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被称为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史诗,是中华文学的瑰宝。图为《江格尔》中所描绘的宝木巴国。资料图片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文学,是指古往今来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学。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就是要站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高度,客观认识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历史进程,客观总结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规律,客观评价各民族文学的基本原则。其理论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呈现中华多民族文学的完整版图 中华民族是由各民族共同组成,并为各民族集体认同的民族共同体。这一民族共同体是经过几千年“滚雪球”式(费孝通语)的漫长过程,逐渐形成和发展壮大的。因此,中华民族不是被建构出来的“想象的共同体”,而是具有清晰历史传承脉络的各民族集体认同的民族共同体、历史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文学共同体。 20世纪80年代,历史学、人类学、民族学界关于中华文明起源“满天星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产生了广泛影响。如何认识中国文学发展历史,也成为文学研究关注的焦点。1997年,10卷本《中华文学通史》问世并提出“中华文学”的理论命题,中华多民族文学开始受到重视。《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20世纪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等揭示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的成果相继问世。2007年,“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理论命题的提出和持续讨论,深化了中华多民族文学理论研究。2015年以来,学界在中华文学历史进程及现实意义的讨论中,将中华多民族文学提升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进一步凸显了中华多民族文学理论的重要性。 中华多民族文学理论的核心是多民族文学史观,从这一视角观察中国文学发展历史,生活在不同地域、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历史场景,得到完整呈现;由彼此独立的单一民族文学,到“多元一体”的多民族文学相互交融、百川入海的历史进程得到客观呈现;每一个民族创造的不同形式(形态)、不同语言的文学成果——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传的,无论是藏族的《格萨尔》还是赫哲族的“伊玛堪”,无论是哈萨克族的阿肯弹唱还是侗族大歌,都成为中华文学百花园里的鲜艳花朵;那些用自己民族母语创作的文学成果,也使中华文学成为一曲波澜壮阔的交响乐。凡此种种,都清楚展示了中华文学多民族、多地域、多传统、多形态、多语种的鲜明特征。因此,中华多民族文学,清楚界定了中国文学研究的对象,清晰描述了中国文学的边界,呈现出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相一致的中华多民族文学的完整版图。 发挥中华多民族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功能 在现代,历史学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原因是,在现代民族国家,历史学的主要任务是将民族国家历史知识化,以此培养公民对国家的认同与忠诚,激发爱国主义精神。历史学家杜赞奇总结指出,西方大学里专业历史的出现与民族利益密切相关,而且这一专业的权威源于其民族真正的发言人这一身份。法国历史学家不仅自视为民族遗产的传承人,而且是公共舆论的塑造者,肩负着用历史的教训重建民族自豪感,使遭受国耻的祖国寻求新生的重任。19世纪末期美国历史学界的共识是:在经历了内战之后,历史应该肩负起“治愈民族”的重任。 文学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以及民族精神最形象的反映。因此,文学史往往被称为形象化的历史,具有国家知识的属性。特别是文学具有的情感性和审美性,使其在激发公民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公民国家认同方面,比历史学更为直接、更为深刻,影响也更为广泛。所以,中国文学史自产生之日起,就被纳入国民教育知识体系之中。 从多民族文学国家知识的功能角度说,一方面,将中华多民族文学呈现出的既各有传统又相互“交汇、交融、交流”的历史进程知识化,并纳入国民教育知识体系,可以进一步印证和深化人们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发展历史的认识,从而培养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另一方面,“多元一体”中华多民族文学历史的知识化,能以可感知的方式增强人们对“幅员辽阔”“文明悠久”的祖国形象的认知,从而强化各民族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认同。 此外,将各民族文学提升到统一多民族国家知识的高度,纳入国家知识体系,也在现实性上体现了国家对各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充分尊重与价值肯定。每个民族都可以在“多元一体”“满天星斗”的文学时空中找到自己民族文学的坐标,这将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自信、文学自信,促进各民族文学发展。更重要的是,多民族文学发展历史的国家知识化,将极大彰显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每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集体归属和集体认同,激发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 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合体、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根本的是弄清什么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学是如何形成的?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讲清楚”题中应有之义。但是,长期以来,学界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如将汉学等同于国学,将某一民族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等等。 所以,一要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是某一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二要明确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每个民族创造的优秀文化,既是该民族的,也是为各民族共同拥有、共同分享的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三要明确各民族文化之间是相互平等、相互补充、相互交融、共同创造、共同发展的。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但各民族优秀文化在思想内涵、精神追求、价值取向上,既相通,又互补,如蒙古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维吾尔族《福乐智慧》中的和谐思想等等。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极大丰富、完善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和体系,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各民族文学经典作品纳入传统中华文学经典的体系之中,不仅丰富了中华文学经典宝库,其社会意义也将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站在这个高度来看中华文学研究的意义,我们倡导的不仅仅是不同民族文学经典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在从事一项民族文化的集体认同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从多民族文学的角度重视中华多民族和谐共生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完整性和“一个不能少”的观念,有利于国家文化安全,对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具有显在的意义。 推进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建设 中国古代虽然产生了《文心雕龙》等体大思精、范畴较多的文论精品,但严格说来,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对象大都局限于诗文传统,对多民族文学关注较少。《诗境》《彝族诗文论》等少数民族文论经典,也未被纳入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五四以后,西方纯文学的分类方法以及文学理论主导了中国文论的话语权。中国古代文论没有完成现代转换,本土化的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也尚未建立。 理论是对实践的总结。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正是建立在中华多民族文学客观实践基础之上的。这种实践,一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形成、发展历史;二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三是中华多民族文学交融互动、共同发展的历史与现实。以此为出发点,中华多民族文学理论对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建构提供的话语资源和理论启示在于: 其一,以多民族文学观为核心,以多民族历史观、多民族国家观、多民族民族观、多民族哲学观为支撑,建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整体架构。 其二,重新界定文学的概念与范畴,建立口头文学与书面文学并重的整体文学观。汉族有发达的书面文学传统,藏族、蒙古族等民族有发达的口头文学传统,许多民族还呈现出口头文学与书面文学并存共生的情形。以诗学为例,从“三大史诗”为代表的各民族口头文学传统中凝炼出来的口头诗学,与传统书面诗学一起,将会形成中国特有的、完备的诗学理论体系。 其三,将各民族传统文学经典的评价标准,纳入中华多民族文学的评价体系之中进行考量与整合,进而建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多元评价体系。 其四,重新梳理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脉络,确立以朝代更迭的线性时间为主线,以各民族文学多元发展历史为复线的既交叉重叠又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时间结构。 其五,对主体与整体、一元与多样、先进与后进、中心与边缘、离散与融合等涉及中华文学与各民族文学、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等复杂关系的理论总结,将揭示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与形成的内在规律,从中提炼出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的“中国经验”以及文学传播与影响的范式,对创立中华多民族比较文学理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此外,各民族书面文学与口头文学的复杂关系、中华多民族文学的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重叠的特征、母语文学、双语写作等多语种的特征和现象等诸多问题,对传统文学理论话语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出了挑战,也为建立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和评价体系提供了多样而鲜活的案例。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首席专家、大连民族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