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握适洽度:反思新媒介文艺学如何可能 媒介文艺学的数字化探寻有赖于创新性的学术建构,也需要反思性的观念质疑,因为质疑和反思是理论建构的需要,其本身就是理论建构的一部分。网络文学、新媒体艺术出现后,文坛内外常有人质疑这些文学艺术是不是艺术,以及质疑研究这些文学艺术的成果算不算得上学术成果。不过这里所说的质疑,主要是来自文艺研究者对理论本身的反思和对如何建构新媒介文艺学的质疑与矫正。新近出版单小曦的《媒介与文学:媒介文艺学引论》让这一问题进一步明朗化和尖锐化。 首先是重估媒介的作用,在文艺学的逻辑要素上增设新维度。我们都承认媒介之于文艺生产的重要性,但媒介在文艺学中的地位却没有被充分研究。特别是艾布拉姆斯“四要素”学说传到中国后,文论界多用“世界—作家—作品—读者”来解释文学现象,并形成了主流的文艺理论范式。单小曦则提出:“没有媒介生成的存在境遇,文学其他要素无法形成圆融一体的存在性关系,文学也难以成为显现存在意义之所,媒介文艺学要纠正这种理论偏差,把考察媒介如何具体建构文学活动视为文学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43)。因而他明确提出,文艺理论应该研究“五要素文学活动论建构”,即在原来的“世界—作家—作品—读者”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媒介”的维度,因为在文学活动中,媒介与其他四要素具有同等地位,并且是连接其他要素的纽带。我们知道,提出媒介在文学中的作用并非自今日始,多年以前王一川在《文学理论》中就曾指出:“文学总是依赖一定的媒介去实现其修辞效果的,媒介是文学中的重要因素”(王一川111)。后来,李衍柱提出:“媒介是文学生产、传播、交流、消费的纽带。它是整个文学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和载体。媒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学生产的思维方式、传播方式和接受方式”(李衍柱3)。单小曦媒介文艺学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方面提出重估媒介的价值,认为“媒介就是文学活动得以现实发生的关节点,正是文学媒介的媒介性功能的发挥,连通了世界、作者、读者、文本,使它们成了活生生的文学要素,使文学活动成了文学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说媒介处于文学活动的中心,也并不为过”(单小曦62);另一方面提出了数字化新媒介“重组文学生产关系”,“参与文学审美价值创造”问题,认为新媒介对社会权力场的介入和干预,导致各类文化生产场话语频道的重组,“数字媒介场中的新媒介生产方式”的形成,以及数字媒介时代文学的基本形态——复合符号文本的出现。“复合文学文本是由语言、声音、图像、身体等多种符号复合运作、协同建构生产文学意义的审美性文本形态”(单小曦106)。 另外,在反思网络文学的审美独立性缺失中,有学者提出“数字文学”的概念,这对火爆一时又剑走偏锋的网络文学发展症结是一种切中肯綮的诊断和警示,对新媒介文艺学的理论建设也不啻是一种豁口查堵或修罅补漏。对于网络文学创作缺少“网络”的技术特色而流于纸介书写的电子化问题,欧阳友权2004年在《网络文学本体论》一书中曾有论及:“在技术媒介层面上应该尽可能多地利用电子数码技术优势,凸显网络写作特色,增加网上写作的多媒体表达和超文本链接……可目前的网络文学创作还很少有人享用这种‘上帝’般的艺术自由——由于‘技术恐惧情结’形成的‘电子鸿沟’和习惯惰性,网络上的绝大多数作品仍然只是‘书面文本电子化’,不仅多媒体之作踪迹难觅,超文本写作凤毛麟角,就连最能体现网络互动特色的‘合作小说’也仅止于尝试性游戏水平。要么视以机换笔为畏途而不敢迈过‘电子鸿沟’,要么视技术为艺术、以炫技代审美、用工具理性抵抗人文情怀,是制约电子文本艺术创新的两大障碍”(321-22)。单小曦的“媒介文艺学”研究持论了同一立场,并在新媒介“审美生成论”上向前推进了一步。他认为,网络文学的学理定位应该是“网络生成文学”,而不仅仅是“印刷文学数字网络版”的所谓“网络原创文学”。于是他旗帜鲜明地提出:“网络文学当然理应是一种文学,但它必须是作为这种文学存在性要素的数字艺术、计算机网络运用于文学活动而‘生成’出来的一种特殊性文学,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网络文学。亦即‘网络生成’才是使网络文学呈现出独特面貌的根本力量,只有抓到这个根本力量,才可能为网络文学做出合理定位”(单小曦207)。以“网络生成”为起点,选择数字化技术的多媒体、超文本和交互性文学生产方式,作者对网络文学独立性的审美特质——网络审美生成性,做出了合理的逻辑推论:“如此,一种拥有审美独立性和存在方式的网络文学才真正成为了可能”(单小曦209),应该说,这一推论是对网络文学理论逻辑的很好注脚,因为它体现了技术理念与人文审美的结合,达到了对网络文学之成为“文学”的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单小曦对网络文学的逻辑推论并没有就此止步,他还对“网络文学”的概念釜底抽薪,提出以“数字文学”替代“网络文学”,实现“网络文学研究向数字文学研究的转换”。他认为,“‘网络文学’在概念外延上远远小于新媒介文学,在内涵上又不能充分揭示新媒介文学的根本属性。这就需要我们将网络文学观念转变为数字文学观念。这样,既可以名正言顺地将不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其他数字文学样式也收入讨论范围,也可以使我们超越仅仅作为数字媒介表现形式的互联网,而深摸到数字技术及其引发的审美潜能等深层决定力量,从而达到深入开掘该理论学理内涵的目的”(单小曦269)。我们知道,“数字文学”的概念在国外早有使用,如芬兰学者莱恩·考斯基马(Raine Koskimaa)2000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就叫《数字文学:从文本到超文本及其超越》,2011年该书被翻译成中文在我国出版。显然,在新媒体语境下,“数字文学”较之于“网络文学”更具包容性和技术传媒的适应性,但一个概念的使用总是在实践中约定俗成的,我们不可能要求丰富的网络创作来适应某个概念,而应该立足文学现实来使用一个已经为大家接受的术语。换言之,使用哪个文学概念,应该留给文学实践,由数字化的实践来检验其适当与正确与否。不过最终说来,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先导,大胆的质疑和深入的思考,对于把握数字技术与新文学的适洽度,进而探析新媒介文艺学如何可能,毕竟是有意义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