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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歆援数术入六艺与其新天人关系的创建——以《汉书·五行志》所载汉儒灾异说为中心(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遗产》2014年第201 徐建委 参加讨论

    “传”当附“经”。然“经”(《洪范》)中五行的次序是:水、火、木、金、土,而“传”却是木、火、土、金、水。若细析“传”之内容,我们会发现其原始顺序并非如此。与水相应的“传”的内容是宗庙祭祀,与火相应的是家国秩序,与木相应的是田猎农时,与金相应的是战争攻伐,与土相应的是宫室亲族,从政事角度正好是由大及小。故知“传”的原始顺序当与“经”一致。那么“传”的顺序为何出现了改动?乃因下文“说”之序也:
    说曰:“木,东方也。”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
    说曰:“水,北方,终臧万物者也。”
    “说”依《月令》的东、南、中、西、北的“自然轨迹”排列,“传”的次序正好与之应和。显而易见,上述五条“传”是反过来适应了“说”的结构。这亦可看出“说”乃是《汉书·五行志》文本结构的基础。
    “说”的行序是所谓五行相生的次序。以五行相生之义说律历、灾异,始于刘向。《宋书·五行志》曰:“逮至伏生创纪《大传》,五行之体始详;刘向广演《鸿范》,休咎之文益备。”《历志》又称:“五德更王,唯有二家之说。邹衍以相胜立体,刘向以相生为义。据以为言,不得出此二家者。”那么,以五行相生之义为秩序的“说”,是否来自刘向,《汉书·五行志》是否以刘向著作为基础?《宋书·志序》曰:“刘向《鸿范》,始自《春秋》。刘歆《七略》,儒墨异部。朱赣博采风谣,尤为详洽。固并因仍,以为三《志》。”可见沈约以为《汉书·五行志》据刘向《洪范五行传论》而成也。
    果真如此?非也。《汉书》之后,众家史书多立《五行志》,然多以《汉志》为本,唯《隋书·五行志》不同,此《志》以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为基础,故将其与《汉志》排比对勘,反可见《汉志》非以刘向《传论》为主。此即上文所谓第二个文本细节也。
    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于《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有载录,且是唐代可见的唯一与《洪范五行传》有关的汉儒著作,三《志》均作刘向著。故知李淳风等人著《五代史志》时所参《洪范五行传》即刘向所著。
    验之文本,亦然。《隋书·五行志》(以下简称《隋志》)“木冰”条引《洪范五行传》曰:
    阴之盛而凝滞也。木者少阳,贵臣象也。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袭之。木冰一名介,介者兵之象也。④
    而《汉书·五行志》“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条引刘向说曰:
    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⑤
    又,《隋志》“大雨雹”条引《洪范五行传》曰:“雹,阴胁阳之象也。”《汉志》“僖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条引刘向说曰:“雹者阴胁阳也。”
    《隋志》“鼓妖”条引《洪范五行传》曰:“雷霆托于云,犹君之托于人也。君不恤于天下,故兆人有怨叛之心也。”《汉志》“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条引刘向说曰:“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
    《隋志》“鱼孽”条引《洪范五行传》曰:“鱼阴类,下人象也。”《汉志》“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条引刘向说曰:“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
    《隋志》“虫妖”条引《洪范五行传》曰:“刑罚暴虐,食贪不厌,兴师动众,取城修邑,而失众心,则虫为灾。”《魏书·灵征志》引刘向《鸿范论》曰:“刑罚暴虐,取利于下;贪饕无厌,以兴师动众;取邑治城,而失众心,则虫为害矣。”
    故综上,《隋书·五行志》所引《洪范五行传》即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以《汉书·五行志》五行“说”与《隋书·五行志》所引《洪范五行传》略作对勘,即可发现《汉志》所据非刘向的《传论》,而是与之有承袭关系的著作。继承刘向《传论》且有发展,并为班固所征录者,自然唯刘歆之《传说》。如果将其中的“木传”说一条进行详细文字比对,很容易发现《隋志》所据《洪范五行传》几为《汉志》所取,但《汉志》却增益了《易》卦的部分,故知《汉书·五行志》中的“五行说”明显是继承刘向《传论》,而又有所新说的一种,其作者非刘歆莫属。
    此外,《隋志》所引刘向《传论》遵循五德相胜行序,即木、金、火、水、土之序,这与刘向首倡五德相生终始之说似有扞格。然刘向的《传论》确未采用五德相生之次,《汉书·五行志》曰: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传独异。……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刘歆传曰……⑥
    此段出于“貌传”之序,乃班固略陈《洪范》学史之文字。班氏谓自夏侯始昌至夏侯胜、许商,乃至刘向,其《五行传》全同,唯刘歆传独异。班氏还发现夏侯始昌至刘向之《洪范五行传》的结构,与《易》相关。《易》之《震》、《兑》、《离》、《坎》四卦与四方、四要素的排列顺序,即木、金、火、水的顺序,正是夏侯始昌至刘向所传《五行传》之次序,验之《隋志》所引《洪范五行传》,二者正好符合。故知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依然采用五德相胜之序,而非其新创五德相生之序,于此可见西汉“师法”之大概也。《洪范》五行之学,虽基于伏生所传今文《尚书》,然其导源于邹子五德终始之说⑦,于此亦可见也。至于刘歆传独异之处,当即五行次序之变。
    由此,刘歆“毁师法”的第一层含义可见矣。简言之,乃是刘歆以五行相生之新说改变了传统《洪范五行传》的文本结构,尤其是“五行传”部分。
    《汉书·刘向传》曰:“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由此知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之体例与《汉书·五行志》相类,其内容亦必多同,故沈约才谓《汉志》本之。然从上文考证看来,《汉志》“五行传”部分采用刘歆之传论,而非刘向之作。《汉志》此后之“貌传”、“言传”、“视传”、“听传”、“思心传”、“皇极传”是否亦用刘歆?检之,则“貌传”之后的“说”中,均直接引及刘歆“貌传”、“言传”等“传”,故知“貌传”之后并不以刘歆传论为主。联系沈约之说,可知《汉志》“貌传”后之文以刘向《传论》为主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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