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萎靡的当代民族文学批评

http://www.newdu.com 2017-10-27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姚新勇 参加讨论
 

       尽管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对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和研究[1]状况的不满一直存在,[2]但这一题目仍然会招来不满与质疑:“首先,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当代文学研究者和当代文化批评者,现在偶然游荡到少数民族文学领域,连开口发言的能力恐怕都还不具备,哪有资格一笔就将整个当代民族文学批评抹煞呢?”不错,我是晚来者,但不一定就比圈子里的人或早到者缺少开口的资格,只要我的这种整体评价,是认真考察、阅读后的结果,只要它能概括绝大多数相关评论和研究的性质它就是准确的。[3]我所可能面临的第二重资格质疑,可能是我的汉族文化身份。记的几年前,《南方文坛》曾向多位民族文学界的重量级人物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有研究者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学只能由本民族的作家所创造,而不能由汉族或其他作家替代;而且,更大程度上应该由本民族的作家和研究者去阐释。您认为如何?”[4]对这一问题的答案虽不一样,但却没有一位对这个问题所包含的文化身份的区分有何异议;民族文学就属于或主要属于少数民族的文学似乎是自然而然的,是常识。由此而论即便作为汉民族的一员,我被允许(或擅自)进入少数民族文学领域,说话也应该慎之又慎,像“萎靡的民族文学研究”这样的话,似乎不是一个汉文化身份的研究者有权说的。涉及到异民族问题或与异民族成员谈话时,应该注意文化禁忌。我并非是一个不懂文化禁忌、自以为是的汉人。少年时的生活环境与经验早已教懂了我这点;而且也已记住了乌热尔图先生对“声音盗用”的义愤,[5]张承志先生关于要懂得对异民族适时的尊敬缄默的指点。但是如果少数民族文学只是属于少数民族的文学,那么尽管我要说的是事实,我恐怕也会保持沉默的,既然不少民族作家和研究者已经意识到了当代民族文学批评欠佳的状况,相信他们中终会有人无法忍受,会像我这样直言不讳大声批评的。然而,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不只是属于少数民族的文学,它至少还有另外两层含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汉族文学而言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中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既如此,我作为一个中国文学的研究者,不仅不应该自动排除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之外,而且应该主动关注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和研究。在文学研究的实践中,民族文学被忽视的情况大量存在,早已遭到民族作家和批评家们的批评。我将这种批评解读为友好迫切的邀请,我想认真、实在地将民族文学视作自己的中国文学,而不是像不少汉文学学者那样抽象地空喊什么重视民族文学。既然如此,既然当代民族文学批评就以低迷的状态呈现在我的眼前,那么我就应该责无旁贷地说出自己的看法,以坦言表达真正的尊重和重视,而不是重复太多太多的冷淡、漠然和虚伪的友好、尊重。下面就是我的具体分析。
    

一、      宏观研究的系统性、理论性的欠缺
    当代民族文学批评和研究的不足,全面表现于宏观理论研究和整体把握与微观具体批评上。首先来看宏观方面的问题。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的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一直缺乏有效的宏观研究,如果在八十年代中期之前,或可以把这种缺陷归于具体创作和批评材料的缺乏,但到八十年代中期之后,民族文学的当代创作,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丰厚、骄人的成绩;批评理论方面的工作虽一直不能令人满意,但也积累了许多问题,急待宏观性的系统梳理与分析;而且半个世纪以来对少数民族文学遗产的卓有成效的搜集与整理,更是已积累了大量、丰富的材料。这一切都说明,宏观研究一直落后的原因恐怕不是具体材料的缺乏,问题的要害很可能在于体系性、理论性学科意识的严重缺乏。也就是说,民族文学的批评和研究一直在进行,但长期以来都缺乏自觉地从学科建设的高度去思考、反省、展开民族文学的批评和研究,致使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工作,还没有为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建构比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思路。如果排开丰富的民族文学遗产的整理之成果并从基本的学科理论性、系统性要求来看的话,甚至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学这门学科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6]
    相信肯定会有人质疑:说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与批评缺乏学科自觉性、理论系统性也就罢了,但说少数民族文学学科都没有建立起来,是否太过分?难道这么多年来的作家作品评论、作品编选、问题讨论、文学史写作、机构的建立、教学科研的展开都是在瞎忙吗?当然不是。不过请不必着急,下面的分析会给出足够证明的。
    民族文学宏观研究的欠缺还直接表现于某些表面具有宏观性的工作上。随着民族文学当代创作的迅速发展,有关各不同民族、区域、题材、体裁等方面的少数民族文学的整体性研究,日渐增多、全面展开,形成了不少可以量化的成果。但如果认真考察它们的质量,则令人相当失望。所有的文字基本还都处在初探、印象、感受的阶段,材料罗列有余,理论深度欠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一个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大家的思路,受制于一种“报告体”的束缚。这种报告体广泛地存在于民族文学的研究中,它的资格相当老,老舍先生1960年所做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就是一个标本。它的结构基本是这样的:首先由一个关于时间的语式结构开场,即“从……以来,少数民族文学(或某某民族的文学)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然后具体罗列性地陈述所取得的成就,这种陈述可以从民族作家队伍建设(成长)、作品数量迅增、题材和体裁的开拓等各方面展开;第三部分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以表决心的语式满怀信心地展望未来结束全文。[7]在这种报告体结构内,填充上或多或少的堆积性材料(经常是众多作家、作品名称的一一列举),文章就算是写成了。无疑,很难指望这样体式的文章,能有内在的富于深度和逻辑力量的理论线索,它给读者提供的不过是某些表面性、材料性的知识而已。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经典文库·理论评论卷》(以下简称《理论评论卷》)所收的第2—第15篇文章为例,它们大致属于对民族文学发展的宏观角度的整体性的考察,其中2、3、4三篇,基本属于标准的报告体,文章的结构,作者的身份和说话的口气,与老舍先生的报告非常接近。第5-15篇可称为“变种报告体”,它又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类离报告体已有一定的距离,但相对还是比较接近,不仅在结构上没有质的突破,还填塞着份量不轻的一般性介绍文字,更主要的是作者在行文时,没有找到较好的具有理论性的切入口,无论是作者的行文动机还是阅读后给人留下的印象,都仅止于对对象的一般性介绍。《理论评论卷》中的第6、7、8、9、12几篇,就属于这种情况。剩余的另7篇,可算作是“变种报告体”的第二类,虽然它们之间的质量并不平均,但共同点在于,基本都具有跳出一般描述性介绍,从特定观测角度结构对象的自觉。这几篇中的有些选题相当好,颇具深度挖掘的价值。例如《新疆哈萨克“民考汉”青年亚文化作家群创作初探》,《贵州民族文学创作与地域文化生态》,《精神的觉悟与创造的突变��试评中国少数民族先锋诗人的态势》等。选题的理论性,就为文章具有逐层深入展开的学理性具备了可能,而且像《贵州民族文学创作与地域文化生态》这样的个别文章,也的确一定程度地显示出了理论的力度。但可惜的是,尽管如此,它们还没有彻底摆脱“报告体”的影响,结构上还不难看出“报告体”的模式,而且有意义的选题还没有真正完全有机地结构起文章的所有材料,使文章形成紧密地理论联系。简单的罗列式材料堆集,仍然没有很好地避免。这一切都使得它们难以摆脱一般性介绍的特征。我以为作者们对此是知道的,所以这些文章的题目,包括那些最具理论宏观结构性文章的题目,都常常带着“印象”、“漫议”、“几点思考”“态势”等与“浅淡”相接近的限制性词语。
    关于民族文学史的撰写,可归为另一类的宏观考察。以各种“后现代”学理看,文学史也好或其它什么的史也好,都不可能是对真实历史的客观呈现,它们都是具体的历史编写者,根据一定的历史观念、从特定的角度出发,对散漫的历史材料挑选、增删、梳理、方向化、系统化的结果。这种观点表现了学术发展对传统的真实历史说的怀疑与警惕。但是少数民族文学史写作所存在的问题,根本不是对历史材料的过度整理和过度系统化,而是它们基本上还没有找到能够将散乱的材料较为系统、有机地结构在一起的理论基础,甚至连怎样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标准这一基本问题都没有真正解决。其纵的脉络简单地套用一般的历史分期,横向大致以不同的民族身份、地区、题材、体裁进行分类,然后再用大量泛泛的介绍性材料填充在这种无结构的结构中。以这种方式形成的结果,说是文学史,缺乏史的系统性,说是文学史资料,又不具备资料的原始性;而且有时为了追求所谓的考察的完备性,就不惜篇幅,大量罗列介绍各民族的相关文学史材料,至使形成一些厚度吓人的缺少真正价值的“恐龙式巨著”。[8]

二、微观批评的空泛
    宏观研究的症结,既在于学科系统、理论性自觉意识的缺乏,同时也与微观批评多方面的不足直接相关。首先,民族文学的批评缺乏批评意识,多泛泛的表扬,缺直面的批评和中肯的分析,以直接针对具体作家、作品、现象或群体为目标做直率批评的文章难以寻觅。[9]虽然,批评应该远离那些缺少诚恳之心或以哗众取宠为目的、或不讲学理一味胡批乱伐,但文学批评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即时出现的文学作品、文学现象进行尽可能及时、准确的解读,而没有经过时间沉淀的即时的文学批评对象,是不可能不存在较多问题的,因此尖锐、中肯、有深度的批评文章,就是不可缺少的。少数民族文学界之所以一直有人不断指出,民族文学批评和研究缺乏及时跟进创作、指导创作的能力,与批评意识和实践的缺乏有很大的关系。
    民族文学批评的第二个也是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大量的批评都是简单化、模式化的,无论是单篇作品的评论,还是集合性对象的综合分析,都缺乏富于理论贯穿力的文本结构性的把握,给人留下的基本印象就是表面化、肤浅、甚至随意。这种性质的单篇作品的评论大量存在,就不具体阐述了,不妨对具有综合批评性的文字,稍作分析。随着民族文学创作的发展,也就要求批评对日渐丰富的创作进行贯穿性的综合分析。例如宗教是民族文学创作的重要题材之一,从宗教视野楔入进行综合性的把握无疑是有意义且有必要的。但是我们的分析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最初级的宗教文化印象的简单归纳,而应该看到在不同时期、不同作家尤其是同一个作家对同一题材的不同处理,梳理出隐含的内在线索。就以优秀藏族作家扎西达娃来说,他1980年发表了《朝佛》,1984年又写出了《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两篇作品都直接表现了西藏浓厚的宗教信仰文化,但具体的处理却明显有异。前者沿袭的是八十年代之前的观念,要表达的是摆脱宗教迷信阴影,走向科学的未来光明之道;后者则是从民族文化的批判角度移开去寻觅民族文化根的想象与惶惑。对于研究来说,所要做的工作不仅是要揭示这种差异,也不仅是泛泛地指出造成这种差异的时代原因,而且应该通过仔细的文本对照性分析,揭示出隐藏于这种变化中的结构性线索。除开明显宗教题材的一致性外,这两篇作品关注的重点也可以说个人和民族的“精神归宿”问题。虽然作者对最后精神归宿的指向不同,但作品的基本叙事结构却是一致的,即它们具有共同的“引导与被引导”(或说“导师与随从”)的文本结构,正是它将两篇作品的故事、人物、主题结构在一起,使其展开并最终完成。这样,文本的分析就将导向如下多方面的问题:“引导与被引导”结构在这两篇作品中的具体构成,它与扎西达娃众多作品的结构性关系,同一结构框架下的不同结构素的变化与作品文化指向变异的关系,此结构在其他少数民族、汉族、外国文学作品中的呈现,对此结构局限于扎西达娃本人创作的文化功能的分析,对其功能的扩展性的跨文化比较分析等等。无疑只有这样性质的批评,才算是真正有份量的批评,也才有可能将对民族文学的微观批评与宏观系统的把握真正结构在一起。但是很可惜,我至今也没有发现这样的批评尝试,相反却一再发现有人无视上两篇作品的明显差异,简单地将它们归为一类进行概说。
    尽管我说民族文学的微观批评存在较大的缺陷,但个别较优秀的篇目也还是有的。比如九十年代初《西藏文学》几篇对西藏“新小说”的评论;尤其还应该提及的是黄微的《后草原小说:一种新的话语事实》(《民族文学研究》,1999年2期)。这是一篇非常难见的优秀之作,它不是简单的感悟式评论,也不是简单的材料堆集,而是通过文本细读,寻找出分散文本之间的叙事学意义上的结构同构性。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具有相当不错的理论素养,和对对象进行系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读这篇文章,让我好像产生了读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陈晓明等人对“先锋文本”的分析。不过,黄微所进行的具有后现代意味的文本分析,可能并不能概括八十年代中期草原小说的写作意向。因为在这种“后现代”写作意向的解读中,八十年代中期民族文学写作所共有的“民族性寻根”冲动就看不见了。或许还可以追问,如果“后草原”作品可以作“先锋写作”式的解读,那么“草原”二字何处落实?当然,我这里所看到的是只黄微研究的一部分,相信他对“后草原”小说的完整研究,会解决这些问题的。

三、重要理论问题思考讨论的被动性、随意性和重复性
        为了集中起见,下面将从“什么是少数民族民族文学”这个包罗性的大问题展开。就学理而言,“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是民族文学的基本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民族文学这一学科能否成立”,“在什么意义上成立”等根本性的问题,所以它在“新时期”民族文学重新复苏之始就受到了关注。但是当时关注此问题并不是出于对民族文学学科的自觉和学科建设问题的思考,而是为了应付编选民族文学作品集的实际需要;它由玛拉沁夫先生在《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权威性地提出,就是证明。客观地说,《导言》对“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问题的提出虽然不是出自学科建设的自觉,但鉴于当时整体中国文坛的情况,《导言》所谈的水平并不算差,而且文章也的确提出来了一些可供进一步思考讨论的重要问题。然而问题是经过了大约20年的时间,《导言》所提出来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有理论深度的讨论,它们有的被弃置一边,有的则依然困绕着民族文学的研究,而且《导言》当年所提出的一些已经不适用了的理论标准,仍然被沿用着。不妨再做些具体点的分析。
        《导言》认为应该从纵横两个方向来确定民族文学,所谓纵的方向,就是“民间文学、古代书面文学和当代作家文学”;而所谓横的方面就是“民族身份”、“民族题材”、“语言”三要素。很显然,纵方向的标准是存在着分类逻辑毛病的,“民间文学”不能与后两个时间性的分类放置在一起。实际玛拉沁夫先生撰文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特别补充说明,“民间文学”是一个独立的范畴”。[10]但这种补充并未说明既如此为什么又要将民间文学列为纵的方向呢?进一步的追问是,“民间文学”之“民间”究竟是对谁而言?五十年代对民间文学进行大规模整理之时的那个民间文学与“当代”民族文学写作大量增加、民族文化已发生了相当程度的“现代性”变异之后的民间文学是一回事吗?民间文学一开始只是作为汉文化而言的民间文学,还是也是针对少数民族文化而言的民间文学,也就是说,所谓的少数民族文学的民间文学究竟存不存在,如果存在,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才存在?为什么从五十年代以来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由民间文学向少数民族文学过渡的线索……然而时至今日这样的追问并没有在少数民族文学领域出现,我们所见到的只是对“民族文学=民间文学”等式的不满、抱怨。其实突破简单报怨,将思考引向学科反思深度的条件早已具备了,而且某些研究者已经走到反思的门槛了。例如梁庭望先生的《20世纪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一文,就相当细致地梳理了五四以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轨迹,已经说明了从五四开始民间文学的研究就是相对汉文化和汉文学而言的,并非是相对少数民族文化和文学的(只是到了八十年代之后才转向了这个意义)。但非常可惜,由于梁先生还没有抛弃“少数民族文学”的天然存在观,所以他没能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学是建构起来的[11],而不是自然存在的,因此他这篇极具意义的文章,只停留在历史发展线索的一般梳理上,而没能演进至对民族文学建构史的考察。吕微先生的《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倒是清楚地揭示了民间文学之与五四“新文化”和社会主义国家文化建构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他的视野基本局限于汉语主流文化,所以他在顺路走到民族文学学科反思的门口前就止步了。
        民族文学的分期问题是当初玛拉沁夫先生提出纵向标准时意识到另一方面的问题。他在《导言》中说,“文学分期一般应为远古、古代、近代、现代、当代。但本文不是文学编年史专著,只能做‘大块文章’,而不能细作分期。”[12]其实现在来看,问题并不在于是不是文学编年史,而在于这种时代划分标准就是照套一般文学史的结果,至于这标准是否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就没有去思考了。翻翻这些年来编写的民族文学史会发现,它们不仅没有很好地反思这一分期法,而且还借助于民族文学史资料整理的不断丰富,撰写出来了一些所谓的自古至今的完整的民族文学史,而且这样的编撰还得到好评。当然,对民族文学分期问题,并不是没有疑问性思考。有的学者就怀疑中国50多个少数民族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硬性梳理出一条统一的民族文学发展史合适吗?而且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还有学者提出了民族文学“三段发展说”,即“ 前民族期”,“民族期”和“世界文学期”[13]。这种划分未必比前面的一般编年体更合适,但它至少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参照标准,如果我们能将上述怀疑与不同的分期标准结合起来分析,就可能实质性地推动相关问题的思考。至少我们可以提出一些更深些的问题:为什么当初会照套一般文学史分期法?这种照套是民族文学独有的问题还是普遍性的问题?如果说照套早在中国主流文学那里就存在了,那么它之于主流文学和之于民族文学所带来的问题完全一样吗?为什么对《导言》编年分期的一般怀疑,会演进到新的“三段分期说”呢?这种演进与民族文学的民族意识觉醒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然而这样系列性的问题是缺失的,由这样的缺失难道还不能说明民族文学界存在着问题讨论的随意性、跳跃性吗?
        与划分少数民族文学的纵向标准相比,横向标准“三要素”说的影响要更大。同样,当年玛拉沁夫先生提出“族别”、“题材”、“语言”三要素时,就意识到了它们存在着难以解决的内在矛盾,每个要素独自无法有效周延地界定民族文学的外延,而它们的共同采纳则又不能很好地解决彼此之间的一定程度的相互排异性。当初《导言》实际上没有解决所涉及到的问题,做了一定讨论后就将问题存疑了。然而,后来对与“三要素”相关的问题,人们是还不断地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是这些看法,基本止于感性的一般观点的发表,而非学理性的严谨思考。难怪直到今天在编选民族文学作品集和撰写民族文学史时,仍含混地使用着“三要素”的标准,而且当年的困惑也仍然制约着今天的选家和文学史家们。
        如果较为系统地阅读自八十年代以来的民族文学研究、批评材料,不难发现,虽然“什么是民族文学”这一基本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但到八十年代中期之后,人们好像就不大直接去考虑这一问题了,而是更多地强调民族文学对民族性的表现,到了九十年代后期,更有民族作家大声地呼吁寻找民族自我的真声。孤立地去看各阶段人们关注的重点,无疑是难以看出什么真正的问题,但是如果将它们串起来思考,就会发现,这种关注重心的转变,实际蕴含了近二十年来少数民族文学意识演变的一个过程:即八十年代初的“民族意识”从“社会主义”统一意识中的初步觉醒,到八十年代中后期民族意识的本体化强调,再到民族自决性的呼喊。[14]如果考虑到历史和现实中实际存在着的民族文学受到汉主流文化(学)、抑制的情况,那么思路的转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而且如果从传统的本质主义的民族观来看,这种演变也是符合逻辑的。但是从后殖民主义的建构性民族观来看,它的逻辑前提就是值得反思的。当然问题的重要性不在于这种意向是否符合某种理论,而在于它对民族文学的健康发展、对有机和谐的中华文化建构与发展的现实意义。将历史、学理、当下诸方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或许应该说上面所构勒的演变过程的最后一阶段——民族的自决的呼喊——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民族自决”很可能不是天经地义的、应该且值得每个民族争取的,相反它或许正是我们首先应该加以反省的,主流文化对边缘民族文化的抑制当然是应该受到批判的,边缘性民族文化也的确应该通过努力,为自己的文化和文学争得更大的空间。但正如加勒比黑人学者斯图亚特·霍尔针对黑人“文化身份”建构的欲求所说,“文化身份”建构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今天不能再继续沿着过去“本质性”的文化身份立场去重构黑人的“文化身份”,“文化身份根本就不是固定的本质,那毫无改变地置身于历史和文化之外的东西。它不是我们内在的、历史未给它打上任何根本标记的某种普遍和超验精神。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不是我们可以最终绝对回归的固定源头。当然,它也不是纯粹的幻影。它是某物……它有历史……过去对我们说话。但过去已不再是简单的、实际的‘过去’,因为我们与它的关系,就好像孩子与母亲的关系一样,总是已经是‘破裂之后’的关系。它总是由记忆、幻想、叙事和神话建构的。”[15]
        其实民族文化身份的建构性,并非完全不为民族作家所知,例如乌热尔图先生就曾说过:“任何一民族的生活都是一条流动的河流,无论创作者位于什么时空方位,他都要观察和思考一个运动着的生存现象,任何僵死的、固定的眼光都会给创作者带来不利的影响。所谓一个民族‘初始的本真的生存状态’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文字上的假想,使人想到一条冰冻的河流。”[16]但问题是已经拥有如此见识的乌热尔图先生,为什么还认为真正少数民族声音的发出,还有待于经济、政治民族自决权的最后拥有呢?这种两种看来具有相当差异的观点应该怎样谐调呢?其实我这里对存在于民族文学中的民族意识的演变过程的联系性分系,是已经经过整理的一种思路,民族文学领域中所发生的实际相关讨论,并没有这种意向,充斥其间的是关于民族性与时代性、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关系的思考。其实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角度看,民族文学对民族意识表现(或说建构)的强调,首先遇到的只能是民族意识与中国国家意识、民族文学与中国文学和汉文学的关系,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所谓“世界关系”的前提,没有这一前提,少数民族文学的“世界关系”的思考,可以说是“伪问题”。民族文学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关注“世界性”而无视“中国性”,并不能完全归于思考者本身,它与“中国角度”思考问题的政治敏感性不无关系,可能是出于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用意,也可能是不愿意招惹政治是非,所以人们才更愿意顺着所谓“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的现成思路去做文章。不过应该指出,现在情况已有所变化,民族文学的思考开始更多地向真实问题靠拢。例如关纪新先生的《论各民族文学在互动状态下的多元发展》(《社会科学辑刊》,1994年6期),就直接将民族文学与汉文化(学)的关系、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作为基本问题讨论。
       
    我对近二十年来当代民族文学批评和研究的整体梳理应该告一结束了。这一考察是批评性的、而且是直言不讳的。不否认,在我的视野之外可能还存在着个别值得赞扬性分析的文章,也不否认,民族文学界的思考也存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苗头,但是如果离开了对已走过道路的认真清理、严肃反思,那么未来是难以乐观的;而且对过去脚印的认真重视,恰恰是对已有努力的真正尊重和负责。因此我衷心地希望,这篇文章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希望它能有助于民族文学批评和研究的发展。
    
    


    [1] 严格地说批评与研究是有区分的,批评一般指对具体作品或作家的评论,与即时的文学创作联系得比较紧密、直接,而研究则相对学术化些,更注重对研究对象的宏微观结构性的把握与指导。对当代文学来说,批评一般是第一时间性的,而研究则要等到有丰富的创作材料和批评实践后才能真正展开。“新时期”以来的汉语主流文学的发展,大致在九十年代开始了由批评为重研究为辅向研究、批评独自前行的质变;现在两者并存的局面已基本形成。而在少数民族当代文学领域,基本一直由批评在唱独角戏,个别的初具模样的研究性批评到了近几年才出现,宏微观结合的结构性研究还未见,尽管此方向的努力已经显出苗头。所以,本文中所谓的当代民族文学的批评和研究,没有多大区别。


    [2]例如1983年白崇人就指出:“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不但落后于一般文学理论研究,而且也落后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加强少数民族文学的理论研究》,《民族文学》1983年10期)和1999年在《南方文坛》上几个作家同样意思的表达(《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问答》,《南方文坛》1999年1期)。


    [3]若不客气地说实话,低迷的整体评价至少可涵盖96%以上的相关文字。若为不信,不妨系统地查阅《民族文学》、《民族文学研究》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4] 《南方文坛》,《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问答》,《南方文坛》,1999年1 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199年3期,下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光盘版》。


    [5] 参阅乌热尔图发表在《读书》1996年5期和1997年7期上的文章。


    [6] 大规模的民族文学“民间”及历史遗产的搜集、整理、翻译,始于五十年代,一开始它具有直接的民族整合的功利性,但由于“民间”和传统文学材料的相对自在性,所以,对它们的搜集与整理,可以按照材料的客观搜集、整理、翻译的惯性展开,正因为此“文革”期间,民族文学创作受到了严重创伤、几乎停顿,但民族文学遗产的搜集工作还得以继续开展。同样的道理,即使没有历史的重大变革,“新时期”以后所做的搜集、整理、翻译工作也仍然可以继续进行,只不过成果不会像现在这么多而已;所以可将它们都归于以往工作的扩展。这与受民族意识自觉强化所促动的当代民族文学创作的迅速发展显然是有质的不同。另外,这两块之所以可以分开,正好又说明了现在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体系,所以无法有机地将当代民族文学与传统民族文学有机联系在一起。


    [7] 这里略去了老舍先生那篇报告后面关于任务的内容。因为除了这种非常正规的工作报告,本文所论的其它被纳入文学批评和研究的相关文章,当然不可能有这样布置任务的一部分。


    [8] 我案头上放的《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特·赛音巴雅尔主编,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马学良等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就是很好的例子。


    [9] 注意我这里指的是常态下的民族文学,而不包括那些基本属于或与直接政治批判的情况,如对《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的批判。


    [10] 参见玛拉沁夫,《〈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收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经典文库[1949-1999]·理论评论卷》,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1] 此问题另文再谈。


    [12]玛拉沁夫,《〈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收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经典文库[1949-1999]·理论评论卷》,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页。


    [13] 请参见,关纪新等,《多重选择的世界》,《民族文学》,1988年第10期。


    [14] 由于篇幅和论题的限制,无法在此具体构勒这一演变过程,我已经写就《文化身份的建构与审思》,专门论述这个问题。


    [15]罗钢 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12页。


    [16] 《南方文坛》,《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问答》,《南方文坛》,1999年1期,引自“人大”《复印资料光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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