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研究界在经历了审美、文化热潮之后,又出现区域文学研究的趋向。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在中国内地,除了吉林省、安徽省、海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外,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27个省区直辖市,已出版了约60部包括通史、断代史或分体史在内的区域文学史著作。其中,完成省市文学通史的有湖南省、四川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辽宁省、江西省和上海市。此外,有的省区还出版了地市级的文学史,如辽宁省的《朝阳文学史》(戴言,香港:天马出版社,1993)、江苏省的《插图本苏州文学通史(4册)》(范培松、金学智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河南省的《商丘文学通史》(王增文、刘同般、王增斌,中原农民出版社,2005)、广东省的《茂名文学史纲》(向卫国,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南方日报出版社,2006)等。 所谓区域文学,系指特定行政区划内的文学。区域文学史是国家文学史的局部。它的论述范围像国家文学史一样,有人为规定的界域,同时,又有别于侧重人文地理重构和地域文化传承的地域文学史。 毋庸讳言,与各类国家文学史相比,历史很短的区域文学史研究所存在的问题,的确更多一些,特别是在视角、结构、观念和理论方面。因此,学术界对区域文学史的评价普遍偏低。不过,区域文学史是文学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已经出版了数量可观的专著,而且也将是今后的一个长线课题。为了确认区域文学史的存在意义和逐步提升区域文学史的研究水平,有必要对某些质疑区域文学史的看法加以辨析。 第一种质疑认为,已经出版的几种地区文学史大多是以省为界的,而省这个后起的行政区划的疆界与历史上的郡县、道、路等并不重合,分省的文学通史很难恰当处理其所包括的古今地域。(莫砺锋《雨夜读书忆苏州——由〈插图本苏州文学通史〉四卷引起的遐想》,《苏州杂志》2006年第6期) 区域文学史疆域的定位一般以当代区划为准。这是当下各家区域文学史的通例。中国行政区划有其历史的稳定性。特别是,城市具有聚集文化的功能。区域重要文人大多在城镇活动。主要城镇在历史上的隶属关系是相对稳定的。行政区划的疆界与历史上的疆界有出入的问题,对区域文学概貌的影响不会太大。至于个别地域文学痕迹深重的城镇的隶属关系在历史上有变化,作一说明即可。如果某部区域文学史选取的是侧重地域特色的视角,或者是古代的断代史研究,其区划范围的灵活性应该更大一些。 第二种质疑提出,文学史通常概括的是全民族范围内的文学流变,局部性地区文学只能编地方艺文志,不该称文学史。(参见陈伯海为《上海近代文学史》写的序) 其实,“志”和“史”只是不同的体裁,区分不在记述对象是区域还是全国。区域文学可以编志,中国文学也可以编志。“志”为“记事之作”,“主于记识前迹”。“艺文志”是史志中典籍目录的汇编,如班固《汉书》中的艺文志,分经史百家之书,别儒、道、阴阳等22类。这样,所谓“地方艺文志”,大抵为地方文献总目汇编或文艺书目。文献总目和文艺书目无疑是梳理文学的两种形式,但只是侧重资料存目排比的初级形式。新中国发展起来的新方志虽增添了概述编,但横排竖写的体例不变,不改资料性这一基本属性。只有在史的构架中,通过史论结合的记述与阐发,融入治史者的史识,才能较为深入地揭示丰富多彩的文学概貌。区域文学也不例外。倒是在朝代接续更迭的封建社会,由于各代国家政权统治避讳和施政策略的需要,中国历来有“隔代编史,当代修志”的传统。不过,进入近代以后,国家政体逐步现代化和民主化,也促进了史学观念的更新,当代修史已成为常态。 第三种质疑批评说,目前大量的地区性文学史,是对全国性文学史在区域性范围上的缩小,是对所涉作家作品及文学现象在记载详略上的放大,在特征揭示和整体研究的结论方面,很少能对一般的全国性文学史有大的突破。(朱晓进《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文学评论》2005年第6期) 这种现象的确存在。比如,有文章明确指出,《内蒙古当代文学概观》在形式上几乎是张钟等人的《当代中国文学概观》、吴重阳的《中国当代民族文学概观》的“内蒙版”。(筱嘉《民族地域文学研究的新收获》,《广东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王嘉良主编的《浙江20世纪文学史》(2000)认定,浙籍作家担负着领导中国新文学建设的重任,是许多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或文体形式的开创者,该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自觉编写成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的缩影。这是区域文学史应当力避的问题。不过,区域文学史由于处理的面要小得多,会有国家文学史无力或无需覆盖的地方内容,也会为国家文学通史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新材料。以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为例,史料的整理与研究一直是这个领域受重视程度远为不够的环节。对于文学的地域空白或地域时段空白的深入开掘,往往是与史料上的新发现联系在一起的,有可能促成国家文学史的内容发生变化,甚至会改变文学通史的格局。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中国沦陷区文学史的一系列研究成果,终于纳入中华文学通史,就是个案之一。(参见华岳《中国抗战时期沦陷区文学研究述评》,《社会科学辑刊》1996年第1期;李仲明《抗战时期沦陷区文学研究述略》,《抗日战争研究》1998年第4期;张泉《完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构架的课题——中国沦陷区文学研究回顾与反思》,《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2期;黄万华《抗战时期沦陷区文学及其研究》,《文学评论》2004年第4期;等等。) 第四种质疑推断,中国有30多个省市区,并不是所有的省区都能够写出有分量的省区文学史,并不是每个地区都可以并且值得撰写文学史。(参见陈书良的《湖南文学史》序,以及朱慧琴《地域文学研究的深层掘进——评〈浙江20世纪文学史〉》,《文艺报》2001年7月24日) 这样的推断可能囿于对其他省区缺乏了解。以后陆续出版的地区文学史表明,不仅各省区、甚至省区以下更小的行政区划,也能够写出有分量的地方文学通史。而更深层次上的回应是,就像从天赋人权信仰衍生出来的人与生俱来平等理念一样,千差万别的各个地区在地球村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中的地位也是平等的。即使是文学的总量相对少一些的区域,那里的文学同样是无以替代的一方文明发展的文化形态之一,是一个行政单位治下的文化活动之一,有其独立的存在价值,值得总结并纳入地方文化遗产,同样在中国文学地图上占据一席之地。例如,位于宁夏南部山区的西海固地区,包括六个县,县县常年有作品问世。到20世纪转折期,该地区所获得的省区级乃至国家级文学奖项已逾10人次,并正式打出“西海固文学”的旗号,将其定义为“本土作家创作的描写和展示西海固地区历史的、文化的图景和西海固人生活与命运的文学”。(见钟正平《西海固文学及其释义》,《固原师专学报》第21卷第1期,2001年1月)西海固文学是西海固一方水土上的文学,也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文学有发达和欠发达之分,但它们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上的重要性和无可替代性,是相同的。 第五种质疑的矛头所指,本是《辽宁文学史》(2004),却得出了一个绝对化的结论:“到了被称作中国现代文学史撰写的第三个里程碑的,由冯光廉、刘增人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发展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正式出版后”,学术界即绝少见仍采用“沿用了几十年的作家作品论形态的或按作品体裁分章分节的文学史体例”了。(在省区文学史中,《辽宁文学史》受到的批评最为尖锐。例如,称该书体例陈旧,逻辑混乱,多加歌吟,缺乏史家的审视与评判,往往是有文必录,概述当代文学的某些部分甚至成了辽宁作协的创作档案,缺乏科学性与严谨性,等等。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个案。参见李春林和《一部主编没有进入角色的文学史——评白长青主编〈辽宁文学史〉》,《学术界》2006年第1期) 应当承认,在已经出版了大量相似著作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编纂领域,《中国新文学发展史》采用条块结合的混合型编纂体例,并注意吸收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力图将新的新文学史观贯通其间,“在教材中适当强化学术品格”,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对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的区域文学史来说,也具有启发意义。但这种体例也产生了新的问题。特别是作为全书三编中的主体的“中国新文学的创作现象编”,由于按专题分类,对文学发展的时间顺序关照不够,也就无法明了地显现文学现象发生、发展的面貌,以及各种文学现象间消长起落的关联。由于治史者的论述过多,挤占了史料的篇幅,难以编织起完整的历史线索。还存在疏密不均的状况:被发掘出多种主题的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的专题里被重复加以阐释,而一些应当入史的作品则被遗漏。这可能也与参与撰稿的人数较多有关。(参见黄修己《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63页)此外,受历史条件和研究积累现状的制约,该书对于在现代仍具有广泛受众的民族传统文学样式和人为形成的禁区,关照得不够或不够准确。创新当然重要,但就史书、教材而言,史料和历史线索的均衡、完整同样重要。特别是对于那些自觉肩负所谓填补“空白”任务的区域文学史著作来说,作家作品论或体裁分述仍是有效揭示文学发展的有效体例之一。 第六种质疑主张,文学不宜以地域性来进行分析,而近来地域性文学探讨增多的原因,一是中国过去的“大一统”文化结构正在被解构,一是各地文化发展不平衡,试图通过探索各自的地域文化个性建立本地的文化意识。(殷国明《关于上海文学的当下处境——从陈伯海、袁进主编的〈上海近代文学史〉谈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地域性是否适宜文学分析这个问题,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古今中外的文艺研究史表明,文艺现象的地域性探讨延绵不断,富于洞见。至于目前地域研究增多和日趋繁荣的原因,倒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题目。从民族国家行政体制变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层面来说,这是中国地方研究机构同步成长壮大,逐步有能力开展区域(地域)文学研究的自然结果。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省市专业社科研究机构陆续建立,开展地方研究是这些机构义不容辞的科研任务之一。从改革开放和跨文化传通的层面来说,这也是中国与近代世界文化思潮流变间的契合度渐增的结果。 20世纪百年间,随着西方文化思潮从现代主义转向后现代主义,对于文化霸权和权力话语,对于现代性宏大叙事和主流文化,也从激进的批判转向抵制和解构,呈现出正视差异、尊重多元以及关注少数和弱势的趋向。90年代,中国大陆开始引进欧美“文化研究”思潮,并很快成为中国文化批评的时尚话语资源,边缘文化和亚文化在理论上受到重视。具体到新中国的文学史研究领域,80年代以前,无论在文本内容还是在运作方式上,内地数量不多的文学史都体现出集主流、精英、权威、中心于一体的大一统。而90年代以后形形色色区域文学史的大量出现,或拾遗补缺,或张扬个性,或强化问题意识,或突出地方特点,程度不同地显现出“去中心”、“去权威”和“拆结构”。文学领域这一消解权力话语的现象本身就是形成多元共生文化生态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各种文化,特别是弱势和少数,在全球化语境中享有均等的机会,应当予以重视。 原载:《文艺争鸣》 2007年第7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