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文学史研究与中国文学一样,具有鲜明的民族国家属性。但是,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缺席影响了史家的视野,也失真了中国文学史的本来面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传统“中国”观念影响,二是现代中国民族国家意识的缺失以及文学史研究中整体文学史观的残缺。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建立,对写出真正意义的中国文学史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 文学史观的研究是新世纪中国文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的确,在真正具有学科意义的中国文学史研究走过一个世纪的艰难而辉煌的路程后,对之进行理性和科学的反思,对中国文学史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是,在现有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内部梳理与学科归纳、文学史研究方法、文学史研究中的文学观等所谓的史学“内部”研究似乎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而文学史研究中的历史观,特别是中国多民族国家观却为人所忽视。这种情形直接导致了文学史研究对中国文学整体把握和认识的偏失,并进而影响到对中国文学历史真实面貌的描述。 一、传统“中国”观念对中国多民族文学事实的遮蔽 中国文学史,显然是记录中国文学演进的历史。但怎样理解“中国”,就决定了同一个“中国”文学史的不同历史面貌。可以说,传统“中国”观念,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积淀,进入研究者的文学史观,从而使中国文学的多民族性受到遮蔽。 “中国”一词最早见于《尚书》,距今已有三千多年文字记载的历史。关于“中国”二字有多种解释:其一指京师(首都),《诗经·民劳》注:“中国,京师也”。其二是指中原地区,如《史记·东越列传》:“东瓯请举国徙中国”。其三是指国内、内地,如《史记·武帝本纪》:“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其四是指诸夏族居住的地区。《论语集解》:“诸夏,中国也”。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是夏朝,黄河流域一带的先民自称“华夏”,或简称“华”、“夏”。而“华夏”一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年):“楚失华夏”。唐孔颖达疏:“华夏为中国也”。“华夏”所指即为中原诸侯,也是汉族前身的称谓,因此,华夏在历史或指称汉族,或指代汉族建立的国家。《史记》、《汉书》经常出现这样的称谓。正因如此,自汉代开始,人们常常把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称为“中国”。此外,“中国”一词所指范围,随着时代的推移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的扩展过程。《尚书》中的“中国”,仅仅是西周人对自己所居关中、河洛地区的称呼;到东周时,周的附属地区也称为“中国”,“中国”的涵义扩展到包括各大小诸侯国在内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而随着各诸侯国疆域的膨胀,“中国”成了列国全境的称号[1]。 可以说,“中国”是一个具有民族、国家、文化、地域等多重内涵的概念。在历史上的诸多时期,“中国”标志着与“东夷”,“西夷”,“南蛮”,“北狄”的对立。《礼记.王制》:“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日本出版的《广辞苑》(第五版)这样来解释中国∶中国是中国汉族面对周围在文化上落后于自己的各少数民族(东夷,西夷,南蛮,北狄)而带有自己是位于世界中央的意识的自称。这种自称的背后是一种种族的优越感和文化的优势感,这种优越与优势感反映在种族、族群和文化上便是种族、族群和文化的双重对立。虽然孔子在《春秋》说:“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但是“以华变夷”而绝不能“以夷变华”则是根本原则。其中汉族的霸权和强者心态一览无余。从先秦就开始了的“华夷之辩”一直伴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但其核心无论是“血统优劣说”说,还是“文化优劣说”,其核心是汉族的正统意识。所以,历史地说,“中国”在历史上代表着汉族和强大的汉族文化,汉族中心与汉族文化至高无上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民族文化心理。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数次民族大融合,并在客观上促进了不同民族文化的融合,但汉族中心和文化强势地位并未因此而改变。尤其是历史是几次少数民族对汉族政权的颠覆,更是极大地触动了汉族文化的神经,加重了汉族与其他民族及文化间的对立情绪。 非常的意味的是,与汉族文化与其它民族文化的对立态度相反,少数民族则表现出对汉族文化的认同。契丹人萧观音的《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应制》,就很好地体现出所谓“异族”的开放、多元的文化观念。诗中写道:“虞廷开盛轨,王会合奇琛。到处承天意,皆同捧日心。文章通谷蠡,声教薄鸡林。大宇看交泰,应知无古今。”在此,萧观音并没因为把自己被汉族视为“夷狄”作为价值判断的参照系,或者说,她根本就没理会“夷”本身带有的文化霸权居高临下的威压,而是在“文章通谷蠡”、“应知无古今”的开阔的文化视野下,把君臣(宋与辽)看成是“同志”,找到华夷合一的根本:“同风”。正因如此,耶律阿保机在建国不久就兴建了孔庙,表现出对汉族主流文化的认同。再如,蒙古族和满族两个北方少数民族所建立的非汉族王朝,他们不但摧毁了汉族的政治统治,而且统治时间长达近500年。但是,在这样长的历史时段中,这两个少数民族并没有主动瓦解汉族文化的强势地位。相反,两个民族特别是满族在文化上的主动融合,在一定意义上强化了汉族文化的中心地位。 历史地看,虽然经过历史诸多民族融合后的汉族文化很难说还保留多少原生形态,或者,当“中国”在事实上已经不再指华夏诸族或者中原汉族之时,但“中国”对汉族文化的指代关系和地位并没有改变。于是,“中国”成为汉族族群和族群文化的集体记忆和想像,汉族作为“正统”的“中国”的符号成为一种民族集体无意识,积淀在人们的文化心理深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价值取向。从汉族本位出发的民族与文化认同导致的与其他民族的文化对立成为一种历史现实。这种史实,我们在清初众多“反清复明”如王思任、祁彪佳、刘宗周甚至大名鼎鼎的顾炎武和黄宗羲们所谓“义举”、“义士”对汉族和文化的强烈认同和对满族的强烈排斥。甚至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人的口号还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这里的“中华”显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56个民族的共同体。即便是鲁迅这样具有新思想的文化先驱,其民族国家意识依然是汉族正统思想。鲁迅曾说:“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2]“到二十岁,又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至于元,那时东取中国,西侵欧洲,武力自然是雄大的,但他是蒙古人,倘以这为中国的光荣,则现在也可以归降于英国,而自以为本国的国旗—但不是五色的—‘遍于日所出入处了。’”[3]显然,鲁迅的民族国家观带有鲜明的汉族—民族国家的特征,因此,他把汉族之外的民族包括这些民族建立的古代国家与其他国家等同起来,从而清楚地表达了他的传统中国(汉族)与其它民族的对立观念。而且他的这种思想与章太炎在《序革命军》中的“改制同族,谓之革命,驱逐异族,谓之光复。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所当谋者光复也,非革命云尔”的思想是一致的。值得说明的是,做为五四先驱的鲁迅的民族国家观念,让人不能不对五四启蒙精神产生质疑。从这一意义上说,在对中国多民族历史的认同,以及对现代中国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建构性想像上,五四的启蒙思想存在着严重缺陷。这种缺陷不能不反映在文学史观上。 以林传甲1904年在京师大学堂的讲义《中国文学史》为肇始,至胡适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1922年)、《白话文学史》(1928年)的出现,以及梁实秋的《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周作人的《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等,20世纪早期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中国”均为传统之“中国”,辛亥革命提出的“五族共和”的进步民族国家观并未对文学史观产生应有的影响。因此,中国文学史研究虽然没有直接成为汉族文学史研究,象鲁迅那样直接作《汉文学史纲》,但传统“中国”观念却使中国文学史研究成为汉族叙事视角下的文学流变史,汉族之外的其他民族的文学或者被边缘化成为汉族文学的点缀和陪衬,或者干脆淡出文学史的视域,成为纯民间的存在。这种倾向贯穿了几乎整个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研究。 以目前国内影响较大、被广泛应用的由袁行霈主编的四卷本《中国文学史》为例,这部史著的文学观念较以往的文学史有了较大的突破,引入了文化学、文学本体论的理论和视角,认为:“文学史是人类文化成果的之一的文学的历史。……文学史著作要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上描述文学本身演进的历程。”[4]然而,在具体的研究中,我们却发现,作者们对“中国”的理解并没有超越传统的“中国”,因此不可能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上”进行描述。传统的“中国”观念使他们并没有比前人走得更远,或者说,传统的“中国”观念使他们的文学史依然是汉语叙事视角下的文学流变史。如在考察地域文学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时说:“所谓地域的不平衡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在不同的朝代,各地文学的发展有盛衰的变化,……如建安文学集中于邺都,梁陈文学集中于金陵;河南、山西两地在唐朝涌现的诗人比较多……二是不同的地域的不同的文体孕育生长……例如楚辞有明显的楚地特色,五代词带有鲜明江南特色,杂剧带有强烈的北方特色,南戏带有突出的南方特色。中国文学发展中表现出来的地域性,说明中国文学有不止一个发源地”。承认中国文学不止一个发源地是一种进步,但如果把这种发源归属于汉族,特别是仅从文学的地域风格去理解,忽视在这些地域上生息的不同民族,特别中那些“夷”、“蛮”、“狄”们对中国文学的创造,显然不能很好地解释“发源地”,也无法真正解读地域文学的特征。正因如此,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史诗未能进入这部《中国文学史》。叹惋中国没有史诗,其实不过是叹惋汉族没有史诗而已。再如这部文学史在论述元代文学和清代文学史时,依然在进行着汉族文学的历史重构,元代蒙古族文化、清代满族文化对文学的影响、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汇,对元好问、耶律楚材、纳兰性德、曹雪芹等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也依然是汉文化视角的阐释,这些文化、文学现象以及作家作品背后地域和民族因素被完全过滤掉了。 这种传统“中国”的观念和汉族视角在唐弢、黄修已、钱理群等现当代文学研究著名学者的史著中同样存在。在他们的著述中,甚至连地域也被忽略掉了,如沈从文、老舍、端木蕻良等来自不同文化“发源地”的文化差异和不同的文学观念在创作上的表现也同样被过滤掉,这些作家都进入到汉族视角的文学史叙事结构之中。显然,这种情况下,对作家作品的分析所达到的“历史真实”和“文学情况”的程度就值得怀疑了。而对于1950年代后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的崛起,在许多文学史中同样处于边缘和被遮蔽的状态。如北京大学 二、多民族中国的现代国家意识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缺失 19世纪中叶,“中国”一词已经脱离了传统意义上的汉族或者地域含义,具有了现代国家的意义。辛亥革命正式将中国作为国号, 对中国文学学科的国家性,有学者指出:“应当认识到,这一学科建立的国家性前提决定了其本身固有的国家利益的属性,以及它所表征的民族层面的精神气质。一旦我们摒弃了国家意识,可能就无法确定与整合该学科所欲囊括的诸多内容,甚而导致整个学科方向和宗旨的偏离。”[7]其实,建国后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国家属性十分重视,一方面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另一方面成立哲学社会科学的专门机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55年),来体现其国家属性。但是,就文学而言,或许是20世纪中国文学与政治的太多遭遇,抑或在某一时期(如文革时期)国家与文学关系的扭曲,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中中国多民族国家意识的缺失是一种普遍现象,中国文学学科的国家性前提和国家本身多民族国家的性质并没有作为文学史观的要素进入文学史研究和书写之中。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50年代后的文学史研究有两种基本倾向,一种是突出强调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属性,文学史即社会史、文学史即思想史、文学史即政治史成为1980年代以前文学史研究的主要特征。另一种则是与国家的有意疏离。作为对前一种倾向的反动,“远离政治,回到文学自身”成为主导这种文学史研究倾向的文学史观的核心意识。 以当代文学史研究为例,作为受教育部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十所院校的专家于1978年开始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在“十七年小说(上)”的概述中说:“少数民族斗争生活在小说领域中也开始得到了反映。许多少数民族出现了自己的第一代小说家,他们第一次拿起笔来反映自己的民族的斗争生活,这在我国小说发展史有着特殊的意义。”[8]这里的“反映自己的民族斗争生活”既表现出研究者对“革命”、“政治”的关注,也表现出文学史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民族身份的对立。其实,在书中所列举的少数民族作家中,无论是玛拉沁夫、李乔,还是朋斯克。他们所写的并非是“自己”的生活。或者说,他们“自己”的生活也正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经历和生活的一部分。因为整个新中国的缔造过程本来就是一个各民族共同参与的高度一体化的过程。正因如此,玛拉沁夫的《在茫茫的草原上》才被指责为表现了“狭隘的民族情绪”。但是,由于研究者多民族国家意识的缺失,所以,研究者指出的这些小说“在我国小说发展史有着特殊的意义”,也变成了汉族文学(主流)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现,少数民族文学从一开始就负担起的构建多民族中国文学的主动行动被遮蔽。因此,在对这些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进行分析时,只注意到了与汉族不同的“能使人开拓眼界,增长见识”的“彝族人民的生活习惯”,或者“蒙古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和生活图景”,而未展示这些作品对中国文学文化多样性和不同民族文化传统的意义(其实,这才是这些小说的价值和意义)。值得说明的是,在本书“绪论”论及“当代文学的性质、成就和特点”一节中,十分可贵地提出国家“提供了多民族文学共同繁荣的现实可能性”,但接着却将这种现实和可能性归结为“说明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取得这样的进展和生机”。这里,研究者不但将国家性质与国家制度相混淆,而且多民族的民族属性让位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属性,从而使研究者的文学史观与多民族国家属性擦肩而过。我们知道,繁荣多民族文学符合多民族国家的利益和要求,同时,多民族文学的繁荣也是多民族国家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是多民族国家政治属性和基本制度,这种制度在理论上为多民族文学的繁荣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但并不能作为唯一的和终极因素对多民族文学产生和发展起决定作用。特别是对文学史观而言,这种国家政治或制度属性作为政治观或社会观会影响到研究者对文学的政治属性进行界定,而多民族国家下的多民族文学作为一种文学史观中的民族和文化要素,则决定着对中国文学历史和现实的最基本的认识,决定着中国文学史是传统的中国(汉族)文学史,还是多民族的文学史。离开了中国多民族文学历史和现实的范围界定和基本认识,文学的其他属性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而作为文学史的“史”只能是残缺的甚至是“伪史”。因此,中国文学史研究中多民族国家意识在文学史观中的缺失,使研究者们虽明白“多民族”的社会现实,却未能关注“多民族”的文学历史和现实。这种情况还导致了建国后由中央政府组织和发起的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中所体现出来的学科国家属性,特别对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史观建构的暗示意义被忽视。 同样,作为应用较广的王庆生主编的三卷本的《中国当代文学》(1983年版)在每一时期的描述中都专设一章“少数民族文学”,对少数民族文学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这在当代文学史的书写中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关注到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并给予文学史上的地位,并不意味着“多民族”国家意识对文学史观的介入。因为,在整个文学史的叙述中,对少数民族文学总是作为一种现象给予一般性的关注,少数民族文学的特有的文化内涵以及与中国文学的关联并没有得到揭示。因此,在文学史整体建构中,少数民族文学只是作为一种文学样态被“嵌”入了汉族文学史,处于与整体文学史叙述的游离状态,并未能真正融入整体文学史之中。这种将少数民族文学与主流(汉族)的分置成为现当代文学史中被普遍接受和运用的方法。 90年代后,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研究中,陈思和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备受关注。此作专设一章:“多民族文学的民间精神”。这是我们迄今为止在主流文学史研究中看到中唯一不用“少数民族文学”而用“多民族文学”的一部文学史。他指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族以外,其他非汉民族也有着丰富绚烂的民间文学传统。它们与本民族的历史、生活、文化传统、风土人情等等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许多方面,其成就甚至超过了汉族文学,因而成为中国文学中极为重要的部分。”[9]显然,陈思和注意到了中国当代文学“多民族国家”的背景和现实。但遗憾的是,他的国家意识同样没有进入文学史观。因为,他发现的那些被遮蔽的遮蔽是“多民族文学”中体现出来的“民间精神”。在这里,作为文化学范畴的“民间”模糊了不同民族、族群身份和文化特征,但陈思和关心的的确不是当代文学的“多民族”性,而是“多民族”中普遍性的“民间”。“民间”在这里成为陈思和的文化想像体。正是这种想像使他认为“史诗是在历史长河中累积下来的人民群众的集体创作,仍旧天然地带有丰富的民间成分—它们充满了‘人类社会的童年’所持有的天真的自由自在的诗性想象以及民间对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其实,这种概括并没有多少新意,只不过是他书中的“关键词”“民间文化形态”、“民间隐形结构”、“民间理想主义”的具体阐释。 可以说,“民间”的引入是陈思和当代文学史学的重要视角,反映出陈思和意识中“民间精神”与“国家权力”、“民间理想”与“国家意志”的对立和冲突。 “民间”取代了国家,或者说“民间”让位于“国家”。这样,具有鲜明的国家性背景的“多民族”文学便成为一种“民间”存在,国家意识也就不可能成为他的文学史研究视角。这种与民族国家的有意识疏离,使陈思和的文学史研究的成就只在于“发掘过去被掩埋或者被忽略的文本”,“他提升了这些文本的‘当代文学史’的地位”[10]而并未能在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关键问题上有更大的突破。 被韦勒克、沃伦认为“唯一的一本把英国诗歌的发展作为一个统一的概念而写成的英国诗史”的文学史家考托普(W.J.Courthope)认为:“英国诗歌的研究实际上也就是对我们文学中的我们国家制度的持续成长过程的研究”,它所寻求的主题的统一性“正好就是政治史家所寻求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就在整个民族的生命之中”。[11]如此说来,国家文学的国家性背景是一种不能回避的现实,因为当我们选择使用“中国文学”的概念时,就注定了这种文学以及对文学的研究天然地与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意识自然会进入文学史观的系统之中。但遗憾的是,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既没有体现出中国这一现代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制度的持续成长”,也没有在研究中探寻“国家制度成长的统一性”。中国多民族国家构建的现代性选择和意义在中国文学中并不乏表现,但文学研究的跟进与呼应却很少见,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 三、多民族文学史观与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史 文学史观是一个综合了哲学观、历史观、文学观、民族观、国家观等要素的综合评价系统。恩格斯指出:“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的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了很少一点成绩,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12]在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中,很多人恰恰把研究的重心放在“体系”构建上,而忽视了文学史观的系统性和“指南”作用。钱理群在谈到自己编写《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的体会时曾说:“我无法认同我们曾有过的现代化模式,及其相应的文学模式;我也不会照搬西方的现代化模式,及其相应的文学模式;但我却无法说出我到底‘要’什么,我追求、肯定什么。径直说,我没有属于自己的哲学、历史观,也没有自己的文学观、文学史观。”[13]作为现代文学史研究大家,钱理群的这段话非常耐人寻味,因为,这不仅仅是他对自己研究的问题及方法的困惑,其中还包含着对整个文学史研究的反思。而这种反思又与近年来对于文学史观的重视和研究密不可分的。 但是,在对中国文学史观研究的反思中,我们也很吃惊地发现在文学史观方面的缺失。如《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观的反思》[14],把20世纪中国文学史观的归纳为胡适为代表的“进化论史观”、周作人“重视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的观点”、“50年代在文学史研究中强调历史唯物主义史观”以及新时期以来“人们似乎有意无意地搁置文学史观”,“在中国文学史百年研究中,唯物史观起了关键和决定作用”[15]等等。但是,究竟什么是文学史观,文学史观包含那些要素,这些要素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是怎样体现的等根本性问题却并没有指出。特别是,我们还注意到,这篇文章对以往文学史家以精贬杂、以雅贬俗、以汉贬胡、扬汉抑夷等价值取向,并没有发现和指出。这其实也从另外一角度证明研究者本人所持有的文学史观同样是一个传统“中国”或汉族中心的残缺的文学史观。 文学史观是一个文学史家应该具有的综合了哲学、政治、历史、文学、民族、国家等元素的综合的评价系统。其中的每一个要素都会对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向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如果没有一个清楚的文学史观的意识,文学史研究就无从谈起。对中国文学而言,中国多民族的历史、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属性,决定了中国文学史研究中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支配地位。所以,抛开多民族文学史观来谈论少数民族文学与抛开多民族文学来谈中国文学只能是道殊同归。这正如当我们在检索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时,虽然1600多部文学史的数量让我们欣慰,可是,如果认真检视,这其中有多少是体现了这种文学史观,真正反映出中国文学的真实面貌? 当然,我们也欣喜地发现,近年来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问题已经得到学界不同程度的重视,“重画中国文学地图”观点的提出,《中华文学通史》、《20世纪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等成果的出现,便体现了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重新思考和重视。虽然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确立也许还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但是,传统“中国”观念被中国现代多民族国家观念所取代,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下真正具有现代性的中国文学史的出现则是历史的必然。 注释: [1] 可参见http://club.book.sohu.com/r-history-360984-0-7-0.html或http://heritage.news.tom.com/1394/20041214-26565.html [2] 《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 [3] 《集外集·《奔流》编校后记(十)》 [4] 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一卷)和3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5]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 吴秀明.《当代中国文学五十年》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 [7]路文彬《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合法性质疑》http://www.lys6320.sunbo.net/sho w_hdr.php?xname=JUG [8] 《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148页。 [9] 陈思和:《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9年 第124页 [10]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70页 [11] [11]韦勒克、沃伦:《文学原理》》三联书店,1984版,第290页 [12]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集第47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3] 钱理群:《矛盾和困惑中的写作》引自洪子诚《问题与方法》第57页。 [14] 朱晓进文,详见《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15] 一是以胡适的文学史研究为标志的科学补充、历史还原的思路,二是以鲁迅文学史研究为标志的典型现象分析的思路;三是以周作人文学史研究为标志的长时段研究的思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