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60周年。这无疑是一个使中国当代文学60年重新历史化、整体化的时刻。 去年我们的视野更多地投在新时期三十年的文学视域上,一如三十年来已形成的思维定势,我们更多地强调了发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时势变化及其“拨乱反正”,强调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的文学区别甚至“断裂”,但“60周年”的时刻说来就来了,猝不及防又在情理之中,此时我们又面临着如何将两个三十年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将60年文学重新历史化、整体化的时刻,也就是重述历史的时刻。 60年共和国历史的整体性,强化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整体性,同时也强化了“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整体性和合理性,它直截了当地将“新中国性”或“共和国性”与文学的“当代性”联结、贯通起来,我们与共和国以来的人们,与共和国以来的文学,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毫无疑问,这应该是我们最普遍的认同。但就“文学”及其标志的作家和作品这些更具体的事物而言,“当代文学”的概念在这里仍然存在着技术上的、语言使用上的、学科上的尴尬。60年来的中国文学,其间变化翻天覆地,代际嬗替频仍,那些已故去的作家,那些已掩入历史门后的作品,还能称其为“当代”吗? 一 如果在社会生活中、在普通人的日常理解中,“当代”与“当下”相去不远,人们很少会称一个已故的人为“当代人”,他们已进入“历史”。那么我们还有必要强行占有“当代”一词,给予其文学上的特殊定义,以为语言概念可以听凭我们自由解释和定义吗? 60年了,“当代”还在不断地向前延伸,而把历史时间丢在脑后,那么在我们的理解中,是否有必要区分“新中国文学”与“新中国文学的当代文学”二者之间的不同?如果我们仍然将“新中国文学”等同于“当代文学”的概念,那么我们如何处理历史化和当代性之间的困惑?“当代”固然也是历史的一部分,但这个“当代”肯定是特殊形态的历史,它和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过去时的“历史”是有区别的。我们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历史”一词,又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当代”一词,这难道不是应该很好思考的问题吗?当年唐弢、施蛰存二先生对“当代文学”这一语言概念的尊重、敬畏难道不是仍然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吗? 当代文学永远地要有一个固定的起点吗?一百年后,如果这个起点仍然不动,我们仍会固守着这样的所谓“当代文学”?那时我们语词使用上会更自信或更不自信? 这个“当代文学”其实包含两种当代文学。一是我们认定的过去时态的“当代文学”,具有过去时态的历史性,当然也具有当代性,就像艾略特所说的传统文学的“当代性”一样;二是现在时态的当代文学,具有现在时态的当下性,当然也具有历史性,而这个历史性却是历史合力下作用的现实,永远不会是无根无源的,今天它最直接的根源就是1949。但我们现今的“当代文学”把两种当代文学混在一起,缺少辨析、辩证和辩论,诸多“当代文学史”的写作,要么将过去时态的历史“批评化”,非历史化地、意识形态化地加以重评、重写;要么急于将现在时态的历史(当代)固定化、历史化、学院化,而似乎忘却了它所面对的对象正是或主要是“批评”的对象,忽略了它的实践性和实用性、介入性。如此,臧否历史不能说不有些轻率,而对正在演进中的当代则过早地企图给予历史性的臧否,或过早地知识化、文学史化,而脱节于当代文学实践,失于文学批评的法度和职责,近年来当代文学领域强大的历史化倾向和弱化批评倾向,难道不正是这种缺乏对“当代”概念的明辨而导致的方法论上的混淆的结果吗? 而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和文学实践,都不注重纠缠历史旧账,或纠缠主观概念的自以为是,而着眼于面向未来的拓展和实践。这和当代文学研究领域的历史化和学院化不是有着明显的不同吗?不同有其合理性,当代文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有其反省的空间,在不同中看出问题,难道不是吗? 当代文学60年的历史真的是我们现在课堂上、文学史著作中描述的那个样子吗?我们是否将1976年或1978年的拨乱反正在文学史的意义上强调得过大了?后三十年是建立在前三十年的文学空白或废墟之上吗? 新时期文学开创者一代不都是十七年或“文革”时期的“先结构”教育下过来的一代吗?他们的转型是否也可以像有的论者指出的那样:没有十七年文学、没有“文革”文学,哪有新时期文学?而我们是否也可以接着问:没有新时期文学,哪有新世纪的文学? 我们能够用90年前发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新文化精神来“裁断”一部60年来的当代文学史吗?看其是否符合或违背五四新文化的自由、人性精神? 由此说十七年的文学是对五四精神的跌落,甚至是从三十年代开始就一直在跌落,而只有到了新时期才获得了五四文学精神的伟大复兴吗?后三十年就这样地越过了十七年而直接地对接了五四吗? 80年代的新时期的文学是五四精神的回归和复兴,这是具有历史真实性与合理性的描述,那么到了上世纪90年代之后,新世纪之后,我们的文学是一直在复兴着还是又陷入低落了?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将五四精神的“人的文学”的口号转换成“人文精神”一语,多加了一个“文”字,语境大变可见一斑,但“人文精神”一语四字不是给当代文学带来广泛的压力吗?把“人文精神”当成一种评价标准,在它的照耀下,恐怕只有少数几位作家能够得到肯定,王蒙、王安忆、莫言、余华、王朔、贾平凹,甚至铁凝等等,一个接一个不都呈现了精神病相或病态吗? 为什么莫言会感叹评论界对当代文学评价如此之低,就像张爱玲说的一个比喻,低到了尘埃里? 新中国60年,尽管有曲折和挫折,但中国社会从长时段大历史进程看,中国社会不是在崛起着发展着吗?我们对当代文学的评价怎样才能走出“低落”而建立与这个中国新时代的真实社会发展进程的一致性?还是说精神生产和物质繁荣间的不平衡规律又一次在当代文学上得到了证明,如果这不平衡是真的,你怎样证明?尤其面对近三十年的极大的文学发展,你又怎样证明? 上世纪十七年我们“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吗?纠错之后,在80年代新时期,我们是不是在此基础上又开创了一种新的形态的文学?是不是开始了一个文学的新世纪? 我们无意于给杨朔散文多高评价,但批判杨朔,是说他的散文写作时逢了三年困难时期,他没有像现在的作家一样去写饥饿和死人,因此其散文是虚假的,这种还原式的真实性原则适合杨朔的实际吗?如果我们将王安石、苏轼、欧阳修的时代的战乱和腐败、灾难也还原一下,他们的散文还站得住脚吗?十七年的作家不写苦难却大唱赞歌,新时期的作家逢着社会整体上升态势却大写苦难,历史的吊诡又作何解? 二 我们的文学性从哪里来?从俄国形式主义或法国结构主义那里来吗?还是应该从总结中国伟大悠久的文学传统和当代文学实践的基础上得来? 一个不依赖于文学性的批评还是不是一种文学批评?而一个“文学性”的文学批评难道不也是社会文化批评整体的一部分吗?现在文学性很高的作品为什么和者寡,而不如过往的标语口号式的诗句更能让人曾经热血沸腾、饱含热情? 文学固然是精神的形式,但谁说文学不是生活的形式,感性的形式,甚至就是欲望的形式? 文学固然是人学,但文学仅仅是人学吗?中国当代文学是人学不足,同时也是人学太多,人学的唯一,而中国传统文学不是既写人的文学,同时又写着自然的文学吗?不是既写《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同时又写《春江花月夜》吗? 三十年来新时期文学是创作了新的精神高端,还是创造了新的感性?创造了适应当代欲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的解放了的文明形态、艺术审美形态? 谁有权来定义文学,我们能够认为只有所谓的文学界可以定义文学,而它之外广大的社会不存在对文学的看法,不存在文学观吗? 谁有权决定谁进文学史谁可以不进文学史,文学创作的优秀或高尚目标是为了单纯地进入书本上的文学史,还是为了进入活在人心中、生活中的文学史? 中国人有文学史这种现代学术方式才一百年,中国文学的伟大传统在两千多年中不是照样薪火相传吗? 有评论家说现在每年上千部长篇小说只有极少数有价值,其余都是垃圾,它们的命运,就是去造纸厂化成纸浆。这难道不是一种文学恐怖主义?这不是在一个现代的民主化趋向的时代无视广大写作者的文学人权? 当一个平凡的日常生活形态的多样化的生态性的文学局面来临之时,曾经为文学的多样化奋斗的评论家为何对当下多样的文学充满了偏见?“打工”一词修饰文学不纯不好吗?打工者写诗便意味着贱民的歌唱吗?打工者的诗歌没有精神性只有生活材料吗?那种为衣食住等基本生存而奋斗的贴着地面行走的精神不是精神吗?只有所谓人类性或形而上才是精神吗? 只允许精英和精神性的“创作”是文学,而包含着生活性、物质性的“写作”不能解释为文学吗? 我们鼓吹了多少年的后现代?但在后现代物质文化的氛围上成长的“80后”来了,难道他们不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是真正的后现代吗?为什么只有先锋才能成为后现代,而没有存在主义等现代西方哲学说教的“80后”的写作不是更靠近自由性的性情和想象吗? 我们怎样看待新世纪10年以来的文学发展态势?也许打工诗、“80后”写作、网络文学写作的意义并不在于写出了多么杰出或伟大的作品,而在于他们所代表的文学人口的广大以亿计,在于他们在新世纪10年来的崛起,以一种身份政治的反抗而扩展了、压低了当代文学的天空,他们没有颠覆文学或纯文学,而是颠覆了自以为是的文学观,自此以后,我们还能坚守过高的文学门槛,而将文学视为纯粹的精英“创作”而不是一种生活化的“写作”吗? 一个增量的文学、增量的文坛呈现在这10年来的文学视野,它改变了20世纪文学的不断“减量”的惯性和态势。王蒙等老作家还在写,知青一代作家似乎也不老,而苏童和余华们的伟大作品似乎还有蓄势待出的未来,60年代一代更是未有穷期,在这种不断增量累积的态势下,你让“80后”、“90后”怎么办:写什么?文学的天空如此之低,在一个老龄化的社会里,我们不老的文坛及其文学是否面临着一个老龄化的文坛? 我们走出了庸俗社会学文学观,走进了特别特定的纯文学观,在新世纪难道不应该回归一种生活的文学观吗?什么是文学的平常心?而文学也不应总作异常想。我们是否应将文学放到生活的意义上来理解,文学史即或是所谓的精神史、心灵史,也是社会生活史的一部分。我们并不相信所谓G2,所谓“中美国”等说辞,但作为大国的美国的实用美学,和几千年来不断地崛起的大国中国的实用理性和生活美学,不是更能有效地给予我们适应需要的启示吗?而一个老欧洲的美学,康德美学的思辨性、学理逻辑性不是越来越显示出极大的局限性,束缚着我们的手脚吗?老欧洲的美学是单民族国家几千万人口规模的国家的美学思维传统,在全球化时代,在中国化的广大时空中,其有效性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我们的问题可以继续问下去,就此打住吧。 原载:《文学报》2009-10-2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