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加了艺术学为门类学科,将其由过去作为文学门类属下的一个一级子学科,单列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此举无疑是在维护规范学科序列方面作出的重要调整,对于推动艺术学门类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保证。 然而,学界期盼十余载的“学科目录”修订,却仍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遗憾与问题。以民间文艺学来看,作为研究民间文学的一门学科,若视北大歌谣运动为该学科的肇始,那么,中国的民间文艺学已经有近百年的学科发展历史。但在新版“学科目录”中,我们却不无遗憾地看到,民间文艺学的学科归属仍然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依旧为法学类社会学属下的二级学科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没有获得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园地。新版“学科目录”对民间文艺学的学科归属问题未作调整,意味着在未来的若干年内,与这一学科命运休戚相关的从业者及学人将继续遭遇那些由于学科分类有失科学带来的问题,承受那些因学科身份认同困扰导致的压力与忧虑。 纵览中国民间文艺学近三十年的学科发展之路,可谓坎坷跌宕。我们不妨将这三十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予以审视,简言之,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前十几年,中国民间文艺学借天时、地利、人和之势,学科发展曾达到一个高点;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的后十几年,中国民间文艺学发展呈现下滑趋势,逐渐陷入低谷。有学者曾对这两个阶段中国民间文艺学学科景观进行概括性描述:前一个时期,中国民间文艺学研究队伍迅速壮大,学术期刊增多,学术活动频繁,学术成果丰富,学科建设成效明显,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达到现代民间文学发展史上的黄金时期。后一个时期,与此前的蓬勃局面形成强烈的反差,学科发展呈现出趋冷与滑坡,研究队伍和生存空间萎缩,学界关注度降低,学术立项困难,学科位置模糊尴尬,滑向人文科学的边缘。(陈友康,2006)作为民间文艺学的从业者,笔者对此也深有同感,近十几年来不断目睹一些从事民间文学研究颇有建树的实力派同仁陆续转向其他学术研究领域,而有志于从事民间文学研究且具有深厚功底和优良资质者却后继乏人;刊载学科成果的专业期刊或停刊,或转向;尤其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专业调整后,民间文学在国家学科体制中的位置发生陡然的变化,从文学门类二级学科降为法学门类三级学科,被作为民俗学的一部分放置在社会学之下,学科的独立性丧失,学科发展愈发艰难。如此种种,焉能不导致学科危机四潜,身份日益模糊和尴尬。 民间文艺学的知识体系在具有自足性的同时,又呈现出鲜明的跨学科特点,对其研究要求具有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众多人文科学的知识与训练。 民间文学作为人文科学,说到底是关乎人类精神的科学,关乎心灵和情感的科学,社会科学关注的重点明显与此有别。 当然,导致近十几年来中国民间文艺学发展趋冷与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在诸多因素中,学科归属的改变是造成学科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学科发展的冲击与影响不容小觑。 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体制性依托对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在笔者看来,最重要的体制依托就是在学科归属划分和课程体系设置中保有准确的定位。学科划分是对学科身份的基本规定,也即“学科户籍”,其体现着对学科性质及其内涵的科学认知与精准把握。将中国民间文学置于民俗学后缀的括号内,视其为社会学的细小分支、民俗学的附属,对民间文艺学的学科发展极为不利,不啻于在体制层面拆解了民间文艺学学科的独立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民间文学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都是作为文学门类下独立的二级学科,与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并列,设置于中文系。这种状况直至1998年国务院学位办进行学科分类调整,将划入民俗学的附属部分放置在社会学之下方告结束。然而,在现代文学类的知识体系认同中,人们已经习惯于把民间文学作为与作家文学、外国文学并列的文学形式定位,这三种文学形态在精神特质上也各有特点和功用,互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以民间文学来看,其在高校文学专业课程中便凸显着特殊的性质——其他的文学科目都指向作家文学,而民间文学是非作家文学,它的存在状况,与作家文学迥然不同。民间文学的价值就在于它提供了与作家文学、外国文学不同的知识系统或精神资源,在文学的领域内,它和其他两种文学构成互补关系,从不同的侧面丰富、完善、平衡人类的精神世界。在1998年颁布并执行到今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民间文学是被列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要课程,在我国高校中文学科或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应该说是牢固的,并且已经成为一种历史传统。 值得提及的是,自新时期以来,民间文艺学表现出巨大的研究活力与理论创新,许多传统的研究理论、方法与模式,都被学界予以了重新思考和重新语境化。人们发现,民间文学在民众生活中,并非仅仅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存在,其还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综合体存在并发生影响,是以文艺的形式展现民间社会的各种思想沉淀和生活样象。正因为如此,民间文艺学的知识体系在具有自足性的同时,又呈现出鲜明的跨学科特点,对其研究要求具有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众多人文科学的知识与训练。以目前国内外学界对民间文学的认知来看,民间文学对于人文研究的确已经构成相当大的学术魅力或曰吸引力。 民间文艺学的跨学科特点,不仅表现在民间文学研究的视角、理论、方法上,还体现在民间文学之于其他学科的研究价值及功能,因而跨学科已成为新时期民间文学研究的流行趋势。但对于清醒的研究者来说,学科“跨”得再远,并没有迷失研究对象的知识属性与“本源”。而有些人则随波逐流,离民间文学的“本源”渐行渐远。针对这种状况,民间文艺学家陈友康近年来撰文,重新提及胡适1936年在《歌谣周刊》复刊词中对民间文学的学科属性发表的观点与立场:“我以为歌谣的搜集与保存,最大的目的是要替中国文学扩大范围,增添范本。我当然不看轻歌谣在民俗学和方言研究上的重要,但我总觉得这个文学的用途是最大的、最根本的。”陈友康将胡适的观点归纳为“民间文学跨学科研究中的文学本位论”,强调胡适的这一立场对于当下的中国民间文艺学学科发展具有警醒的意义,即:对民间文学可以进行跨学科研究,包括文化学的研究,但最重要、最根本的是文学自身的研究。(陈友康,2006)对此,笔者深以为是。民间文学首先是文学,民间文学与其他文学一样具有审美的本质,审美性既是民间文学的生存性根基,也是民间文艺学应有的学科特质。民间文艺学作为人文阐释性的学科,不能脱离这一属性和特征对其的内在要求和规定。 从宏观上看,“学科目录”中将民间文学从文学的门类剥离,归于社会学门下,当是基于近几十年来民间文学越来越多地被诸多人文学科视为共有的研究资料,其人文价值不断被开掘和凸显,因而偏重于对民间文学的文化属性的强调。然而,若以国际公认的学科分类而论,对民间文学学科属性的这种认定也与之有悖。文学属于人文科学,社会学属于社会科学,两大学科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方面均存在很大不同。民间文学作为人文科学,说到底是关乎人类精神的科学,关乎心灵和情感的科学,社会科学关注的重点明显与此有别。如此看来,仅就民间文学与社会学和文学这两大学科知识体系的关联性来看,彼此孰远孰近也不言自明。 当然,中国民间文艺学在近年来的发展也有令人欣慰之处。近十余年来,中国民间文艺学已经逐渐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教育体系,多数大学的文科院系都在本科教学中开设了民间文学课程,有的还列为必修课,一批院校获取了民俗学(含民间文学)硕士、博士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据粗略统计,我国目前设有民俗学博士点(含中国民间文学)的高校有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设有社会学一级学科,招收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博士的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挂靠在其他专业招收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博士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新疆大学等;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和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自2004年起更是直接招收中国民间文学博士。在全国高校系统,招收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硕士研究生的已多达20多所院校。如此景观,可谓是处于低迷与徘徊之中的中国民间文艺学的一抹亮色。 民间文学知识的传授与研究还将继续,不难想象,年复一年,与这一学科发生种种关联的学人群体将会越来越庞大,而中国民间文艺学因缺乏国家从政策角度和制度层面的扶持与保障而引发的学科建设、学术评价、人才培养、学术管理等问题也将日益凸显出来。民间文艺学科的一些学人近年多次建言呼吁,希望国家学术主管部门能将民间文学从社会学及民俗学的学科划分中脱离出来,将其回归到文学本位。笔者非常赞同这一提议,希望下一次的“学科目录”修订,能正本清源,予以调整,以推动中国的民间文艺学尽快走出低迷,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江 帆 辽宁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