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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亟待建立学术规范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汪应果 参加讨论

     随着20世纪的过去,“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一学术专有名词最终定格下来。作为一门学科,在通常情况下最好与研究者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这样可使对象有相对程度的凝固。而如今,这一条件开始具备了,与此同时出现的,则是要求建立学术规范的问题了。
    与其它学科相比,20世纪中国文学的学术规范可说是相当欠缺的,这里固然存在着诸如时间距离太近、政治因素太复杂等原因,然而一些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却是可以而且也应当尽快建立起来的。在这方面我以为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
    一
     文学的基本价值观念到底是什么?我以为这是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中搞得十分混乱的问题。
     一般说来,这本是个属于文学基本常识的问题,况且,它又是我们从事文学创作、文学研究以及文学批评的根本出发点,离开了这一基点,文学的一切行为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更况且,人类数千年来连绵不绝的文学史亦早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历史的、客观的价值系统,它们虽然因各个民族的差异而有所差异,但同时也都存在着一些共同的、恒久不变的价值准则,它们都经历了历史的检验与时间的筛选,成为相对凝固的东西。这一切都更加说明,这原本应该是一个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用《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的作者勃兰克斯的话来说:“文学作品中感情越是高尚,思想越是崇高、清晰、广阔,人物越是杰出而又富有代表性,这个书的历史价值就越大。”[1]我想,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无论中外古今的文学家们,都不会持太大的异议的。
     然而拿到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中来,问题就很大了,我们对一些作家、一些作品的评价常常会有天壤之别,各种说法令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你要说鲁迅、巴金是伟大的,他们却说鲁迅“应该远离我们而去”,“巴金是一钱不值”;你要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伟大的,他们却要说正是这场运动才导致20世纪中国历史的大动乱……总之往往同一个议题,结论却南辕北辙。
     这显然是属于学术范畴内的大是大非问题,不把这些问题搞清楚,20世纪中国文学史就永远只能处在自说自话的混乱局面之中,而这一切又无一不是与文学价值标准的混乱相联系的。
     有些事情显然并不需要特殊的理解力就可以加以规范的。比方说,历来的文学要不要讲究品位和文格?而所谓品位,也绝不是指华美的词藻或旖旎的形式,决定作品艺术生命力的,永远是作品的思想价值。不妨说,文学的职责正是以其独特的审美方式不断叩问、开掘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以此来实现它作为人文科学的社会功能。如果没有了这一点,文学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出发,判断一部文学作品的思想价值的高低、思想发现的真伪,原本都可以找到一些客观的依据,如30年代的《子夜》,当时的出发点就是与“托派”辩论中国的资本主义道路能否走得通以及五六十年代的《不能走那条路》、《金光大道》等等所谓反映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作品,它们的结论其实早已被历史现实的发展加以鉴别,其品位高下自不待言。再如鲁迅思想的魅力,一直穿透历史的迷雾,直抵今天,这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他的历史地位原也不成问题。
     这也就是说,历史与时间已经交给了我们一把衡量文学价值高低的客观公正的尺度,然而在实际情形中我们的研究者们手里的尺度却是任性的、随意的。
     比方关于无名氏的研究,这位40年代就与徐齐名的现代主义大作家,晚年仍笔耕不止,长期以来却一直为大陆文学史家所忽略,去年笔者出版了一本《无名氏传奇》第一次全面地研究了这位作家。然而这本学术专著在申请社科优秀成果奖时,却以无名氏过去发表过控诉揭露“文革”罪行的“政治态度”而予以否定。也就是说,无名氏被划入了“反共”作家的行列,尽管这一划定十分牵强,是十分不尊重事实的“冤假错案”。
     但是换到林语堂这一类作家头上,这一条政治标准似乎又根本毋需讲究了。这些年来,大陆流行着林语堂、梁实秋热,其实这两个人发表的反共言论才真是不少。林语堂在新加坡南洋大学任校长期间,就提出要把南洋大学办成东南亚坚强的“反共堡垒”,以遏制中共影响的向南扩张。同时,他又利用职权大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三百万新加坡爱国华侨用血汗辛苦积攒起来的办学经费大肆挥霍浪费,表现出重财不重义的十分低下的人格,至今仍为新加坡广大华人所不齿。然而对于像他这样的文人,我们的文学批评又变得十分地宽容。对比无名氏与林语堂,我们显然用的不是一个尺度。
     应该承认,近年来,我国的文学研究,对作家以政治划线的倾向显然已有所淡化,这自然是好现象。但用不同的尺去衡量作家,这却是颇为不公的。
     说到林语堂、梁实秋,还应提到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现象,这就是近年来批评界时兴着一股轻作品思想、重艺术形式的倾向。人们赞美林语堂、梁实秋、周作人、梁遇春等散文的“闲适”,欣赏他们谈烟、谈酒、淡茶、谈小玩艺的闲情逸致,却不大喜欢鲁迅杂文的锐利、巴金《随想录》的沉重。出现这种情况固然部分原因是出于多年来文学作品中“左”的思想影响造成人们普遍的反感,因而产生阅读心理的反拨,然而我们绝不能以此为由而否定文学作品总是以其思想发现的深度来决定其价值的这一普遍的文学价值准则,更何况思想发现的真伪如前所述是完全可以由客观检验出来的。
     这种重艺术、轻思想的风气甚至扩展到一切方面:文学作品只要有艺术性就好,至于作品产生时整个民族的生存状态,人们普遍的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都可以弃之不顾。比如钱钟书写于40年代的《围城》,书中写的正是中华民族在日寇侵略之下岌岌可危的生死存亡之秋,然而书中的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竟然无一人产生过一点点有关“抗日”的思想活动,尽管他们都是些灰色的“小人物”,但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身处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人们完全与“抗战”绝缘也是不符实际的。这样的写法要不要影响《围城》的品位?要知道,世界上那些公认的文学大师们,都是从不回避这些大事件的,托尔斯泰之于1812年抗击拿破仑入侵的战争,雨果之于1793年的法国革命,等等,无数中外文学的史实都证明了一点,那就是,越是重大的历史事件往往越强烈地集中表达人民群众的愿望,因而也往往是伟大作家所热切关注的焦点。与这些史例相比,我们的批评标准显然与世界并不“接轨”。
     与此相联系的是这些年来台湾、香港的作品在大陆上十分风光,大有20世纪文学成就唯港台是瞻的架势,这些作品多数无大思想、大主题,但却是好评如潮。此外,反映清廷生活的作品、影视铺天盖地而来,而大陆作家也不甘落后,连篇累牍地歌颂乾隆“盛事”、雍正“廉正”。这些作家大概是忘掉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正是由于这个代表落后生产力的满清朝廷以极野蛮的封建专制主义对中华民族的统治,才使中国在近代大大地落伍了。难怪鲁迅要说中国人“健忘”!
     没有一个科学的、与世界文学相一致的文学价值准则,这就是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的最大的不规范。
    二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跟研究者本身的素质有关的,因而规范研究行为、提升研究者人格已成为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深受政治格局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文学又经历着商品大潮的冲击,这就使得某些研究者习惯于媚权或是媚俗。
     举例而言,通俗文学作家金庸在大陆如此之走红,以致远远超过当初他在香港地区生活时的地位,这是与我们的某些学术“权威”们不负责任的吹捧分不开的。他们称赞金庸的作品表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现中华民族的种种美德,但就是不谈这些作品所美化的依然是几千年中国封建社会里的恩怨相报、帮派仇杀、愚忠愚义以及人治关系下形成的文化。当然这并不是说金庸的作品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作为一种俗文化供人愉悦消遣当然有它的特殊功能,问题在于,作为这门学科的“权威”们,他们理应对读者做出正确的分析与估价,否则只能把这种行为理解为是丧失批评主体的媚俗行为。
     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通俗文学进入文学史的问题,这几年学术界大有让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两流合一的趋势。苟如此,这大概又是一次“中国式”的大创造!因为世界各国的文学史都早有先例,这就是几乎没有一个先进国家是把通俗文学纳入文学史的,在那些国家的超级市场的入口处摆满了通俗小说作品,从而证明了他们同样拥有着超过中国数量的通俗文学作家,但他们都没有“登堂入室”的可能。原因就在于,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其价值取向是根本不同的:前者要求脱俗,后者要求媚俗。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君特·格拉斯的话来说,就是“以文字制造‘事端’的作家喜欢而且想方设法地往有权有势者的汤盘里吐痰”,“他们常常以文学的方式证明真理只存在于复数之中”[2]。除非通俗文学的作品具有了严肃文学的品性,否则是不能合流的。
     这些都说明,我们的研究主体缺乏坚守规范的决心和勇气。如果说,上述的情形还属于认识上、观念上的问题,那么下面的情形就简直不能令人容忍了。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术研究中存在一种怪现象,这就是所谓的“主编制”,即由一、两位有“声望”、有“身份”的人挂上“主编”的名义,然后召集一批人为这本书写作,或者说打工。书成之后,主编即享有此书的著作权,并且在评奖、评级等考核中享有与那些凭自己的血汗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著作者”同等的学术地位。这真是荒唐至极!因为所谓“主编”者,国外的称呼是Chief editor是明确属于出版社编辑的事务,要说评奖,也只能在编辑出版的圈内去评奖,与学术研究有什么关系?试看国外的书籍,有几本是以editor的身份署名的?偌大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罗马风云》等等,哪一本不是被李约瑟、勃兰克斯、特奥尔多·蒙森等人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唯有中国例外!笔者曾见过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汇集了全球数十位顶尖级的科学家为青少年编著的一部题名为《科学》的宏篇巨制,上面也没有什么主编的姓名,所有的撰搞人都以平等的身份作为著者列出。
     更有甚者,在具体操作中,我国的“主编”们往往是以自己的项目名义通过各种手段去获得一笔基金,参与项目写作的人是无权动用这笔经费的,他们充其量是在任务完成后分得些许稿酬而已。如果说这些年来人们对文章剽窃之风已深恶痛绝,那么,对于学术上这样明目张胆地巧取豪夺的行为,又该怎样看待呢?这岂不是学术流氓和大盗!
     应该承认,上述现象非廿世纪中国文学研究领域所特有,它实际上是我国各学科研究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此风如不狠狠刹住,我国科研评奖、考核制度如不再对此制定相应办法,我们的研究行为就将长期失范,我们就会助长学术上的腐败之风,我们就将培养出千千万万投机取巧的“学术带头人”,我国就永远不可能出现大学者,大思想家。
     我这样说并不是从根本否定“主编”式操作,而是指出以“主编”的身份评定学术地位是极不合理的。总之,为了让20世纪中国文学的研究能避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建立学术规范已成为当务之急。
    [1] 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引言第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
    [2]《待续......君特·格拉斯在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演讲),《中华读书报》1999年12月22日。
    原载:《福建论坛·文史哲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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