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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历史框架内的民俗世相--长篇小说《正红旗下》第二章、第三章赏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7 未知 关纪新 参加讨论

    长篇小说《正红旗下》,在老舍先生整个文学生涯中,是一部压卷之作。作品创作于本世纪的60年代初,只写出了近11章大约 8万字,让人看上去很象一部长篇巨制的开头,作者便撂笔没有再往下写。据文学研究界介绍,这部小说的创作计划本来该当是很宏大的,老舍先生在他的几十年文学活动中,曾经久久地构思过这唯一的一部自传体的长篇小说,他当然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放弃了这个已经开始写作的计划。是当时中国文坛上空笼罩着的极“左”空气,迫使老作家的笔在最能发挥其神奇作用的领域陡然搁浅……
    现在人们所能看到的《正红旗下》,是在“文化革命”劫后余生的。感谢老舍先生的家属,他们历尽艰险,才把这部尚未完成的小说稿子保存下来。1979年上半年,《人民文学》杂志首次刊载了《正红旗下》的全部手稿;其后的十几年间,这部小说又曾被国内多家出版社出版,被用海外多种文字翻译并在许多国家发表。《正红旗下》并未因为仅仅是一部作品的开头而抵消了读者欣赏的兴致,相反,众多的读者在读罢了这近11章之后,竟发出了异常相似的感慨:真堪称老舍艺术的绝唱!
    《正红旗下》以自传体小说为体裁,异常传神地描摹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于民俗世相的精雕细刻中,映衬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京城旗人社会以至整个中国社会的风云走向。作品第一章,由“我”——一个贫苦旗兵家的“老儿子”在戊戌年底的降生起笔,引发了与“我”的降生有瓜葛的姑母和大姐婆婆的争吵,进而自然地带出了各色满人在世纪末的不同活法这个饶有趣味的话题。第二、三、四章,围绕着“我”的“洗三”仪式的艰难筹措和顺利实施,深一层地描绘了旗人们的经济位置和文化养成,生动地展现了两类人物: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内的大姐公公家和舅舅、姑母等人,他们得过且过,寅吃卯粮,对变法维新充满了畏惧;另一类人则是想要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的福海二哥等人,已经富有主见地走上了自食其力的人生道路。第五、六章,叙述过春节和给“我”作满月的情形,披露了穷旗人和汉族、回族下层市民之间的友情,还带出来富人定禄大爷亲临“我家”造访的意外场景。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小说由之前的徐缓的市井生活描写,逐渐转化向社会斗争题材的推出,以肉铺王掌柜的儿子王十成的出现,烘托出当时遍及城乡各地的反抗外辱的义和团大事件;以多老大与美国牛牧师的勾结为线索,演释出地位互异的旗人们面对国耻迥然不同的反应。小说结止于定禄大爷邀牛牧师吃饭的故事发展中途,因为情节正待掀起一个高潮便嘎然歇笔,难怪不少读者都要掩卷长叹一番……
    根据老舍先生的功力,根据已问世的近11章对整部作品的出色铺垫,可以想见,这部长篇小说如果能够顺顺当当地完成,处于上一个世纪之交的满族社会和中国社会的万千景致,定会在书中蔚成大观。一位了解老舍的当代著名作家曾说过:《正红旗下》若是能全写出来,也许是可以和《红楼梦》媲美的。然而,老舍先生对这部大作品的整体构思,已经随着作者在“文革”初期的非正常死亡而化作了一个永恒的谜;原本属于《正红旗下》的更多精彩故事、更多的老舍式的艺术“绝活儿”,都再也不可能被读者窥探得知了。
    这里,我们想要着重地欣赏一下这部《正红旗下》的第二章和第三章。
    爱好老舍先生作品的读者大多知道,这位大作家出身于我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满族。虽说不少人都以为满族跟汉族没有了太大的区别,可是,对于老舍先生和他的艺术创作来说,满族出身却是相当要紧的。他自幼生长和濡染在北京城西北部一个独特的旗人生活氛围中,旧时代都市满族的形形色色人物,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了。尽管作家在他一生的文学创作里面,往往并不提及人物、题材的满族属性,可是对京城旗人有些了解的明眼读者,却不难从诸如《二马》、《骆驼祥子》、《月牙儿》、《四世同堂》、《鼓书艺人》、《我这一辈子》、《方珍珠》、《龙须沟》等作品的各位主人公身上,看出满人的影儿来。创作于50年代后期的话剧《茶馆》,作者把其中两个比较突出的人物常四爷和松二爷的身份明确为满人,而且写得颇见光彩;《正红旗下》在老舍文学世界中是继《茶馆》之后最重要的作品,这一回,满人再不是作品中的个别人物,作家要启用一枚长久封存的钥匙,打开自己不肯轻易示人的艺术记忆库,直截了当地把读者带进一个满人的斑驳世界了。可见,老舍先生的这次创作实践绝非一时兴之所至,他有太多关于自己民族的事儿要写、有太多关于自己民族的话要说了。
    历史学家写历史,文学家也写到历史。彼此的不同点起码有二:一是历史学家须秉笔记录真实发生过的事件,文学家则可以在历史的整体真实之上编写更具典型性的故事;二是历史学家可以对历史无遮拦地阐发议论,而文学家则往往得将自己对历史的看法巧妙地包容到作品的情节内里。老舍写《正红旗下》,何尝不是要表达对满族那段特殊历史遭逢的思考,可是,大作家毕竟是大作家,他举重若轻,竟能在娓娓道来的民俗世相之类的琐事中,就把一些偌大的历史课题给解答了。
    在故事发生的清代末年,对满族社会来说,最严重的事情之一即“八旗生计”问题。八旗制度,是自明代晚期建立起来的一种使满族全民皆兵的制度,它曾极有力地推进了清政权的建立与巩固,而越到后来,制度本身给满族社会带来的弊端也就越是明显地呈现出来。老舍先生的艺术之笔,是从当时北京城里各类旗人住户门垛子上的“鸡爪子”符号来切入这个大问题的。因为有“铁杆庄稼”式的定期发放的钱粮做保证,在旗人生活里“赊欠已成了一种制度。卖烧饼的、卖炭的、倒水的都在我们的,和许多人家的门垛子上画上白道道,五道儿一组,颇象鸡爪子。我们先吃先用,钱粮到手,按照鸡爪子多少还钱。”这清楚地表明,穷苦而又本份的旗兵们,因为命中注定一辈子只能当兵保国家,不许干别的,所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家道再惨,也没有别的办法可想,没有别的生路可寻,只能凭享有“铁杆庄稼”这一点点特权,靠拆东墙补西墙来勉强度日。
    “赊欠已成了一种制度”,却又不是单单对穷苦旗人们来说的,当时那些军衔较高钱粮颇丰的旗人家,居然也靠赊欠过日子,比如家里仅四口人其中就有一位佐领、一位骁骑校的“大姐公公家”,门垛子上的“鸡爪子”图案竟然“最为丰富”,这就不能不耐人寻味了。原来,他们已经把敢于大着胆子赊欠下许多的帐,看成是一种特权授予的荣耀。象“大姐公公”和“大姐夫”这样的中下层军官,在军事指挥与军事技术上一无所长,却把全部的“英雄气概”都表现在赊帐方面,这类人的精神世界也就可想而知了。
    赊欠在旗人生活中愈演愈烈,还有个缘故,是因为旗人们无论贫富,既活着,就远不能仅以维持生命为满足,他们得活得很讲究,这也就需要许多额外的花销。小说中写道:旗人生活几乎全部艺术化了,象“我”这么个穷旗兵家的儿子,“洗三”、“办满月”都是需要下大力气铺张一番的,在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上,一切须合乎礼数,“必须知道谁是二姥姥的姑舅妹妹的干女儿的表姐,好来与谁的小姨子的公公的盟兄弟的寡嫂,作极细微的分析比较,使她们的席位各得其所,心服口服”。至于阔绰些的旗人,便更是把自己的生活艺术化到无以附加的程度,除了整日里沉溺于唱戏、养蛐蛐和“满天飞元宝”(书中第一章说“大姐夫”养了一群极珍贵的鸽子,“每只鸽子都值那么一二两银子”)上面,还要效法汉人的样子,于人名之外,都起上个“十分风雅”的号。把生命的过程向艺术的层次推进,本来是人类文明不断攀升的必然要求,但是,象当时北京旗人们这般“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在人们自身不求进取的情况下去拥抱一种畸形的文化艺术,民族的前景可就真的不大妙了。老舍先生历来以擅长用喜剧手法写悲剧而见长,从《正红旗下》中比比皆是的状似轻松调侃式的描写中,读者获得的感受和思考,不屑说,一定是沉甸甸的。
    老舍先生无疑是很爱自己的民族的,他敢于拿着本民族的历史疮疤给人看,正是老作家对民族的往昔痛切自省的证明。与作家同样关切着满民族历史走势的读者,从老舍这位满族文学大师的笔下,看到了一个由旧基地中走出来的新人形象——福海二哥。在《正红旗下》这幅精到地刻画着清末京城满族众生相的风情画卷里,福海二哥是作家着意推出来的一个很可爱的新型劳动者。他,是一名与一般满人水乳交融的普通旗兵,是所谓“熟透了的旗人”,“没忘记二百多年来的骑马射箭的锻炼,又吸收了汉族、蒙族和回族的文化,论学习,他文武双全;论文化,他是‘满汉全席’。”而作家进一步告诉了我们,“惊人之笔是在这里:他是个油漆匠!”这位出身于三品亮蓝顶子参领之家的“八旗子弟”,竟在当兵保卫皇城之外,不怕满族社会里他人的鄙视,拜师学到一手油漆彩画的好技艺。“当二哥作活的时候,他似乎忘了他是参领的儿子,吃着钱粮的旗兵。他的工作服,他的认真态度,和他对师兄师弟的亲热,都叫他变成另一个人,……一个顺治与康熙所想象不到的旗人。”的确,在作品所描写的那个时代,面临着内外困窘的大清皇朝,已经真个象是“残灯末庙”了,“八旗生计”问题无可如何地在折磨着每个仅靠皇粮过活的贫困旗兵家庭,甚至连地位稍高的满族官宦们也坐吃山空了,但是即便如此,京城中的老式旗人里,能够审时度势,在世代铁定的八旗制度之外,再为自己重新设计一条生路的,却实实不多;老舍先生正是在充分地展示了这座旧营垒中颇多浑浑噩噩形象之后,才满怀兴奋地谈起了福海二哥的独到之处——“是的,历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总会有人,象二哥,多看出一两步棋的。”自食其利,在今天的人们说来,是个多么自然而令人服膺的概念,然而,读者可别忘了,即使是在清末那种“日落西山的残景里”,当兵的要背着上司而偷学一两种手艺为自己谋生,也是件很需要胆识的事情。一个民族,在大家都已习惯了的生活轨道之外,另由个别人来辟出一条走向新生的蹊径,从来也不容易。从《正红旗下》故事发生的时代到今天,满族的社会地位已然达到了新的超越,如果说这个民族是在靠劳动、靠创造的路途上终于找到了自身新的命运依托,那么,象福海二哥那样的满人,无疑,该算是摸索这条民族新生之路的先行者了。
    长篇小说《正红旗下》的写作宗旨,并不是要专门探讨满族如何在“八旗生计”问题的困扰下找寻出路,在生活化的场景中触及社会课题,只是老舍先生的创作目的之一。作家在清末这个特定的历史框架下面,生动地描摹满族社会的各种各类的民俗世相,又一重效应,是使读者读起书来就如同置身其间,游历着一场彼时彼地旗人生活风情的博览会,获得多项的认识价值和艺术享受。
    人们常说,北京城的满人规矩特别。究竟怎么个特别法?您只要读一下书里的两处描写,就可以感知一斑了:
    ——“是呀,看看大姐吧!她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同时,她要眼观四路,看着每一个茶碗,随时补充热茶;看着水烟袋与旱烟袋,及时地过去装烟,吹火纸捻儿。她的双手递送烟袋的姿态够多么美丽得体,她的嘴唇微动,一下子就把火纸吹燃,有多么轻巧美观。这些,都得到老太太们(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赞叹,而谁也没有注意她的腿经常浮肿着。”
    ——“母亲认为把大姑子伺候舒服了,不论自己吃多大的苦,也比把大姑子招翻了强的多。姑母闹起脾气来是变化万端,神鬼难测的。假若她本是因茶凉而闹起来,闹着闹着就也许成为茶烫坏了她的舌头,而且把我们的全家,包括着大黄狗,都牵扯在内,都有意要烫她的嘴,使她没法吃东西,饿死!这个蓄意谋杀的案件至少要闹三四天!”
    满族人入关后既把自己先前的许多习俗保持下来,又向汉族学得了不少新的生活规范。就拿上述这两样规矩来说吧,小媳妇儿在婆家要处处守家法,纵然累死累活,也得等到熬成了婆婆才有地位,这显然与满族人后来引进了汉族传统的封建宗法观念有关系;而满人家里姑奶奶的地位特殊地高,以至象小说中的“姑母”守寡后不但能白住弟弟家的房,还可以称王称霸到如此地步,这倒是满族历史上一直尊敬族中已婚女性的传统使然。在一个民族的民俗里面,自己的老规矩依然恪守,外来的新规矩又被不断加进来、摞上去,生活在这个民族中间,能不累垮人才怪呢。这些,虽说也属于民俗百科之列,恐怕都可以被视为老舍先生所说的“二百多年所积下的历史尘垢”了。
    有清一代满族人生活在北京,他们把自己的生活情趣提高了许多,不仅是上流的旗人受到了较好的艺术熏陶,下层旗人也因为除了当兵站岗之外别无他事可做,而平添了不少文化嗜好。《正红旗下》里边的满人,多半带着这样的特点,即便如福海二哥这样的正经人,也照例“会唱几句(只是几句)汪派的《文昭关》,会看点风水,会批八字。他知道怎么养鸽子,养鸟,养骡子与金鱼。”人们尽可以批评旧时代的旗人们真本事不大而杂能耐不少,但是,读了老舍先生写的这本书,也许会让人体会到,当时那些命中注定要一辈子被捆绑在八旗制度之下的满人,他们的生命本身就是个大悲剧,在这种大悲剧里,去为生命找寻一点点可怜的小情趣,总也可以算是正当的人生本能吧。热爱生活,毕竟是好事。
    凡事常是利弊兼得。京城里的满人,把整个的生活艺术化,也给我们今天的社会留下了一些积极的东西。譬如说到北京话,它已经在当今中国成为了普遍推广的普通话的语音基础,说明其在语音学方面的价值很大。须知,清代的京城满族人在普遍该操汉语之后,确实对北京语音的最终形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这一点,已为语言学家们所证实。读了《正红旗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这些日常“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的旗人,是自然不会放松对于语言(尤其是语音)的艺术性修炼的。写到福海二哥的时候,老舍先生说:“至于北京话呀,他说的是那么漂亮,以至使人认为他是这种高贵语言的创造者。即使这与历史不大相合,至少他也应该分享‘京腔’创作者的一份儿荣誉。是的,他的前辈们不但把一些满文词儿收纳在汉语之中,而且创造了一种清脆快当的腔调;到了他这一辈,这腔调有时过于轻脆快当,以至有时候使外乡人听不大清楚。”这里,我们不妨引用一小段作品中的描写,来具体地欣赏一下出于福海二哥之口的北京话,该有多么的地流畅、机巧、动听和够味儿:
    母亲没表示意见,只叫了声:“福海!”
    “是!”二哥急忙答应,他知道母亲要说什么。“您放心,全交给我啦!
    明天洗三,七姥姥八姨的总得来十口八口儿的,这儿二妹妹管装烟倒茶,我
    跟小六儿……当厨子,两杯水酒,一碟炒蚕豆,然后是羊肉酸菜热汤面,有
    味儿没味儿,吃个热乎劲儿。好不好?您哪!”
    《正红旗下》是一部文学杰作。它的艺术成就远不止于对民俗世相的成功刻画,即便是专门要谈谈这部作品对民俗世相的成功刻画,也还会有不少该提到的地方。老舍先生的艺术生涯,到了写这部作品的时候,实在已经是炉火纯青、出神入化了。还是那句话:这部书没能写完,真是……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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