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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存在论——新媒介文艺研究的哲学基础(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艺理论研究》2013年 单小曦 参加讨论

    三、媒介即信息
    继“存在即信息”阐明存在与信息的关系之后,需要阐明信息与媒介的关系。在信息与媒介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借用麦克卢汉的警语:“媒介即信息”。此处之所以是借用,是因为本文对这一命题涵义的使用既不是一般所阐释的,也没有止步于麦克卢汉本人的意思,而是媒介存在论意义上的。另外,麦氏警句的原文是“The Medium is Message”,有人认为麦氏使用Message(信息论所认为的Information的编码组合)而非Information(信息论所认为的Message之中的抽象量)是另有深意的。本文承认这种区别,但使用的是Information意义上的信息,并认为英文义涵上的The Medium is Information同样成立。
    麦克卢汉在1958年的一次演讲中首先提出了“媒介即信息”的观点,在出版于1964年的《理解媒介》中对这一论断进行了具体分析。由于他本人天马行空式的行文风格,给人们留下了较大的阐释空间,形成了诸多解释版本。归纳起来有几种代表性解说:第一种可称为媒介形式论。即按最一般的理解,媒介不过是信息的物质载体或形式,信息是媒介承载的内容,内容归内容,形式归形式,且内容(信息)重于形式(媒介)。麦氏却扭转了传统内容决定形式的看法,现在重要的不是信息内容而是媒介形式了。比如斯蒂文森的解释说:“媒介最重要的方面,不是承载于其中的有关文化内容的各种问题,而在于它的传播技术形式”(Stevenson 121)。第二种可称为媒介认识论。即麦克卢汉继承了伊尼斯的传播偏向思想,媒介不仅延伸了人的感官,也建构人的认知方式,人们就是按照媒介建构的认知方式认识世界的。如媒介环境学的代表人物波斯曼认为,“媒介即信息”的意思就是:“每种工具都暗藏着意识形态的偏向,偏向于把世界建构成这样的而非那样的,把一种事物的价值凌驾于另一种事物上,放大一种感官、技能或态度而抑制其他的,就像怪癖一样”(Postman 13)。第三种可称为媒介本体论。这种观点是在媒介形式论和媒介认识论相综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国学者张法分析说:“在文化上,首要的是人们借以交流的媒介的性质,而不是交流的内容。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麦克卢汉说,媒介即是讯息。这里我们看到形式主义关于‘形式就是内容’的理论在媒介理论上的一种复现:不是讯息决定媒介,而是媒介决定讯息。媒介就是本体”(张法6)。
    上述分析都不无道理。不过,这些典型的形而上学式的解释未必符合麦氏本人的原意,更关键的是,这些解释遮蔽了这一命题中包含的后形而上学思想和现代、后现代哲学意涵。很显然,上述各种解释都是在对事物存在作二元划分的切割式思维指导下做出的。媒介形式论依托的是内容/形式的二元划分,认为该命题在突出媒介形式的重要性;媒介认识论依托的是真理/假象的二元划分,认为该命题在强调媒介偏向对认识活动的建构;媒介本体论依托的是本体/表象的二元划分,认为该命题为世界提出了一种新的本体论解释。但麦氏《理解媒介》开篇第一句话就指出了切割式思维的弊端:“在我们的文化中,长期习惯于把所有事物分裂和切割开来,以作为控制手段。在实际操作和实践中,如果有人提醒说媒介即信息,有时不免会让人感到有点震惊”(McLuhan 7)。这里既揭示出人们常常使用理性主义的手术刀把整体性的事物按二元方式分裂和切割开来的传统习惯,也指出了这样做的目的——方便话语“控制”。正是由于人们习惯这样思考问题,当听到“媒介即信息”就会因无法理解而“震惊”。这里的弦外之音是如果以这样的思维方式来对待“媒介即信息”,可能无法理解它的真正内涵。那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呢?麦氏并没有直接说明。不过结合他践行的并置式、边界模糊的“马赛克”写作风格和对非序列、非线性、全息性的“声觉空间”(Acoustic space)的探究,可以推断出他是在追求反形而上学的整体性思维和碎片拼贴式的解构性思维,这两者似乎矛盾,可在麦氏那里却形成了奇怪的组合。而对“媒介即信息”命题的把握而言,主要使用的应该是整体性思维。正如金惠敏所言,“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信息’是对媒介技术的‘整体性’思维”;“麦克卢汉对媒介技术的整体性思维,因而不是理性主义如黑格尔的‘概念’的对世界的抽象和概括,而是感性整体性”(15)。
    在指出切割式思维的弊端后,紧接着麦氏做了正面解释:“媒介即信息不过是说,对个人和社会形成的任何媒介后果(consequences of any medium)——即人的任何一种延伸——都是由某种新尺度产生的,这种新尺度是被我们的每一种延伸或任何一种新技术引入我们的事物中的”(McLuhan 7)。可见,这里讲的是一种媒介整体循环效应:媒介给我们的生活、社会带来了一种媒介后果——人的延伸,这种媒介后果来自于某种新尺度,而这种新尺度又是人的延伸或新技术(即媒介)被引进我们事务的结果。如果确立麦氏在此使用的是整体性思维的把握方式,这句话是很明了的,不过是说媒介和信息形成的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于信息与媒介合而为一,人们引进了一种新媒介,必然也引进了一种新信息,人们在接受信息影响的同时也在接受一种媒介的影响,反之亦然,这就是所谓“媒介即信息”。然而,由于人们已经习惯切割式的传统思维,为了形成有效对话,麦氏不得不采用切割法来具体说明。如果非以形式/内容的二分法来看,那么,可以认为媒介中承载着两种作为“内容”的信息,一是一般理解的信源发出者加载于媒介之中的意义;二是任何媒介成其为媒介自身携带的意义,它来自于人们将其作为媒介使用时引进事务中的一种尺度,即“任何媒介或技术的‘信息’是它引入人类事务中的尺度或速度或模式变化”(McLuhan 8)。按照麦氏的逻辑,给我们的生活、社会带来重要影响或造成媒介后果的不是信源发出者加给媒介的信息,而是媒介自带的信息。比如铁路和飞机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种种变化与它们运载的货物(相当于第一种信息内容)没什么关系,而是其自身的信息或作为新媒介而引入社会生活中的尺度、速度、模式带来的。此即“媒介即信息”的第一层具体涵义。由此自然会产生第二层涵义,即一种新媒介的出现必然会随之而来诞生一种新的信息。比如“立体派在两维平面上画出对象的里、外、上、下、前、后和其他的侧面,它放弃了透视的幻觉,偏爱整体的瞬间知觉意识。它抓取瞬间的整体知觉,猛然宣告:媒介即信息”(McLuhan 13)。立体派的创作技巧也是一种新的表现媒介,这种新的表现媒介本身就给绘画艺术开创出了新的艺术信息。此外还有第三层涵义,即如果非要追究媒介中的“内容”,这个“内容”(信息)不过是另一种媒介,反过来看就是“媒介即信息”。麦氏的说法是“媒介的后果之所以强烈,恰是因为一种媒介变成了它的‘内容’,一部电影的内容是一本小说、一个剧本或一场歌剧,电影这个形式与它的节目内容没关系。文字或印刷的‘内容’是语言,但读者由于没有意识到印刷这个媒介形式,也没有意识到语言这个媒介”(McLuhan 19)。莱文森接着说:“每一种新媒介都把旧媒介作为自己的内容”,“作为最古老的语言媒介几乎存在一切新媒介之中。”书籍、报纸、杂志、电报、电影、电视等一切旧媒介,“正在迅速成为互联网的内容。互联网是一切媒介的媒介”(Levinson 42)。需要指出的一个细节是,麦氏在谈到媒介中的“内容”时常常在其上打一个引号。之所以如此是出于既要表达媒介整体性思想,又要与传统观念进行有效对话的需要,这里的引号也可以理解为海德格尔、德里达、伊格尔顿等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某些概念上使用的隐形叉号。
    由此可见,在麦克卢汉那里,“媒介即信息”实际上是以反形而上学媒介思想面貌出现的,任何在形而上学框架下做出的解说与麦氏的理论初衷都是不相符的。与此同时,麦氏关于“媒介即信息”的具体阐释——媒介本身呈现信息、新媒介生产新信息、媒介信息“内容”仍是媒介等思想——已经构成了媒介存在论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我们不应把这一命题的发明权仅归于麦克卢汉本人,更应将其看作西方哲学、人文学术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时代文化产物。这样,也许不难发现这一思想中蕴含着典型的后形而上学和现代、后现代哲学文化观。除了麦氏揭示的意涵外,作为媒介存在论重要命题的“媒介即信息”还包括麦氏引而未发的存在论哲学意义。
    传统形而上学构筑了一个精巧的深度知识模型,它的表层是以语言以及其他符号形态表现着的形式、现象、外观、表象、假象等相对性的存在,深层则是内容、本质、实质、本体、真理等绝对性实在,中间是一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从柏拉图到黑格尔苦心经营着深层的绝对性实在;从笛卡尔到胡塞尔苦心孤诣地寻找着抵达和抓取深层实在的方法和手段;语言哲学通过对语言的分析一边将语言符号视为获取意义的本源,一边开始怀疑获取那个深层中的绝对实在的可能性;后结构主义的理论宗旨就是要拆解传统形而上学的深度知识模型,最终消解处于中心地位的绝对实在。实际上,“媒介即信息”这个比德里达的论文《人文科学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1966)早8年发表的命题一出,已经宣示了形而上学深度模式的破产。在上述形而上学的深度模式中,处于深层的那些绝对实在就是“真实信息”或“终极信息”,它们等待着语言符号(不止语言符号)等媒介的表征、再现和挖掘。按形而上学的理解,当人们这样做时,却常常将它们实际把握成了处于表层的各种相对性存在亦即“虚假信息”。但“媒介即信息”意味着,信息就是媒介中的信息,那种媒介之下、之外等待表现的所谓真实信息并不存在。当深度模式被压缩为“媒介—信息”这一平面后,真、假信息的区分也就失去了意义,凡是媒介展现的就是信息本身,无所谓真假问题。
    更为有趣的是,后结构主义的诸种话语策略完全可以看作“媒介即信息”的精致注脚。德里达说,“当我们不能把握或展示事物即是说不能将存在、在场展示出来,或者说存在并不直接现身时,我们就用符号来表示,于是进入符号的弯路……这样,符号成了一种被推延了的在场[……]古典决定论的设想是,符号是以所推延的在场为基础,而且人们打算重新占有那个被推延了的在场,否则符号是无法理解的”(Derrida 138)。其实,这种状况适合于一切媒介表征,这也可以看作是对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的“内容”是另一种媒介、莱文森所说的“媒介里的媒介里的媒介[……]”(Levinson 41),亦即“媒介即信息”一层具体涵义的解读。索绪尔语言学中,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一个能指与一个所指建立联系是系统之内的关系项之间的否定性差异决定的。德里达从“语言中只有差异”生发出了语言中只有“延异”。无论是“差异”还是“延异”,都在讲述符号媒介在传达和阐释意义(信息)时一个能指不断滑向另一个新的能指的过程。即是说,当一个符号能指指向一个所指表达、寻找意义(信息)时,必将带出一个新的能指和所指系统,以此类推。德里达又使用移置、增补、擦抹、播撒等概念具体说明了延异运动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将符号能指滑动或延异运动扩大到对文本的分析,德里达得出了“文本之外无他物”的观点。巴特具体分析说:“文(Texte)的意思是织物(Tissu);不过,迄今为止我们总是将此织物视作产品,视作已然织就的面纱,在其背后,忽隐忽露地闪现着意义(真理)。如今我们以这织物来强调生成的观念,也就是说,在不停地编织之中,文被制就,被加工出来”(巴特76)。总之,后结构主义关于语言符号和文本的种种研究都在表明一种观点:任何传达和表征也许都无法让媒介之外的某个自在的信息出场,进一步说,也许媒介之外并无什么自在的等待着媒介将之真实再现的信息。那么,信息如何表现?信息不过是在一种媒介滑向另一种媒介、一个能指滑向另一个能指的过程中自身存在方式的显现。应该说这种后结构主义思想本来就是“媒介即信息”命题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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