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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补之词编年匡补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晁补之(1053-1110)字无咎,是北宋很有影响的文学家,著名的“苏门四学士”之一。他在当时以诗文著称于世,同时又是一位重要的词家。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关于晁补之词的整理与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其中有两部点校、笺注晁词的专著堪称集成之作,这就是刘乃昌先生、杨庆存先生校注的《晁氏琴趣外篇·晁叔用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以下简称“刘著”)和乔力先生校注的《晁补之词编年笺注》(齐鲁书社1992年版,以下简称“乔著”)。在古籍整理中,给没有明确时间标志的古代文学作品编年并非易事,然而它又是一项绕不开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着作品的正确理解和作家生平、思想的研究。不仅如此,晁补之词的编年还有一层特别的意义,那就是其族叔、有名的“大晟词人”晁端礼(1046-1113)与他唱酬甚多,但其词无题无序,生平资料匮乏,因而补之词就成了考知其词作年与生平的重要途径。可喜的是,上述两部著作在精校细注的过程中,都尽力为补之词作了编年,乔著在附录里还兼及补之诗文。据统计,刘著收录词作167首(不含存疑词),编年87首;乔著收录166首,编年122首;并且,乔著正是以此为基础,打破了晁补之词集各版本相仍已久的六卷本体例。但这并不意味着晁词的编年工作已经结束,因为:一者,还有相当一部分词作没有编年或者编年仅是一个大致时间;二者,已编年的结论并非都能保证正确无误;三者,两著在编年方面分歧仍多,需要甄别是非;四者,不少结论还缺乏应有的论证。本文拟就以上方面略陈一隅之见,同样不能终结这项工作,期待学界同仁的继续努力与赐正。
    一、《上林春·韩相生日》(天惜中秋)作于崇宁二年(1103)
    刘著认为此词建中靖国元年作于汴京(见其第188页),乔著也亦持此说(见第97页)。其依据在于,从内容上看这是写给丞相韩忠彦的贺寿词,韩忠彦为相时间在元符三年(1110)四月至崇宁元年(1102)五月[1](5511页、第5513,而晁补之是“庚辰(元符三年)七月遇赦北归”[2](卷33《书李正臣怪石诗后》,这年中秋时节尚在北归途中,则作年只能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
    事实上细察词中内容,即知它作于韩忠彦罢相之后而非居相位之时。如其称韩忠彦此时的境况为“乍归来,暂燕处,共仰赤松高辙……旧有衮衣,公归未晚,千岁盛明时节。命圭相印,看重赏、晋公勋业”,这里“暂燕处”、“旧有衮衣”、“看重赏”诸语都表明韩忠彦已不在相位,而“想人生、会须自悦。浮云事、笑里尊前休说”二句,更是在劝慰开解韩忠彦了。至于称罢相的韩忠彦为“韩相”,不过是一种尊称而已,补之词还有类似的例子,如其徽宗朝废退时期所作《一丛花》(碧山无意解银鱼)词序称罢官多年的晁端礼为“十二叔节推”,“节推”就是晁端礼元丰七年被罢职除名时的官衔“泰宁军节度推官”[3](元丰七年十月己丑条)。此外,与晚年补之多有唱酬的晁端礼尚有两首同调的《上林春》,尽管无题、无序,但从其内容上看它们都是同时为韩忠彦生日而作。如晁端礼《上林春》(霖雨成功)写季候云“佳辰况当秋霁”,晁补之词则明言是“中秋”时节;端礼《上林春》(伊洛清波)写韩氏当时的境况:“暂来卧治。况廊庙、正多虚位。看登庸,辅圣主、万年康济。”则与补之“暂燕处”云云如出一辙。可见这些内容其实正反映了当时韩忠彦遭受政敌攻讦、谪居济州的政治困境,如《宋史·韩忠彦传》载:“(崇宁元年)十二月癸丑,又论忠彦在相位,不应弃湟州,谪崇信军节度副使,济州居住。逮复湟、鄯,又谪磁州团练副使。”[1](第10231页)宋人陈均亦载云:“十二月论弃湟州罪,再贬韩忠彦等九人,韩忠彦散官安置济州。”[4](卷26)因此晁补之、晁端礼的《上林春》三词作于韩忠彦谪居济州期间无疑。据《宋史·徽宗本纪》的时间记载:“(崇宁元年)十二月癸丑,论弃湟州罪,贬韩忠彦为崇信军节度副使。”[1](366页)“(崇宁二年)八月丁未朔,再论弃湟州罪,贬韩忠彦为磁州团练副使。”[1](第368则《上林春》三词当作于崇宁二年八月。
    对三词作年的不同认定会带来对于词家人品气节的不同认识。如上文所述,二晁词中颂美韩忠彦的内容,不但可以去掉阿谀奉承的嫌疑,而且还应该理解为患难之际朋友之间的互相勉励和安慰。晁补之现存词作因此也排除了这首唯一的“谀词”,这在谀颂成风的徽宗祠坛来说,实属难能可贵。
    二、《安公子·送进道四弟赴官无为》作于崇宁三年(1104)
    刘著未编年。乔著认为闲居东皋归来园作,但没有提供证据,具体作年也不清楚(见第166页)。
    通过将晁补之《鸡肋集》卷六七《朝请大夫致仕晁公(晁端仁)墓志铭》与晁说之《嵩山文集》卷二○《佚名(晁损之)墓志铭》两相对照,可知此“进道四弟”就是晁端仁(1035-1102)的长子晁损之(1059-1122)。根据晁损之墓志铭的记载:“血泪免亲丧,而贫,不得不从调无为军司户参军。”[5](卷20)可知晁损之赴官无为是在晁端仁崇宁元年(1102)去世以后。按照古代礼制,损之当为亡父服斩衰三年,实即两周年,故晁损之赴官无为可定为崇宁三年(1104)。
    三、《临江仙·呈祖禹十六叔》(尽说彭门新半刾)、《临江仙·呈祖禹十六叔》(十岁儿曹同砚席)、八六子·重九即事呈徐倅祖禹十六叔》都作于大观元年(1107)
    刘著认为三词作于同时,但未系年(见第107页)。乔著推测三词作于元符二年(1099)晁补之赴监信州税途径徐州之时(见第74、75、77页)。
    考三词所赠对象“祖禹十六叔”,应为晁端智,字祖禹。如贺铸《过晁掾端智》诗注云:“晁字祖禹,滏阳法曹掾。”[6](卷2)考证晁端智任“徐倅”即徐州通判的时间主要有两条线索,一是晁补之本人《宋尚书刑部郎中知越州事赠特进吏部尚书南安晁公改葬记》有“朝散郎、前通判徐州事端智相与议”的说法,该文作于大观四年庚寅(1110)三月[2](卷31,可知晁端智通判徐州终于此前;二是族弟晁冲之大观元年作《积善堂诗》序云:“冲之时以事自昭德来徐,徐府通守叔父一日召冲之语……”[7](第13887页)可知通判徐州事就在大观元年前后。晁补之词里称晁端智为“新半刾”,也就是“新通判”的意思(参刘著108页);既然已知晁端智在大观四年以前为徐州通判,同时又知他大观元年在任,按照宋代文臣“三年一代”的任期惯例,可知他任徐倅的时间正在大观元年至大观四年的三年间。既然晁补之作词时晁端智为“新通判”,那么三词作年当就在大观元年。
    四、《金盏倒垂莲·依韵和次膺寄杨仲谋观察》(诸阮英游)、《金盏倒垂莲·次韵同寄霸师杨仲谋安抚》(休说将军)作于崇宁三年至大观元年(1104~1107)
    乔著推测为退居金乡归来园时作,但缺乏论证(见第160、162页)。刘著认为作时相近,但未系年(见第137页、140页)。
    考二词寄赠对象杨仲谋,即杨应询(1053-1115),字仲谋,是徽宗崇宁年间的边关名将。《宋史》卷三五○《杨应询传》记载他的事迹比较简略:“历知信安保定军、霸州……为河北沿边安抚使……知雄州……寻兼高阳关路兵马钤辖……以违诏贬秩,再迁洋州观察使。”[1]1108911090页)王安中《故赠昭化军节度使杨应询神道碑》的记载较详细:“(崇宁)三年,遂知雄州兼制置屯田使、河北沿边安抚……(崇宁)五年春……寻兼高阳关路兵马钤辖……大观初,公既以章惠前功躐迁秦州防御使。”[8](卷8)由补之词题所系职衔方面考察,不难推知二词作年在崇宁三年至大观元年(1104~1107)之间,其中前词作年略晚于后词。此外,补之二词为次韵之作,晁端礼(字次膺)同调原唱词《金盏倒垂莲》(流水漂花)今存,韵律、内容吻合无忤,可为佐证,并且可知端礼原词作年相同。
    五、《古阳关·寄无斁八弟宰宝应》作于崇宁五年(1106)
    乔著以为作于绍圣三年(1097)通判亳州时,但无实据(见第67页)。刘著以为晚年闲居金乡时作(见第88页),理由有二:其一,据补之诗《寄题宝应无斁鳬舄堂二首》:“弟才方浚发,兄老更疏迂。君自轩轩鹤,吾今泛泛鳬。”认为“补之已年老,或退隐”。其二,补之诗《送八弟无斁宰宝应》记述其送别时的情景云:“穷邦迫秋成,霖雨厚土湿。邅吾上涞水,濞汹三峡疾。邦人送之子,岸潦饮马膝。”认为诗里地名“涞水”,即涞河,宋时运河,流经金乡,意即补之是在金乡一带送别无斁八弟的。本文认为此说可采,并略加补证。首先,从“涞水”、“邦人”等语可确知送别地不可能在亳州官任上;其次,“无斁八弟”即晁将之,字无斁,补之弟。他任宝应令的时间应在其母杨氏绍圣四年(1097)去世之后,据杜纮为其母所作《宋寿光县太君杨氏墓志铭并序》:“将之为瀛州防御推官、知莱州胶水县事、曹州州学教授,而用晁补之通籍封寿光县太君。”[9](第824页),该铭历数将之任职而不曾言及其任宝应令事。再次,补之有《寄怀八弟三首》诗云:“君好作官容我隐,我专筑室待君归。古来奇特俱安用,老去疏慵自不违。”“清秋淮上多诗句,白首篱边近酒樽。”[2](卷17)诗中多将兄弟一官一隐的情形进行对照,“老去”、“白首”与词中“惊白发”语吻合,“淮上”与词中“淮水阔”等语及无斁官地宝应县属淮河地区相符。因此,此诗作年可推定为无斁宰宝应时,并且也说明补之此际确实已年老并退隐。
    是否还如有的观点认为的那样,晁将之赴任宝应会发生在晁补之退隐金乡以前?首先补之是在“元符戊寅(1098)与无斁弟卜居缗城(按,缗城即金乡别称)”的[2](卷18《元符戊寅与无斁弟卜居缗城东述情》),其《金乡张氏重修园亭记》亦云:“元符中,余南归,始自巨野迁此邑。”[2](卷30)本年兄弟俩守丧居里,不可能出仕。母丧服除的次年即元符二年,补之服满就踏上去信州的仕途,且为六月[2](16《己酉六月赴上饶之谪,醇臣以诗送行,次韵留别》)①,不可能像词里显示的那样秋后还滞留乡里。元符三年遇赦后他曾返里小住,但补之一家是“季秋(即农历九月)扬帆”北归[2](卷61《祭大孤山女郎文》),“十月二十二日至开封府界”[2](卷53《辞免著作佐郎状》),不可能秋季在乡里为弟送行。此后从建中靖国元年(1101)春至崇宁元年(1102)十月罢归(参乔著第259页、刘著第319页),他都辗转于从京师到河中府、湖州的官任上。因此,无斁出宰宝应与补之作此词的时间只能是在崇宁二年至大观四年补之真正退隐的八年间(1103~1110),那么具体在何年呢?
    晁补之因入党籍而废退金乡之初,晁将之受到牵连,被解职监庙,补之诗《郊居与八弟无斁读书》载云:“之子怀世资,行修名誉好。避人本愉恬,坐我亦枯槁(自注:无斁以余故,得监庙)。……营斋直新径,创槛俯幽沼。架以我园檀,茨之子官草(自注:无斁月给刍也)。”[2](卷8)看得出兄弟俩当时是同处乡间,共治园圃。晁将之的起复应该是到了崇宁末的事。据《宋史·徽宗本纪》记载:崇宁四年五月,宋廷解除党人父兄子弟之禁[1](374页);崇宁五年正月,宋廷因星变而毁《元祐党人碑》,复谪者仕籍,诏崇宁以来左降者,各以存殁稍复其官[1](376页)。缘此,将之复官当在本年(补之本年未能复官原委,参见刘著第321页)。据现有史料,他此后还在政和、宣和年间做过相州通判、镇江通判、冀州通判等职,亦即,晁将之的官任惟有晁母去世以后、晁补之去世以前的这段时间(1097~1110)不为人知,而在此前后,他都没有任过宝应县令一职;加之据上文可知,晁补之在除母丧服之后直至废退之时(1099~1102)不可能在金乡以退隐的身份送将之赴任。因此,崇宁五年将之复官应推定为出宰宝应,同时,按宋代官制看来,这也与他此期前后所任官职吻合而不矛盾。《古阳关·寄无斁八弟宰宝应》词之所以题名为“寄”而不名“送”,据词中“沙觜樯竿上淮水阔”等句的内容看来,这是在设想晁無斁赴任途中的情景,故知此词当作于送别不久,应系于本年。
    六、《御街行》(年年不放春闲了)、《生查子》(宫里妒娥眉)、《青玉案》(十年不向都门道)作于大观四年(1110)
    刘著将三词作年定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乔著则将三词作年定为大观四年(1110)。二著都据《生查子》“十载辞君去”句和《青玉案》“十年不向都门道”句进行推论,对于其中这十年时间,刘著认为是指从元祐末年补之连贬外郡到建中靖国元年应召还朝,约近十年(见第145页);乔著认为是指从建中靖国元年出京外任至大观四年出党籍起复这段时间,已及十年(见第175、176页)。又据三词题序看来,《御街行》题序作:“待命护国院,不得入国门。寄内。”后二词题序都作:“待命护国院,不得入国门。感旧。”由此,三词作年可归为同一时间。本文认为当以乔著所定作年为是,其理由有二:
    其一,晁补之“十载辞君去”与“十年不向都门道”云云,都表明他有一段离朝外放大约十年的经历。从其生平看,建中靖国元年(1101)他离京出知河中府,中经次年知湖州、崇宁二年罢废闲居金乡,直至大观四年起复,所历年份正好十年。而此前一段离朝经历当从绍圣元年(1094)他以秘阁校理的身份出知齐州算起,中经遭遇党祸打击,连贬远任,直到元符三年应诏还朝、建中靖国元年留京任职,其间所历年份总共八年,实际只有七年时间,故补之本人在回忆这段经历亦云:“后补之得罪,又七年还朝。”[2](卷66苏门居士胡君墓志铭》)“元祐元年(按:显误,当为绍圣元年)冬补之守齐……又七年补之还朝。”[2](卷65《朝奉大夫君墓志铭》)可见三词编年作大观四年时间更为吻合。
    其二,从内容上看,《生查子》、《青玉案》二词均表达了对朝廷、京城君恩浓烈的眷顾之情:“今日近君家,望极香车骛。一水是红墙,有恨无由语。”(《生查子》)“白发愁占彤庭杳。红墙天阻,碧濠烟锁,细雨迷芳草。”(《青玉案》)可是当其从谪地信州遇赦北归之际,曾力辞京官,谋求外任。建中靖国元年他一再申明不愿在京为官的心迹:“臣飘零寒窭,私计百为,实难黾勉遽处京局。伏望圣慈俯察蝼蚁悃款之情,特寝成命,且令臣赴河南府新任,或赐别除京东沿流一合入差遣。”[2](卷53《辞免著作佐郎状》)“臣先於三月中以疾奏乞外任,继蒙圣恩,自实录检讨官除国史编修官。……伏望圣慈矜闵臣下才无堪,早赐检会累奏,除一外任差遣。”[2](卷53《再辞免国史编修官状》)两种态度截然不同,说明它们不是同一时期的心态表露;同时这年他还明确表示过“二年两度踏京尘”[2](卷18《自蒲赴湖至板桥逢杜谋伯》),与词中“十年不向都门道”的情形显然不合。故三词作年不可能在建中靖国元年。
    七、《凤凰台上忆吹箫》(才短官慵)作于元符三年(1110)
    乔著认为本词与《凤凰台上忆吹箫》(千里相思)同样为闲居金乡时作,但没有论证(见第138页)。刘著则分辨补之闲居金乡有两次,认为“绿鬓新斑”、“应备办投老同闲”等句说明他虽在故里,但年事未高,尚未归闲,故将此词系于元符三年从信州遇赦北还归省故里所作。(见第14页)本文认为此说可从。
    八、《尾犯》(庐山小隐)作于崇宁、大观年间(1103~1110)
    刘著、乔著都认为是元符二年南下信州途经庐山而作。(参乔著77页、刘著102页)本文认为此词与《满庭芳·忆庐山》、《满庭芳·用东坡韵题自画莲社图》(归去来兮)等歌咏庐山的词作一样,属于补之的“思山辞十数”之一,作于晚年闲居金乡时期。补之具体记述过这类词的创作经过:“贬玉溪时,道庐山,爱而欲居,不可。家缗城(按:指金乡)八年,时往来于怀也,至为思山辞十数,醉辄歌之。”[2](卷30《白莲社图记》)再者,正如刘著所说:“本篇由庐山风光,进而写想象的庐山仙境,表现作者对隐居庐山的向慕。”(见第102页)全篇描绘的几乎都是瑰丽虚幻的仙境,并非亲身所历之实景,应该是后来“爱而欲居,不可……时往来于怀”的产物。具体作年待考。
    九、满庭芳·用东坡韵题自画莲社图》(归去来兮)作于大观四年(1110年)
    乔著编为晚年闲居所作,不详具体作年。(见第151页)刘著根据补之为此自画莲社图所作记文《白莲社图记》成于“家缗城八年”之际(参上条引文),将该词作年定为大观四年(1110年)起知泗州前(见第100页)。本文认为此说可从,不过作词、作记时间或许不一,在没有相关的时间记载发现以前,姑系于此年。
    十、《千秋岁》(玉京仙侣)、《千秋岁》(叶舟容易)作于元符二年(1099)
    刘著推测二词作于崇宁初年知湖州时(见第167页、170页)。乔著认为二词题赠对象为补之友人赠廖正一,字明略,作于元符二年谪信州时。(见第83、84页)本文认为此说可从,尚需补录廖正一贬信州的史料:“绍圣初入党籍,贬监玉山(按:信州别称)税以卒。”[10](卷116)“绍圣间,明略贬信州玉山监税,郁郁不得志,丧明而没。”[11](1019页)
        [注释]
    ①参张剑《晁说之研究》,学苑出版社2005年,第39页;拙作《宋代晁氏文人作品混淆辨正》,《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4期第103~104页。
    ②“己酉”应为“己卯”之误,元符间(1098~1100)无“己酉”年,元符“己卯”即元符二年(1099)。
    [参考文献]
    [1] (元)脱脱.《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
    [2] (宋)晁补之.《鸡肋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4] (宋)陈均.《九朝编年备要》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 (宋)晁说之.《嵩山文集》 .四部丛刊本.
    [6] (宋)贺铸.《庆湖遗老诗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 傅璇琮,等.《全宋诗》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8] (宋)王安中.《初寮集》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 山东嘉祥县文管所.《山东嘉祥县钓鱼山发现两座宋墓》 .考古,1986:(9).
    [10] (宋)王偁.《东都事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 孙猛.《郡斋读书志校证》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基金项目]  本文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20060400950。
    [作者简介]  李朝军,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贵州 贵阳  550001;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江苏 南京 21009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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