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关“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学术研讨会特别多,连我们经常“逃会”的人都参加了两个会,说明这个话题已经成为一个“年度”焦点。不过,偶尔参加一些会也会有收获,比如,有的发言者的观点会刺激你想一些问题,把一些曾经想过但很含糊和不成熟的问题借此清理、反省和展开。今天我们想谈的主要是在评价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时的“多重标准”问题。因为我们发现,在会上大家谈得好像是“同一个”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但由于人们选取的角度、方法和眼光各式各样,最后告诉我们的却是“各式各样”的三十年文学。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令人惊讶的情况,是因为许多不同的文学评价标准进入了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代的历史认识。我们的讨论,不是要告诉人们一个结论,而是想借这个问题来分析为什么会存在着这么多的评价标准,支持这些标准的背后是一些什么因素。 一 文学评价的第一个标准,是如何看待新时期文学成就的问题。人们会说,这有什么问题?很高呗。它不光对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甚至可以与“现代文学”的成就相媲美。这当然没有问题。但我仍觉得它过于笼统,缺少具体、细致的分析。 最近几年,通过当代文学史的出版,人们开始形成一种共识,即“先锋文学”思潮代表了新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一。先锋文学把1949年到1984年间“公共空间”(其实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不断变形的空间)的文学转变到“私人空间”之中,恢复了“文学性”的历史合法地位,使文学成为一种“个人化”的表达方式;二是认为它主张的语言实验、虚构等,更有利于表现现代人的孤独感、异化感。体现文学的“现代意识”,并与“走向世界”的社会潮流接轨。我们知道,1985年前后知识界的思想非常活跃,发生过“主体论讨论”、“文化热”、“二十世纪中国文学”、“重写文学史”、“创作自由”等重要文化事件,它们集中表现出“告别文革”与“走向世界”的历史路向和文化选择。先锋文学“最高成就”论,实际是这一历史逻辑所推演的一个结果。还有人认为,1949到1984年的文学可统称为“左翼文学”,而不是“当代文学”,真正的“当代文学”是以1985年后寻根文学、先锋文学的兴起为标志的。在这种“先锋文学”的评价标准中,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因为与“左翼文学”有某种扯不断的历史纠缠,就被看作是艺术价值不高、“低一级”的文学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先锋文学的评价标准显然是一个“纯文学”或“文学性”的标准,“个人化”、“个人写作”被推崇为一种“真正”的文学写作,以至被认为对整个新时期文学中都有某种“示范意义”。当然,这种所谓的“纯文学”和“文学性”,是在八十年代中期的讨论中建构起来的文学史概念。 另有人认为,九十年代的长篇小说,“代表”了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突出成就。理由是,文学的成熟,某种意义上是以“文体”的成熟来体现的;而九十年代后长篇小说在文体上的贡献不光超出了十七年文学,甚至超出了现代文学三十年。确实,经过二十余年文学的论争、探索、实验之后,文坛格局似乎已“沉埃落定”。很多作家已退出了文学竞争,不少“名作家”已经被读者淡忘,而几位“众望所归”的重要小说家成为“九十年代”文学创作的中坚。这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不过,这种文学评价仍然给人一种以小说写作的“意义”为标准的印象。它表面上有“文学史”做“参照”,但人们感觉在它的起点和终点上的依然是“批评家的眼光”。也就是说,它是在筛选、剔除了许多流派、作家和作品的基础上,才收拢到这个很严谨和小范围的“作家名单”的,而对后者的确定,所依据的又是他们“文体”上优越于其他作家和作品的贡献。我们得承认,正像先锋文学“最高成就”论有赖于1985年各种文化事件的声援和支持一样,九十年代“文体成熟”论的论者,则得益于目前小说评论界对近十年小说创作的“批评的结论”。这种从各种文体中单挑出某种文体来证明文学发展的成就的做法,之所以在当代文学研究中还比较普遍,是因为很多人还相信,“离开”作家创作评价的文学史研究是缺乏依据的。那么,由这种文学共识所形成的文学评价标准,就自然渗透到了对新时期文学的历史认识当中。 在几天之前《上海文学》编辑部召开的“回顾与展望:新时期文学的评价和成就”的座谈会上,学者刘绪源先生表达了他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新颖见解,这就是他的“黄金年代”论。他认为,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真正的“黄金年代”是30年代和80年代,这是中国作家“人文精神”的高潮期。以此为标准,他认为所谓“黄金年代”并不表明该时期的文学作品比别的时期写得好,而是它们的精神风貌、人文气质、审美态度表现出更为“自由”和“明朗健康”的时代文化特征,所以优于其它年代。按照他的观点,所谓文学高潮期的“代表作品”并不一定就比别的作品写得好,它们之所以有代表性,是因为其反映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最好的气象和心灵状态。因此,我们理解,他所说的“黄金年代”指的是一个时代文学的“特殊氛围”,是文学环境,是那种能使整个人的精神状态获得提升、并进而达到历史的某种高度的制度环境。刘先生说得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较为担心的是,一些“优秀作家”、“优秀作品”因为不在他规定的时间段里,他们(它们)的“重要性”是不是就失去了文学评价的历史平台?那么,我们又该在什么理由中把他们(它们)重新放回到“黄金年代”?或者说,他们(它们)就活该被“黄金年代”的评价标准所抛弃呢?因为刘先生没有进一步说明,所以,我们的“疑问”就一直徘徊在他的立论的周边,而久久无法释怀。 我们发现,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才刚过去不久,人们对它“艺术成就”的看法已经很不一样了。批评家之所以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在评价这段文学史时,所参照的是不同的“批评标准”。先锋文学“最高成就”论,当代文学的“非文学性”、九十年代“文体成熟”论,小说写作的意义、“黄金年代”论伯由、健康的时代文化,这种比照性的认识方式,某种程度上催生了这些批评结论,或者某种程度上它们为我们推出了不算重样的新时期文学的“成就”。正因为有这些参照性“批评标准”的存在,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进入新时期文学的路径,当然也使各种研讨会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是我们想,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既然新时期文学被列那么多“不同”的“文学成就”,我们就按照这种种理解与文学史的多张面孔亲密接触就是了。 二 文学评价的另一个标准,是批评家开出的“经典篇目”,后来被文学史所接受,成为“理所当然”的文学史经典的现象。在80年代初期。国家文学评奖有很多因素介入,如“群众推选”、“专家投票”,最后由“有关部门”平衡等等。在我看来,它们就是当时的“文学批评”,最终确定的获奖篇目实际是它们共同挑选和决定的。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个问题。 我们要说的第二个问题,是这个获奖篇目“如何”形成的。我们的意思是,是哪些“权力”介入了评奖,并通过一种文学爱好者看不见的搏弈、协商、斗争和妥协,最终达成了这个方案的。进一步说,“群众推选”、“专家投票”只是一个表面程序,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他们挑选的获奖作品是不是与当时的文学问题、社会意识、大众意愿等等取得了某种平衡。为便于说明问题,容我们对“1981—1982全国获奖中篇小说”做一个“知识谱系”的归类和分析。代表反思历史题材的有4篇,如王蒙的《相见时难》、王安忆的《流逝》、韦君宜的《洗礼》、丛维熙的《远去的白帆》;反映改革题材的有10篇,如蒋子龙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路遥的《人生》、水运宪的《祸起萧墙》、湛容的《太子村的秘密》、魏继新的《燕儿窝之夜》、汪浙成、温小钰的《苦夏》、孔捷生的《普通女工》、张一弓的《张铁匠的罗曼史》、顾笑言的《你在想什么》、谭谈的《山道弯弯》;军事题材有3篇,如李存葆的《高山下的花环》、朱苏进的《射天狼》、朱春雨的《沙海的绿荫》;少数民族题材有2篇,如张承志的《黑骏马》、冯苓植的《驼峰上的爱》;文学探索题材的仅1篇,即邓友梅的《那五》。获奖作品共20篇,其中最多的是改革题材,有10篇。依次是反思历史、军事、少数民族和文学探索等题材。这说明,1979至1984年的文学,还没有获得文学的“自足性”,(1985年后,文学“自足性”的标志,很大程度上是以职业批评家如“先锋批评”开始主导文学生产方式来体现的。他们编选的“选本”,在影响上已经超出了那些“获奖丛书”,最为典型就是《新小说在1985年》)因此“群众投票”对“文学评奖”仍然有着很大的影响。“群众”的权力制服了其它文学权力,如反思历史、军事题材等等,成为挑选和决定这一时期“文学经典”的主导势力。但是显然,“群众”最为关心的不是文学问题,而是社会意识,即中国社会的改革问题,这就使那个时候的“文学评奖”受到了改革问题的牵制。这个获奖(经典)篇目的“文学价值”可能都不高,所以。不少作家在更严格的文学史过滤中都未能成为“经典作家”(如上面提到的水运宪、魏继新、顾笑言、谭谈等),其获奖作品,也被从新时期文学“经典作品”谱系中拿了出来(我们现在如不是为了研究文学史,谁还记得这些作家和作品)。当然,1985年以后的文学评奖情况又有所不同,90年代后的鲁奖、茅奖更加不同,这是需要讨论的另一个问题。 我们的第三个问题是,从以上列举的现象可以知道,在这三十年,新时期的“文学经典”并不是一次评奖、座谈会就能决定的,它还会因为语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刚才我说到,1981—1982年全国获奖中篇小说的不少作品,后来没有进入“文学经典”的谱系。事实上,不少在“寻根”、“先锋”、“新写实”文学思潮中很有影响的作家、作品,也到遭遇了这种“未能”经典化的命运。其中一个表现,是同一个作家的“代表作”经常还会处在“不确定”的状态。比如,对马原的代表作,洪子诚的文学史指认的是《拉萨河的女神》(337页),陈思和的文学史认为是《冈底斯的诱惑》(295页),我和盂繁华的文学史举出的《虚构》(218页),而朱栋霖、丁帆等的文学史则同时推出了《冈底斯的诱惑》和《虚构》两篇小说。文学史研究者之所以在马原小说“代表作”问题上难以形成“一致”的意见,我们想可能是基于几个原因:一是受到当时文学批评的影响,批评家的选择一定程度上在决定着文学史的选择;二是研究者后来的审美趣味又推翻了这种影响,对代表作的确认,是一种再阅读的结果;三是认为一些小说也许并没有原来所说的那么“重要”,而另一些小说,则应占据更重要的位置,等等。这不光是一个作家代表作的认定的问题。由此类推,人们还可以注意到,原先被认为是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重要作家”,在是否“重要”的问题也已经出现了争议。换句话说,“群众投票”(如果还让他们给“先锋文学”投票的话)、“文学批评”。显然已经无法控制文学史研究者对什么是新时期“文学经典”的观点和认识。也就是说,在“群众投票”、“文学批评”的“当下性”,与文学史研究者的“历史化”之间,开始出现了关于什么是“真正”的“文学经典”的严重分歧。我们举的仅仅是马原这个例子。如果我们拿出10位不同风格的作家的情况来分析,可能还会有更大的、更加惊讶的发现。例如,王蒙现象、刘心武现象、王朔现象,以及刘索拉现象等等。 在这样的理解视野里,新时期文学三十年能否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因为它牵涉到如何去理解“80年代”、“90年代”和“新世纪”这些不同时间单元的问题。这就是说,由于它们对“新时期文学”历史叙述的参与,我们过去所理解的新时期文学,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新时期文学,它拥有了更具争议性和更为丰富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开放”虽然是贯穿这一历史过程中的最主要的线索,但它已然在这三个不尽相同的语境中,被人做了不同的理解和阐释。这就使我们想到,如果说,文学评奖、文学批评和文学史认定构成了“文学经典”的不同认知层次的话,那么“80年代”、“90年代”和“新世纪”的语境化问题,也必然会使“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评价出现不断的调整和转换。也就是说,从“经典篇目”、“作家代表作”的不断变动来看文学经典形成之复杂性,可以看出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之历史面貌的差异性和多质性。我们这种以“文学”来看改革的“社会”,又以改革的“社会”来看“文学”的比较性评价视野,是要指出,“改革开放”在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历史建构中是始终作为一条红线存在着的。但与此同时,不同时期文学、现象、流派对它的理解和诠释,却不都是同质的,有的时候的差异性还很大。比如,80年代初期的文学,相信“群众投票”是能否评出“好作品”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使“群众”第一次在文学评奖中掌握了“民主”的权利;但1985年后,文学圈子又重新夺回“群众”的民主权利,文学评奖和经典认定的权力再次被批评家、大学教师和文学史研究者所掌控;90年代后,尤其是到了新世纪,“群众”又开始参与文学评奖,他们会利用各种媒体、互联网、群众文化专政等途径,分享文学的权力,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对“80后作家”的评价和认定。另外,“群众”(或说某些掌握权力者)还会通过“社会关系”来公关,最终使鲁奖、茅奖改变“获奖篇目”。这种情况下,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完整性”再一次被撕裂,对它的历史完整性的重新叙述,将会面临种种想象不到的困难。 三 如何认定“重要作家”,是我们要谈的评价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第三个问题。众所周知,新时期文学发展的历史,已与“现代文学三十年”的时间不相上下。既然已有三十年的时间,那么分出“重要作家”和“一般作家”就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工作,无论读者、批评家、杂志和研究者都会关心这个问题:有没有一份“重要作家”的名单?他们是谁?把他们列入这份名单的理由是什么? 最近几年,我们的当代文学研究界的同行,恐怕都在私下谈论过这个问题。我相信批评家的心目中,更是应该有这么一份“秘而不宣”的名单的。最先打破这个沉默的是《当代作家评论》,从2006年开始,它分别推出了贾平凹、莫言、王安忆、阎连科的“研究专辑”,每期都给这个专辑将近一半的篇幅,以示与过去一般性“作家研究专辑”的区别。这可能是该刊“推出”的一份新时期文学三十年“重要作家”的名单。但我们不知道它之后为什么不接着往下做了,是因为别的作家还没有“资格”进入这个名单?还是因为别的杂志编辑技术上的原因?这至少给我一个印象,继续认定已经出现了困难,因为不能通过降低认定水平使工作进一步展开。 但是通过这份名单,我们可以看出《当代作家评论》杂志关于新时期文学三十年“重要作家”的认定标准。这就是,有过较长文学创作期的、具有突出艺术贡献、至今仍有旺盛的创造力和新作的作家。在我们看来,这个“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对一个作家的要求也非常高和全面,恐怕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达到这样的标准。进一步说,这是一家“文学杂志”认定“重要作家”的标准。它要求一个作家始终处在有效的、具有创造力的写作状态,不能“过时”,尤其应当经常出现在读者、批评家和研究者的视野之中。更具体地说,它乃是一种“批评”的“标准”。也就是说,凡人这份名单的作家的创作,必须仍然有“文学批评”的价值,是批评的热点、焦点,否则,他们的“重要性”就将会成为一个“问题”。 我们知道,如果在一段文学的发展期认定什么人是“重要作家”,除了上述的“文学批评”标准外,还应该有“文学史”的标准。文学史的标准可能涉及面很广,人选标准很复杂,我这里无意去做讨论。我只想谈两个方面:即作家在当时文学转折期的“影响力”,和他对文学期的“贡献”。 先说“影响力”。它指的是当一个“文学期”出现拐点,转入另一个“文学期”的时候,那些能够领一时风骚、具有标志性的作家。比如,伤痕文学期的刘心武,反思文学期的王蒙,现代派实验期的刘索拉,性与政治文学期的张贤亮,寻根文学期的阿城、韩少功,先锋文学期的马原,新写实小说期的刘震云、池莉,女性文学期的陈染、林白,抵抗文学期的张炜,新历史小说期的陈忠实,等等。范围如果再扩大一点,高晓声、余华、北岛、汪曾祺等人也应该进入这份名单。这些作家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的创作终结了前一个文学期的有效性,而使他们的文学期获得了某种文学合法性。通过他们的作品,人们可以看出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一个个不同的“文学期”,它们各自的标志、边界和差异点。而他们的创作,在一个特定时期对社会和文学的影响力是有目共睹的。 另外说说“文学贡献”。这个问题与前一个问题有一些交叉,这是因为,一个作家的影响力,某种方面和程度上是通过他(她)对一个时期的文学贡献的大小来体现的。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即有的作家身上显示的可能更多是他(她)的社会影响力,而其“文学贡献”可能则不大。所谓作家的“文学贡献”,我觉得应该是他(她)所提出的文学主张、观点能够影响很多人,能推动文学明显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他(她)创作的风格和方法具有较高审美价值,对其他作家有“示范作用”,在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或具有鲜明特色的。正是由于他们的文学贡献,某一文学流派的意义才得以成立,如果放在几十年某一文体(如小说、诗歌)中,也将会极大地丰富和扩展这些文体发展的空间。我们认为在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中,有突出“文学贡献”的作家,是贾平凹、莫言、王安忆、余华、汪曾祺、北岛、马原、阿城和韩少功等。当然,批评家和研究者也许不同意我们的看法,他们还可能会提出另外一些人,如张承志、刘震云等,也许还有别的作家。甚至会觉得这些作家的“文学贡献”,比我所提到的一些作家更为突出和明显。 我们列举以上一些现象,不是非要得出一个结论,或找出一个什么规律,为新时期文学提出一份“重要作家”的名单。我们显然没有权力和能力做这件事情。而是说,如果真的把许多人集中到一起,大家讨论出一份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重要作家”名单,这个过程肯定会是充满争执和分歧的,尤其是要求这份名单的人数严格限定在五个人或十个人的时候,彼此的争论就将会更加激烈。我们的意思是,新时期文学三十年“重要作家”名单诞生的艰难,牵涉到方方面面的诸多问题,有文学批评上的,也有文学史认知上的,有认定者个人经验和审美趣味上的,更有圈子意识和文人相轻上的,“三十年”的历史,已经把认定作家分化、撕裂成了许多个“标准”。但在我看来,对认定标准分化问题的讨论,将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观察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评价”问题,通过对评价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也会深化我们对新时期文学的历史的认识。 四 通过列出评价新时期文学时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到,虽然人们在对它历史功绩和价值上能达成一定共识,但如果将认识进一步细化、深入,仍然有许多可以继续讨论的空间。之所以在评价新时期文学过程中,在什么是“最理想”的文学、文学经典和重要作家的认定等等问题上,还存在着种种差异和分歧,与以下一些因素有较大的关系。 一是“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构成,虽然有利于文学多样化的发展,却不利于达成一定的文学共识。一个明显例子,就是在如何评价余华长篇新作《兄弟》的问题上出现的分歧。肯定这部作品和批评它的各方,都有自己的立足点和解释模式,有相对自足的评价标准。在认定贾平凹的《秦腔》时也有这个问题。就是说,新时期文学三十年并不是一个游离历史之外的文学史概念,它恰恰已经处在“改革开放”的解释系统当中。改革开放年代人们文化意识和文学意识的多次转移,也即多元化,都会带入对它的历史定型工作中,并将会在更具体的评价上呈现出多层化以至混乱的状态。 二是文学史评价与当时文学现象之间的“时间差”问题。我们知道,新时期文学三十年刚刚落幕,如果马上作出准确、全面和没有争议的文学史评价,恐怕既不现实,也难以被更多的人所接受。有人可能会提到王瑶为什么能够在“现代文学三十年”刚刚落幕不久的50年代初就写出了《中国新文学初稿》,我想这可能是由于王先生有一般人不能比拟的“总结历史”的非凡能力,再就是因为有新民主主义论做底,或者就是因为北大这所学校有惊人的自我经典化的办法。当然,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们在这里一时说不清楚,请容许暂时搁置。“时间差”问题的存在,就会出现我们在上面所列举的几种不同的评价标准问题、马原代表作认定的分歧问题、新时期文学经典和重要作家的名单,等等。它们就堆积在我们的研究中,谁也不可能绕开它们,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换句话说,对这些问题的清理,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沉淀、过滤和寻找共识点的过程。 三是一些作家的创作已经走到了“终结点”,亮起了红灯。而另一些作家还有比较旺盛的创造力。后者新作不断问世,角度仍在变化。他们已经跨出“新时期”的门槛,进入了“新世纪”。于是,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他们的“新作”,都会影响、干扰我们对他们“整个成就”的评价;我们甚至会在他们的“新作”中寻找其文学创作的新的制高点,由此而降低对他们“旧作”和他们所代表的“新时期文学”的评价的标准。那么,如何认识这种作家创作的“跨界现象”,如何处理它与“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文学史关系,又如何将其中一些旧作“历史化”,将另一些新作仍然看作是“文学批评”的“对象”,都会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一些棘手的问题。 由于以上种种,我们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评价的看法可能不会像许多人那么乐观,当然也不至于悲观,而是感到比较为难。我们这篇文章实际试图讨论其中的一些问题,至少把一些问题提出来供研究界同行批评。在我们看来,只有在批评与被批评的过程中,人们才可能逐步找到“走近”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历史感觉和具体办法,而不是想象在一次历史建构中就完成那么简单。 原载:《山花》2008/0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