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因素对德国来说是绝对必要的;犹太人是这样一类人,甚至在农奴制下,他们虽然既无祖国又无权利(参见居利希关于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的论述)[1],但是也保持了自由,而且——由于他们命定要从事商业——成为未来因素的体现者;因此,他们在群众对压迫无力做出反应的地方具有反抗的能力;而且他们生来就比德意志人实干和积极。在拿破仑统治时期,他们的势力在德意志西部和北部有了很大的发展(路特希尔德和黑森选帝侯)[2],所以在1815年以后不久就在恢复了犹太人区的地方(法兰克福)克服了对犹太人区的限制;白尔尼和海涅;精通文学,特别精通政论;犹太文学家的特点是追求直接的实际的利益;带有犹太商人特点的波兰-德意志的寸利必得的卑劣的欺诈传统,只有在第二代和第三代才消失。最后,彼此愈来愈融合为一体,德意志人带上犹太人的特点,而犹太人则德意志化。 弗·恩格斯写于1873年底—1874年初 原文是德文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 1948年版第X 卷 弗·恩格斯:《关于德国的札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5卷,172页,1985年版。 模仿文学从海涅就已经开始了;它的使命是雕琢语言,而语言也非常需要雕琢。这在诗的方面是成功的,而散文则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差。 弗·恩格斯:《关于德国的札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5卷,173页,1985年版。 [1]指古·居利希《关于现代主要国家的商业、工业和农业的历史叙述》(1830年耶拿版)一书中的论点。——第172页。 [2]指法兰克福鲁特希尔德银行行长迈尔·安谢尔·路特希尔德的金融活动。他在拿破仑战争时期把他的债务人黑森选帝侯威廉的钱也拿来投入周转,大发其财。——第173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