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当代文学可谓群星灿烂,凭作品享有大名的美国作家举不胜举,其中索尔·贝娄即便不是最耀眼的,也堪称别具一格。与同时代作家相比,贝娄的短篇小说不能算最强,尤其与同是犹太人的辛格和马拉默德的短篇比较,贝娄的一缕逊色还是可见的。当然,他也有能让人竖大拇指的短篇《寻找格林先生》和《银碟》。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但我认为在长篇小说方面,贝娄可和同时代的任何一个美国作家相比,他甚至自是一位大神。 就我所见,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世界文学》和《外国文艺》都刊登过贝娄的作品,到了80年代初期,长篇小说《洪堡的礼物》中文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接着,贝娄的其他几部重量级长篇小说中文版也陆续出版,有的还不止一个译本。几年前,又有了中文版的贝娄全集。事实上,普通读者没必要通读全集,因为任何作家的全集作品不可能每部都是杰作。我觉得贝娄的《洪堡的礼物》《赫索格》以及《雨王汉德森》可以称为杰作,而我最喜欢的则是《雨王汉德森》,我认为从这本书开始,贝娄才真正进入了巅峰状态。 《雨王汉德森》的故事概括起来并不费事:主人公汉德森出身名门,他的祖辈在政界学界都享有盛名。55岁的汉德森继承了300美元的遗产,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他本可以过一种物质优裕的世俗生活,但这个自称二流子的壮年人从没感到满足过。在现实生活中,他除了制造无数麻烦的鲁莽行为,还有糨糊般的思想,更要命的是他的内心还时常有一个“我要”的呼喊声。他要什么,并不重要,但正因为这个愈来愈清晰的呼喊声,才促使他来到了虚拟的非洲大陆,在经历了样式迥异的各种奇遇之后,才忽然意识到“我要”的是什么,也许是生命的真谛,也许是精神的解放,也许是灵魂的安静之道……在小说中贝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也许贝娄压根儿就没有设问,更无意回答,他就是想写一个调皮捣蛋的老家伙,经过一番胡折腾之后,终于踏实下来。反正,在虚拟的非洲有了一番经历而胸有成竹的汉德森,决定回到美国学习医术,试图给人类一点贡献。 这样的线性故事一点也不曲折,但很多评论家对这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却有着不同的诠释。有的认为小说寓意就是现代人经过空虚迷乱的社会生活的洗礼之后实现了自我回归,有的认为是用乌托邦的理想肯定个人的人生追求,有的干脆把汉德森的一番经历解释为一个浪漫主义者的内心自我探寻,等等。对这些说法无须评价,因为每一个读过《雨王汉德森》的人都可以得出自己的看法,就像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而在我看来,评论与创作虽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任何评论家都不可能准确猜中小说家的创作意图,即便小说家本人,一开始创作的意图也可能是模糊的。 作为读者,我并不是十分留意小说是否蕴含了什么哲学寓意或者象征之类,我只是被贝娄毫无羁绊的流畅叙述所吸引,被他机智的小说才华所迷醉。 “是什么促使我这次去非洲旅行的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