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对中国新诗的贡献及其所取得的艺术成就,文学史已有公论。然而仅凭这些,诗人是无法获得超越历史时空的关注的。历史启示我们,愈是复杂的人物愈有魅力。当并不轰轰烈烈且短暂的一生成为一种象征,为世人留下了恒久的思念与争议的时候,诗人得以永恒。诗人传奇般的情感历程与天纵之才交相辉映,织成一片炫目而神秘的光影,吸引了诗人生前身后的无数世人。在逝去的七八十年岁月里,无数笔触热切而又似乎徒劳地试图解构徐志摩、林徽因、陆小曼、梁思成构筑的情爱迷宫——诗人的情爱无定解——笔者无意也不可能作出绝对惟一的情感判断,只是试图通过前人未曾尝试过的视角审视在诗人身上体现出来的复杂和矛盾,利用众所周知的琐碎史料去逼近历史真实,作出回应于我们这个时代价值观的新断语。 徐志摩坦承与张幼仪父母包办的旧式婚姻无真爱可言,但吊诡现象并不在于徐既不爱张,又为何与其生儿育女——这可以从生理学上得以解释;问题在于1921年春夏季节徐已与林徽因在英伦展开了中国新诗史上最出名的恋爱,而他的次子却于1922年2月出生。这对追求人生“真幸福”、“真恋爱”的徐来说是极大的讽刺。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恋爱的双方在心理、行为上都具有排他性的特征。但徐的行为似乎对心理科学提出了挑战。徐既已邂逅了令其终生魂魄牵绕的“启明星”,在倾心爱慕,情感最纯洁、最神圣的时刻,却摆脱不了肉欲本能的摆布。与合法的妻子合法的敦伦不但亵渎了其与林情感的圣洁性,也令人对其品质提出了质疑。在爱情至上者的眼里,这一行为说明徐与其是冲破世俗,勇敢追求真正爱情的叛逆者,毋庸说其更像一个花花公子。这一长期为世人忽略的隐微事实结合徐以后的作为,足以使人对其情爱观作出精准的把握:徐是灵魂的人,同时也是性的人;纯粹的精神恋爱和肉欲交欢是可以割裂并行不悖的。这种性爱分离,为现代西方人广泛接受的情爱观,笔者无意对此作出价值判断,也无意探讨徐的情爱观的形成与其生活环境,乃至与其身体力行提倡新两性关系及婚姻道德观的恩师罗素的影响。但这一对徐情爱观所下的断语在后文将加以运用,它在相当程度上有助于对诗人生活图景的勾勒。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人物研究中,徐与陆小曼演绎的惊世骇俗的恋爱被认为是奋力抗争传统的世俗社会,追求自由爱情的象征。但是在本质上,陆只是林徽因的虚幻的替身,是徐精神极度苦闷时期的填补。徐陆的恋爱也决不是什么爱情叛逆的象征,它只是真正的爱情最终向世俗社会屈服之后的一种情感的替代,徐陆之间的爱情故事即便当年轰动了京华也不能改变这一实质。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