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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评论:怎的都不谈格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王志清 参加讨论

    岂非咄咄怪事!当下新诗评论,几乎都不谈格律。
    笔者以为问题是两个方面的:一是当下新诗没有格律,因而也就没有格律可谈;二是评论者原本就不懂格律,也谈不出格律来。
    正因为诗歌批评不需要讲格律,而使诗歌批评呈现出“简易化”和“概念化”的倾向。这给人的错觉是:诗评太好写啦!不外是表现了什么、反映了什么、歌颂了什么、鞭挞了什么之类的套话,或者诸如直抒胸臆、托物言志、婉转曲折、含蓄蕴藉、诗意阳刚、艺术冲击力、心灵震撼之类的混话,因此,诗歌批评中出现无中生有、无端拔高、千人一面的现象,也就很正常了。
    应该说,这样的诗歌评论充斥报纸杂志,是诗歌的灾难。
     
    舶来的欧诗,没有格律吗?
    
新诗是舶来的,中国新诗是以对欧洲诗歌的仿作而诞生的,这一点是没有多少争论的。而中国新诗起步所仿效的欧洲舶来诗,是有格律的,这也是明摆的事实。以当时中国翻译家所译的歌德《流浪者之夜歌》为例。此诗发表一百多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已被谱成一百多种曲子,其中不乏有舒伯特、李斯特、鲁宾斯坦等作曲大师。可见这是一首欧洲经典诗。此诗在中国就有十多种汉译。
    郭沫若译作:“一切的山之顶,/沉静,/一切的树梢,/全不见,/些儿风影;/小鸟们在林中无声。/少时顷,你快,/快也安静。”
    宗白华译作:“一切的山峰上,/是寂静,/一切的树梢中,/感不到/些微的风,/森林中的众鸟无音,/等着吧,你不久,/也将得到安宁。”
    粱宗岱译作:“一切的峰顶,/沉静,/一切的树尖,/全不见/丝儿风影。/小鸟儿在林间无声。/等着吧:俄顷/你也要安静。”
    钱春绮译作:“群峰一片/沉寂,/树梢微风/敛迹。/林中栖鸟/缄默,/稍待你也/安息。”
    此四译作中,前三者用韵,音步,基本上是一致的,甚至用语也极其相似(另:朱湘也有译作,是从英文转译过来的,与前三个译作用韵乃至用语都很接近),简直可以用大同小异来形容。这三首译作,都是8行,都是37个字,每行的音节数与原诗基本相等,都是长短不等的句式,都讲究参差起伏的韵律感。面目迥异的是钱春绮的译作。钱作舍形求神,以意为上。其所用韵,也不同于与前三者的“中东韵”,而用“衣欺韵”(以通押的十三辙韵论),短促仄窄;其音步也更讲究,节律整齐,有类中国的小令;其用语也相对趋冷,平添了点肃穆感。通过四件译作的比较,给我们的启示是:其一,可简单推知,歌德的原作是有格律的;其二,严肃、高明的翻译,都是严格遵守原作格律的;其三,这些翻译家原本都是诗人,是诗歌的行家。
    新诗以翻译和仿作起步,新诗诞生已走过百年历程,产生于国家积弱积贫时代的新诗,虽然也经过几代改革者的开创性努力,其文体建设总的来看,没有多少成功。新诗没有格律,当下的新诗连韵都不要,尤其是新诗评论不讲格律,这显然是新诗的不幸。
    新诗既然是诗,怎么能没有格律?
    
新诗有没有格律呢?应该说,还是有的。近百年来,以新诗创作的诗人中之诗体建设的自觉者,都在试图按照一定的格律来创作,在诗的形式上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格式,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如闻一多体,戴望舒体,郭小川体,贺敬之体,闻捷体,李季体,田间体,严阵体等。最常见的新诗形式是四行或八行一“节”,也有二行一“节”的。这种四行、八行以及二行的“节”构,明显具有传统绝句、律诗与乐歌双调词的影响印记。然而,时至新世纪,新诗离诗越来越远,那些新诗潮人们不仅反对诗歌格律,摈弃诗歌的格律化,而且存心恶搞,让诗非诗,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懂诗。
    2012年4月10日,湖州,谢冕发言说:诗歌是人生的至痛。写诗读诗,是最有福气的人。谢冕引用他老师林庚的话说:什么是诗歌?诗歌就是人第一次见到世界时的惊喜,就是人最后一次告别世界时的悲伤。
    2012年4月6日,南京,谢冕在会上谈到新诗的“自由化”时简直有点愤怒,他说:新诗的败家子们,对诗歌大不敬,滥用自由,放纵自由。滥用了新诗赋予我们的自由。所谓自由诗,就是思想可以自由地出入,流畅,飞翔。新诗要在束缚中寻得自由,在自由中精致地享受和使用自由。不能因为自由而放弃了诗。诗,是第一位的。诗歌的没落,不是因为古体还是新体,而是诗歌本身出了问题。一个不懂旧体诗,甚至没有读过、读好旧体诗的人,怎么可能写好新诗。没有格律诗的基础,是写不好自由体的。没有格律诗的基础,新诗也好不到哪里去。
    中国是个诗国,自诗经而楚辞,而古风,而近体律诗,没有一个时期的诗歌是没有格律的,没有一种诗体是不讲形式的。诗所以为诗,避开格律不谈,至少应该是有韵的。韵是诗歌所以为诗歌的必备要素,是诗歌飞翔的翅膀。因为诗歌是有韵的,形成了中国文学自先秦以来韵文与散文的两大分类,建构了中国文学发展的韵、散并行的宏观格局和生态均衡。即便是诗体自由的如古风,五言歌行,七言歌行,杂言歌行等,也是有格律的,也是遵循一定的诗歌格律规范的。譬如李白,其《蜀道难》、《将进酒》等诗,最少约束,最多变化,仿佛如入无人之境,随心所欲,左冲右突,看似完全失去控制,完全摆脱了控制,完全不知道有没有控制,不知其所自来,也不知道其所自去。但是,细细读来,也绝不是一点不顾及格律的天马行空。譬如用韵,虽然多平仄转换,却都是应和着诗意的走向;譬如句式,虽然多长短参差,都是顺应了情感的发展;而其起落开合的节奏,铺张扬厉的章法,气势飞动的格调,更是诗歌所特有的表现形态。诗圣杜甫则更讲究诗律,管世铭评曰:“七言律诗至杜工部而曲尽其变。其气盛,其言昌,格法、句法、字法、章法无美不备,无奇不臻。横绝古今,莫能两大。”李白杜甫找到了适合各自的形式,也是这种适合各自的格律成全了李白和杜甫。
    新诗代替古诗在五四时期崭新登场。鲁迅先生说:革命不是使人死,而是使人活。因为要活,而且要活得好,才去革命的。诗歌亦然,诗歌的革命,是追求诗歌的形式自由,不是简单地将旧诗打倒乃至消灭。新诗,应该受惠于旧诗。新诗应该是一种胎蜕,是一种涅槃,是凤凰的再生,是新生了的形式。新诗既然是诗,既然是个诗的形式,也就必须有格律。新诗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就应该建设一种让作者和读者具有共通的认同感的格律形态,而不应该是对诗的彻底背叛乃至反讽,更不应该不考虑和不遵守“有意味的形式”的一定的规则。譬如说用韵,这是将诗歌格律化的一种手段,使诗歌生成一定的节律,增强新诗的乐美效果和艺术感染力,而在形式上则生成一种严格区别于散文的表述方式,让人感到是诗而不是非诗,更不是分行的散文。美国汉学家高友工《律诗的美学》里说:“(律诗)其二重结构创造出来一直复杂、而又对称的、层叠的雕塑。这种新颖结构需要一种新的阅读程序。一般的读法是直线向前的,而对偶结构的阅读常常将读者的注意力引向一边,要求他注意对应的相邻诗行。向前推进的运动由于回看及旁观而中止,产生了一种回顾的、旁向的运动,徘徊于一个封闭的空间,形成一个圆圈。这种形式,或者更确切地说,这种阅读形式,能够用来对在诗中描述‘空间性’与‘回环性’作出最充分的说明。”(倪豪士)律诗,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不仅在生理上满足了人们对于对称和规律的天生欲望,也改变了阅读注意,并且成为一种突出诗歌信息接受的重要手段。新诗如果也有一些比较稳定性的格律形态,势必也能够产生相应的格律效应,而赢得越来越多读者的好感。
    既然是诗,就应该有格律。应该说,新诗要比其他所有的文体更应该具有“体”的建设,诗歌创作与评论也更应该自觉地恪守诗体规范。张中宇在分析当下新诗所以不讲格律时指出:“新诗文体建设有时被误以为可能危及其自由特性,把文体建设与新诗的自由精神有意无意对立起来。实际上,新诗文体建设越成功,新诗自由精神、时代风情的表现就越有效。只有广泛接受与流传,新诗的自由精神、探索精神、创新精神才能真正实现。因此,就实质而言,二者不是矛盾、排斥的关系,而是有机统一的关系。”新诗应该根据现代人的审美趣味和接受意向而建设相对宽松、自由灵活的现代诗律,让人一接触新诗这种形式,就首先有个格律的概念,有个形式的认可:哦,这就是新诗!是新诗的某某格。
     
    诗歌的评论,难道不该重诗律吗?
    
当下新诗不讲格律,似乎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其中鱼龙混杂,真正的诗人所见无几。然而,让人大惑不解的是,新诗评论也不讲格律,不从格律上来论诗,不能直指新诗文本以及诗所以为诗的本质,而只是泛泛地说主题,说题材,说宏阔的思想性和抽象的艺术性。近读《文学评论》最新的一期,2012年第五期,收到新到杂志,眼前一亮——《论刘大白的新诗创作对现代新诗体的贡献》,是一篇关于新诗诗体建设的文章,赶紧翻到那一页,嚯,十个页码,少说也有15000字,一气读来,不敢恭维。文章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歌颂劳工是初期白话诗创作的重要主题”;第二部分:“歌咏爱情是五四新诗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第三部分:“写景也是现代新诗的重要方面”;第四部分:“议论抒情化的说理小诗,也是刘大白对新诗文体建设的重要贡献”。因为对新诗体建设感兴趣,很想从中看到一点创见、获得一些启发,又从后面往前看,然而,除了讲主题、思想,还有就是情景交融的分析,意象提炼之类的阐释,真没有多少新意与深度。掩卷而思:刘大白给新诗体建设哪些贡献呢?如果是要考虑文题相符的话,题目应该是:“刘大白的新诗研究”;或者是:“刘大白新诗在题材上的开拓”。真要写一篇“刘大白对新诗体建设之贡献”的文章,窃以为当这样开展:刘大白采用的或者擅长于什么诗体?这种诗体有什么重要特征?这种诗体与欧洲舶来体比较,有什么仿效与超越?这种诗体在当时有什么重要影响,并对建设中国特色的格律有什么特殊的贡献?
    一时也找不到一篇在新诗体建设上面特别有价值的诗论文章来作例证,便想到古代诗话。几乎所有的诗话,都是以格律探究为重的。外国的汉诗研究亦然。譬如韩国的诗话,韩国古代汉诗学者尹春年,精通格律,他在成于朝鲜明宗七年(1552)的《体意声》中对各种诗体的要求作出了很精辟的概括:“五言古诗:诗以古名,盖继《三百篇》之后者,世传枚乘诸公之作是也。七言古诗:从张衡《四愁》诗来。辞:因其立辞,谓之辞。歌:放情长言谓之歌。行:步骤驰骋又如行书,谓之行。宜痛快详尽,若行云流水也。歌行:兼之曰歌行。操:操者,操也。君子操守有常,虽厄穷犹不失其操也。曲:声音曲比,高下长短,谓之曲;委屈以尽其意也……”我们所以取此诗话,用意至少有三点:其一,每一种诗体都有其鲜明的自身特点和格律形态;其二,古诗形式与格律丰富多样,非常适合新诗体的借鉴而形成一定的形式和格律;其三,诗论者当有诗体建设的自觉,有必要从诗的格律上来衡量新诗的优劣,有责任来规范新诗的走向,引导新诗建立新诗的新格律。
    概言之,我们开始学步时所模仿的欧洲诗歌是有格律的;格律是诗所以为诗的基本范型和要素;诗论家的诗论,更应该具有格律的自觉而做新诗格律的建设。
    原载::《文学报》第35期“新批评”2012.11.15(2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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