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编者按:本文发表时略有删节,特向作者致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出差归来,又读到熊人宽的奇文《就“屈原不可能在怀王十六年使齐”答黄崇浩教授》(以下简称《答》)。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较之先前的《驳<屈原是否到过赵魏两国>》(以下简称《驳》),《答》虽然有了微妙的变化,但是,他的讨论问题的方式,却并无实质性的改变,而且,他还提出了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新观点。 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还是先看看熊人宽讨论问题的方式。 在《驳》中,熊人宽曾经说过:“也没有任何文献资料证明,怀王十六年‘屈原使齐’。”故我在《驳熊人宽之<驳>》中,推测熊人宽“抑或是他在断定‘没有任何文献资料证明,怀王十六年屈原使齐’之前,根本没有读过《新序•节士》?”因为,既然是“任何文献资料”,那么,汉人刘向的《新序•节士》总还是够得上“任何”的资格的吧? 遗憾的是,熊人宽毕竟没有提到《新序•节士》。而这一回,熊人宽在《答》中,却给读者提供了好几条新的信息。读者请看: 一是他现在居然按照《新序•节士》这个没有“任何文献资料”资格的“资料”排起“大事年表”来了!在这个“表”中,熊人宽列出: 1、约在怀王十四、五年,“屈原为楚东使于齐” ; 5、约在怀王十七年底,或十八年“怀王悔不用屈原之策,于是复用屈原。屈原使齐”; 7、怀王十八年,“屈原使齐,还”。 看到这三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熊人宽现在也认为屈原是两度“使齐”呢?我想,细心的读者不会忘记,在《驳》中,熊人宽是曾经一口咬定:“屈原使齐、返国,是怀王十八年(前311年)之事”。就是说,他只认为屈原一度“使齐”,而根本没有表达过屈原“两度使齐”的意思。我们搞不清,熊人宽到底是如何看待《新序•节士》的文献资料资格的问题的呢? 二是熊人宽在列过“大事年表”之后,下文他一面说:“《新序》中确有‘屈原两次使齐’”,一面又说:“《新序》不能作主证。” 自己依据《新序》列“年表”,紧接着又如是说。这究竟是什么意思?熊人宽该不会是自己否定自己前面所列的“大事年表”吧? 三是熊人宽这回又说:笔者在《驳<屈原是否到过赵魏两国>》文中才说:“怀王十六年之时,屈原是不是已被怀王怒而疏之,尚在两可之间。”—就暗含了《新序•节士》中:“怀王十六年,‘张仪因使楚绝齐’之前,‘屈原遂放于外’”之说,尚须商榷之意。 熊人宽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他在撰写《驳》之前,是早已看过《新序》的。只是没有明说,而是“暗含”。可是,他在下文却又说:笔者“抑或是……根本未读过《新序•节士》”。不过,未读,也有好的一面。因为不读,就不可能误读,也就不容易“误人子弟”。熊人宽说读了《新序》就可能误读并误人子弟,当然不会指自己,而是指别人。所以,听这意思,熊人宽以前没有读过《新序》。那么,熊人宽到底要告诉读者什么呢? 总之,读来读去,我们明白了,熊人宽原来是说:即使我以前没有读过《新序》,但这“也有好的一面”;虽然我在《驳》中没有明提《新序》,但我也“暗含”了;我要是读《新序》,我就不会“误读”;我还可以依据它来列表。而你黄崇浩虽然读过《新序》,却不能用它作主证;而且你会“误读”,会“误人子弟”。总之,熊人宽是脚踏三只船,左右逢源;里子也要,面子也要;自己永远不会错。试问,这是什么逻辑? 我们再看看熊人宽在读过《新序》之后提出的新观点。看看他是否真的“不可能误读”。 一是在熊人宽依据《新序》所列出的“大事年表”中,他提出张仪三度“使楚”的结论: 2、约在怀王十五年,秦“患”楚怀王重用屈原。“使张仪之楚”,离间怀王与屈原的关系。造成“屈原遂放于外”; 3、怀王十六年,张仪第二次使楚,破坏齐楚联盟。怀王“听张仪之邪说,遂绝强齐之大辅”; 6、怀王十八年,张仪为了“和楚”,第三次使楚,王归之。 我们读《史记•张仪传》,只见到张仪两度“使楚”的记载,何来“三度”使楚?《秦本纪》《楚世家》有没有?也没有。这些文献都只有张仪“两度”使楚的记载。现在,我若是再说:熊人宽“抑或是……根本未读过”《史记》这几篇,熊人宽该不会又说:即使我没读,也不要紧,因为我没读“也有好的一面”;而你虽读过,却必然“误读”了,必然又要“误人子弟”了! 看了熊人宽所提出的张仪“三度使楚”的结论,我们就知道什么才是“不顾完全不顾史书之记载”了。当着熊人宽指责我“臆造”这个、“臆造那个”的时候,是否应该反躬自问一下:自己也在“臆造”着什么呢? 二是熊人宽从《新序》中抓住“屈原遂放于外”一语,说什么:《新序》中怀王十六年张仪使楚,破坏齐楚联盟,是在“屈原遂放于外”之后。黄教授对《新序》中的“屈原遂放于外”,视而不见。 在这里,熊人宽显然是认为,《新序》所记,是说屈原此次被放,是在“怀王十六年张仪使楚,破坏齐楚联盟”之前了。 《新序》果如是说么?回头一看,《新序》说:“秦欲吞灭诸侯,并兼天下。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 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可见,《新序》说的,分明是:屈原被放,乃在“怀王十六年张仪使楚,破坏齐楚联盟”之后。 熊人宽岂止是误读?他自己把《新序》原文所说的屈原被放的时间先后恰恰读“反”了,却还在那里大大咧咧地指责我“不顾《新序》记载”, “对《新序》中的‘屈原遂放于外’,视而不见。”这不能不使我再一次“咋舌”了。 本来,屈学界对于屈原何时被放、被放几次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现在,熊人宽却要用“屈原被放”而且是“怀王十六年张仪第二次使楚之前,屈原已经被放于外”这样“无迹可寻”的话,作为屈原“不可能在怀王十六年使齐”的依据。这样讨论问题,还有实质意义么? 三是熊人宽在“大事年表”中说: 1、约在怀王十四、五年,“屈原为楚东使于齐”。其依据是什么呢?熊人宽说:“《新序》所记屈原第一次使齐,不但在怀王十六年张仪二次使楚、破坏齐楚联盟之前。而且是在张仪初使楚,离间怀王与屈原的关系造成‘屈原遂放于外’之前。也就是说《新序》中的屈原第一次使齐,只能在怀王十六年之前,不可能在怀王十六年当年。” 很清楚,这并非史实,而是推论。可惜的是,熊人宽推论的前提,也只是他从《新序》中误读出来的结论:“怀王十六年张仪第二次使楚之前,屈原已经被放于外”。前提不存在,推论又如何立足?熊人宽还凭什么否定我“屈原怀王十六年一度使齐”的推测呢? 彼此的依据都是《新序》,我黄崇浩先读出“怀王十六年”就是“误读”,熊人宽后读出“怀王十四、五年”就不是“误读”。这样讨论问题,未免太霸道了些吧? 现在,熊人宽的话真的应验了:不过,未读,也有好的一面。因为不读,就不可能误读,也就不容易“误人子弟”。如今果真有人读了《新序》之后被发现“误读”甚至“读反了”,那当然也要“误人子弟”了。只不过,这种怪事正好发生在熊人宽身上了。 最后,我还得就熊人宽的“有个小小的阴谋”说几句。 熊人宽在《答》中说,他的“措辞严厉”, “就是想刺激先生一下,以便得到‘反批评’,从而引起争鸣。”对于熊人宽的“坦率”,一方面我表示佩服,另一方面我也感到忧惧。何以故?因为,对于熊人宽的“刺激”,我若不予理睬,他便可以宣称:黄崇浩的观点站不住脚,不敢应声了,我熊人宽的“观点”是对的;我若是应答了他的“刺激”,他也会自豪:我推动了学术争鸣,我熊人宽的“方法”是对的。总之,无论熊人宽怎么作,都有“好的一面”。面对如此“大智慧”(在读《新序》时就显现出来了),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担心,说不定熊人宽今后又在哪儿搞点“小小的阴谋”,让我落入他预设的圈套或陷阱,岂不冤哉枉也?假若学术界都象熊人宽这样,在论争之中耍点“小小的阴谋”,还有几个人能够消受?观夫熊人宽所与“商榷”的几位学者,既不“驳”也不“答”,莫非他们比我明智,不愿中计?假若学者们都象我这样“犯傻”,那熊人宽希图“炒作”自己的“小小的阴谋”不就真个儿得逞了? 说到这里,读者们该看清了,熊人宽的逻辑就是:就阅读文献而言,他不读《新序》也是好的,读《新序》也不会“误读”,即使读“反”了也不是,别人则必然“误读”;就提出观点而言,他提出“张仪三度使楚”,即使没有依据,也不算“臆造”,而别人就一定是“臆造”;就表达方式而言,他无论怎么“严厉”,也是“好的”,也是有益于“正常的学术争鸣”的。 明日就是端午节。我们情不自禁地忆起屈原。因而想到,若是他也遇到今日之事,会作何感想? 会如何对待? 或许,他也是虽然不屑与之理论、却又不免有几分无奈罢? 2006 .5.3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