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纵观《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全文,可知陶东风教授对大学文艺学的批评与建设有着独到且富于启发意义的个人见解。然而,不难看出,在批评大学文艺学时,陶东风教授经常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或没有事实根据就随意断论,或未作具体分析便批评指责,或为了自圆其说而削足适履,或不作逻辑推导而任意发挥,或将较为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的确,几十年来的中国大学文艺学远未尽如人意,故对其进行学科反思不但可以而且极其必需。不过,应该看到,对既有的大学文艺学成果持客观公允的态度,是最有效的学科反思的前提。 关键词 学术批评; 大学文艺学; 学科反思 在《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以下简称《大》)中[①],陶东风教授指出当前中国文艺学未能对文艺现状做出及时有力的回应,批评大学文艺学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可以说,该文所言有不少是中肯的,尤其第二部分——“历史地理解文学艺术的自主性”——更是富含真知灼见。然而,对《大》中的一些看法,笔者却有不同的意见。现择要阐述,既与陶东风教授商榷,又向同行专家请教。 一 怎能给“理论概括”戴上“生产绝对真理”的帽子 陶东风教授批评大学文艺学的最重要一点,是“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大》中这样写道:“受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学科体制化的文艺学知识生产与传授体系,特别是‘文学理论’教科书……不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提出并讨论文学理论的具体问题,而是先验地假定了‘问题’及其‘答案’,并相信只要掌握了正确、科学的方法,就可以……生产出普遍有效的文艺学‘绝对真理’……可以概括出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般规律’或‘本质特点’。”像这样的看法,不但在《大》中出现,而且还存在于陶东风教授的另外一些文章里[②]。由此可见,陶东风教授在这一点上的批评,既认真又经常。不过,难道真的如陶东风教授所言?非也! 首先,就笔者所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还没有一部文艺学教材把概括出的“一般规律”或“本质特点”说成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大》中的最大不妥就在于,利用“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的这样一种常识,给大学文艺学戴上一顶本不属于它的帽子——“生产绝对真理”。如此批评,自然很容易使人对大学文艺学产生一种先入为主的错觉。 其次,陶东风教授在批评“一般规律”或“本质特点”的概括时,用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1983年修订版)等教材作为例证。《大》中这样写道:“把历史上各种各样的文学观点(无论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统统归入‘唯心’与‘唯物’两种,实际上也就是‘真理’与‘谬误’两种,从而实际上否定了文学理论与文学本质的多元性。”能否将各种各样的文学观点归入“唯心”与“唯物”两种,自然可以讨论,但是,不管哪部教材,对形形色色的文学观点进行归类,都是合理且是应该的。错对并不在于归类与否,而在于归类是否科学。断言某些观点是真理某些观点是谬误,乃科学判断之必需。倘若言及“真理”与“谬误”,便是“否定了文学理论与文学本质的多元性”,那岂不是等于说“任何文学观点”都没有正误之分?岂不等于说“真假判断”是要不得的?当然,许多文学观点的对错并非总是那么界限分明,那么容易分辨。也就是说,对一些文学观点进行认识判断与价值判断,不宜采用非此即彼的简单化方法。不过,我们却不能由此而放弃个人的见解。尽管一个社会的文艺理论应该是多元的,而且,文艺理论的多元在当代中国也已成既定的事实;但是,主张或认同文艺理论的多元性,并不意味着著作者在一部文艺理论著作中对“文学是什么”应该或可以持多元的观点。如若不然,一部本应合乎学理、首尾一贯的文艺理论著作,就会变成含混不清的大杂烩。 再次,陶东风教授批评大学文艺学“受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除针对“本质论”外,还涉及到整个体系的“几乎所有方面”。《大》中重点分析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文学创作阶段说”,一个是“文学类型特征说”。关于第一个例子,笔者已另文讨论[③],这里不再赘述。关于第二个例子,《大》中写道,“我们的教科书在划分文学种类、概括其特征时也存在严重的机械化、教条化现象,即赋予文学的各种类型以僵化、固定、超历史的‘特征 本质’,而不顾文学史的实际情况早已突破了这种所谓‘特征 本质’。尤其不可思议的是,这种文类特征论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几无变化。”此处的批评,不妥是多方面的。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