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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头小说及其文体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近世西风东渐,学者以中土小说一词指称西洋romance,nove,fiction,story等物。虽然在中文脉络中,小说也用于指称章回、话本等与西洋对译较为接近的事物,但如此一来便遗落了自战国秦汉文献中屡屡出现的“小说”。因为后者与前者有太不相同的面貌,若以romance,nove,fiction,story为小说正宗,则中土“小说”太不像小说了。一方面,人们既不能拒绝现代小说的概念,另一方面又不能将渊源深厚的“小说传统”弃置不顾,于是只得委而曲之,将这个小说的“异端”称为“文言小说”或“笔记小说”,取便别立一宗,自成一家。这个近乎同名异指的现象刚好道出事物的真相:中土小说源于悠久的案头传统,故与源于口述传统的西洋小说大异其趣。本文在确认中国案头文学传统的前提下,探讨小说的概念及其文体特征,为增进小说概念的丰富性,也为认识中土小说的文体特征,略进新解。
    
    小说一词其实并不复杂,是个偏正组合。“小”修饰“说”,同指一事物。问题是“说”指什么,按照古人取名的惯例,字形组合所揭示的本义,一定和所指称的事物有深刻的关系。杨树达《释说》一文,将“说”的本义释为“谈说”,与《段注说文解字》颇不同,杨树达说:
    愚按谈说乃造文之始义,许以说释为正义,殆非也。盖兑者锐也。《史记·天官书》曰:“三星随,北端兑,”以兑为锐。《说文十四篇上金部》云:“锐,芒也。从金,兑声。”盖言之锐利者谓之说,古人所谓利口,今语所谓言辞犀利者也。……战国之世,游士或主连横,或主合纵,誊其口舌以折服人主,谓之游说。《韩非说难篇》之言曰:“夫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计深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1]
    杨树达的考订甚为精当,其解甚有说服力。许氏云说字从“兑”声,而杨氏增之为“兑”声中含有“锐”之义。这是他一贯主张“形声字声中有义”的说法的例证。据此,说字之初义,要之为利口言辞。战国秦汉间小说之说,当用说字之初义,故小说实可训为“说中之小者”。以“说中之小者”训解其时小说,实在无不恰当其辞。《庄子·外物》最早使用小说一词:“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也远矣。”以“小说”和“大达”对举,用的正是小说一词的本义[2]。盖战国之世,游士纷纷,而腾嚣小说,风动人主,可以带来利禄官爵。但是以这种“说中之小者”治国理民,和大道正说风牛马而不相及。《荀子·正名》也有辞微异而义实同的用法:“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所愿皆衰矣。”“小家珍说”就是那些离大道甚远而外表像大道的利口之辞。无论“大道”还是“小说”,在百家争鸣的世界,都要借助言辞谈说表达出来,它们都与言辞有关,故都可以称之为“说”。其义与《新约·约翰福音》“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之“道”甚为接近。盖即使宇宙最高主宰,亦要借助言辞布告其“道”,故“道”与言辞,同为一物[3]。东汉初年,桓谭《新论》也有论到“小说”,其说法与《庄子》、《荀子》无大异。桓谭说:“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最早见于典籍提到小说的这三家,都认为它是诸说之一,但又把它列入“小道”。
    班固《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本诸刘歆“七略”分类。诸子百家均是以“说”称于世,小说亦忝列其中,然儒、墨、法、道、阴阳诸家,其说是“大说”,故均被视为“大道”,即“说中之大者”,而小说则列入“小道”。其故何在,今天也未有的然确解。但要之“小说”列于分类中之“诸子略”,明其性质属利口言辞一类,与后来四部分类中有将“小说”列入“史部”的做法并不相同,显然是直至东汉之世,士大夫尚犹持小说为“说中之小者”之训。班固总诸子为十家,小说家列最后,并写下一段后世谈小说者几无人不引的话: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议,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荛狂夫之议也。
    班固接着又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很显然九流十家中那剩余不可观的一家正是小说。小说家不能称“流”而只可曰“家”,其他的九家既可以称“流”,也可以曰“家”。后世有“九流”的说法,而小说家不与焉。小说属诸子而不入流,正应在它的名称上面。既然称“说”,而又冠之以“小”,意味着本不入流。因其“小”,故其“说”不足以与儒、道、阴阳、法、墨诸家并列。以“小”状其“说”,正是形容其“说”卑微而不成家数之谓。不等列诸子,岂非其宜哉?桓谭以“丛残小语”形容小说家所执之说,正可推知其时所谓小说家,实是“小之说家”之义。此种说家“作短书”、“取譬论”,然究竟不脱“丛残”之讥,离大道也远矣。班固引孔子语,“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是孔子视小说为小道。笔者以为此处“小道”之道,当为道白之道,而非道理之道。小道,就是小之利口言辞。孔子说“可观”而君子“弗为”,盖其有“小知”而无“大知”。小说家者或腾嚣于言谈,或沁人脾肺,或移人心智,但终究离“大道”很远;小智之人,大都耿耿于其微言小得,矜为不世之秘说,而其学实无所本,由道听途说得来,故君子耻与为伍。但君子又当博识众采,一物不识而以为羞耻。故小说家言,又可以存而备考。
    《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十五家,除《青史子》有极少引文传世外,其他片简不存。不过根据后世注家于班固著录十五家之下的片言只语的提示或评语,犹可推知大略。《伊尹说》二十七篇,注云:“其语浅薄,似依托也。”《鬻子说》十九篇,注云:“后世所加。”《周考》七十六篇,注云:“考周事也。”《青史子》五十七篇,注云:“古史官记事也。”《师旷》六篇,注云:“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务成子》十一篇,注云:“称尧问,非古语。”《宋子》十八篇,注云:“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天乙》三篇,注云:“天乙谓汤,其言非殷时,皆依托也。”《黄帝说》四十篇,注云:“迂诞依托。”其余六家《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臣寿周纪》、《虞初周说》、《百家》约为汉人小说,注家或注年代或无注,而未加提示及评语。根据以上的评说,小说家似无明确的出处渊源,它或者记言,或者记事,要之是托于笔端,宣其言说的作品。从班固著录的情况看,小说十五家,不算多。儒家有五十三家,道家三十七家,阴阳二十一家,杂家二十家,然后才轮到小说。但是如果算著录的篇数,则小说家数第一,多过九流任何一家,一千三百八十篇,比排第二位道家九百九十三篇多出一大截。由此可以推测,战国之世,小说家虽然不入流,但势力却是很大。入流不入流,是它在文化学术界的地位,而势力之大却显示它十分活跃的生存状况。
    余嘉锡《小说家出于稗官说》认为汉小说与先秦截然不同。先秦小说“出于方士,而巫祝杂陈,不名一格,几于无类可归,以其为机祥小术,闾里所传,等于道听途说,故入之小说家”[4]。而“小说自成流别,不可与他家相杂厕”[5]。他认为,自从如淳将稗官解作细碎之言,真相就被混淆了。《说文》谓,稗“禾别也”。意为禾之别种。段注引《左传》杜预注云:“稗,草之似谷者。稗有米似禾。”又引如淳云:“细米为稗。故小说谓之稗官,小贩谓之稗贩。”笔者以为,由于文献湮灭,稗官的含义是什么,争论下去也不会有结果。不过,征诸汉人的看法,有一点倒是清楚无误的,这就是小说家的家数杂乱,并因家数杂乱而被认为渊源不清。我们知道,所谓有渊源出处,不过是有家数的意思。意味着其学有所本,其道一以贯之。而无渊源出处,不过是谓其学无所本,而可以托于任何一家,就像不知其父母的孤儿,可以托姓于任何一家。小说家,本不以家数为其长处,而以叙事和修辞为其根本特色。战国秦汉之世,百家争鸣,门户俨然有别,其学最重门户出处,而小说家恰好在家数上处于弱势,而以叙事和修辞为其能事。非常不幸,所叙之事和所修之辞,又可以在别家之中看到其袭取的要素。例如叙人记事,可以在史传中看到其痕迹;运用寓言怪诞以讽世,又可以在《韩非》、《庄子》等之中看到相同的手法,宜其小说家被讥为学无家数。回到战国秦汉的语境,小说家无家数,无渊源所出,是它不入流的原因;但站在理解它的立场,小说家无家数反倒是它最大的特色。因为它的根本立脚点不在家数而在叙事和修辞。我们理解了这一点,就理解了小说之所以为小说。班固对战国和秦小说家最大的指责,不出两端:一谓其“浅薄”;二谓其“依托”。浅薄者,无关大道而流于道听途说之谓也;依托者,指其不成家数而僭托于他家之名下。这种指责,只要我们换个眼光,就可以明白小说自它出现世间的时候起,就以叙事和修辞为宗,以文辞的巧妙而驰骋于世。这是它的根本特色所在,“浅薄”和“依托”的指责,只见其小,不见其大,并未能说中小说的要害。综合言之,由小说之得名,我们可以推知三事。第一,小说以言辞得义,专务叙事和修辞;第二,小说家无家数,而可以借托于诸家;第三,小说之为辞,语含贬义。
    
    古人以为春秋战国争鸣的百家,每一家当有明确的家数渊源。以此观念绳勒小说家而无所安顿。如果百家学术里的每一家都应当有一个更古老的传承,那当然是来自夏商周三代熔铸而成的文化学术,但各家均是有所侧重的。有些偏向这方面,有些偏向那方面,所传承的侧重不同就构成了家数的差异。各家传承的细节、家数出处到底还能不能言之凿凿,这是大有疑问的。就如班固所言,儒家出于“司徒之官”,道家出于“史官”,法家出于“理官”,名家出于“礼官”等说法,若要求其真实性、可靠性,就要大打折扣。例如现代对儒家渊源出处的研究,自章太炎《国学论衡》以来,就有很多说法,或者相互矛盾,或者相互补充。有谓儒者近“巫”,有谓儒者近“乐”,也有谓儒者近“师”[6]。各有不同,却自成一家之言,起码“司徒之官”一说,不能以偏概全。这个例子使我们意识到,以家数的观念求百家学术的渊源出处,以考据谱系的方法对付遥远年代演变而来的诸家学派,一落实到细节就会诸说纷呈,各持一端。因为一家学说的锻成,可能融合了先在的文化学术系统里不同的要素,它不是单一的传承,而是在传承中取自多方。虽然有的为主,有的为次,但年代湮灭,不容易求其细解。意识到这一点,在百家渊源出处的问题上,也就不必过于苛求,不必求其细解。诸子百家,不论哪一家,在起源问题上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是夏商周三代文化学术系统在春秋战国天崩地裂之世急剧分化、演变的结果。诸子百家有一个共同的孕育体,这就是三代文化学术系统。虽然这个文化学术系统也可以细分,其中存在相互差异的要素,但相比起战国百家争鸣的局面,它还算是一个完整的文化学术系统。这样,我们就回到《庄子·天下篇》的立场。这全书最末的一篇,堪称中国最早的学术史。作者所持的观点就是大道隐没而晦暗不明,求道术者各持一端,混一完整的大道裂变而遂有百家争鸣于世: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徧,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闇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
    悲壮的复古情怀溢于文字,但是如果我们忽略其中的情感色彩,这段话有一点是站得住的,这就是诸子百家都分享了先前的文化学术系统的某一方面,换言之所谓“天地之纯”、所谓“古人之大体”、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在天下大乱时代的进一步演变,就出现了诸子百家纷纷争鸣的局面。《庄子·天下篇》对诸子兴起是由于“道术将为天下裂”的解释亦被后世史家所袭用。如《汉书·艺文志》:诸子百家“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作并出,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面对同归而殊途的局面,诸子百家自然就在一个大格局中取得自己一分子的地位,因为在实现“同归”之前,通往目的地的道路是很多的,没有人敢说自己所在的道路是惟一的。《隋书·经籍志》:“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分镳并鹜。若使总而不遗,折中之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经史以下,不论任何一家,都各执一端,都有所偏颇,但同样也是“致治”所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圣人之教”还是“圣人之政”,在“道术将为天下裂”的世界里,均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个古人的解释用今天的语言说,就是文化学术的专业分化。春秋战国之世,夏商周三代累积而成的文化学术系统经历了深刻的裂变,诸子百家无论是入流的还是不入流的,都是这四百年间文化学术裂变的结果。况且班固以为可观者九家,而《隋书》作者就把小说等列儒道,同为“圣人之教”。这说明入流与不入流的问题,有时候只是一个主观好恶而已。
    毫无疑问,小说家也是这个文化学术系统巨大裂变过程的产物。问题是怎样解释小说家寻找不出家数出处,安顿不了系谱渊源?班固以“稗官”打发了事。余嘉锡考据出古时王侯宫廷有低职的士官,专责收集闾里逸闻,献纳君王以广视听的风俗,稗官即是此种小官[7]。在笔者看来,这些都不是小说家兴起的正解。那么,小说家兴起的正解是什么呢?
    由上文对小说一辞的辨义,笔者觉得三方面的内容都值得在此处详论。首先,小说由言辞得义,所务者在叙事、修辞,显示它是由文字和书册出现以来,案头作业发展成熟,达到可以追求文字书写、故事讲述、网罗逸闻的乐趣的地步,它才从文字和书册的目标功能中分化出来。小说是这种分化过程的产物。书面语言在它朴素的时代,语法简单,记事断续,修辞幼稚,它的运用一定受制于它的目标功能。虽然不能说那时的书写语言的表达没有任何审美的成分,但是那必定也是微不足道的。一来懂得它的人圈子狭小,二来书写语言还未成熟到可以较为独立地追求其审美趣味的程度,这时候书写语的运用就只能是专注于其目标功能。就像我们见到的卜辞、钟鼎金石文一样,它们的目标功能十分明显。尽管某些句子也可以说略有修辞色彩,但远远未到涉笔成趣的程度。小说的出现一定要到书写语演化达到涉笔成趣的程度,它才能产生。中土小说一名,由言辞得义正好标志着由文字产生以来的案头作业发生深刻的裂变,从过去单一的目标功能分化出追求涉笔成趣的审美功能。文学的案头传统由此而成熟,正是基于这个判断,笔者把小说的出现当作案头传统成熟的标志,而之前的卜人——史官传统是案头传统的奠基和孕育母体。如果中土文字创始于商之盘庚至武丁时期,从那时至春秋战国约略十个世纪左右,那么这千年漫漫长夜就是日后辉煌的案头传统的孕育期。这个悠久的卜人——史官传统对于中国文学的案头传统是有特别意义的,理解了它我们才能对中国文学案头传统的根基深厚有深切的体认。若是放远眼光,就会看到卜人——史官——文士这三种人,在汉语的案头文字世界自文明初曙以来,相继称雄二千余年,期间一脉相传,承前启后,绵绵不绝。近世考古家经常议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的热门话题[8],其实若要寻找中华文明连续性的人脉根基,笔者以为倒是应当对卜人——史官——文士的薪尽火传三致意焉。因为操控文字是他们共同的能事,案头书写是他们立身处世的共同人生舞台,而在一个日渐庞大而纷扰的世界里追求“同归”是他们共同的理想。卜人——史官——文士这三类秉性和价值观都接近的人构成了文明传承的人脉基石。话又说回来,肯定连续性不等于没有断裂和区别,文学案头传统的成立得自于史官传统的孕育,它本身就是从史官传统分化出来的,就像一棵大树,根本相同,根茎相连,而枝丫异途。从人的角度看,同为操控文字语言,史官的角色就较为单纯,而文士通常一身二任。一方面是入世的士大夫或者出世的隐士,另一方面又是诗文小说的老手。他们的精神世界远较史官为丰富,或者说远较史官为分裂,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在他们涉笔成趣的小说世界里看到一个纷繁而相互矛盾的世界。
    其次小说家没有家数出处,站在学术新知的立场固然是一个弱点,但是我们要明白小说本来就不是以追求学术新知为目的的,它只追求叙事、修辞过程中的趣味,小说的审美性质要远大于它的学术新知性质。班固引孔子语,说小说“致远恐泥”,这倒是说对了。以文字语言的趣味为追求的小说如何能够济世治民呢?只要过滤掉古人对小说缺乏学术基根批评的感情色彩,我们就可以意识到这批评中实在是包含了对小说本性的极好说明:小说不是用来“致远”的,而是用来娱情遣兴的。孔子说小说亦有“可观者”,这“可观者”究竟是什么?他没有进一步说明,或者只是显示他包容万物的胸怀。班固的“一言可采”,究竟可采在哪里,也是语焉不详。文学的作用从来也都是见仁见智的,但从小说的生生不息、代不乏人看来,它的“可观者”也实在只是娱情遣兴。当然,追求文字语言世界里的趣味,以叙事、修辞为能事而遨游于文字语言的海洋,并不意味着小说可以完全离开一个现实的世界,即便审美也是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9]。小说系谱不明,家数无着落,正好说明它流露出来的价值观可以附丽在任何一家之上,而中土的小说实际情况正是这样。小说所展示的世界恰好就是一个包罗万有的世界。既有儒,也有道;既有墨,也有法;既有阴阳,也有方术;既有鬼神,也有人间。虽然不依哪一家的学术观点为归宿,但是字里行间读者也可以寻出不论是哪一家的学术观点的烙印。中土小说产生于百家争鸣的时代,由此而来的思想资源深刻影响了日后的文人士大夫,小说作者亦无非就是文人士大夫,所以小说带上诸子百家的烙印,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古人对事物分类的观念与我们不同,无论刘歆“七略”还是西晋荀勖所创为隋志所采用一直流传至今的“四部”分类,小说都放在“入道见志”的子类[10]。既然是子类,则各有所本,于是以家数渊源的眼光去绳勒各家。小说以外,其他各家都以学术新知争鸣于世,系谱来源无论所论当否,要之各有其所自来。但这种眼光用在小说家身上,就不灵了。像上文说过的那样,小说不以学术新知争鸣于世,也无从以学术新知争鸣于世,于是系谱来源就没有着落了。小说之所以在汉志诸子类排行最末,且被定为不入流,这同班固由分类去追述学术来源的思想方法有很大关系。古人虽然未能从娱情遣兴的眼光论述小说的本性,但是对它杂染各家观点的色彩还是有觉察的。刘勰《文心雕龙·诸子第十七》就对子类著述分为纯粹和错杂两类,小说当然属于错杂的一类。
    再次小说之为辞,语含贬义。小说一词如照字面去读,字里行间确实包含着贬义,“说中之小者”,焉能自高自大?但是我们不能由此推断小说在古人精神生活中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俗物。战国、秦汉间以小说为“小道”主要出于两个理由:一是无家数出处,学术无所自出;二是庞杂收罗,语涉怪诞,即所谓街谈巷语的意思。但是我们要明白,这个指责是在比较的框架中确定其含义的。比较的对象是学有渊源的儒、道、墨、法诸家,也就是说,小说处于比儒、道、墨、法诸家略次一筹的地位。但这个略次一筹的地位并不是雅与俗的区别,雅与俗的区别在中国文化史上属于另一个概念。如果在雅与俗的层次谈论,毫无疑问,小说属于雅的一类[11],它是历代文人士大夫精神生活中高雅的玩意儿,绝不是下里巴人一类俗物。这可以由三点去证实。第一,历代正史凡有《艺文志》(含隋书称《经籍志》)者,均著录小说,虽然具体到哪一部书隶属于小说类,代有歧异[12],但这并不妨碍古人在正宗的著述分类中确立小说一类。就像个人的诗文创作分入集部一样,历代个人的小说创作亦被分入子部。今日可见之宋人书目,如《崇文总目》、《遂初堂书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以及清代著述文化的总结《四库全书》,一如历代正史,子部之下均列小说类,可见小说之为物,在古代图籍分类中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常态。如尤袤《遂初堂书目》著录了一百九十六种小说;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小说一百一十种;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小说一百六十七种。这三种现存宋人书目所著录的小说数量在子部图籍中均居各类之首。《四库全书》对何种图籍该入小说类,算是比较精当的。它将小说细分为三,“杂事”、“异闻”、“琐语”,共收一百二十四种[13]。连在中西会通之世,作为士大夫基本教养和训练而编订的张之洞《书目答问》,小说类作为必读书目亦赫然在列。正史和书目的种种著录,说明小说在古人精神生活中乃是一件堂堂正正的事情,与那种“移人性情”的戏曲、演义、章回并不同属一类,故在古人文化观念中真正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话本、演义、平话、章回等,从来不入正史《艺文志》和图籍目录的法眼。第二,帝王儒臣均给予小说正式的地位,这与正史和图籍著录可以相互发明。古代史上最引人称道的与小说有关的事件是宋太宗赵光义太平兴国二年敕命儒臣李?等人,访罗天下杂事异闻,即语涉怪诞亦同为所好,编辑成《太平广记》五百卷。此书被后来四库馆臣称为“小说家之渊海也”[14]。如果小说真是在古人观念中不登大雅之堂,何以有此帝王与朝臣合作的盛举?《太平广记》采辑野史小说三百四十三种,其中不少已经失传,得此书编录以窥见古人面目。从李昉等儒臣《太平广记表》中,我们可以测知古人关于小说的观念:“臣昉等言:臣先奉敕撰集《太平广记》五百卷者。伏以六籍既分,九流并起,皆得圣人之道,以尽万物之情。足以启迪聪明,鉴照古今。”[5]在李昉等看来,小说同列“九流”,同样得“圣人之道”。既然得“圣人之道”,当然就不是不登大雅之堂了。第三,如同吟诗玩文一样,历代文人士大夫,鲜少不好此道,只是嗜欲深浅有所不同罢了。如果我们将历代诗文别集类作者和小说类作者排列一下,不少名家都是两者兼擅的。如欧阳修、苏辙、苏东坡、陆游等,要是算上偶尔为之行文而近于小说者,这个名单还可以包括陶渊明、韩愈、柳宗元等[16]。当然写得一手好诗并不等于小说就写得出色,但是他们对小说的热衷至少说明小说和诗一样,是一个文人士大夫的必备能事之一。小说与寻常话本、演义、戏曲、章回在文人士大夫的眼里绝对不是等同之物。
    
    源自案头传统的中国小说形成了非常独特的文体,它不像西洋小说那样由对故事情节的详尽叙事、对涉及事物尽可能描摹而推动形成为分章的卷轶浩繁的文体。案头小说对事物的描摹寥寥数语便打住,与对故事情节的叙述一样,不扮演推进的主要角色。它的外观便是短小精悍,数十字、数百字,最多就是数千字;千字以内的占绝大多数,数千字的并不多见。按照今语的习惯,小说都称篇,但中土案头小说称篇便觉得它不够“篇”的分量,原因在于它的长度太短。笔者以为最恰当还是称“条”,称篇觉得瘦削之人穿了件大外套。称“条”就慰贴恰当,符合小说的文体特征。如果用“部章体”可以约略道出西洋小说的文体特征,那自战国以来的案头小说笔者觉得可以称作“笔记体”[17]。所谓笔记就是摇笔以记之,这个名称符合这种文体搜奇记逸的本性,即便是篇幅较长的唐代传奇,作者也承袭这种文体的惯性,摆出一副采录远方异闻的口吻。把唐传奇的作者想像为一个在市井勾栏摆开架势的说书人,远不如把他们当作长夜孤灯下玩味异闻奇录的文笔趣味的士大夫符合生活的真相。也许分类的概念流行既久:曰“志怪”,曰“志人”,曰“传奇”,现在笼而统之称作笔记体小说,似乎过于突兀。但笔者窃以为,为认识这种在世界文学之林如此独特的文体,给它一个笔记体的称谓,虽不中,然亦不远矣。
    笔记体具有典型的案头性,它是一种案头文体。案头作业有两个相互矛盾的特征,首先是一鳞半爪,日有所感,夜有所梦,耳有所闻,目有所视,辄摇笔以记之,虽不敢矜为不世的创获,但也沾沾自喜于一孔之见。既然是一鳞半爪,那每则、每条笔记篇幅都不会长,滔滔不绝是笔记的大忌。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对于笔记的兴奋点,都是那细小、不为人知、不为人道的一孔之见。如果连篇累牍,长篇大论,所写的文字就失去了它可供玩味之处了。笔记的短小篇幅,笔记文所显示的一孔之见,其可贵之处就在于它值得玩味。作者得摇笔的乐趣,读者得展卷的兴味。笔记文体表达的,不是对一个思考对象的长久思索,也不是对一个主题的完备论证,而是碎片式的耳闻目睹或感触的收获。《世说新语·方正》中“管中窥豹”的说法[18],最能表现笔记文体的这种特征。摇笔作记其实就是管中窥豹的工夫,伏身案头世界,手握笔管,记录一时所得的吉光片羽,此又何妨?笔记所贵的,正不是其滔滔不绝,而是洗练短小的文字所蕴含的一时兴味。笔记本不贪求长篇大论,而正襟危坐的长篇大论失去的,刚好就是笔记文体所追求的言外韵致。
    其次案头作业又有网罗放逸,追求全景式地了解外部世界的倾向。每一则笔记,每一条逸闻,当然是一鳞半爪,但是岁月绵长,日积月累,它又会演变成浩瀚的案头成果。正如清李中馥所云:“积仗在系,积两在厘,积石在勺,积崇在篑,积深在掘。不可以少而忽之,惟不忽少,后自成多。”[19]出自于笔记的文字,它累积汇集在一起,天然具有一种类似于现代百科全书那样的倾向。虽然它的分门别类缺乏现代学科的一致性和科学性,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它很“杂”,但所谓“杂”正是诸类兼通的意思。编次于北宋初年的《太平广记》虽然是一种汇集诸本之作,但是我们看它的卷目排定编辑,也可以看出小说家那种海纳百川,不捐大细的全景特征。其实每一部文人士大夫的小说,都是集腋成裘的汇集,只不过规模、大小有所区别而已。《太平广记》共五百卷,其罗列的卷目分类有:神仙、女仙、道术、方士、异人、异僧、释证、报应、征应、定数、感应、忏应、名贤、讽谏、廉俭、吝啬、义气、知人、精察、俊辩、幼敏、器量、贡举、氏族、铨选、职官、权幸、将帅、杂谲智、骁勇、豪侠、博物、文章、才名、儒行、乐、书、画、算术、卜筮、医、相、伎巧、博戏、器玩、酒、食、郊游、奢侈、诡诈、谄佞、谬误、治生、偏急、诙谐、嘲诮、嗤鄙、无赖、轻薄、酷暴、妇人、情感、童仆奴婢、梦、巫厌、幻术、妖妄、神、鬼、夜叉、妖怪、精怪、灵异、再生、悟前生、冢墓、铭记、雷、雨、山、石、水、宝、草木、龙、虎、畜兽、狐、蛇、禽鸟、水族、昆虫、蛮夷、杂传记、杂录,共九十五类。每类或一卷,或多卷,其数不定。如神仙则多至五十五卷。古人的日常生活,可以说天上人间、现实界、虚幻界,所有一切都包罗在内。这种门类划分,以今天眼光看,可能杂乱,可能幼稚,但却透露出笔记作为案头世界的产物,它那一鳞半爪累积起来的汇集,恰好相称于外部世界的丰富性。它是古人生活的博物百科,它让我们意识到,笔记之作为文体,它不可能只集中在一个方面,或局限在一个范围。人所生活的世界,经验总是多方面的,发之而成为笔记则如同人生经验的多面那样,凡人的经验所及,都有可能形诸笔记。笔涉所及,包罗万有。所以,笔记是一种非类书而有类书性质的文体。从知识、经验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角度观察,案头决不是一个孤立于世界之外的所在,它本身亦是一个“世界”,外部世界有多丰富,这个“案头世界”亦有多丰富。所不同的是外部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而出现在笔记形态的世界是一个融合了幻想、欲望、知识和经验的世界。
    一方面是一鳞半爪,另一方面是包罗万有,笔记成为表达这种案头作业的最佳文体。在古代文献里,小说是笔记文体的始祖,是小说家最早创始了这种文体。战国之际,百家争鸣,诸子文体无非三类:一是语录箴言体,如《论语》、《老子》;二是论说体,如《韩非》、《荀子》;三就是小说家采用的笔记体。论说体篇目式居多,每篇一个主题,阐述主题则采用逻辑清晰的推论形式。诸子著述最典型者,可举《荀子》为例,共三十二篇,从《劝学第一》开始,以《尧问第三十二》结束。之所以《劝学》首篇,乃是荀子认为人生大事,莫过于进乎圣贤博学的境界,而要进乎圣贤博学,则舍学莫由。《劝学》劈头开篇曰“学不可以已”,即可见其论述的深意。诸子采用论说文体,大多做到逻辑绵密,结构整严,文笔雄浑。这是由于诸子对现实世界有一种深刻的思索,他们采用的文体要以能够淋漓尽致表现他们对现实世界的深刻思索为依归,而论说体当然就是上佳的选择。小说家不以深刻思索现实世界为追求,而以搜奇记逸、耀辞呈采为本务。那些逸闻异事,零零星星者被小说家搜集起来,发而为笔,自然就不能像诸子那样了,即使想模仿得像诸子,也是不行的。于是笔记文体应运而生。九流十家,要是剖判体裁意义的文体,其实只得两家,一是诸子所代表的论说体,一是小说家所代表的笔记体。
    我们今天见到最古老的小说,其实就是《山海经》。细读《山海经》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文体的分裂现象:它的外表罩了一层自卜辞时代就形成的中央配四方的宇宙图式,而内里则是自远古神话时代以来产生的种种零碎不相连的异闻琐记、博物闲言。它外表的宇宙图式和内里的异闻琐记根本勾连不起来,例如将《东山经》改称《南山经》对阅读内容没有任何影响。经目可以互换而不影响理解,说明这个中央配四方、由近而远的宇宙图式是外在于那些内里的异闻琐记的。《山海经》宇宙图式这层外衣,欺骗了不少历代的史家和图籍目录学家。《隋书·经籍志》,旧、新唐书,《崇文总目》,《直斋书录解题》都把《山海经》列入“史部地理类”中,到四库馆臣手里,它才难逃法眼,回归到小说的行列[20]。作者既为小说家,何以要披这样一件正经的外衣呢?笔者寡陋,未能读到就《山海经》的宇宙图式与所述内容的分裂进行讨论的宏论。如果不避深文周纳之讥,笔者倒是觉得《山海经》作者开了一个有智慧的玩笑。作者对那些不为同时代人注重的远古神话有极大的热情,网罗得来这些逸闻故事,深知文不雅训,难以传世,所以故作高深,附和帝王史家均不敢轻视的正宗宇宙图式。在这个大得无边的框架之下,安放得自口耳传闻的神话碎片,俾使后世会心者披览。作者以典型小说家的心态去结撰这部有关神话的逸闻故事的汇集,成就古代文献中最令人称奇之作。这个解释,是耶?非耶?当由读者自断。《山海经》看似“有体系”,其实则是碎片的汇集。每一经目下的山、海、人国的方物描述,传闻缀录,分列成若干则(条),看似连续,其实是不连续。它的每一则都是以“又”字起,明显地流露出日积月累的汇集痕迹。每一则的次序排列,其实可以任意颠倒,就如同经目可以置换一样。虽然下一则看似上承上一则,因有“又西某某里”、“又东某某里”等语,但这些言词,完全可以将它看作苏东坡的“想当然耳”[21]。这是为了使神话、方物的汇集看起来像地理图籍才加上去的,不可取信为真,否则就是又落入作者所设的圈套里了。如果《山海经》确实是汇集成书于战国年间[22],那我们就可以断言和诸子的论说文体成熟于战国年间一样,小说家的笔记文体也是成熟于战国年间。论说文体和笔记文体分别代表了古代史上百家争鸣时代理解和把握外部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笔记体是小说家的贡献,它使得中国小说具有一种最恰当表达其内容的文体。
    
    案头传统在中国文化里悠久浑厚,笔记文体也随之健旺充满生机。小说固然在体裁上属于笔记体,但我们切莫以为在文化史上,只有小说才形之为笔记体。不错,小说是笔记体的始祖,但笔记体所成就的却不仅仅只是小说,它在中国文化里是一种充满了旺盛生命力的文体。它可以孳乳分化,不但发之为文学,也可以发之为学术,也可以发之为风雅谈助。形之为文学,那是小说;形之为学术,那是笔丛一类的学术著作;形之为风雅谈助,那就是诗话、书话和画话一类的闲雅之作。因为生活在变得复杂化的同时,也意味着案头作业的复杂化,文人士大夫的案头生活增添了更多的内容。魏晋时代,去古未远,源流不繁,笔记文体约略多施之于小说,采之以搜记四方神怪琐事异闻。宋明以降,古道不彰,著述勃兴,而诸说纷呈,辨章学术和品评时流就成为事关价值追求的要项,它理所当然进入文人士大夫案头生活的视野。笔记文体在这个时候就大展所长,学术文字从笔记而出,诗书画文评的文字也从笔记而出。笔记文体从此一裂为三[23]。偏于学术类的,如有杨慎《丹铅录》、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顾炎武《日知录》等;属于诗话类的,自欧阳修《六一诗话》以降,汗牛充栋,蔚为大观。要解释其中的原因,亦只能归究于笔记文体与案头作业的高度适应性。所谓案头,不仅仅是指一几一案、纸砚笔墨、书籍等物品,它当然是书斋生活,但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一种生活态度。这种生活态度不仅关涉书斋生活,也是要通过书斋生活体现一脉相传的精神、趣味、激情和雅致。如果要问什么是表达体裁意义上的案头生活的结晶,那便只有笔记文体了。笔记总让人联想到孜孜不倦,聚精会神;笔记总让人意会日积月累,集腋成裘;笔记总让人觉得灯下沉迷,自成生趣。笔记的一鳞半爪,笔记的博大无穷,正是中国文明案头传统的生动写照。
    笔记文体显示了一种搜奇记逸的精神,就像它本身一鳞半爪的汇集所表示的非主流地位一样,它所显示的“异”相对应的“常”是什么呢?它自身的边缘姿态相对着的主流是什么呢?这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因为只有在“异”和“常”的相互关系中才能把握好笔记文体及其文化特性。提到小说,历代论家通常将它与史并论,这是一个恰当的探讨切入点。小说与历史当然存在脱离不了的干系。史部之下通常有“杂史”、“杂记”、“杂录”一门。其中的著述往往一时归入“杂史”、“杂记”、“杂录”,而一时又归入子部小说类。正如四库馆臣所叹言:“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24]这种情形说明史部的杂史与子部的小说本没有截然的界限,出入其间是正常的。但是假如与正史相比较,那小说与史的区别就非常明显了。在叙述类的文字中,正史总是有“宏大视野”,帝王将相、军国正典之事才能入史家法眼;正史总是有追求一代兴亡得失之真相的史家良苦用心,司马迁穷究天人之际的雄心可以作为代表;正史总是有力求恢复道德秩序的强烈冲动,叙述人物事迹的褒贬,暗含着“春秋大义”。当然我们还要记得,正史的编撰通常是一项官方行为,私人不寓其中。官方行为的这一点或许可以解释它何以具有上述特征。欧洲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中原王朝那样官修正史的做法,历史叙述从来都是个人行为。在历史叙述中追求揭示人类活动的某种真相,这一点中西没有明显的差异[25],但是中土官修正史,而希腊私人撰述,这构成了双方历史叙述中很大的差异。因为私人撰述既可以对历史事件叙述追根究底,又可以杂录旁搜以增加叙述的丰富性,就是说,它可以不摆出堂堂正正的史家面目,让历史叙述显得亲切、细腻和丰富。例如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他撰写的《历史》主要讲述希腊人与波斯人的战争,但是前半部充斥着旅行日志、方物见闻和古怪传说,完全与主旨无关[26]。而这些内容,若在中国传统的历史叙述中,可以归入史部的杂史或子部的小说,无论如何是不能当作“正史”的。这个例子说明,历史叙述其实是有广阔空间的,怎样处理材料,史家可以本着自己的心智、趣味和构想从事,并不存在一个前定类似于格式那样的东西。
    因为中原王朝官修历史的传统,只有“编年体”和“传志体”[27]被认为是正宗,并且建构起关于历史叙述的“宏大视野”,那自然就忽视或排斥那些不能入“宏大视野”法眼的材料。于是从史料开始就存在过滤,或者说存在着对史料的分类:一种是可以纳入“宏大视野”的史料,另一种是被排除在外的“边缘史料”。前者用于构筑正史,后者则为正史所不取,遂被目为街谈野语。贤明博学如司马迁,作《五帝本纪》时对材料的甄别,也如出一辙。他说:“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五帝本纪》虽然叙述到黄帝,但司马迁此处提醒读者应该持谨慎的态度,因为官方的文书《尚书》并未言及于黄帝,只说到“尧以来”。他又说:“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虽然广大地域都有流传,但司马迁认为“不离古文”的才是靠得住的。所谓“古文”就是官方的典册文书。所以司马迁自言写《五帝本纪》是“择其言尤雅者”才下笔的。太史公这里谈的史料取舍,当然有就材料本身是否属实的问题,但是以“不离古文”为标准作取舍,其中透露出来的消息,正是那个一以贯之的“宏大视野”。由于“宏大视野”的作用,材料之是否属实,形式便优先于内容。只要属于官方典册文书,自然就可以取信;如果不属官方典册文书,难免就有“文不雅驯”的嫌疑。由于官修正史推动的“宏大视野”的形成,历史叙述也就无可避免演变出二分的格局。出现在正史里的历史叙述是“常”道,而出现在野史里的历史叙述就是“异”道。本来历史叙述无所谓“正”和“野”,无所谓“常”和“异”,它只有是否属实的问题。正是因为正史所采的“宏大视野”,亦玉成了小说家对杂事旁搜的兴味。每一代兴亡,都留下不入或难入史官之笔的“边缘史料”,小说家正可以在此领域大显身手。人弃我取,小说所以生生不息,野史杂乘所以层出不穷,盖与叙述二分格局的形成深有关系。
    余论
    巴赫金讨论欧洲长篇小说体裁的形成,阐述了他别具慧眼的发现。他认为欧洲长篇小说这一体裁是从史诗演变过来的[28]:“长篇小说是组织语言手段的一种纯粹的布局形式。依靠这个布局形式可以在审美客体中实现建构形式,而建构形式以艺术上完成某一历史事件或社会事件。这个建构形式是史诗叙事的一种变体。”[29]在欧洲历史上形成了渊源于民间传说的、以吟唱一个民族“绝对的过去”的伟大事件与人物的长篇史诗。史诗体裁日后由于时间坐标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遥远距离的神圣事件被近在目前的日常生活戏谑而亲昵的小事取代,演变出“最大限度与并未完成的现时(现代生活)进行交往联系”的长篇小说[30]。巴赫金说:“小说恰恰是形成于这样的过程之中:史诗中的那种间距被打破了,世界和人获得了戏谑化和亲昵化,艺术描写的对象降低到现代生活的未完成的日常现实。”[31]巴赫金的看法得到浦安迪的赞同,浦安迪在谈到荷马史诗为开端的整个西方叙事传统时说:“从18世纪末开始到今天,西方的文学理论家经常把‘史诗’看成是叙事文学的开山鼻祖,继之以中世纪的‘罗曼史’(romance),发展到18和19世纪的长篇小说(novel)而蔚为大观,从而构成了一个经由‘epic-romance-novel’一脉相承的主流叙事系统。”[32]在欧洲文学史上,我们的确看到一个从史诗到中世浪漫传奇再到现代长篇这样一个主流的叙事传统。在巴赫金那里,中世浪漫传奇(romance)和现代长篇(novel)之间体裁的差别是被忽视的,浦安迪则略作区别。但不管怎样,传承的痕迹是明显的。两者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史诗,很难想像如果没有史诗,西方文学史上那些长篇巨构的“大制作”,如何会源源不断现身于世。这一切都要归结到更悠久的口述传统。
    中国的汉语叙事文学发生于一个完全不同于地中海欧洲的环境,不曾产生过类似于希腊荷马史诗那样的长篇大制作,相反却存在一个根源深厚的案头传统,由此而形成两者叙事根本不同的风貌。即使就小说的概念,双方也存在很大的距离。近世西风东渐,人们用传统的四部分类里的小说一名去翻译西方romance,nove,fiction,story等词,译之为小说。渐渐地,西方叙事文学之实就取了小说之名,而中土久袭小说之名的志怪、志人等笔记体叙事之作,也就是那些篇末缀以“经”(《山海经》)、“传”(《神仙传》)、“记”(《搜神记》)、“录”(《玄怪录》)、“语”(《世说新语》)等等作品,就渐渐地怎么看,怎么不像小说了。它原本就是小说,却慢慢地就不像小说了。因为它的名被汉译的romance,nove,fiction,story褫夺了,而这个褫夺者正处于强势喧嚣之际,被褫夺者便只好噤若寒蝉,不再发出声音,更不敢说只有自己才是小说的名正言顺的正身。学者无奈要讨论中土小说之实,亦只得出其下策,冠以“文言小说”或“笔记小说”之名[33],庶几以为标识。名称之被移用,造成谈论的不方便,这或许损害还不算大,再取一新名,如称之为“文言小说”、“笔记小说”、“传奇小说”也还是可以的。然而名称之被褫夺造成了实事的被遮蔽,就不是那么容易“平反”了。我们看到,随着小说概念的西方化,中国汉语文学源远流长的小说传统逐渐沉入了文学边缘的世界[34],从前是文学诸体裁里的正宗,占有历代正史《艺文志》榜列的一席之地,如今却是文学世界的小角儿,龟缩在狭小的角落。在一部煌煌的文学史里,只处于被网罗的“放逸”的位置,其正面的名声和显赫的身世一朝不再。西来小说观念的普及的确遮蔽了中国古代语境下小说的真实面目,但是沿用既久,习非成是,若要循迹返本,根本就做不到了。盖因晚清以来中国文学的演变,已经与西方文学的潮流紧密联系,受其流风所披,大有渐成一体之势。幸而此处所论的中国文学的案头传统尚属古代范畴,而它所孕育的叙事文学里,小说占有核心的地位,不能不在此廓清观念,辨析源流。西学东渐,中土小说之冠,戴在了西方小说的头上,固然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和探讨的不便,然而也提供了一个正本清源的机会,让我们重新探讨作为案头文学传统的古代小说及其观念。笔者此文只是一个尝试,未敢矜为创获,只求符合古人温故知新之义。
    注释:
    [1]杨树达:《增订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7-38页。
    [2]学者中鲁迅最早引用《庄子·外物》这句话,并以为“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鲁迅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5页)。后学纷纷跟从,如陈洪《中国小说理论史》,谓《庄子》的小说,是指“与‘道’相对立的邪辟之言”。他试图论证小说概念在古代有一个演化史,由“邪辟之言”的“泛称小说”,逐渐进化为与西土无异的小说(《中国小说理论史》第1章《走出混沌——“小说”概念之源流变迁》,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2年)。此种解释恐怕未必然。
    [3]《新约·约翰福音》“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一句英文是,“In the beginning,there was words, the words was with God, the words was God.”word一词,最早的希腊文作logos(即逻各斯),后教会译为word。《约翰福音》此句,甚堪玩味。盖可以再证东哲、西哲,其心悠同的道理也。
    [4][5]余嘉锡:《小说家出于稗官说》,见《余嘉锡论学杂著》上册,北京:中华书局, 1963年,第278, 278页。
    [6]章太炎《国故论衡·原儒》谓:“儒者,术士也。”见《国故论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04页。胡适《说儒》谓,儒乃殷民旧族,以“治丧相礼为职业”。见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5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页。阎步克谓儒乃“乐师”。见阎步克:《乐师与“儒”之文化起源》,载《乐师与史官》,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
    [7]见余嘉锡:《小说家出于稗官说》,《余嘉锡论学杂著》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8]可参阅张光直:《连续与破裂:一个文明起源新说的草稿》。张氏力证中国文明为一种连续性的文明,而西方则是断裂性的文明。见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
    [9]康德说,“美,它的判定只以一单纯形式的和目的性,即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根据”。见康德:《判断力批判》,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64页。
    [10]“入道见志”是刘勰对诸子类著作的总括。见《文心雕龙·诸子第十七》。
    [11]本文以及此处所用的小说概念,仅以历代正史“艺文志”和文献目录学中所示的小说为依归,并不包含被现代文学史、小说史包纳进来的话本、拟话本、演义、评话、章回等体。近世西学东渐,西方小说的观念传输进来,大大地改变传统文人士大夫心目中的小说概念。笔者并非抽象地反对此种流风的改变,但本文的本意是探讨中国古代文化的真实面目,所以得回到古代的语境中去讨论问题。此点深望读者致意焉。
    [12]例如《山海经》长期在正史中被置于史部的地理类,直到清《四库全书》才编入子部小说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定它为“小说之最古者尔”(《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42)。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它说明小说作为类的概念在古人眼中是开放的,容许个体的出入变化,但要之这个类是不可改变的。
    [13]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40。著录小说的数量可由总目统计得到。如要算上存目的,那就更多了。
    [14]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42。
    [15]见《太平广记》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页。
    [16]欧阳修有《归田录》,苏辙有《龙川别志》,苏东坡有《东坡志林》,陆游有《老学庵笔记》;另外陶渊明《桃花源记》、韩愈《毛颖传》、柳宗元《黔之驴》以文体论,可以归入小说。陈寅恪就认为韩愈是“爱好小说之人”。见《元白诗笺证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页。
    [17]小说在传统的目录分类中自为一类,纲目已立,剩下的便只有更细的子类划分和何著当归何类的辨析。今人对小说的研究也多注重分类,虽然这种现代学术的分类脱离了传统目录学意义的分类,但显然是出于大学课堂讲授的需要,其分类仍然没有涉及理解小说文体特征的目的。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虽然没有开宗明义说分类,但观其章目设置,他是有将文言小说别为三类的意思的。这三类是“志怪”、“志人”和“传奇”。前两者其实是题材上的分别,“志怪”说鬼神,“志人”说身边事。鲁迅受西洋小说观念影响甚深,有意将“传奇”另立一类,其实传奇可以叙鬼神,也可以叙人间。鲁迅之所以另立一类,在于他以为从唐人传奇起“始有意为小说”。换言之,传奇以前的小说是幼稚的或初级的小说,而传奇才比较地像小说。不难看出这个看法有深刻的西洋小说概念的背景。因为传奇的故事情节明显婉曲有致,摹绘事物的色彩明显增强,较为接近西洋小说的样子,故鲁迅断为“唐人始有意为小说”。从西洋小说的观念看,鲁迅这样说是有道理的。但是站在中国文学的脉络看,显然不能说唐以前的人皆未能有意写案头小说,也不能认为唐以前的小说是幼稚的或初级的。鲁迅的看法为后来的学者所承袭,例如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将文言小说分为志怪、轶事、传奇三大类,每大类下有若干细目。陈文新《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的分类法几乎全与侯氏相同。可见与鲁迅所草创的剖判类别并没有很大的出入。其实,从文体上看,“笔记小说”与“传奇小说”并没有很大的分别,传奇只不过是笔记扩展后的变体。一则志怪或者一则志人,扩展了其中的故事情节和摹绘事物的部分,它就成了传奇。例如清代学者纪昀就批评蒲松龄“用传奇法而以志怪”。所谓“传奇法”就是绘形绘声,装点关目,务使情节奇屈曲折。在纪昀看来,纯正的小说笔法应该是“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尤其不能有铺洒形容,“细微曲折,摹绘如生”(盛时彦《姑妄听之·跋》)。纪昀为了维持小说的体例纯正,贬斥《聊斋》,我们今天大可不必。但是这项批评可以证明,传奇是从志怪志人中扩展出来的。在较早的时期,例如《太平广记》的时代,人们也并没有把志怪志人与传奇分成二体,而是统统包纳在一起。此处为了辨析文体的需要,不再详细分别,笼而统之称作“笔记体”就是这个意思。
    [18]《世说新语·方正》:“王子敬数岁时,尝看诸生摴蒲,见有胜负,因曰:‘南风不竞。’门生辈轻其小儿,乃曰:‘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
    [19]李中馥:《原李耳载自序》,见丁锡根编著:《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431页。
    [20]关于《山海经》的性质,学界有分歧。宋代朱熹始觉得《山海经》所言夸诞,于实无征,于史无据。如朱熹《记〈山海经〉》就说除13卷1条关于浙水的记载“无荒诞谲怪之词,然诸经皆莫之考,而其他卷缪悠之说,则往往诵而传之”(《朱熹集》,文集卷71)。明胡应麟说它“古今怪语之祖”(《少室山房笔丛》卷32,北京:中华书局,第412页)。四库馆臣称它是“小说之最古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205页)。以上古人的看法,除了他们经生儒臣学究式的轻蔑色彩,其实是可以接受的。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出,一改以往轻蔑的口吻,而称《山海经》“古之巫书也”,后学也有跟从的,如文正义《山海经·前言》(《山海经》,张耘点校,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巫书云云,鲁迅也没有细说。究竟是远古巫师作法所使用之本,还是记录巫师作法之本,实在无可通解。笔者以为不如将《山海经》视为采录远古神话逸闻、搜罗方物记载的小说为近是。
    [21]胡应麟曾谓:《山海经》,“盖意度疑似之言”(《少室山房笔丛》卷32,北京:中华书局,第412页)。胡应麟所谓“意度疑似之言”是泛指全书内容,他以纯史家眼光视之,故有此说。《山海经》最意度疑似的部分,其实就是上述举例的地理方位的言辞,至于方物、神话的部分,虽不实有,却是有流传根据的。
    [22]胡应麟断《山海经》作者为“战国好奇之士”(《少室山房笔丛》卷32,第413页)。现在学界的一般看法以为《山海经》成书于战国,但也杂入后人编修、删定、增补的痕迹。
    [23]笔记文体裂而为诗话,昔贤也有论及。罗根泽谈论唐孟棨《本事诗》时说:“《本事诗》是‘诗话’的前身,其来源则与笔记小说有关。唐代有大批的记录遗事的笔记小说,对诗人的遗事,自然也在记录之列。就中如范摅的《云溪友议》,王保定的《唐摭言》,其所记录,尤其是偏于文人诗人。由于这种笔记的转入纯粹的记录诗人遗事,便是《本事诗》。我们知道了‘诗话’出于《本事诗》,《本事诗》出于笔记小说,则‘诗话’的偏于探求诗本事,毫不奇怪了。”(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书店,2003年,第540页)不过学术类著述之出于笔记文体,就未见有论述。自西学东渐以来,论文形式被学界视为表达学术见解的正宗,笔记体已经淡出学术界了,即使不淡出,也毫无生存的余地。鄙意以为这绝对是学术界对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文体表达形式丧失信心而“自轻自贱”的表现。尝读钱锺书《管锥篇》、《谈艺录》,足为吾辈一叹!谁谓笔记文体鸡零狗碎,谁又谓笔记文体不可表达现代学术真知?
    [24]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41末尾之案语。
    [25]例如古希腊修昔底德(公元前455-前399)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明白说到战争的起因:“使战争不可避免的真正原因是雅典势力的增长和因而引起斯巴达的恐惧。”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谢德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9页。
    [26]希罗多德:《历史》上、下册,王以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27]学界亦将正史文体称作“纪传体”。“纪传体”的意思并非只包含“纪”和“传”,而是“纪志表传”兼含。见王锦贵:《中国纪传体文献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又见杨联陞:《官修史学的结构》,载《国史探微》,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
    [28]这种看法并非创始自巴赫金,欧洲文学批评史上很早就有此类看法。钱钟书《中国诗与中国画》一文就引述梅(G·May)的话,谓17、18世纪欧洲批评界即有将近世长篇散文小说的兴起远眺古希腊、罗马史诗的看法。(钱钟书《七缀集》,北京:三联书店)浦安迪《中国叙事学》第1章的一个注解中,亦谓卢卡奇有类似的看法(见《中国叙事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页)。可见这是欧洲由来久远的意见。不过将这种见解论述得最为周详的当属巴赫金。
    [29]巴赫金:《文学作品的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巴赫金全集》第1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318页。
    [30][31]巴赫金:《史诗与小说》,《巴赫金全集》第3卷,第513,544页。
    [32]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页。
    [33]学界较为通用“文言小说”一词,如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陈文新《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中国古代小说有两个系统:即文言小说系统和白话小说系统”(第2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82页)。出版界较通用“笔记小说”一词,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就将四库子部小说和杂家类小说汇集成“四库笔记小说丛书”(1992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有《笔记小说大观》35巨册;广州花城出版社有《历代笔记小说选》。笔者以为笔记小说一名尤胜过文言小说。因笔记小说一名,有指称文体的含义在内,故后文的讨论,均曰笔记小说。
    [34]例如较新版本的《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我们会读到:“在古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始终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第2卷,第182页)其实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若小说是指演义、平话、话本、拟话本、章回等不登大雅之堂,这还符合事实;但小说若指志怪、志人、传奇等,就不符合事实了。古代语境下的小说,与演义、平话、话本、拟话本、章回等体裁是有区别的。虽然名称也有混指,但在概念里还是有区别的。因此,小说若指笔记体小说,那就大谬不然。笔记小说从来就是登大雅之堂的,虽然比起正史,还是稍逊一筹。正如诗文,比起儒家的大道,尤是小道一样。文学史家之所以有如此说法,显然是受西来小说观念的影响,用西来小说之“义”来格中土小说之实,才会得出上述看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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