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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任远]满—通古斯语族民族有关熊、虎、鹿神话比较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7-10-27 黑龙江民族丛刑 1996年03期 黄任远 参加讨论

    满—通古斯语族民族主要包括:满、赫哲、鄂伦春、鄂温克、锡伯等民族。这些民族有着丰富的动物神话,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有关熊、虎、鹿的神话。这些神话反映了该语族各民族的先人对万物和人类起源的探索,展现了万物有灵和图腾崇拜的古老习俗。
    一、关于熊的神话传说
    岑家梧先生的《图腾艺术史》告诉我们:熊图腾地理分布大约在美洲阿拉斯加——亚洲贝加尔湖——中国黑龙江流域——日本北部及库页诸岛。这些地域大多气候寒冷,森林较密,适合熊的生活,也是狩猎者的乐园。
    满—通古斯语族民族现在主要居住在黑龙江流域,其中鄂伦春、鄂温克已有史料证明其祖先曾在贝加尔湖地区生活过。他们的生活区正属于熊图腾崇拜地区,而这些民族至今保持着熊图腾崇拜观念和流传着关于熊的神话传说。
    鄂伦春族有这样一则熊的传说:很早以前,有个猎人突然被一只母熊抓去,把他关在洞里,母熊每次外出,都用大石将洞口堵严。几年后,母熊生了一个小崽。一天,母熊领小熊外出觅食,忘了堵洞口,猎人就乘机逃跑。母熊同小熊觅食归来,不见了猎人,知其逃走,便顺其脚印追赶。追到猎人后,母熊劝猎人跟它回去,猎人拒绝。于是母熊在盛怒之下将小熊撕成两半。这样,随母熊的一半成了熊,随猎人的一半则成了鄂伦春人。(1)同样的传说在库页岛的阿伊努人中也有,讲一个妇女和熊生了一个儿子,讲阿伊努人是熊的后代。在鄂温克族中流传着《毛尔汗与黑熊》,其情节和鄂伦春族同出一源。传说大意是:很久以前,毛尔汗的妻子死了,他仍以打猎为生。一天,毛尔汗打了一只黄羊,碰上了黑母熊。黑母熊把他打昏,抱回山洞。从此,毛尔汗和黑母熊生活在一起,生下一双儿女,浑身长毛。母熊怕毛尔汗逃走,寸步不离。有一天,毛尔汗领儿女在山上玩,见到山下河里有一条船,他跳上船去。黑母熊高举儿女喊叫,气得把儿女撕成两半。(2)
    鄂温克和鄂伦春人的熊的传说属于同一类型,都是关于熊图腾的,人和熊有血缘关系,其后代成了鄂伦春和鄂温克,是典型的民族起源神话。对这两则神话传说做比较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属于“人兽联姻”的神话母题。以上两则熊神话传说讲的都是人和母熊结合,生育了后代,成了民族的始祖。
    二是源于对动物的自然崇拜观念和万物有灵的认识。这两个民族都信仰萨满教,而对自然的崇拜和万物有灵观念正是萨满教观念的基础。
    三是神话形象都是“半人半兽”或“人兽同体”。鄂伦春神话中的“母熊”能“用大石将洞口堵严”不让猎人逃走,当猎人逃走后,知道“顺其脚印追赶”,具有人的思维和行为,但外形是熊。鄂温克神话也一样,当猎人逃走后,“熊气得把儿女撕成两半”,同样具有人的喜怒哀乐。
    四是神话情节结构也一样,都是人熊结合,生育后代。主要情节母题可以这么表示:很早时候→有个猎人→被熊抓去→关进山洞→人熊结合→生下后代→猎人逃走→母熊发火→撕分儿女→成为始祖(一半成熊,一半成人)。
    考察鄂温克和鄂伦春族熊的神话传说相同的原因主要是他们都是狩猎民族,共同生活在熊图腾崇拜的地理圈内,有着相同的原始狩猎人的原始心理和原始思维。鄂温克人至今保留着熊的风葬仪式。有一则关于《熊风葬仪式的来历》(3)的传说讲:熊原来是人,因犯了错误,上天让它用四条腿走路,才变成了熊。但它仍通人性,上天就让人和熊比力气,结果人挪不动的大石头,熊不但能拿动,而且能抛得很远,上天就把熊拇指切断了。熊哭着说:“我将来怎样生活呢?”上天说:“你吃野果。”熊又提出一个要求:“人吃我是可以的,但我的骨头不能乱扔。”上天同意了,所以鄂温克人对熊实行风葬,如不这么做,把它们骨头乱扔,“活熊不但不入洞冬眠,而且要害人。”在现实生活中,鄂温克人既崇拜熊,又恐惧熊。他仍把“熊死了”说成是“睡觉了”;打熊的枪说成是“一种吹的东西”;杀熊的刀要说成是“一种割不断东西的钝器”;吃熊肉时,一齐“嗄嗄”地发出乌鸦一样的叫声,并说“是乌鸦吃你的肉,不是鄂温克人吃你的肉”;熊的大脑、眼珠、心、肺、肝、食道都不吃,认为这是熊的灵魂所在的地方。熊的风葬仪式是这样的:剥完熊皮,把它的头、食道、心脏、肺、肝连同各掌五趾及右上肋骨二根、下助骨三根、左上肋骨三根、下肋骨二根,用桦树条捆好,并用柳条捆六道,头向东安葬在事先架好的两棵树中间的横梁上。安葬熊的树必须是枝叶繁茂的粗大松树,把两棵树相向的面削成平面,横刻十二道沟,并用木炭、鲜血和各种野花的颜色在上面涂成五颜六色。在靠头树的第六道沟的两侧,砍出刀口,把熊的眼睛安上去。这些准备就绪后,参加的人仍都要假哭致哀,并在上风处点燃火堆,用烟燻的尸首除污。(4)以上仪式和习俗是对熊又敬畏又崇拜心理的最生动的解释。
    二、关于虎的神话传说
    虎是山中之主,百兽之王。满——通古斯语族民族在狩猎生产中经常与虎打交道,因而对凶猛的老虎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在黑龙江沿岸萨卡奇——阿梁村的岩画上,有一幅非常逼真的虎像,反映了当地赫哲人对虎的崇拜。直到现在,赫哲人仍然十分尊崇虎,称它为“山神爷”。在狩猎中有很多关于虎的禁忌,如每到一个新的猎场,带队的劳德玛发(把头)都要竖起篝火烧剩的木棍,率领全体猎人跪求山神爷说:“保佑我们打围顺顺当当,多打猎物,年轻人如有说咸道淡的,山神爷要多担当些。”在山中遇到锯剩的大树桩子,猎人不能坐,因为大树桩子是“山神爷老把头”坐的。据老年人讲,古时候的赫哲人不猎虎,看见虎的足迹,要马上避开;在狩猎中偶然遇见被虎咬伤或追捕的野兽,他们仍碰都不碰,还对逝去的老虎说:“这只野兽是你的,不是我的。”赫哲族中的阿克坚克氏族自称是虎的后代。其他氏族在无意中打死了虎,得拿着赎罪供物到阿克坚克氏族居住的村子去,举行赎罪仪式,主要经过是:由长者用木头块做一只小船,放上半瓶酒和一些肉、鱼干及小米等供物。所有参加赎罪仪式的人来到氏族树下,一起磕头,由年长者说:“老爷子,请不要生气!他打死你的孩子是出于无意,请你同我们一起唱吧,吃吧!把过去的事忘掉吧!”然后,把装着供品的小木船挂到树上,全体返回村里,摆开酒宴,把罪人交付的全部供品吃光喝光,只有受罚的人滴酒不能进口。
    关于虎的神话传说很多,其中主要的有以下三种:
    人虎结合型。讲的是人和虎结合生育后代,成为氏族或部落的起源。如那乃人传说《阿克坚克氏族的来历》。讲的是一位姑娘和一只老虎成了亲,生下了一个男孩,起名叫“阿克坚克”,意思是虎的孩子。后来男孩长大娶妻生子,繁衍了后代,他们的氏族就叫“阿克坚克”。黑龙江下游的毕尔迪喀拉(姓毕的氏族)也流传着这样一则传说:“虎是这个氏族的祖先。从前有个女人在梦中见到一个男人,白天进林子发现一座小屋,进去睡下后就发觉是老虎和她睡觉。”(5)这种类型神话的心理基础是万物有灵论和巫术观念、图腾崇拜、不忘祖先。
    人虎互变型。原始狩猎者把狩猎动物视为神圣的事物是不足为怪的。因为生命=力量=食物。在原始时代,人和狩猎动物的关系也是这种关系,即人=动物,动物=人,两者是可以互变的。在那乃人那里,有萨满变成老虎追赶猎人爬犁的传说。在当过萨满的满族故事家傅英仁讲的神话《昂邦贝子》中有“姑娘见屋里红了一片,象火似的。她赶快跑去救火,但跑到眼前,火光却不见了。隔窗往屋里一看,见一只斑斓猛虎睡在炕上。这姑娘持刀进去,刚要砍虎,忽然那虎一翻身,变成一位年轻阿哥。”(6)
    老虎报恩型。这种神话传说在满——通古斯语族民族中流传较多。下面重点比较分析一下赫哲族、鄂伦春、鄂温克流传的这类老虎报恩型神话。
    流传在赫哲族中间的叫《山神爷》(7),主要情节是:
    ①时间——早先,一个秋天。
    ②地点——黑龙江边。
    ③人物——老太婆、老虎。
    ④经过——A.老虎来找人拔剌。
    B.老太婆帮助拔刺。
    C.老虎驮野猪谢恩。
    ⑤结尾——养成供山神(即虎神)习俗。
    流传在鄂伦春中的《白那恰的传说》(8),主要内容情节是:
    ①时间——古时候,一个冬天。
    ②地点——草甸子。
    ③人物——寡妇的孩子、老虎。
    ④经过——A.老虎前爪被树杈夹住了。
    B.孩子上前救下老虎。
    C.老虎送野猪表示谢意。
    D.驮孩子回到家中。
    ⑤结尾——养成敬奉白那恰(山神)习俗。
    流传在鄂温克中的《老虎报恩情》(9),主要情节是:
    ①时间——说不清哪一年月。
    ②地点——在深山老林。
    ③人物——小猎人、老虎。
    ④经过——A.老虎伸爪子求助。
    B.小猎人拔出木刺。
    C.老虎送来一头大马鹿。
    D.驮小猎人回家。
    ⑤结尾——每年进山都给山神送祭羊。
    比较以上三则老虎报恩神话,可以看出神话发生的时间,神话主要的情节(老虎落入困境,人设法相救,老虎知恩图报),神话的结尾(养成敬虎习俗)都是一样的。神话中老虎遇难不一样(有的是爪上扎了刺,有的是前爪让树杈卡住),还有老虎送人回家的细节,鄂伦春、鄂温克族都有,而赫哲族神话没有提到。神话相同的主要原因是这三个民族都是狩猎民族,生活在相似的环境,都崇拜虎,都有敬山神的习俗。神话有不一样的细节,是由于民族之间的居住环境、民族语言、生活习俗的差异所造成,说明了同一类型神话在不同民族中流传所具有的民族特色。另外,从神话母题来看,这些神话属于“动物报恩”,从神话形象来看,虎是人类的“保护神”形象,它能给人带来狩猎丰收、平安顺利。老虎报恩型神话是图腾信仰的引申、发展和丰富。氏族成员既认为虎是他们的图腾神,又是她们的保护神。
    三、关于鹿的神话传说
    从大小兴安岭到三江流域的广阔的严寒地带和原始森林,从远古时期起,鹿就是居住在这一带的满——通古斯语族先人的主要捕猎对象。他们积长期的狩猎经验,采用摹仿鹿的形象进行捕猎,头戴鹿角,身穿毛朝外的鹿皮衣。另外,还吹鹿哨,摹仿公鹿的叫声,吸引母鹿。这个地区鹿特别多,在原始人的世界观里,鹿被神化而崇拜。
    表现之一是在考古发现的岩画和骨雕中,有关于鹿的形象。如西伯利亚发掘的新石器岩画,刻有驼鹿及萨满驱兽者图像,在我国境内也发现了新石器时期黑龙江省密山新开流考古遗址的(鹿)骨雕鹿头和鹿骨鱼雕。
    鹿崇拜表现之二,是保存在民俗之中。鄂温克、鄂伦春通过一系列祭祀活动来保障鹿群的兴旺。宰鹿之后,鹿头必须赠给邻居,眼睛和蹄子要挂在树上,这样做,鹿的灵魂第二年才能脱生仔鹿。他们还有“封鹿”习俗,“受封”之鹿从此为“神鹿”,不许骑,让它老死,死后葬在特设的窝棚里。他们认为神鹿能保佑家人安康,鹿群兴旺。赫哲族也普遍信奉鹿神,他们的吉星神庙里供奉有公鹿神。满族唐古禄氏供奉鹿骨,相传其祖先吃鹿奶长大,才留下他们这支人。另外,这些民族还用鹿骨占卜。这些都是崇拜鹿的遗迹。
    鹿崇拜表现之三,是萨满戴鹿角神帽,其意义是表示萨满的品级和萨满的派别。鹿角杈数分三杈、五杈、七杈、九杈、十二杈及十五杈。从初级神帽到三杈鹿角神帽,要经过三年左右,升到十五杈神帽,要四、e十年,只有神术极高的萨满,才能达到。派别是分河神、独角龙、江神等三派,以鹿角左右各一枝、左右各二枝、左右各三枝为标志。
    鹿崇拜表现之四,是有专门的跳鹿神仪式。其跳法有二种:一种是小规模的,在本村挨家挨户的跳;另一种是到外屯跳鹿神,跳法见凌纯声著的《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萨满在家请神,旁有人击鼓摆腰铃,待神降临后,萨满带全副神装神盘,带着队伍到门口,自右而左跳鹿神舞,转三圈,然后再整队出发,出门向西走,到屯中西方为尽头,以此为起点,由西往东,挨家去跳,跳到屯的尽头为止,才面朝西回家。
    鹿崇拜产生鹿神话传说。鄂伦春族有一则神鹿的传说:讲一头神鹿有一双多杈的神鹿角,一直能伸到天上。人们沿着神角,能攀登到天上去Z过上美好的生活。另一则传说讲:有个小伙子越过九事九道河,走过九十九个大草原,终于找到了天边的巨鹿,他抱着鹿角往上爬,爬了九十九天,摸到了天顶,高兴得大喊了一声。巨鹿以为青年人已经到了天上,鹿角动了一下。小伙子没来得及把住天顶,掉下来了。最后小伙子和鹿变成了山和树。(11)这二则神话传说是鹿创世神话。在满族和赫哲族中也有通天树的神话,讲天和地之间有一棵神树相连。鄂伦春族把鹿角想象成神树模样,最后变成了树。看起来这几个民族的先人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多么一致!鹿角=树,树=鹿角,这就是原始人的想象力和原始思维的结果。
    在赫哲族中间,流传着一则《金鹿的传说》:早年,有个猎人,冬天上山打猎,救了一只受伤的鹿。后来,这个猎人得病在炕。突然来了一个姑娘,给他吃了还阳草,病就好了。两人成了夫妻,有了一个小男孩。一次,猎人碰到一个女萨满,讲他媳妇是母鹿变的,鹿皮在鱼楼子里呢。猎人回家找到了鹿皮,扔在火堆里。他媳妇从火堆里抱出鹿皮,回到山里去了。猎人死后,鹿回来领走了孩子,长大后成了出色的猎手。(12)这篇传说粗看好象是神奇传说,从深层分析,其母题是“人鹿结合”,其形象是“半兽半人”,其情节是“人鹿结合,繁衍后代”,很明显,反映了动物始祖神话的痕迹,表现了其传说的古老之含意。
    满族有一则《白鹿额娘》(13)的传说:讲一个老猎人的老伴,生下孩子后死了。猎人所救的白母鹿,帮猎人照看孩子。孩子长到十二岁,老猎人也死了。白鹿一直把孩子带大,帮他成了家。可儿媳妇讨厌母鹿作婆婆,回娘家去了。在山路上,被一群白鹿咬死了。小伙子一直和白鹿额娘生活在一起。这则传说前一部分和赫哲传说相似,属于鹿的报恩神话。后部分掺入了现实生活,通过传说,把知恩必报的白鹿与讨厌鹿婆婆的儿媳妇作了对比,谴责了不知孝顺的儿媳妇,可以肯定说,该传说产生在赫哲传说之后,离现实生活比较接近。
    满族还有一则《抓罗妈妈》(鹿奶奶)的神话:早先年,有个叫阿兰的姑娘,十分喜欢爱护鹿,大家都叫她“抓罗格格”。有一次上山受了伤,是鹿救了她。有一次来了一些妖魔,要猎山里的鹿群。姑娘让鹿神使自己头上长出了鹿角,一摸就万箭齐发,击退了妖魔,保护了当地的部落和鹿群,使大家过上了幸福生活。人们都遵称她为“抓罗妈妈”(14),后来,这位“抓罗妈妈”被吴姓氏族敬为鹿神进行祭祀,有专门的祭祀仪式——跳鹿神。祭祀时,不但扎腰铃打手鼓,还要戴神帽、挂托力(铜镜)。神帽上插有两只鹿角,扎着八九条各色飘带。一般都在打鹿角时祭祀,请鹿神保佑多打鹿角,幸福平安。从这则神话可以看出,这是一则祖先神话,氏族的祖先神是鹿奶奶——抓罗妈妈。这位祖先神有一副神奇的鹿角,当妖魔来时,能从鹿角中射出箭,消灭妖魔、保护了部落和鹿群。所以,神话主人公“抓罗妈妈”是一位“祖先神”和“保护神”,其神话形象是“半人半鹿”或“人鹿同体”,即“半人半兽”或“人兽同体”。这种“半人半兽”神产生的原因出于该民族先人对鹿的崇拜心理,把动物性和人性结合,在萨满教观念中混合着萌芽的审美意识。
    注释:
    (1)《鄂伦春民间故事选》第3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2)《讷河民间文学集成》,1988年版。
    (3)吕光天《鄂温克人》第69页。
    (4)秋浦等著《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1980年版第93-94页。
    (5)徐昌汉、黄任远《赫哲族文学》第40页。
    (6)傅英仁《满族神话故事》第66页,北方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
    (7)赫哲族渔民吴连贵讲述,笔者采录于1980年10月26日。
    (8)《鄂伦春族民间故事选》第14-1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9)《鄂温克族民间故事选》226-227页,上海文艺出版社。
    (10)(11)《鄂伦春文学》第36页。
    (12)王士媛、马名超、黄任远编选的《赫哲族民间故事选》第118页。
    (13)季永海、赵志忠《满族民间文学概论》70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14)傅英仁《满族神话故事》第100页。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责任编辑:何学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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