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孩子 《烈佬传》以倒叙开篇,阿难(周未难)60岁这一年,结束了他最后一次的牢狱生活,监狱长告诉他有善导会的职员来接他,出狱后直接入住善导会康乐中心宿舍。小说第一章“此处”倒叙他自11岁离家入黑道,与“小伙伴”阿牛、阿生一同追随大佬王天瑞入帮会,看酒吧、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直至在帮会之间的争斗中,大佬被大火活活烧死,手下四散谋生。迫于生计,并为满足毒瘾,阿难专扒醉酒的美国水兵的钱包,因此锒铛入狱。 第二章“那处”以阿难的监狱生活为主,阿难坐监狱的日子越来越多,在“里面”的日子多过在“外面”,生命似乎陷入了一种死循环:坐监、出狱、继续吸毒、偷窃、再入狱……但在此过程中,经历身边人事变迁:阿牛离开黑道,结婚,开出租,病死;阿生亦离开黑道走“正道”,做到议员,后被人揭发使用虚假文件,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妹妹远嫁美国,父亲离世……这群人曾经活动的地区——湾仔也已高楼林立,虽美丽依旧,却已不复是他们的湾仔了。 第三章“彼处”才从开篇阿难60岁最后一次出狱时开始正叙,叙述他在善导会宿舍与一群病友(瘾君子、精神病人、残疾者)为伍的生活,经过多次搬迁、辗转,最后搬到老人院“安度”晚年,也从此告别了吸毒生涯,以衰老之躯,重新融入社会。小说至此渐有暖色,尤其是患有脑疾的阿启与患有肾病的阿莲,不顾身边人耻笑,结婚怀孕的情节,尽管作者的笔墨仍然相当冷静克制,但读来却颇为感人。“此处”、“那处”、“彼处”,将时间的流逝织进空间的转换,既形成了小说的结构,也形成了人物的生命结构。 《烈佬传》也容易让人联想起白先勇的长篇小说《孽子》。白先勇说,《孽子》是“写给那一群,在最深的黑夜里,犹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们”(《孽子》题记);而黄碧云说,《烈佬传》也可以叫做《黑暗的孩子》,“如果有一个全知并且慈悲的微物之神,他所见的这一群人,都是黑暗中的孩子”。在白先勇书中,那是一群游荡在台北新公园中,被逐出正常伦理秩序的同性恋者;在黄碧云笔下,这是一群游荡在香港“湾仔”、逸出正常社会秩序之外的吸毒者、贩毒者、小偷、帮教徒、狱中人…… 如果说,白先勇的“孽子”们是一群由于“先天”原因而被“父亲”驱赶出家门的不幸者,他们像是因不可违抗的命运而无罪得咎,故而作者笔下不无体恤、温暖、义愤,以及人道主义式的浪漫与悲悯;那么,黄碧云的“烈佬”们的命运更像是后天选择,咎由自取,这里并没有必然的社会原因,有的只是命运的偶然、人性的羸弱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酷烈的人类的“丛林”,因而,作者的创作本意也就不在救赎,她以一种直陈其事的方式如实记录,摒弃抒情,或许她只是想以平静而坚忍的文字照亮那些被忽视的人类社会的边缘角落,那没有光的所在。正如她的夫子自道:“锦上添花易,知识分子有字,名门望族有钱,各自记录自己的历史,这样的一群人,我不写,就没有人知道,他们所活过的,也是我们的小历史,愈小至无。以小而面对大,我想是这一代写作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