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古代文学 >

律赋体式标准问题辨略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律赋与科举有密切关系,被认为是功令产物,所以长期以来为人贬抑,相对汉大赋、骚赋、骈赋、文赋来说,对它的研究也就较为清冷。然而律赋实为辞赋中一大宗,它不仅作品数量多,艺术成就也颇有可称道处,是辞赋发展史上不可轻忽的一环。近年来,随着赋学研究的深入,律赋的研究也得到可喜的加强。一些重要的问题,如律赋产生的因缘、其发展流变的轨迹、重要作家作品及律赋的体式特征等,都引起了学界研究的兴趣,并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研究成果。然而有些基本问题,却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律赋体式标准问题就是其中一个,本文拟对此进行一些探讨。
    律赋是唐代的新生赋体。它是在六朝骈赋与唐代科举“诗赋取士”制度两股力量的推动下而形成和兴盛的。在体式上,它继承并发展骈赋,具有句式偶俪、音韵谐协、辞藻华丽、典故繁复等特点,日本人铃木虎雄称“律赋本骈赋之狭义者”(《赋史大要》)。唐人多称它为“新体”,以示与旧有的骈体等相区别。那么,律赋在文体上取得了哪些进展,才得以最终突破骈赋、自成一体呢?律赋之“新”,“新”在何处?亦即,律赋体式的标志性特点是什么呢?对此,学界有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是限韵。骈赋发展到六朝,精巧靡丽,无以复加;及唐,人们将诗歌创作限韵的形式引入,按给定韵部作赋,遂有律赋。因而律赋最大的特点便是限韵。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如尹占华先生,他在《律赋论稿》中明确地说:“什么是律赋?律赋就是限韵的赋,这是一个‘硬’标准。当然律赋还有诸如偶俪、藻饰、用典等特征,但那些都是‘软’条件,是可以具备或不全具备的。”“律赋就是骈赋,只不过其韵脚是预先确定而已。”
    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追求声韵谐协、避免病犯。代表人物是香港学者邝健行先生。他在多篇论文中强调律赋的最主要体式特征是音韵,尤其是平仄。他在征印大量文献后指出“律的内涵便是声”,“赋到后来所以以‘律’命名,主要由于声音因素的作用之故。”(《唐代律赋与律》,载《诗赋合论稿》)。他概括律赋的特点有四:“(一)讲究对偶; (二)重视声音谐协,避免病犯; (三)限韵,以八韵为原则; (四)句式以四六为主……。四点之中,尤以二、四两点为要。而二、四两点,又以第二点声音谐协、避免病犯为主。”“(律赋)标准体式虽分几项,重要的应该是声音,这样才能扣紧‘律’字。声音不仅指平仄,还深入讲四声病犯;这才是律赋的主要特征。其它如隔句对之类,属于较为次要部分。”(《律赋论体》,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对律赋总体特征的体认,应该说包括上述两家在内的所有学者基本都是相近的,如限韵,如律赋的骈赋特征等。但是在律赋所以成为律赋、与骈赋划出界限的标志性体式特征上,两家各有主张:一家以为应是限韵,另一家以为当属音韵谐协、避免病犯。这种分歧势必导致人们认识律赋时无所适从,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以期得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结论。
    先看其他学者的见解。祝尧《古赋辨体》云:
    (赋)流至潘岳,首尾绝俳,然犹可也,沈休文等出,四声八病起,而俳体又入于律。为俳者则必拘于对之必的,为律者则必拘于音之必协。
    祝尧认为律赋的出现与沈约等人诗歌创作时对声律的自觉追求有关,声律追求由诗及赋,从而催生律赋。他指出骈赋和律赋的区别在于前者属对精工,后者声律谐协。观点与邝健行先生略同。
    徐师曾《文体明辨》中说:
    三国两晋以及六朝,再变而为俳,唐人又再变而为律,……至于律赋,其变愈下。始于沈约四声八病之拘,中于徐庾隔句作对之陋,终于隋唐宋取士限韵之制,但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而情与辞皆置弗论。
    这段论述较为具体:声病说形成并运用到辞赋中后,律赋开始萌芽,隔句对运用到辞赋中,推动了律赋的形成进程,科举考试限韵则促成了律赋的最终形成。言下之意,律赋的最终形成,是科场限韵试赋。持论与尹占华先生相似。此外,日本学者铃木虎雄《赋史大要》说:“律赋者,实尚音律谐协,对偶精切者也。故单据此点,则与俳赋有同性质。而其更与律赋(当作俳赋)相区异者,以于押韵为设制限,而采用于官吏登用之试也。”观点也略同。当代赋学名家马积高先生《历代辞赋研究史料概述》云:“盖律赋本从骈赋变出,其区别主要在于:骈赋不限韵,律赋则限韵;骈赋虽多偶句,一般只求大体整齐,律赋则基本上全是俳偶句,只可稍有变化;骈赋起结较自由,律赋则开头一般必须破题,承结亦多有恒式;骈赋长短不齐,律赋一般限四百字左右。”比较律、骈二体特征时首举限韵,可见也认为限韵是最重要的区别。
    上述古今学者的论述也大致有两种意见,孰是孰非,仍难遽下断语。
    笔者以为,要考察律赋的体式特征,首要的是弄清考察的对象,弄清概念的具体所指,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律赋,究竟指的是哪些作品,然后再根据这些作品来概括其体式特征,而不是从概念出发,削足适履地推论事物的面貌理应如何如何。因为人们在选用某一个概念来作为事物的名称时,自然会考虑名和实的符契,但一个概念一旦成为事物的名称后,其内涵应该主要由事物特性赋予,而不是由概念的字面意义决定,正如“古赋”、“俳赋”之名,既与“古”、“俳”的字义相关,更具有因所指作品体式特征而产生的特定内涵。“律赋”之名同样。尽管“律”跟声律有关,但“律赋”成为人们约定俗成地指称一类特定赋作的名称后,其内涵就应该是根据这些作品抽象而成的。
    那么,“律赋”究竟指的是一些什么样的作品呢?我们可以从有关论述辨识“律赋”为何物。“律赋”名目唐代即已出现,后世犹多,然而多数只能表明其为一种文体,这里选取一些能进一步说明其体式或功用的条陈于后:
    1、至于以赋诗论策试进士,及其末流,专用律赋格诗,取舍过落,擿其落韵、失平侧、偏枯、不对、蜂腰、鹤膝,以进退天下士,不问其贤不肖。

司马光《起请科场札》
    2、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次用韵。其后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洪迈《容斋续笔》
    3、唐天宝十二载,始诏举人策问,外试诗赋各一首,于时八韵律赋始盛。

王铚《四六话序》
    4、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今之律赋,徃徃造微入神,温飞卿、李义山之徒未必能仿佛也。                

刘克庄《李耘子詩卷》
    5、律赋起于六朝而盛于唐宋,凡取士以之命题,每篇限以八韵而成,要在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

吴讷《文章辨体》
    这些论述都基本都讲到了律赋的体式特征,这不是讨论问题所需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它们都指明了一点:律赋的科举考试之用,即律赋是用于考试的(当然律赋不限于考试,此不论)。那么,可以推论,凡用于科举考试的试赋,就是人们所说的“律赋”。如此,则若以试赋为文本作分析,就自然能得出律赋的体式特征:究竟是限韵是不违的规律抑或避免病犯为必守的圭臬。
    先考察限韵。比照查阅《登科记》和《文苑英华》、《全唐文》等文献,笔者发现可考的唐代试赋基本都是限韵的。仅文宗开成三年进士试《霓裳羽衣曲赋》,沈朗(一作郎)、陈嘏是年中进士,《文苑英华》、《全唐文》收沈、陈及阙名同名赋,沈作题下注“任用韵”,另外两篇皆未标注,可推知未限韵。应该说限韵是律赋的通例。
    再看看讲究声韵避免病犯。邝健行先生在《唐代律赋和律》及《初唐题下限韵律赋形式的观察及引论》中分别分析了所分析李程的《日五色赋》和刘知几的《京兆试慎所好赋》,其中各有一些病犯,只是不多。虽则不多,但到底存在。其他律赋也一样,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多举例分析。曹明纲先生《赋学概论》称律赋“(句式)不像律诗那样局限于五言、七言,每句之中和两句之间的平仄安排也不如律诗那么严”,见解非常合理。律赋不比律诗,篇幅要长得多,基本在400—500字左右,本已限韵,若还要句句处处避免病犯,纵使天才作家,只怕也会力不从心,不仅可能导致以文害义,甚至还可能为避病犯而影响文笔的自然流丽。所以律赋有些病犯,当是在所难免。同时,同所有文体一样,律赋是生生不息的发展之体,最初由骈赋脱胎而来之时,句式大多骈俪,受古文运动影响,晚唐律赋弃骈用散的尚为数不少,何况声律病犯?再者,律赋句子虽然大致整齐,但与诗相比,毕竟长短参差,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八言等错杂使用,又兼句中往往夹有延缓语气的虚字,所以它的节奏点不如诗句明确,蜂腰、鹤膝等病究竟该算在哪个字上,不好确定,要回避病犯,实为强人所难。所以唐人讲律赋作法的《赋谱》,内容包括句式、对偶、段落、修辞、用韵、审题、用事等,而不讲声律,可能就是因为律赋声律问题实在无法明确落实。教材无法讲,有司不作苛求,人们写作律赋时,只求音韵谐协流畅即可,而不必戴上太死的枷锁。
    基于律赋应是讲究平仄病犯而不以限韵与否为区分的标准,邝健行先生认为“《全唐文》所载赋篇,除题下限韵的为律赋外,还有一些没有题下限韵,或者篇幅较长的作品,但其句式及声调的运用和题下限韵的律赋基本上无所分别。”如王勃《释迦佛赋》、杨炯《浑天赋》、阙名和李蒙两篇《藉田赋》等,都是律赋(《初唐题下限韵律赋形式的观察及引论》,载《诗赋合论稿》)。笔者以为这放宽了律赋的界域,混淆了律赋和骈赋的边界。骈赋发展至齐梁,无论对偶、藻饰、抑或平仄音韵,就一切形式因素而言,都已非常流丽工巧,这早为学界的共识。上述作品是精美的骈赋,不应置疑。另一方面说“唐代限韵试赋,有些固然是标准律赋,有些却不尽合律赋体式,能否称之为律赋,仍可商榷。这就是说:题下限韵的试赋一方面会是律赋,一方面也可能不像是律赋。”(《律赋论体》)这又似乎有些苛严了。像这样以平仄病犯为判别律赋的标准,一方面把一些没有限韵的骈赋视为律赋,另一方面又把一些限韵律赋排除在外,就让人感觉律赋之体太难把握了。而人们习常以“律赋”称命作品时,用心多未如此深细。最明显的例子是,王禹偁《小畜集》第二卷自标目“律赋”,收赋十篇,篇篇题下限韵;周必大编《皇朝文鉴》卷十一标目“律赋”,收赋十九篇亦皆限韵;而这些作品中,有的句式非常散文化,回避病犯根本无从着手,如欧阳修《应天以实不以文赋》。
    辞赋各体,尽管体式的特点都包含丰富,但每一类最显著的标志性特征往往是较为简单明确的,如骋辞大赋篇幅长且句式骈散互见、骈赋多用偶句、骚赋句中含“兮”字,都是不必太费寻思即可辨别的。律赋也一样,以限韵为最要特征,触目即识,类别分明,便于辩认。而追求声韵谐协,与偶句好用隔对、行文多使典故等一样,是律赋体式的重要特征,但不是文体自成一派的标志。
    将限韵作为律赋最根本的体式特征的另一个理由是,新文体往往都是从旧文体中发展衍育而成的,它既继承旧文体的一些因子,更要产生旧文体所不具备的“新”要素,并且此新要素当即为该文体的首要标志;声韵追求、四六对句的运用等,六朝骈赋早已如此,唯有限韵,据现有文献,是唐代出现的新方法。凭此方法而被唐人称作“新体”的律赋,其独立成体的关键要素非限韵而谁能当?
    作者简介:赵成林(1970-),男,湖南邵东人,文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辞赋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