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元稹年谱》虽然在传主史料的可靠与否、传说的真真假假方面化费了不少精力,但由于没有经过严密的考证,过分信从并不可靠的史料和毫无根据的传说,因而仍然留下了许多遗憾。这些遗憾,有的事关元稹的政治品德,如元稹究竟是主张罢兵的罪人还是反对罢兵的直臣;有的虽然表面看来是细枝末叶的小问题,如《自述》诗的归属,但许多小错误堆积起来,还是要误导读者,无法看清传主的本来面貌,有违于《年谱》著者的初衷。 关键词 《元稹年谱》 史实与传说 疏误商榷 年谱作者的责任在于辨清史料及传说的真伪,去伪存真,勾画生平,还传主以历史的本来面貌。《元稹年谱》(齐鲁书社1980年6月版,以下简称《年谱》)的著者虽然在这方面化费了不少精力,但《年谱》过分信从并不可靠的史料和毫无根据的传说,因而仍然留下了许多遗憾。现在我们冒昧地将愚者之得贡献出来,求正于《年谱》的著者和海内外的方家。 《年谱》贞元十一年条下云:“元稹代人草《论裴延龄表》二篇,讼陆贽、李充等冤。”关于《论裴延龄表》二篇,历来有元稹作、非元稹作、元稹代人作三种说法。《年谱》取“元稹代人作”的说法。 我们认为,虽然弹劾奸臣裴延龄,对元稹来说是一件极其光彩的事情;但一切都得从实际出发,没有必要为元稹戴上本来不属于元稹的虚假光环。据《旧唐书·陆贽传》和《裴延龄传》,陆贽、李充受裴延龄的诬陷,在唐德宗贞元十一年。时元稹年仅十七岁,虽在长安,但不在谏司。彭叔夏认为与“臣忝职谏司”一语不合,甚是。元稹“忝职谏司”在元和元年,那时距贞元十一年已有十一年之久,皇位两换,事过境迁,“两表”亦非元稹左拾遗任时所为,所述不错。《年谱》认为是元稹代人作,我们以为也是不妥。因为一个“忝职谏司”的官员,定然能辩善写,不会也不必可怜到请人代撰文章的地步。尤其是如“两表”这样对国家对自己都是事关重大的文章,更不可能让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来代笔。《年谱》断言《论裴延龄表》两文为元稹代人作,根据不足,有待新的佐证。基于同样的道理,本年“文章编年”栏内《论裴延龄表》、《又论裴延龄表》两文也不应该列入。 《年谱》元和元年“文章编年”栏内认为《论讨贼表》是元稹拜左拾遗之前“代人撰”,理由是讨伐刘辟在元和元年一月,元稹拜左拾遗在元和元年的四月。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