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诗歌批评阐释的“权限”与特点后,应该可以做到“收取刻与”的平衡了: ——对于天才诗人与诗歌,批评阐释无法引领,最好保持缄默; ——对于一流后面的诗人与诗歌,它有权利义务“说三道四”; ——对于初入诗歌大观园者,它胜任“指点迷津”的向导。 固然权限清晰,能守住僭越,有益于把住批评阐释大方向。但一直以来批评阐释屡遭臭鸡蛋扑面,显然与自身问题脱不了干系,归纳起来,大约有这么几种坏象: ——穿梭于各大码头港口,企图用“舶来品”的理论罗盘,打通一切航线的所谓掉书袋批评; ——为同好两肋插刀,为乡党攻城拔寨,为兄弟摇旗呐喊的圈子批评; ——赶场式地活跃在各种“点赞”的狂欢里,只要出镜率高就出手的时髦批评; ——浅一脚深一脚追赶创作后尘,在大片收割后才开始拣拾别人遗下的麦穗,还以为是伟大收获的“慢半拍子”批评; ——所有对象都作为自身观念的佐证或套用,只在自身观念演绎中构筑城堡的观念批评; ——东拼西凑,貌似体大周虑,面面俱到,其实都是一些“平庸的正确”的拼装批评。 在批评阐释的道路上,追求全方位、全能型、综合的路径,固然属于“高富帅”,但毕竟寥寥。形形色色的批评阐释,有的侧重思想史,有的侧重社会性,有的侧重问题意识,有的侧重文本分析,有的从事基础理论,有的专注技艺,克尽厥职,各尽本色就行。各有侧重的“单一”,并不妨碍总体接受工程的目标一致。百里重趼的路上,应有百花齐放的期待。 总的说来,诗评人这碗饭不好吃。打个蹩脚比喻:有没有勇气充当抡斤挥斧的屠夫,怒眼逡巡,举凡病态的、注水的、假劣的,统统不留情面,逐一“宰杀”;或在滚滚尘埃,大汗淋漓的驿道上,自顾甩着长鞭,哼着调儿,做心甘情愿、长途跋涉的“护花使者”;也在宽敞的大厅或不透气的暗室,集几回精神、意识、伦理之“神”的代言,幻想云端的纯正之梦;更多时候是在场响应,面对诗歌法庭的种种公案、悬疑,做出力所能及的索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