“要讲人道,爱人类,便须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而“中国讲到这类问题,确须从头做起。人的问题,从未经解决,女人小儿更不用说了。如今第一步先从人说起,生了四千余年,现在却还讲人的意义,从新要发见‘人’,去‘辟人荒’,也是可笑的事。”直指新文化运动的本质,以人的解放为旨归。
    何谓“人的文学”?周作人说:“用人道主义为本,对人生诸问题,加以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而非人的文学,“全是妨碍人性的生长,破坏人类的平和东西,统应该排斥”。此文一经发表,立即震撼文林。胡适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中指出,文学革命有两个作战口号,第一为“活的文学”,这是文字工具的革新,由他和陈独秀提出;第二为“人的文学”,是文学内容的革新,由周作人提出。胡适说:《人的文学》“是一篇最平实伟大的宣言”,足见《人的文学》在新文学运动中的重要意义与地位。
    当周作人以“人的文学”的理论反观中国文学,尤其是曾经喜爱的古代小说时,立即发现其间“人的文学,本来极少,从儒教道教出来的文章,几乎都不合适”。他列了10种非人的文学的例证:
    (一)色情狂的淫书类
    (二)迷信的鬼神书类(《封神传》《西游记》等)
    (三)神仙书类(《绿野仙踪》等)
    (四)妖怪书类(《聊斋志异》《子不语》等)
    (五)奴隶书类(甲种主题是皇帝状元宰相,乙种主题是神圣的父与夫)
    (六)强盗书类(《水游》《七侠五义》《施公案》等)
    (七)才子佳人书类(《三笑姻缘》等)
    (八)下等谐谑书类(《笑林广记》等)
    (九)黑幕类
    (十)以上各种思想和合结晶的旧戏
    直到晚年,周作人在写《小说的回忆》等文对这些被排斥在“人的文学”外的作品进行了具体分析时,其基本观点仍认为它们只配作研究民族心理的标本。“温雅中有铁”的周作人在对中国传统文学、中国古代小说作清算时,似乎比陈独秀、胡适更激进。从周氏对其它古体小说的评价中更能看出他对《红楼梦》的特别推崇与重视,更能看出他对文学要能表现自然人性和人的平等观念的推崇与重视,更能看出他超越时代的文化学者的高远视角。在《小说的回忆》中周氏对各种旧体小说进行了全面的点评。对于《三国演义》,他说“并不是我最先看的也不是最好的小说,它影响大也多是不良的”。关羽“不过是帮会里的一个英雄”;刘玄德也就是一心想做“并不一定应该是他做皇帝”,“以人物论实在也还不及孙曹,只是比曹瞒少杀人,这是他唯一的长处”;“诸葛孔明我也看不出他好在什么地方”,“只有演义里的那一套诡计”而已;对于曹操的杀人,持有人道主义立场的周氏则极为痛恨。总之周氏认为,《三国演义》里的“英雄人物”都不过是“人类文明”带来的恶习而非人的自然天性的自在展现。讲到《水浒》,周氏说“这部书比《三国》要有意思得多了”,“《水浒》的人物中间,我始终最喜欢鲁智深,他是一个纯乎赤子之心的人。”相比之下“李逵我却不喜欢,他就只是好胡乱杀人”;“武松与石秀都是可怕的人,因为他们两人都惨杀女人”;“《水浒》中杀人的事情也不少,而写杀潘金莲杀潘巧云迎儿处却是特别细致残忍,或有点欣赏的意思,在这里又显出淫虐狂的痕迹来了”。他说:“我看《红楼》可以整部看完,《水浒》只是大半部,到得打祝家庄以后,觉得宋江渐有皇帝派头,或者正是金圣叹所说的假仁假义马脚露出来时,也就觉得随时可以放下了。”[4]对于《封神传》、《西游记》、《镜花缘》,周氏否定它们“使役鬼神”的成分,而肯定这类作品中尚存若干天真童趣:“孙行者和妖精的变化百出,很是好玩”;“变化无穷尽,童心最歆讶”;“亦有猪八戒,妙处在粗野。偷懒说谎话,时被师兄骂。却复近自然,读过亦难舍。虽是上西天,一路尽作耍”。周氏认为“古来缺少童话的中国当作这一类的作品看,亦是慰情胜无的事情”。周氏是儿童和儿童文学的发现者,而童趣正是“人之初”的性情,因而也是人的自然天性中最基本的内容,所以周氏每每对于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童真内容大加褒扬。
    多少年来,《三国》、《水浒》等古典小说,几乎都被阶级分析专家们所神话或魔化了。有谁如周作人从“人的文学”观出发,以生命意识来透视《三国》、《水浒》中激荡的非人情绪?直到近年刘再复在“回归五四”的途中,重评《三国》、《水浒》,才勉强承接上周作人超前的理论。
    周作人以“人的文学”观,扫视中国古代小说,认定唯有《红楼梦》配称“人的文学”,唯有《红楼梦》中充溢的人道主义精神是“耐人研究的”。由此足见《红楼梦》在周作人心目中的地位与意义。
    二、  红学的要务在回答“如何看《红楼梦》”
    尽管周作人说“关于这书谈的人太多了,多谈不但没用,而且也近于无聊”,然他还是情不自禁地说“《红楼梦》自然也不得不一谈”[5]。周作人没有多少专文系统地谈《红楼梦》,其红学观是细细碎碎拉拉杂杂,散见于不同主题的文章甚至是诗歌里,绵延于1918年到1951年数十年间他的各个人生段落里。而其理论依据始终是“人的文学”。周作人的红学观在红学史上当有一席之地,然而现存所有红学史的著述中几乎只字未提。他似乎是一个被遗忘的红学家。
    如何看《红楼梦》,鲁迅曾有高论:“但是命意,就因读书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6]。而周作人另有读者学观念,他说:“看法原来可以有几种,其一是站在外边,研究作品的历史、形式与内容,加以批判,这是批评家的态度。其二是简直钻到里边去,认真体味,弄得不好便会发痴,一心想念林妹妹,中了书中自有人如玉的毒了。此外有一种常识的看法,一样的赏识他的文章结构,个性事件描写的巧妙,却又多注意所写的人物与世相,于娱乐之外又增加些知识。这是平凡人的读法,我觉得最为适用,批评家我们干不来,投身太虚幻境又未免太傻了。假如用这种读法去看《红楼梦》,以至任何书,大概总是可以有益无损的。”[7]不愿站在作品的外边以超然的批评家冷眼去看,也不愿“钻到里边去看”,譬如“《庸闲斋笔记》所说的杭州贾人女,《三借庐笔谈》苏州金姓,迷恋宝黛而生病发痴的”[8];乐钓《耳食录》还记载“一痴女以读《红楼梦》而死”的故事。对此,鲁迅也发表过与周作人相近的观点,他说:“这就因为中国人看小说,不能用赏鉴的态度去欣赏它,却自己钻入书中,硬去充一个其中的脚色。所以青年看《红楼梦》,便以宝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占据了贾政管束宝玉的身分,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9]。
    周作人坚持以普通人、平凡人的视角,把玩其中人物与情节的巧妙,品悟世间万象,娱乐并充实自己。这是以“人的文学”观看待《红楼梦》,关注的是文学与人生的密切关系。周作人在《妇女运动与常识》中将此意发挥得更为详尽。他说:“文学于我们,当作一种研究以外,还有很重要的意义与密切的关系,因为表现自己和理解他人在我们的现代生活里是极重要的部分。所谓艺术的常识并不是高深的鉴赏与批评,只是将艺术的意义应用在实际生活上,使大家有一点文学的风味,不必人人是文学家而各能表现自己与理解他人;在文字上是更通畅的运用国语,在精神上能处处以真情和别人交涉。”[10]周作人认为,在人的一生中,没有什么比文学更能让人满足的了,没有什么比文学更能让人在寂寞、孤独的漫长岁月中得到些许安慰,也没有什么比文学更能帮助人理解他人同时让他人理解自己。尤其是“人的文学”的典范《红楼梦》更能如此。他从文学尤其是《红楼梦》中尝到的人生愉悦,不愿独自享受,他希望人人能分享,希望人们的生活因文学因《红楼梦》而平添诗意与乐趣,有了生活情趣的人就更能理解善待别人。
    以平凡人的“常识”心态去看《红楼梦》,还能引申出个普通读者观来。周作人于“人的文学”之外尚有名文《平民文学》,指出平民文学的标志,就是“内容充实,就是普遍与真挚两件事”。周作人深知古今中外一切优秀小说,都是写给普通平民读者看,诉诸平民读者,希望平民读者看得懂,看得有趣,看得有益的。试想,当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辛苦十年,呕心沥血写成《红楼梦》,是为谁写?写给谁看的?难道他预知或者期待将来有一门“红学”,特地写出来以供专家钻研考索吗?曹雪芹舍诗词歌赋之“文学正宗”,弃八股时文之“科举正途”,以当时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小说将自己“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他借“石头”之口说:“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或者避世消愁之际,把此一玩。”可见曹雪芹大旨是要面对天下世人即广大普通读者说话,让他们爱看,从而“令世人换新眼目”。红学不是不要专家,而是红学专家须有平民意识,使红学成为“人的文学”、“人的红学”。红学的要务是让普通读者更爱读《红楼梦》,而非弃常识不顾,故弄玄虚,让红学远离人生,远离普通读者,使之成为“红外线”,乃至被人贬为“红水泛滥”。这才是当代某些红学专家应从周作人那里引出的教训。
    三、“反复细思量,我喜晴雯姐”
    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说:“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所以我们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应得完全满足。但我们又承认人是一种从动物进化的生物。他的内面生活,比别的动物更为复杂高深,而且逐渐向上,有能够改造生活的力量。所以我们相信人类以动物的生活为生存的基础,而其内面生活,却渐与动物相远,终能达到高上和平的境地。”这“兽性与神性,合起来便只是人性”。比如人们渴慕异性并期待结合,这是人的自然性。这与生俱来的自然性,应该得到满足,所以说爱情是应该赞美的。但是人世间的事情很复杂,两性的结合事关两人情趣乃至两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怎样能让这爱情脱离动物阶段的“兽性”而“达到高上和平的境地”?那就是“男女两本位的平等”和“恋爱的结婚”。两性“不平等”,是人类社会“文明”带来的特征,它不合人的自然性,应当摈弃;两性相爱却“不结合”,为了某种“高尚的道德”主动奉献自己的爱情,也不合人性;为了“结合”而“结合”的“隐忍委屈”,也是不合人性的。以此眼光来看《红楼梦》中的众儿女,周作人最喜欢晴雯。在几篇文章里他都表达了这份赞赏之情,“副册中我觉得晴雯很好”[11],“喜欢的只有晴雯”[12]。1946年4月7日他在南京监狱中作《丙戌丁亥杂诗·红楼梦》,则集中表达了他对晴雯的欣赏之情:“尝读红楼梦,不知所喜爱。皎皎名门女,矜贵如兰茞。长养深闺里,各各富姿态。多愁复多病,娇嗔苦颦黛。蘅芜深心人,沉着如老狯。啾唧争意气,捭阖观成败。哀乐各分途,掩卷增叹慨。名花岂不艳,培栽费灌溉。细巧失自然,反不如萧艾。反复细思量,我喜晴雯姐。本是民间女,因缘入人海。虽裹罗与绮,野性宛然在。所惜乃短命,奄忽归他界。但愿现世中,斯人倘能再。径情对家国,良时庶可待。”[13]
    观大观园众多“皎皎名门女”,黛玉太“娇嗔”,宝钗太“深心”,凤姐、探春等“争意气”太好斗,凡此种种,虽然艳丽多姿却“细巧失自然”,后天的“培栽”与“灌溉”的功夫太多。与之相比,只有晴雯最“草根”:最任性率真、最女儿本色、最天真自然,当然也就最具审美价值。这就是晴雯与生俱来的“兽性”,用周打油诗中的语言叫“野性”。那么晴雯作为“人”的“神性”何在?这还要说到她与宝玉的“爱情”和她“自尊”的品格。
    周氏对五四文化精神的贡献在于,他发现了女性,发现了儿童。在《人的文学》里说:“两性的爱,我们对于这事,有两个主张。(一)是男女两本位的平等。(二)是恋爱的结婚。世间著作,有发挥这意思的,便是绝好的人的文学”;“所以真实的爱与两性的生活,也须有灵肉二重的一致”。把这段关于爱情的话语放到《红楼梦》的语境里,可以理解为两性的自然平等地相爱和结合。晴雯与宝玉的爱情,有两人自然性灵的契合,如同宝玉与黛玉的性情相投,所以宝玉挨打时托晴雯去送帕子。而对于宝钗和袭人,宝玉与她们却永远有一层隔膜。但是黛玉可以和宝玉“相爱”,而晴雯却不敢指望这份“爱情”,因为她的身份与地位使然。花袭人与她身份相同,袭人知道如何屈就自己以保证自己与宝玉的“结合”,而晴雯断断不肯,那是因为她的自尊。这个“自尊”的意识,其实含有周作人所言的“平等”内容,如果不能平等,晴雯宁可不要这份爱情。所以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屈就宝玉和周围的人,而是一任自己性情的开展,保持自己作为女儿的本色,敢爱、敢恨,勇敢、泼辣,率性、任真。她以她自己的方式去表达她的爱情,不求被这个社会(大观园和贾府)理解和容纳。《人的文学》说,“但因为现世社会境势所迫,以致偏于一面的,不免极多。这便须根据人道主义的思想,加以记录研究。却又不可将这样生活,当作幸福或神圣,赞美提倡。”其实花袭人就是如此。周作人进而说:俄国陀思妥也夫斯基“是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但他在一部小说中,说一男人爱一女子,后来女子爱了别人,他却竭力斡旋,使他们能够配合。陀思妥也夫斯奇自己,虽然言行竟是一致,但我们总不能承认这种种行为,是在人情以内。”与陀氏小说人物相似,花袭人为了可以“爱”宝玉并与之“结合”,也多有牺牲自我的“隐忍”行为,即便将来获得理想的生存地位,她仍然没有自我的个性和平等的地位可言。这样的“爱情”不符合人情,更不符合人性,她的言行,也叫人感觉“假”和做作、多有“功利”和“机心”。相比之下,晴雯倒显得更加“真”、自强和可爱,这样作为人的后天的“灵性”就与她先天的自然个性不谋而合。这就是周氏之所以最喜欢晴雯的原因所在。
    顺便说,小说中晴雯确实大宝玉一岁,宝玉对晴雯虽“昵而敬之”却从未称她晴雯姐。晴雯作为“俏丫环抱屈夭风流”时还不满十六岁,年过花甲的周作人在杂诗中称她“晴雯姐”显然较之宝玉“昵而敬之”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现代作家中,周作人对女性的尊重与研究是无人可及的。其红学观中尤见其“女性的发现”的超前意义。
    其实周作人于《红楼梦》中其他女子也是很欣赏的,他对于曹雪芹描写这些女子时所持的“平等的”立场颇为嘉许,尤其是与其它古典小说相比。他说只有《儿女英雄传》在这一点上可以与《红楼梦》媲美:“书中对于女人的态度我觉得颇好,……总以一个人相对待,绝无淫虐狂的变态形迹,够得上说是健全的态度。我小时候读《天雨花》,很佩服左维明,但是他在庭前剑斩犯淫的侍女,至今留一极恶劣的印象,若《水浒传》之特别憎恶女性,为废名所指摘,小说中如能无此等污染,不可谓非难得而可贵也”[14];“旧小说中写女人的态度显得大方的,还要推《红楼梦》与《儿女英雄传》,这是很难得的,莫非因为著者是旗人的缘故,所以受旧文人的恶习较少么,这我不知道。近代学者平步青博学多识,著《蚬斗薖乐府本事》,改作近人笔记,简炼可读,却喜言金莲,极致倾倒,读之肉麻,良可惜也”[15]。凡是小说情节中有“淫虐狂”:或者玩赏女人的“金莲”,或者把所谓“犯奸犯淫”的女人拿来残杀,周氏均对整个小说加以否定。为此,他屡屡批判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两大台柱之一、甚至是民间百姓都喜闻乐道的《水浒》。
    由此可见,周氏在强调“灵”、“肉”二元观中更偏向于对自然人性的肯定,他推崇在“灵”与“肉”的统一上表现“人的欲望”的文学,他的“人的文学”,他的“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即遥相呼应老庄以人本真为最高境界的生命哲学,又响应了西学中人道主义的光芒,以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旨归。这在五四启蒙时期具有纲领性的意义。之后中国社会经历百年风云变幻,告别中日民族战争、国共两党夺政权的战争、“文化大革命”的阶级斗争,来到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的今朝,个性的张扬、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被全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人民大众”所充分认知,才成为社会主流文化理念,才真正成为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们奋斗的最高“标的”。时至今日尤见知堂老人和五四启蒙者们魂灵和识见的深邃和高远。
    四、“《红楼梦》所着力描写的,在现代也尽存在”
    周氏与《人的文学》一起构成“五四”文学革命旗帜的还有《平民文学》,“我们说贵族的平民的,并非说这种文学是专做给贵族或平民看,专讲贵族或平民的生活,或是贵族或平民自己做的。不过说文学的精神的区别,指他普遍与否,真挚与否的区别”;“平民文学应该着重与贵族文学相反的地方,是内容充实,就是普遍与真挚两件事。第一,平民文学应以普通的文体,记普通的思想与事情。我们不必记英雄豪杰的事业,才子佳人的幸福,只应记载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因为英雄豪杰才子佳人,是世上不常见的人。普通男女是大多数,我们也便是其中的一人,所以其事更为普遍,也更为切己。我们不必讲偏重一面的畸形道德,只应讲说人间交互的实行道德。因为真的道德,一定普遍,决不偏枯。天下决无只有在甲应守,在乙不必守的奇怪道德。所以愚忠愚孝,自不消说,即使世间男人多所最喜欢说的殉节守贞,也是全不合理,不应提倡。世上既然只有一律平等的人类,自然也有一种一律平等的人的道德。第二,平民文学应以真挚的文体,记真挚的思想与事实。只自认是人类中的一个单体,浑在人类中间,人类的事,便也是我的事。我们说及切己的事,那时心急口忙。只想表出我的真意实感,自然不暇顾及那些雕章琢句了”。
    “普遍”的文学内容,非英雄豪杰,非才子佳人,因为这是少数人的人生;非愚孝愚忠,非殉节守贞,因为这是不平等道德。凡属于人的先天“自然性”,当然应该属于全体人类的,当然就应是普遍的,也应该是平等的。凡属于人的后天“灵性”,应该是趋向“高尚和平”的境地,才可以加以肯定。那些“忠孝死难”、“守贞殉节”的行为,都属于人类文明卑劣和残酷的部分,是政治文化专制的产物,是人间不平等的标本。“真挚”的文学内容,须是切入日常人的人生,而非“君国”而非“圣贤道德”那些空而大的内容,所以也就让阅读者感觉到“切己”。其实“普遍”与“真挚”,原是一个问题,普遍的一定真挚,不真挚的不可能普遍,“普遍”与“真挚”都具有“切实”的特征。以此为标准看中国文学,“理想的平民文学原极为难”,“只有《红楼梦》要算最好,……因为他能写出中国家庭中的喜剧悲剧,到了现在,情形依旧不改,所以耐人研究。”
    《红楼梦》的永恒魅力之一是它写出中国传统家庭的悲剧。聚族而居的大家族,或者生存在某种体制中的“集体”,积弊重重,矛盾早晚要来个总爆发,遭遇“树倒猢狲散”一般令人感喟无限而又万般无奈的悲惨结局。周氏评价《论语》“所讲二十多篇所说多是做人与处世的道理,不谈鬼神,不谈灵魂,不言性与天道,所以是切实。”针对《微子》第十八章的记录内容:“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鼓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他说:“不晓得为什么缘故,我在小时候读《论语》读到这一章,很感到一种悲凉之气,仿佛是大观园末期,贾母死后,一班女人都风流云散了的样子。这回重读,仍然有那么样的一种印象。”[16]周氏从跨越近两千年的《论语》和《红楼梦》中,读出了发生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共同的人间悲剧。
    《红楼梦》的永恒魅力之二是,写人物性格的生动与真实。周氏说“正册的二十四钗中,当然秋菊春兰各有其美,但我细细想过,觉得曹雪芹描写得最成功也最用力的乃是王熙凤,她的缺点和长处是不可分的,《红楼梦》里的人物好些固然像是实在有过的人一样,而凤姐则是最活现的一个,也自然最可喜。副册中我觉得晴雯很好,而袭人也不错,别人恐怕要说这是老子韩非同传,其实她有可取,不管好坏怎么地不一样”[17];“《红楼梦》所着力的地方是描写那些女人的性格行动,这虽是三百年前的模型,在现代也尽存在,有如那样随意的贾母,能干的凤姐,深心的宝钗,娇性的黛玉,刁恶的袭人与率直的晴雯等,随处可以见到一鳞半爪,这非得有社会上的大变动是不容易改变的。就这一点说来,曹雪芹虽是十八世纪的人,他这著作却是说得上是写实主义,应得法捷耶夫的称赞的。我读《红楼梦》前后大约有两三次,心里留下的印象也还相当清楚,我所觉得佩服的只有王凤姐,喜欢的只有晴雯,这两个人虽然原来是在荣国府大观园里,但是假如换上一个背景,放在城市或乡村的平民社会里,还是一样的可以存在,可以发挥她的特色的。曹雪芹生在那时代,只知道描写贵族社会的生活,但是因为是写实的,他不但写出了荣国府的生活,而且还写了好些女人出来,这是别的小说家所不曾能够做到的了”[18]。《红楼梦》最成功的当属描写出了一群女子的性格模型,她们的性格和行动。三百年前的清代社会有,周作人生活的民国时代有,我们生活的当下社会也一定有。这些个女子,宁荣二府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书香门第有,在中国广大城市和乡村的平民中也有:“随意的贾母,能干的凤姐,深心的宝钗,娇性的黛玉,刁恶的袭人与率直的晴雯等,随处可以见到一鳞半爪。”周氏说,“《红楼梦》虽是清朝的书,但大观园中犹如桃源似的,时代的空气很是稀薄,起居服色写得极为朦胧,始终似在锦绣的戏台布景中,《儿女英雄传》则相反地表现得很是明确。”[19]《红楼梦》之所以高出其它小说如《儿女英雄传》之流,是因为它的超越时代特征,它写出了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和由于这个“集体无意识”所可能产生的悲喜剧;它穿透历史地写出我们这个民族的女子世界中几类人的性格典型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盛况”,因而具有普遍的意义,也因此让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每一个读者有“切己”和“真挚”的感觉。
    周作人与其兄长鲁迅的红学观未必相同,但他俩对《红楼梦》的艺术真实的肯定几乎相似。鲁迅说:“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论,和从前的小说述好人完全是好的,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述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以后,传统的思想与写法都打破了。———它的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20]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周氏对《红楼梦》的语言也极尽赞赏:“《红楼梦》的描写与语言是顶漂亮的,《儿女英雄传》在用语这一点上可以相比,我想拿来放在一起,二者运用北京话都很纯熟,因为原来作者都是旗人。”[21]
    [1]胡适:《五十年来中国文学》,《胡适文存》第2集第2卷,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第191页。
    [2]周作人:《小说》,钟叔河编:《知堂书话》,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增订重编本),第807页。
    [3]周作人:《小说的回忆》,《知堂书话》第816页。
    [4]周作人:《水浒与红楼》,《知堂书话》第832页。
    [5]周作人:《小说的回忆》,《知堂书话》第822页。
    [6]《鲁迅论文学与艺术》,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231页。
    [7]周作人:《红楼梦》,《知堂书话》第833页。
    [8]周作人:《水浒与红楼》,《知堂书话》第832页。
    [9]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350页。
    [10]周作人:《谈虎集》,上海:北新书局,1928年版,第413页。
    [11]周作人:《小说的回忆》,《知堂书话》第822页。
    [12]周作人:《红楼梦》,《知堂书话》第833页。
    [13]周作人:《知堂杂诗抄》,长沙:岳麓书社,1987年,第44页。
    [14]周作人:《儿女英雄传》,《知堂书话》第799页。
    [15]周作人:《水浒传》,《知堂书话》第831页。
    [16]周作人:《论语小记》,《知堂书话》,第198页。
    [1]周作人:《小说的回忆》,《知堂书话》第822页。
    [18]周作人:《红楼梦》,《知堂书话》第833页。
    [19]周作人:《小说的回忆》,《知堂书话》第822页。
    [20]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全集》,第350页。
    [21]周作人:《小说的回忆》,《知堂书话》第822页。
    原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
    
    原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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