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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理想中升华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赖大仁 参加讨论

    从新中国成立初至“文革”近30年,我们急于要挣脱现实羁绊而飞向理想世界,然而在现实条件反差巨大的情况下,便只有靠巨大精神力量的支撑,于是特别需要并且也迅速地高扬了“革命理想主义”。在那个“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年代,文学理所当然也别无选择地呼应了这种现实需要,不遗余力地表现和宣扬革命理想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从而极大地激发民众的热情。这种宣扬越到后来越是达到狂热的地步,以至所谓“革命现实主义”也被异化成为粉饰现实的装饰物,成为革命理想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的嫁接物与附庸。然而历史老人跟我们开了一个玩笑,他没有让我们进想去的房间,而是让我们去了另一个房间,无论是社会现实发展还是文学发展,都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文革”的沉痛教训使我们猛醒过来,从虚无缥缈的“假想世界”回到了现实的大地。新时期以来,我们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探索前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文学也从恢复现实主义传统开始,走向了关怀现实,关怀民生,关怀自我,关怀一切现实需要与利益,走向了开放多元的发展。尤其是在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文学变得更实际、更实惠、更实用化和功利化了,文学价值观也变得更为开放多元而杂乱了。这样就带来了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文学过于现实化而导致审美理想和艺术精神的沉落,由此导致文学审美价值的弱化乃至缺失。这个问题理应引起文学界的充分关注。
    记得一位作家说过:理想是人生的太阳。化用此话也许可以说:审美理想是文学的太阳。有审美理想作为精神内涵的文学将是阳光的,甚至是崇高的,能给人精神力量的;而没有阳光照耀的文学世界则无疑是灰色的,甚至是昏暗和阴暗的。事实上,当今一些文学一味沉迷于现实利益关系的纠缠,只顾眼盯脚下而忘了仰望星空寻找方向,只顾在现实的土地上觅食而忘了作为文学本性的精神飞翔。在一些写作者的词典里,几乎找不到审美理想、精神信仰、文学信念、真善美这样的词汇,更多看到的是娱乐、游戏、消费、欲望、肉体、快感、刺激等流行时尚。一些人以文化产业化、文艺大众化为借口和契机,在媚俗之风中随波逐流,由通俗而走庸俗、低俗、鄙俗乃至恶俗,如此一路下滑,怡然享受着向下滑落的快感,而浑然不觉这种文学精神的滑落有什么危险和危害。
    倘若对当今文学中存在的审美理想沉落现象加以理性反思,笔者以为可能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们对理想或理想主义本身缺乏理性、辩证的认识。本来,理想是一种基于现实指向未来的美好想象和希望,寄托着人们的无限憧憬和向往,给人以无穷的精神力量。历来的哲人智者,都无不启迪我们脚踏实地并仰望星空,关怀现实而怀抱理想,因为理想的确是我们生活和人生的太阳。只是由于我们过去没有处理好理想与现实的辩证关系,一心仰望星空而忘了脚踏实地,盲目追求理想超越而忘了实事求是,于是就带来了如上所说的沉痛教训。然而在后来的拨乱反正进程中,似乎又出现了某些矫枉过正的偏向,即消极地对待以往的经验教训,把“理想”本身也当做极左思潮的产物,将其等同于乌托邦幻想、空想、假想、梦想,甚至视为吹牛浮夸的代名词,把无论现实中还是艺术中的理想主义、浪漫主义也都归入虚无主义,看做不切实际的无用的东西而轻易抛弃。这样一来,在有些人的观念和实践中,便一边倒地向现实的一端倾斜,乃至完全倒向实用主义、实惠主义、功利主义,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文学中,都自觉不自觉地把诸如理想、浪漫一类词汇删除了,剩下的就只有实惠与功利。而这种拒绝理想缺乏浪漫的生存,注定是远离“诗意栖居”的,不可避免地要陷入犬儒主义的生存境地。
    二是我们对文学的特性与价值功能也同样缺乏理性、辩证的认识。曾几何时,文学被当做阶级斗争的工具,主动或被动地被驱赶到“为政治服务”的轨道上,使其丧失了应有的主体性和独立品格,导致了文学的异化。后来在拨乱反正中消解了这种文学观念,并且把传统的“文以载道”等也一并抛弃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在将这些东西抛开之后,文学可能又陷入了新的迷惘困惑:它还能“干”什么和“为”什么?虽然文学界一直在倡导文艺的“二为”方向,但对有些人来说可能仍感到过于高远,他们要寻找更实际的目标,于是便迷恋于“表现自我”,或者追求“回到文学自身”,或者离开现实到远古洪荒的历史文化中去“寻根”,结果也似乎仍然找不到文学之“魂”。再后来在市场化的社会条件下,时尚化的文学便找到了新的目标,那就是一切为了市场需求,一切为了大众消费,一切为了娱乐游戏,于是一些文学便媚俗成风,显得更加失去自我,更加失魂落魄。应当说,文学的好坏并不在于它与现实(包括政治)关系的远近,而在于它对待现实的根本态度,在于文学的内在精神。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那么同样可以说,一切真正的文学也应当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文学未必要直接为政治和政策服务,但真正的文学不能没有起码的现实关怀、政治关怀和人性关怀,不能没有对时代问题与民族命运的深切关注与忧思,不能没有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和不懈追求。在我看来,“文以载道”作为一种文学观念并没有什么不好,“求道”从来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包括文艺家的崇高精神追求,当今社会所缺少的正是这种精神。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道”,并不仅仅指古代儒家意识形态道统,它还包括“天道”、“人道”等关于自然、社会、人生、人性的深刻道理和规律,其中既有指向现实存在的洞幽烛微的冷静省思,也有指向理想境界的玄奥超迈的无穷想象;既有可贵的现实主义精神,更有伟大的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精神。崇尚“文以载道”,追求表现对世界人生的感悟与思考,至少可以使我们的文学少一些轻浮俗气,多一些精神理想,有利于文学从庸俗的功利主义中超拔出来。
    三是我们对文学与社会现实的关系也仍然缺乏理性、辩证的认识。毫无疑问,文学是生存于现实的土壤,必然要受到社会现实关系的制约。但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即文学是否还要有自己的主体性与独立品格?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它就不能没有自己的价值立场和精神追求,不能完全在社会现实中投机取巧随波逐流。然而当今常见的现象是,当人们批评某些文学庸俗、低俗、媚俗的时候,便会有人不服气地辩解说,现实生活中本来就存在各种丑陋现象,文学不过是反映现实生活的镜子,现实如此不能责怪镜子的反映;也有人抱怨如今的读者阅读趣味低下,文学不过是为了满足读者的消费需求,不得已而降低品格以适应这种消费现实;还有人会以文学的生存环境条件为理由,认为文学既然要面向市场生存发展,那么就要按照市场规律与逻辑运作,至于趣味高低是否媚俗也就无法顾及了。然而这里显然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一个根本性问题,就是在艺术创造的各种主客观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创作主体的价值选择和审美追求。试想,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曾有过怎样的资本市场主宰一切,到处铜臭熏天腐败遍地的丑恶现实,然而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土壤上,产生了巴尔扎克、狄更斯这样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也产生了雪莱、拜伦、雨果这样伟大的浪漫主义文学,还产生了20世纪一批杰出的现代主义文学。这样的文学事实难道还不足以说明,究竟是什么决定文学的价值吗?不能一切都归之于客观现实,市场没有“心”(萨缪尔森语),但文学家不能没有“心”(良心);读者的阅读审美趣味不仅需要满足,更需要引导和培育;文学不只是“镜”,它还应该是“灯”,如鲁迅所说,它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学信仰,仅仅把文学当做名利场,那当然一切都无从谈起。
    从本质上说来,文学不应是物欲之根上结出的果实,而应是精神之树上开出的花朵。而文学作为精神之花的最绚丽之处,正在于它所昭示的审美理想,即对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无限希望与丰富想象。从创作主体方面来说,这种审美理想不是一种外加的精神负荷,而是生成于主体内心的一种信念和信仰,是一种类似于康德所说“心中的道德律令”般的东西,是一种自觉的对星空的仰望。而从文学实践方面来说,文学表现审美理想,不一定非要描写英雄歌颂光明,更不需要外贴廉价的标签,而是在文学中有一种内在的审美精神与价值诉求。在笔者看来,文学的审美理想,既可以在对美好事物的发现、发掘及其肯定性艺术描写中表现出来;也可以在对不合理现象和丑陋事物的批判否定性描写中表现出来,还可以在对日常生活、自然世界富有审美情趣的描写中表现出来,以及在对理想世界的美好想象中表现出来,等等。也许可以说,文学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审美理想的阳光照射在文学世界里和描写对象上,让丑陋的东西现形,让美好的东西闪光,让平凡的东西变得富有情趣,让想象的东西引人精神飞翔。好的文学总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生活对世界对人生做出审美判断和进行艺术表现,启迪人们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引导人们求真向善爱美,增长人的知识,拓展人的视野,开启人的智慧,丰富人的想象,慰藉人的心灵,莫道文学无用,其实善莫大焉。
    对于文学写作者而言,不必把审美理想当做某种外加的东西,它其实就表现为作者对所写生活的价值判断和审美追求。对此不妨试加拷问:比如政治题材或官场生活的写作,是不是一味追求描写权力斗争的复杂性和残酷性?其中有没有对政治文明的现实思考和未来想象?如果没有,那就仅仅是官场黑幕或权术文学而已。比如暴力冲突或战争题材的写作,是不是一味追求描写搏杀的惨烈刺激?其中有没有对善恶、正义与人性的理解与考量?如果没有,那也仅仅是令人惊悚的恐怖暴力文学而已。比如历史题材的写作,是不是一味追求编造离奇故事夺人眼球?其中有没有对历史经验教训、历史规律和历史进步的领悟与思考?如果没有,那就无非是借历史制造的文学游戏而已。比如日常生活的写作,是不是仅仅停留在所谓原生态的“还原性写作”?其中有没有对现实的审美观照与理想追求?究竟要给予人们什么样的审美感悟与思想启示?如果没有这些,这种“一地鸡毛”式的写作又究竟意义何在?还有那些面向自我的个人化写作,是不是仅仅满足于叙写私情诉说哀怨咀嚼感伤?其中有没有自我超越的精神追求与人生梦想?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学又能将我们的情感精神与人生引向何方?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总之,当今的文学有必要打破矫枉过正的怪圈,重建文学的信念理想,相信审美理想是文学的太阳,也是缪斯女神飞翔的翅膀。真正的文学不会甘于在媚俗中沉沦堕落,而是将在对审美理想的追求中升华飞翔。
    原载:《文艺报》2010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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