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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定则实辨——论“文评专书”的内涵与外延(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 郭英德 参加讨论

    四、文评“专书”的内涵与外延
    “文评”之意既明,次说文评“专书”。
    “专书”,指就某一专题而编写的图书。所谓“文评专书”,指就论评狭义之“文”而编写的图书。
    有关“专书”的概念,有两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第一,为什么称文评“专书”而不称文评“文献”或文评“专著”?第二,如何界定“专书”之“书”?
    首先,称文评“专书”而不称文评“文献”,是因为“文献”概念过于宽泛。“文献”一词,即使仅限于“古典文献”的意思,也有着颇为宽泛的对象范围,既包括文字文本,也包括图像文本;既可指装订成册的纸质图书,也可指以甲骨、金石、竹帛等载体保存的文本资料(59)。而文评“专书”,则仅指就研究狭义之“文”而编写的、以文字书写的纸质图书。
    至于称文评“专书”而不称文评“专著”,则因为“专著”的概念过于狭窄。所谓“专著”,指就某方面加以研究论述的专门著作。因此,如果不是“著作”,则不宜称为“专著”。以编撰方式为标准,中国古代文献可分为著作、编述、抄纂三种类型。著作,是前无所承,独出心裁,创造发明的论著,古人亦称“作”、“著”、“造”或“撰”;编述,是凭借旧有的文献典籍,用新创的体例,重新加以剪裁、编次、整理、熔铸的图书,古人亦称“述”;抄纂,是将原有的纷杂的文献材料,加以分门别类地抄录、编集的资料集,古人亦称“纂”、“辑”或“论纂”(60)。中国古代文评图书,以狭义之“文”为对象,其批评类型包括理论技法探讨(如刘勰《文心雕龙》、陈骙《文则》之类),漫谈随感杂评(如楼昉《过庭录》、朱熹《朱子语类》之类),资料杂录汇编(如王正德《余师录》、张镃《仕学规范·作文》、叶元塏《睿吾楼文话》之类),显然涵容著作、编述、抄纂三种编撰方式,如合称为“专著”或“著作”、“论著”之类,难免名不符实。
    其次,如何界定“专书”之“书”,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颇费斟酌的问题。清乾隆间编纂《四库全书》,概以完整的图书作为收录对象。因此《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小序中明确说明,其著录对象为“已勒为一书”者。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也说:“《诗品》之于论诗,视《文心雕龙》之于论文,皆专门名家,勒为成书之初祖也。”(61)据此,是否“勒为一书”或“勒为成书”,也就是说,是否成为一部完整的图书,也应是“文评专书”收录对象的重要标准。
    如果细加考察,中国古代“诗文评”类图书“勒为一书”或“勒为成书”,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成书方式。以下即以“文评”图书为例,稍加说明。
    第一种成书方式是,一部图书在问世之始,原本就是单行文献,即以个别的形式单册抄写或印行的文献。细分之,单行文献在后世流传过程中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后世一直以单行文献的形式流传,或以整部图书的面貌收入丛书之中。如刘勰《文心雕龙》、陈骙《文则》、王文禄(1503-1583后)《文脉》、朱荃宰(?-1643)《文通》、王之绩《铁立文起》、孙梅(?-约1790)《四六丛话》之类,皆是如此。(二)单行文献在后世流传过程中,或者不再单行而仅收入作者的其他图书之中,或者既单行也收入作者其他图书之中。前者如王若虚(1174-1243)《文辨》四卷,收入《滹南遗老集》卷34至卷37(62)。又如李绂(1673-1750)《穆堂先生别稿》50卷(63),卷44为《论文》、《文禁》,卷首有李绂《刻秋山论文序说》,可知《秋山论文》原为单行图书,后收入《别稿》之中。后者如顾炎武(1613-1682)《救文格论》一卷,原单行于世,《四库全书总目》云:“考毛先舒《潠书》,有与炎武札,称‘承示《救文格论》,《考古》《日知》二录’云云,则炎武原有此书,别行于世。”(64)后编入《日知录》卷20(65),而吴震方(1651-?)辑《说铃·前集》,仍收入该书(66)。
    第二种成书方式是,后人为前人重新编撰图书,即后人从前人编撰的一部图书中,就某一专题,抽选或辑录出一卷或多卷、一篇或多篇原本相对独立的文本,单册抄写或印行成书。这种成书方式即“裁篇别出”,就其图书编撰称为“别裁本”,就其目录著录称为“别裁法”。章学诚《校雠通义》卷1《别裁第四》概括“别裁”之法,说:“盖古人著书,有采取成说,袭用故事者……其所采之书,别有本旨,或历时已久,不知所出,又或所著之篇,于全书之内,自为一类者,并得裁其篇章,补苴部次,别出门类,以辨著述源流。至其全书,篇次具存,无所更易,隶于本类,亦自两不相妨。”(67)“别裁”之法,不仅有助于学者因类求书,而且有助于学者溯明源流,因此既是目录著录之法则,也可以作为图书编撰之法则。章学诚指出:“裁篇别出之法……充类而求,则欲明学术源委,而使会通于大道,舍是莫由焉。”“学贵专家,旨存体要。显著专篇,标明义类者,专门之要,学所必究。”(68)
    “裁篇别出”的成书方式,在古代图书编纂史上呈现出以下四种情况:
    (一)从一位作者的一部图书中,析出一卷或多卷专门论评狭义之“文”的文字,编纂成书并加命名,单独行世。如清康熙间张潮编纂《昭代丛书》时,将魏际瑞(1620-1677)《魏伯子文集》卷4《杂著·与弟子论文》,析出为《伯子论文》一卷(69)。卷首张潮《伯子论文题辞》云:“三魏之集,合为一部,购者不易,读者亦难,余因特取此卷以行于世。”(70)而裁篇别出之后,即可视为“专书”。张潮《日录论文题辞》云:“然叔子之论文,初非如伯子之专有其书也。”(71)又如王构(1245-1310)《修辞鉴衡》二卷,现存影元抄本、元至顺四年(1333)集庆路儒学刻本等。民国初年周钟游辑《文学津梁》丛书,析出卷2论文部分,为一卷本,题《修词鉴衡》(72)。
    (二)古代一些总集类图书,其全书卷首或各卷卷首,往往辑录或撰写专门论文评艺的文字,以提纲挈领,后人则抽选这些卷首文字,编纂成书,并加命名,单独行世。辑录一书卷首文字为书之例,如吴讷(1372-1457)编纂《文章辨体》,采录明初以前诗文,分体编辑,卷首有《文章辨体序》《诸儒总论作文法》《文章辨体凡例》《文章辨体总目》《文章辨体(序题)目录》《文章辨体外集序题目录》等篇章(73)。程敏政(1446-1499)《皇明文衡》卷56“杂著”,选录《文章辨体》部分诸体序题文字,总题为《文章辨体序题》(74),是总集已编录其文。唐顺之(1507-1560)《荆川稗编》卷75“文艺四·文”,亦选录《文章辨体》部分诸体序题文字,亦题为《文章辩体序题》(75),是类书已编录其文。程崟(1687-1767)据以编为《文章辨体式》一书,单行于世(76)。清阙名辑《诗学丛书》,辑录该书部分诗体序题,题为《文章辨体二十四论》(77)。辑录一书卷首及各卷卷首文字为书之例,如徐师曾(1517-1580)编纂《文体明辨》(78),卷首有《文章纲领》一卷,各卷卷首所列诸体目录均有序题文字。日本宽文元年(1661)刻野间静轩(1608-1676)《文体明辨粹抄》二卷,辑录该书卷首文字及各卷卷首诸体序题(79)。
    (三)从一位作者的一部图书中,析出一篇或多篇专门论评狭义之“文”的文字,编纂成书,沿用原篇名或重新命名,单独行世。沿用原篇名为书名之例,如清初曹溶(1613-1685)辑《学海类编》,从《宋学士文集》卷55《芝园后集》卷5中(80),录出宋濂《文原》一卷,收入“集余三·文词”中(81)。再如杨复吉(1747-1820)辑《昭代丛书戊集续编》(82),从杨绳武(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进士)《古柏轩文集》中,析出《论文四则》一卷,收入丛书。重新命名之例,如明华淑(1589-1643)辑《闲情小品》(83),将王世贞《艺苑卮言》卷8中九条裁篇别出(84),命名为《文章九命》(85)。曹溶辑《学海类编》,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5中,析出一条论文文字,命名为《文评》,收入“集余三·文词”中。
    (四)从一位作者的一部图书中,辑录专门论评狭义之“文”的条目或篇章,编纂成书,并加命名,单独行世。如张潮辑《昭代丛书》,从魏禧(1624-1680)《魏叔子日录》之《里言》、《杂说》中,摘抄论文之语,辑成《日录论文》一卷,别出单行(86)。张潮《日录论文题辞》云:“然叔子之论文,初非如伯子之专有其书也。余爱其论之透辟而精当,因从《里言》及《杂录》中摘出抄之,以时自省览。”(87)又如朱仕琇(1715-1780)撰《梅崖集》三十卷《外集》八卷,福建建阳人徐经(1752-?)将书中“所以教人为文之法”四十九则,并附录唐宋大家论文二十二则,编为《朱梅崖文谱》一卷,收入徐经《雅歌堂全集·外集》卷12(88)。
    当然,古人原已辑录成书的图书,如果辑录内容不完备、体例不妥当,今人可以原书为本,重新加以辑录,编定成书。如洪迈(1123-1202)《容斋随笔》,包括《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凡74卷。曹溶辑《学海类编》,从该书中辑录论述四六的条目,命名为《容斋四六丛谈》,收入“集余三·文词”中,《历代文话》据此收录。但在《容斋随笔》中还有数量众多的“论文之说”条目,如卷1比较《史记》、《汉书》相关内容的文字差异论述“文繁简有当”,卷6以《左传》记载秦、晋之争为例总结该书“左氏于文反复低昂,无所不究其至”的特点等(89)。这些论述虽然分别针对史部、经部散文文献,但其重点都在于讨论文字的笔法、章法,是散文研究的重要资料,应该加以辑录。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新辑录《容斋文谈》一书。
    至于历代文人别集或总集中,收录大量有关论文家、辨文体、评文本、谈文法的序跋、论说、书信、传状、碑志等单篇零札,大抵皆如张潮所谓“散见于长篇大幅间者”,不必摘编成书,“以免割裂之嫌”(90)。这些篇章虽属“文评”,但非“专书”,因此无论篇幅长短、数量多寡,都不应该裁篇别出,另立专名,阑入“文评专书”之中。
    综上所述,“文评专书”作为一个组合概念,其内涵和外延的确定,应包括“文评”和“专书”两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整体组合。
    所谓“文评”,其概念的内涵,指的是对一切“非诗”的修辞敷采的文字写作(包括古文、骈文、时文、赋等)的论评;其外延包括评论文体、品评作家、研求文法、记载本事和随感杂录的图书,虽然以集部为主,但也包括子部乃至经部、史部文献。
    所谓“文评专书”,同“诗评”、“词评”、“曲评”等专书相对称,指就论评狭义之“文”而编写的图书。如果这些图书问世之始原本就是单行文献,无论后世是以单行文献的形式流传,还是以整部图书的面貌收入丛书之中或收入作者的其他图书之中,均可纳入“文评专书”的对象范围。而后人从前人编撰的一部图书中,就论评狭义之“文”而抽选或辑录出一卷或多卷、一篇或多篇原本相对独立的文本,裁篇别出,编纂成书,以单行文献流传或收入丛书之中流传,也应纳入“文评专书”的对象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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