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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洄从之,道阻且长——读《西方人文主义传统》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华读书报》2012年07月 冯庆 参加讨论

《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英]阿伦·布洛克著,董乐山译,群言出版社2012年4月第一版,32.00元

“人文主义”据说是一个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定义的词。尽管如此,这好像并不妨碍我们使用它,因为我们的时代有我们的“人文主义”。在《不合时宜的沉思》里,尼采认为过去那些关于“人”之本质的历史过于沉重,“过去压迫着他,使他佝偻着身子,过去使他步履艰难,是一种他看起来有朝一日能够否弃的不可见的、模糊的负荷……”而我们时代的强者应当适时抛掉这些负荷,以一种“非历史”的方式去感受“某种正当的、健康的和伟大的东西”。这似乎就是现代的“人”之理念,或许可以称之为“我们时代的人文主义”。
    溯其西学源流,这样的“人文主义”观可以追溯到启蒙运动,甚至追溯到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说法。在中国,这样一种“人文主义”从“五四”以来便一直兴盛,在“与天斗其乐无穷”的时代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这种“人文主义”是“胜利者”们的价值观:只有看上去姿态最伟大、权力最强大的人,才敢于宣称自己可以抛弃一切古老的负荷,成为“至高无上的个体”。这种对“人”的定义足以让苏格拉底、孔子、耶稣基督瞠目结舌,但在我们的时代则似乎已被普遍接受。“人文主义”一词在当下的一种用法就是:“人”就是胜利者,是权力的拥有者。这个命题倒转过来其实就是:只有胜利者、强健有力者才是“人”。
    幸好除了为这种斗争哲学提供正当性以外,“人文主义”还有别的用法。当阿伦·布洛克用“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为他的书命名时,遗忘历史的“新人”理念其实遭到了藏而不露的抵抗。“人文主义”被用来为一种“传统”命名,而“人文主义”本身也要求我们尊重传统,要求我们去考察古人的看法并有所继承。用布洛克自己的话说,这种传统就是“从彼得拉克一直到歌德和马修·阿诺德等人对古代经典的重视程度以及他们接受古典教育的共同经验”。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这是河间献王传给中国士人的“治学方法论”,附会一下,这也可以被看作一种“人文主义”:按布洛克的观点,西方的人文主义始于文艺复兴,而文艺复兴则始于对古典文献的发现和解读。大史学家布克哈特看到,彼得拉克、薄伽丘、但丁等文艺复兴开山鼻祖本质上是“古代文化的活代表”。这里的古代文化指的是被拜占庭、阿拉伯和各地教会保存下来的古希腊罗马文化。在布洛克眼里,“人文主义者”指的是“熟谙拉丁语(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希腊语)并以此作为谋生之道的人”,他们建立了文献学、考古学和语文学,同时将古人的哲学、制度、文艺与技术加以继承、改造,使其脱胎换骨为一种“新的感觉与思维方式”,这就是综合希腊与希伯来两大文明系统,并与欧洲各地本土文化融合之后诞生的“人文主义”。正是古人的经典帮助半野蛮状态的中世纪欧洲人重新塑造了关于“人”的理式。直到温克尔曼、莱辛、歌德乃至尼采那里,无论艺术、道德还是哲学,只要涉及“人”,那么就必然要以“希腊人”为最完美的标尺。“人文主义”始于对古希腊罗马崇高伟大文明范式的发现和尊奉。
    可以看到,存在着两种“人文主义”的用法:一种强调“修学好古”,以摹仿古人关于“人”的完美理式为己任,这种理式是唯一的,人类关于善和恶、美与丑的价值体系也是永恒不变的;而另一种则以自由、平等的生存状态为旨归,向往“自我解放”和“多元共存”。我们通常看到的关于“人文精神”的争论,便基本上在这两种观点之间发生。无论是德国浪漫派与歌德的分歧,还是尼采表面上的自我分裂,抑或是“五四”派与“学衡”派之间“激进”与“保守”的对立,甚至是德里达、利奥塔对“逻各斯中心主义”、“宏大叙事”的解构……这些争论似乎都与这个问题相关:究竟“人”应当依照某种由神灵或祖先设定的模式被“塑造”出来,还是应当按照其“自然本性”自由地“生长”出来?换句话说,“人”是一种关于“真善美”的理想,还是一种在多元文化差异中顺势而生、无所谓好坏的客观实在?如果要使用“人文主义”这个字眼,就应当先解决这个问题。
    布洛克好像采取了某种兼容并包的策略:“人文主义的特点就表现为观点多元、莫衷一是,这也正是古代世界的特点所在。一切以权威自居的论断——无论是宗教还是科学方面——都不会得到人类经验的支持。”没错,如果能够论证古人也是某种“多元主义者”,如果能在古人那里找到对现代生活方式的支持,那么上述的冲突也就可以轻而易举化解了。但最妙的还不是这种“六经注我”的策略,而是首先从当代人类的经验、习俗、惯例、契约出发,把一切旧有的“权威”都先行摈弃。这是大思想史家以赛亚·伯林的做法:“这些原则是根本性的,长期地、广泛地得到人们的承认,我们倾向于把它们看作普遍的伦理法则……如果类似的一些原则看起来不是那么普遍,不那么深刻,不那么重要,我们就该称之为风俗、习惯、规矩、品味、礼节——重要性依次递减,对这些东西而言,我们不仅允许它们有差异,而且积极地希望它们千差万别。”
    可以看到,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源于“自然法”、在圣经那里源于“神之契约”的古代伦理法则,在伯林这里了无踪影。他认为契约论与多元论才是“人文主义”的根本特征。也可以看到,布洛克构建“人文主义传统”,却从十四世纪文艺复兴谈起,古希腊的百家争鸣和中世纪的隐秘历史只不过是现代精神的“背景”,似乎这千余年的智识水准并未达到文艺复兴之后诸贤哲的高度。然而,别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即使是马基雅维利、洛克、维柯、休谟、卢梭、康德、赫尔德、托克维尔、黑格尔、马克思、尼采、史怀哲这一系列“近现代”大思想家,估计也不大愿意承认自己毕生的思想工作仅仅只是为卓越不凡后辈那“可随意选择”的学术超市提供琳琅满目的商品。严肃的思想者、作家们都认为自己是在努力探寻真理,并且有足够的自信道说真理。如果带着当代人不可一世的相对主义与实用主义成见去随意褒贬古人,就无法体察到这些思想家对绝对价值与真理的热情,也就无法“以意逆志”地从他们那里发现真正的智慧。
    很显然,布洛克试图体察列代先贤的这种热情,并且借古讽今、救助时世。他并非如某些史家那样,仅仅把思想分门别类地展示在一本书里就足够了。在他写作这本书的二十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和长达半世纪的冷战像是通红的烙铁,在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印记。带着对此的焦虑与思考,布洛克其实在书中“寄寓遥深”,隐微地批判了我们时代的种种僵化结构,批判了极权制与社会的“异化”。而这种批判精神在布洛克看来正是“人文主义”的一种表征,它既是古典主义关于最善最美之理式的延续,也是现代精神关于多元共处的集中体现。置身传统、学习经典,人如果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展开对于“人”之本质的思索,也就不会被欲望和偏见左右,犯下种种罪行。
    用苏格拉底的话说,人应当时刻躬身自省,把“认识自己”当作第一要务——这估计才该是“人文主义”传统的真正源头。那么,对于我们而言,在“后冷战时期”思索“人文主义”之确切定义和用法的必要性是什么?柏拉图的《会饮》中有这样一个推论:正是因为缺乏善与美,人(或神灵)才会对善与美充满爱欲。难道不正是因为我们高度商品化、物质化的时代被证明是一个“人文精神”缺席的时代,不正是因为我们觉察到自己对于人性本质的曲解与遗忘,我们才会趋之若鹜、如梦初醒地展开各种各样的“人文精神大讨论”吗?正因为我们是天生有缺憾的人类,我们永远无法达致完美“人性”,反而被非理性的私欲驱使,把地球弄得越来越糟糕;但也正因为我们是有理想、有追求的人类,我们才会始终追逐“至善”与“大美”,在法的大门之外肃穆而立,带着敬畏之心阅读先贤经典,追索人之为人的终极理念。诗云:“溯洄从之,道阻且长”,这恰好可以用来比喻这种艰难且愉悦的思想体验。
    阅读布洛克,纵览西方人文传统,我们就能开一个好头,对这两层意思有进一步的体认,进而展开对“人文主义”一词确切用法的追问。

责任编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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