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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视野下的鲁迅杂文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鲁迅研究月刊》(京)20 李怡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李怡,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关于鲁迅杂文的“文学性”问题,长期以来学界都充满争议,海外汉学界一般都肯定鲁迅的小说,但大多对其杂文不以为然,斥之为创作力衰退的产物。除了我们过去长期将“匕首”与“投枪”的比喻简单政治化加强着阅读界的反感外,鲁迅本人一度对于杂文创作的“低调”也可以说是部分原因,但问题还有另外的一方面,从整体上看,鲁迅其实对自己的这一文体是相当在意的,杂文创作不仅伴随了鲁迅的一生,而且行走于“杂文人生”中的鲁迅,同时又通过对“杂文”的写作实践不断体悟“文学”的意义,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学观念,并最终十分看重自己的这一观念,正如“杂文”之于鲁迅是创造性的文体,缘杂文而生的“文学”观在鲁迅那里同样具有极大的创造性,与我们通常意义的“文学”概念并不一致,文学史的评价从来就不是用一种业已固定的文学观衡量不断涌现的崭新的文学现象,凡是不符合固有文学观念的都通通不予承认,恰恰相反,有生命力量的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是不断对新的文学现象加以理解和体察,特别是为那些前所未有的“现象”寻找到“存在”的理由,重新勘定他们之于文学史的特殊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不是鲁迅与众不同的写作应该迁就我们固定了的“文学”观,而是我们的文学观应该根据鲁迅创作的“异质”性自我调整和不断完善。
    “文学”原系中国固有的概念,为“文章”和“学术”的合称,内容庞杂,中国现代的“文学”观念来自现代西方狭义的“文学”概念的冲击、整合。从晚清开始,中国学人倾向于在“经世致用”之外重新确立“文学”的“独立性”,伴随着“美术”——以审美为最高本质的艺术——一词的使用,伴随“纯文学”——排除应用文——得到普遍的认可和流行,“文学”含义的日益窄化至少在理论上已是大势所趋,并深深地影响着现代中国的文学批评。到拨乱反正的新时期,为了改变对政治干预文学的不合理现实,文学独立再一次成为了高举的旗帜,海外汉学中对“纯文学”倡导的趋向也特别深入人心,当代学术在鲁迅杂文之前的却步正源于此。
    对于“另类”的鲁迅杂文,我觉得引入“大文学视野”观念恰恰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大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文学史著的是谢无量1918年的《中国大文学史》,①何谓文学之“大”,这部著作并没有专门的论述,在第一编“绪论”中,论者列举了中外关于文学的定义、文学研究以及文学分类的观点,从古代中国“以文学为施于文章著述之通称”到西方近世的“纯文学”取向都有比较清晰的描述,就整体而言,著作还是试图在西方纯文学的向度——即论者所谓“情之文”、“美文学”与“创作文学”——上梳理中国文学的历史,“大”当指跨越历史的断代,涵盖漫长的岁月,不过,史著的部分章节却又涉及经学、文字学、诸子哲学及历史学、理学等等,展示了中国固有的庞杂的“大文学”痕迹,这也似乎告诉我们,“文学”含义之于现代知识分子的困扰已久,这并不是通过引入新的知识概念就能够顺利解决的。
    在我看来,与其将“文学”认定为对某种时代话语的归依,还不如正视现代中国文学现象本身就面临的各种处境,当然也包括它所承受的困扰,更重要的是现代中国的“文学”概念为什么会庞杂到溢出美丽的“纯文学”的范围?除了传统定义的延伸性影响之外,是不是也与文学自身所承受的丰富的信息有关?如果文学现象本身就是储满了社会历史的内涵,那么“美丽”的纯文学视野其实反倒无法道尽其意义,在这个时候,可能正是超逸“纯粹”的“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所谓“大文学视野”就是突破对“纯文学”、“为艺术而艺术”的迷信,将文学的价值和意义定位在广泛的社会历史的联系当中,将文学趣味的精神魅力与之承担的社会责任、历史使命有机结合。显然,在诸多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的现代中国,文学毫无疑问地承担了这样的义务,并且也在事实上以这样的塑造体现着自己的历史形象。②
    倡导“回到文学本身”,沉醉于“文学性”曾经是一个美丽的倡议。1980年代,有感于中国文学受制于社会政治这些“文学之外”的现实,人们提出“回到文学本身”,注重“文学之内”的研究,强调“审美性”。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一代中国人觉悟到谈论文学不再等同于政治表态,也有别于道德教育、思想教育。这样诉求既美丽,更正义,因为我们曾经的文化专制让一切关于文学的讨论都无可选择地纳入了政治表态的范畴,在这时,重申“文学”的价值,其理由不仅在于文学,更在于恢复人基本的言论权利与自由思维的权利。正是在这样一种“正义”的向度上,我坚持高度肯定这一口号的历史意义,并且主张继续研究和光大这一伦理正义的可能,对于1990年代就此而来的诸多批评都不予认同。但是,我们也同时发现,在当时,对于伦理正义的强烈渴求的确远远超过了对于口号内涵与学理的细致分析,比如什么是“文学”?什么又是真正的“文学本身”?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本身”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当时,在未经严格的学术追问的时候,我们有意无意地将这一“文学本身”视作某种固定不变的东西,赋予它某种本质性的猜想,比如文学性最终不过就是语言的艺术等等。
    其实,在诸多社会问题、生存困扰纠缠不清的现代中国,美丽的语言艺术从来就不是“文学”单纯关怀的对象,在更多的时候,“文学”真的承担了更多的关注人生、参与社会问题解决的责任,这或许不是“世界文学”的理想状态,但却是现代中国文学的真实状态,其中所包含的现代作家的体验的真实和表达的真诚,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和正视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谈论文学,更恰当的称谓应该是“大文学”,一种充满了文学艺术的目标但又容纳了更多现实责任和义务的文字形态。
    鲁迅说过:“我们活在这样的地方,我们活在这样的时代。”③“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④在这里,“文”(还不是更狭义的“文学”)被置于现实的、时代的一系列生活考验之中——杀戮、憎恶、生存、爱,在如此鲜活的“为人生”的逻辑中,重新体味精神创造的价值,发现写作的意义,而不单纯是“文字”与“艺术”创造的意义,这就是鲁迅的“大文学观念”。
    在另外的地方,鲁迅的这一“大文学观”又与“为人生”联系起来,在不断跨出“艺术”界限的同时,重新确立自己对于“文学”的新认知。他特别强调了“现在的文艺”与人生的紧密联系:“现在的文艺,是往往给人不舒服的,没有法子。要不然,只好使自己逃出文艺,或者从文艺推出人生。”⑤在这里,鲁迅指出了一种特殊的现象,作为精神形式的“文艺”有可能出现与人生需要的矛盾和对立——给人不舒服!换句话说,文艺有可能成为我们精神的对立面,那么,怎么办呢?那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为了自己的精神真实而抛弃那些“舒服的文艺”,要么就是从尊重人生出发重新建构新的文艺,显然,杂文之于鲁迅就属于后一种选择。
    在这里,鲁迅道出的是文艺为什么需要“为人生”的缘由:我们需要这样的精神形式重建人生的真实。原本,能够有助于我们“为人生”的精神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政治理念、社会道德、精神信仰、法律及传媒舆论等等,问题是,现代中国其他精神形式的发展脆弱不堪,未能各自承担起“为了人生”的责任。例如,来自公共空间的“公理”和社会舆论本来可以促进公民权利的伸张,然而事实上呢?“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⑥“公理是只有一个的。然而听说这早被他们拿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⑦至于原本充满精神力量的信仰,在中国也早已经堕落和虚无了:“然而看看中国的一些人,至少是上等人,他们的对于神,宗教,传统的权威,是‘信’和‘从’呢,还是‘怕’和‘利用’?只要看他们的善于变化,毫无特操,是什么也不信从的,但总要摆出和内心两样的架子来。要寻虚无党,在中国实在很不少。”⑧
    于是乎,对人生的关怀最终也就无可奈何地遗落到了文学这里,因为,文学究竟还有可能突破假象,揭示人生的真相,并依靠这样的揭示传达现代公民的权利诉求。所以说,在现代文化最终获得完整的发展之前,文学都不能在纯粹“艺术”的领域里独善其身,即便是那些所谓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家,在鲁迅看来,其实也仍然生活在人间与人生当中:
    有一派讲文艺的,主张离开人生,讲些月呀花呀鸟呀的话……或者专讲“梦”,专讲些将来的社会,不要讲得太近。这种文学家,他们都躲在象牙之塔里面;但是“象牙之塔”毕竟不能住得很长久的呀!象牙之塔总是要安放在人间,就免不掉还要受政治的压迫。打起仗来,就不能不逃开去。⑨
    我不是批评家,因此也不是艺术家……因为并非艺术家,所以并不以为艺术特别崇高,正如自己不卖膏药,便不来打拳赞药一样。我以为这不过是一种社会现象,是时代的人生记录,人类如果进步,则无论他所写的是外表,是内心,总要陈旧,以至灭亡的。⑩
    的确,在问题重重的现实人生,艺术如果拒绝了对“时代的记录”,最终也只能为人生所淘汰。
    鲁迅的“大文学观”自然也有着一个逐渐生长和强大的过程,从留日时期“疗治国民灵魂”理想与“纯文学”并生的状态,(11)到后来在现实的逼迫下逐渐走出“为艺术”的虚妄,步入坚实的“为了人生”的文学趣味,杂文写作的出现及其评价地位的逐步上升,最典型地体现了鲁迅与众不同的文学观念。对此,曾经有学者将之深刻地归结为解决自我精神矛盾的“杂文自觉”,(12)在我看来,在这其中,同样渗透了鲁迅日益自觉的“大文学观”。
    离弃“纯文学”的理想之后,鲁迅对杂文逐渐表现出了一种敝帚自珍式的倔强,这或许就是来自内心深处的自信。1926年10月,编订《坟》之时,鲁迅写到,这里既有心境变异的疑惑“这是我做的么?”但也有自我的坚持:
    说话说到有人厌恶,比起毫无动静来,还是一种幸福。天下不舒服的人们多着,而有些人们却一心一意在造专给自己舒服的世界。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给他们放一点可恶的东西在眼前,使他有时小不舒服。(13)
    还有愿使偏爱我的文字的主顾得到一点喜欢;憎恶我的文字的东西得到一点呕吐,——我自己知道,我并不大度,那些东西因我的文字而呕吐,我也很高兴的。(14)
    此前一年,在《热风》的“题记”里,鲁迅依然表达过类似的自嘲和倔强:
    所以我的应时的浅薄的文字,也应该置之不顾,一任其消灭的;但几个朋友却以为现状和那时并没有大两样,也还可以存留,给我编辑起来了。这正是我所悲哀的。我以为凡对于时弊的攻击,文字须与时弊同时灭亡,因为这正如白血轮之酿成疮疖一般,倘非自身也被排除,则当它的生命的存留中,也即证明着病菌尚在。(15)
    在这里,鲁迅告诉我们,文字的生命实在与人生的真相相关,不是文字的幻象具有长远的生命力,而是文字中包含的人生真相本身才具有真正的生存能力。在现代中国,人生真相的价值显然要胜过文学的幻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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