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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制造文学批评的双重标准 ——与郭小东《“打工文学”论辩》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柳冬妩 参加讨论

    近读郭小东的《“打工文学”论辩》,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打工文学”在当代中国的兴起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与文学自身的原因,对它的发生、发展、提升乃至演变都应该有更多的辨析、更多的反思和批评。艺术的领域是广泛的,在那里没有人能掌握绝对真理。对于“打工文学”写作,可以因文学观念的不同,生发出各异的认识,而且有些还相去甚远,可用风马牛不相及来形容。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在于,郭小东对“打工文学”的批评却在制造文学批评的双重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郭小东对“打工文学”的批评,不单单是“打工文学”本身存在的问题,更多的是判断标准的问题。
    一、“打工文学”的命名问题
    郭小东认为,“人为地把中国文学、中国作家划分出板块,谓之‘打工文学’、打工作家。这种思维在某种意义上,是反科学反逻辑的。”实际上,郭小东对“打工文学”“打工作家”命名的质疑,完全可以置换成“知青文学”“知青作家”。众所周知,郭小东曾经是“知青作家”,也是研究“知青文学”的专家,把所谓的“知青文学”“作为一种文学史现象或文学潮流加以匡扶”。郭小东曾在专著中将知青文学分为“前知青文学”、“知青时期文学”、“知青追忆文学”、“知青后文学”、“后知青文学”等等。郭小东数十年如一日将“知青文学”作为“一个文学口号,加以鼓吹与张扬,其乖张的命名”,有没有挟千万知青部落而“虚拟其文学盛大仪式的嫌疑”?他资证“知青文学”这个文学命名“或文学口号的文学理据”是什么?知青出身的作家,从知青到作家,是不是“一个投机的过程”?他们是不是以“知青文学”抑或知青作家“自诩而格外地获取体制的恩赐或政治的青睐,完成鲤鱼跳龙门的投机”?如果我们这样反问郭小东,不知他意下如何?
    我认为,“打工文学”与“知青文学”应得到同等的对待。两千万城市青年的“上山下乡”和几亿农民进城“打工经商”,都是史无前例的“人的放逐”。回答知青运动与民工潮的因由和结局,自然成为历史任务。这些年来,很多人从政治、经济、文化、文学甚至“现代化”和“民族国家”等角度,分别对知青运动与民工潮进行了分析、解释、再现和追问,都有可能让我们接近历史的真实。前者产生了知青文学,后者产生了打工文学。在郭小东那里,“知青文学”可以成立,“打工文学”不但不能成立,还成了“文学的厄运”。这是什么样的思维逻辑?这是不是在制造文学批评的双重标准?
    “打工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类型的出现,正是中国当代文学丰富化的一个重要表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拥有了多种类型的文学:“伤痕文学”、“知青文学”、“先锋文学”、“寻根文学”一直到“知识分子写作”、“底层写作”、“身体写作”等,这些概念都是临时性的,它们都还不是科学的概念,但这些概念是可以通约的,文学界都知道这些概念具体指的是什么。很少有一个命名能毫无偏差地契合于被命名的对象,几乎所有的命名都是有偏差的,不是外延扩大,就是内涵缩小。因为名字,包括一些学术用语本身就带有符号性质。“打工文学”就是带有符号性质的命名,只要约定俗成即可,“打工作家”之间在个性色彩、精神特质、美学趣味上的差异不一而足。就是对每一位作家而言,他创作风格的形成往往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其阶段性的特点也往往非常明显。正像布罗茨基在讨论“流亡作家”的窘境时说:“如果说我们有共同之处,那么我们还缺乏一个共同的称呼。”郭小东把“打工文学”仅仅看作高玉宝似的写作、“六亿人民六亿诗”的“集体命名”,是对“打工文学”审美存在的简化、取消和歪曲。
    郭小东在文章中,还以鲁迅没有被冠以“打工文学”为由,佐证“打工文学”抑或“打工作家”的所谓投机行为,让人啼笑皆非。上世纪三十年代,鲁迅是第一个提出“乡土文学”概念的人。1935年,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蹇先艾叙述过贵州,斐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鲁迅将王鲁彦、蹇先艾、许钦文等,称为乡土文学作家,这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般常识。鲁迅提出过“乡土文学”“侨寓文学”,难道就可以说他是为了“完成鲤鱼跳龙门的投机”?随着几亿农民进入城市打工,“打工文学”这种文学类型的出现,正是传统“乡土文学”的一种继承、拓展和延伸。
    “打工作家”与现代文学史上的“乡土作家”、当代文学史上的“知青作家”一样,他们的作者身份是在中国发展过程中,随着不断变化着的经济条件、社会环境和制度设置而出现并相应变化着的一种“历史建构”,其本身就是“中国经验”的一个复杂表述。“打工文学”是“打工作家”情感、经验和遭遇的呈现,同时又是对这种经验超越的象征。而今天一些评论家对“打工文学”“打工作家”仍存在偏见,个别人甚至把“打工诗人”贬称为“它们”,郭小东则将打工文学称之为“催肥文学”,将“打工作家”称之为“速成作家”,特别是把“打工文学”写作看作一种投机行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像王十月郑小琼这样“经由文学操作”进入体制内的打工作家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他们从打工者到作家是一个“从生活中峭拔自我的过程”,他们的写作成就有目共睹。如果说是“体制对之的额外开恩”,需要反思的恰恰是这种“体制”。
    二、经验作者的问题
    今天的历史语境与过去已经有所不同,“打工出身的作家,都不约而同地强调了切身的经验,他们将个体在场与现场的经验当作文学叙述的依据”。这正是打工文学的可贵之处,而郭小东先生却对此进行种种质疑,并认为“打工文学”“执着于现场经验,放大了底层与小康生活与中产阶级的裂缝”,是“打工文学”的“先天弱点”。贺绍俊先生曾在《中国当代文学的丰富和贫困》里,将“打工诗歌”与下岗工人王学忠的诗歌进行了比较,说明了打工文学的精神特性:“打工诗歌中的形象基本上也是个人形象,很少像王学忠那样,吟唱的是工人群体的形象。但只要想想,今天的农民工是在集权体制与市场体制的夹缝中生存,是缺乏组织的散沙,那么要求他们的文学出现激昂、理想和群体等因素就显得不切实际了。然而也正是这种特点,决定了打工文学与现实和大地贴得更紧,触及到中国当代社会最致命的伤痛。”“打工文学”作为一种审美存在,是嵌于现实之中的“他者”,它在本质上对现实秩序及其经验表象保持了天生的警惕和敏感。我们不能以“身份决定论”的简单方式处理“经验作者”问题,“经验作者”其实是一个关乎如何从作家自己的切身感受出发去表达人的生存本身的文学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作家只能写他熟悉的题材。莫言说:“最好的打工文学应该是有过打工经验的人写的。专业作家当然也可以写,写出来也可以发表,别人看了也像那么回事,但最较劲处是虚假的。”“你可以在技术上写一个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怎么样搬砖,怎么样和水泥,怎么样在脚手架上双腿发颤,怎么样饿得头晕眼花,但你无法准确地体会到一个站在云端里的脚手架上的民工的心情,他的孤独,他的向往,他的恐惧,他的理想。”莫言还举例说:“假如一个乞丐本身就具备了一种写作的才华,他有这个潜质和才能,他又恰好是一个乞丐,那由他写出来的乞丐肯定是最好的,别人是比不了的,正是因为这种有文学才华的乞丐比较少,所以很多由‘假乞丐’写出来的乞丐也得到了很好的反响。”这些论述显示了莫言对经验作者的洞见。
    “打工作家”作为来自社会底层的表达力量,他们记录了那些原本被遮蔽的生活经验。他们的书写,对这个社会的感知系统来说,是扫除了一片盲区,开辟了一片领地。郑小琼的《铁》写到身体对铁的痛感,这种经验史可能是其他作家写不出来的。“打工作家”在疼痛和苦难中寻找人生的走向,探索社会问题,反思人类命运。痛感的形式史、经验史、意象史,它们与社会表层的进步与倒退无关。它们自成一体,为世界经验体系增加新的内涵。但面对打工文学的苦难与痛感书写,郭小东却保持着高度警惕,认为“打工文学”“在某种程度上延续并夸大了社会群体的结构性分裂”,并轻描淡写地认为“打工文学”对打工“群体的苦况与惨相进行渲染,把他们描绘成无告的粗鄙的落后的弱势者,其实并非表明对这个群体的关怀与关爱”。郭小东试图给打工文学写作设置禁区,其文学批评上的双重标准昭然若揭。“打工文学”的社会伦理功能和美学意义,实际上在于它提供了社会心理自我康复的感受方式及其自我救赎的话语,而不是沿袭意识形态及其利益集团的话语。对社会伦理情感的康复而言,哀痛不是一种消极状态而是一种精神过程。
    三、题材区别对待问题
    郭小东对“打工文学”的存疑非常专断:“‘打工文学’概念存疑。它的所有言说与理据,都隐伏着对文学的文学性、诗性与神性的排拒。”这其实是一种新的“题材决定论”,是“题材决定论”的一种借尸还魂。郭小东认为,“打工文学”在创作上及价值观上,“包括题材及题材处理的同质性,阻塞了创作的异质性想象”。打工文学因为“执着现场经验”,因此“有浅表、缺失文化期盼的先天弱点”。题材决定论的实质是题材等级论,将文学作品的题材分等分类,分出高低上下,在以往曾经给文学创作造成极大的危害,在今天也还有种种表现,必须坚决予以摒弃。题材本身没有审美价值和文学意义,题材审美价值和文学意义的生成有赖于写作者对它的组织和演绎。从形式的存在来说,所有的题材价值都是一致的。马原认为,“阿城的《棋王》,准确地说,也是一篇知青小说”,但它同时也是一篇“先锋小说”“新潮小说”。不同的作家,甚至同一位作家在不同时期对知青生活题材的处理结果,往往存在着天渊之别。对打工题材的处理同样如此。从题材上看属于知青生活或打工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妨碍作者写出更有艺术力度的作品。在《“打工文学”论辩》中,郭小东表面上在反对各种成分划分、等级划分,但在他的潜意识里却将知青题材与打工题材划分成了两个等级,将打工作家与知青作家划分成了两个等级,这恰恰是“隐约地表达着一个时代的畸形话语与病态文化”。因此,在对“打工文学”与“打工作家”的认知上,真正达到平等对话的境界尚有待时日。
    在郭小东的意识形态话语结构中,“打工文学”的意义在评论之初就被预先决定:“放低了文学的本质功能与要求,消解或根本上否定了文学是由人类文明与心灵智慧、是由作家综合修养而成的语言艺术。”郭小东对打工文学的批评,存在着明显的错误预设。打工文学需要批评,但不需要这样刻舟求剑似的批评。“打工题材”被低级化妖魔化污名化。“打工”成了在艺术上低人一等的题材。这是一种变异了的“题材决定论”和“身份决定论”,是一种题材歧视,是一种审美上的假要求。胡风当年为什么尖锐批判文学创作上的“题材主义”和“题材决定论”?因为在他看来,不同的题材决定作品不同的艺术价值这一观念非常可笑。“打工”题材就不可以写出好作品吗?即使对“打工文学”中具有社会性、伦理性和阶层性的内容进行关注和阐述,就等同于牺牲文学的美学价值吗?我们不能以“艺术”“审美”的名义随意贬低“打工文学”,歪曲与遮蔽“打工文学”的文学性元素和审美性元素,去制造新的“题材等级论”,去制造文学批评的双重标准。
    原载:《文学报》2013年05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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