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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放15支笔才能写作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环球时报 吴岳添 参加讨论

    
    左拉在家中
    每个人的习惯不同,作家自然也不例外。有些人愿意用稿纸,有些人喜欢用电脑;有些人白天工作,有些人只开夜 车。法国《读书》杂志的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调查,并在最近发表了一篇别开生面的报道,罗列了许多作家在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习惯,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例如诗人缪塞看到一条鳗就感到恐惧和恶心,弗朗西斯·巴孔见到月蚀就会昏厥,马里奥·瓦尔加·洛萨承认他一上飞机就吓得要命,只有大声朗读文学名著才能克服恐惧。作家的许多习惯和普通人一样,但是有些习惯异乎寻常,就形成了与众不同的怪癖。
    例如用笔的方式,通常有人用自来水笔,有人用圆珠笔,孤独的保尔·莱奥托(1872—1956)还用鹅毛笔。《母猪女郎》的作者玛丽·达里厄塞克只用同一支笔写作,以高产著称的侦探小说家西默农,为了避免因换笔而影响写作,总是把一盒笔放在写字台上伸手可及的地方,这些行为都不难理解。但是以小说《弗朗茨和弗朗索瓦》获得法语大奖的弗朗索瓦·韦耶冈(1941—),他最讨厌找笔,所以写作间里的笔到处都是,而且桌上至少要放15支笔他才能安心写作,这就是一种怪癖了。
    又如写作的地方,有人在家里写,有人在外面写,比较出奇的是多米尼克·法布勒,他在外面随便什么房间里都能写作,而在家里却写不出来。莉迪娅·萨尔瓦伊勒表示她的书都在头脑里,不需要占用任何地方,即使在等候牙医就诊时也能写上几行。当然也有许多人认为在外面是无法写作的,他们只能在家里写,但菲力普·贝松的要求未免有些过分:他认为写作就像怀孕,在作品完成之前决不能提起,否则就有可能“流产”。所以他在写作的时候,除了保姆和几个亲人之外,禁止任何人未经允许就擅自闯进去。如果有人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他的稿纸,他就会大发雷霆。
    关于写作时的行为,就更是大不相同了。阿兰·维尔贡德雷在写作之前,先要一粒粒地数数教皇保罗二世送给他的念珠;埃德蒙德·夏尔—鲁继承了著名画家达利的怪癖:写作时必须穿上同一种牌子的羊毛袜子。《美国公墓》的作者蒂埃里·赫斯,在早晨写作之前必须先高声朗读一刻钟的精彩篇章,例如荷马、莎士比亚或者福克纳的作品,才能找到自己的感觉。最为出奇的是著名的古典主义剧作家高乃依,他必须把自己裹在棕色的粗呢被子里,在一个加热的房间里的地面上滚来滚去,出了一身汗之后才开始写作。
    最奇特的作家要数弗朗索瓦·韦耶冈了。他喜欢把切肉的小案板放在膝盖上写作,而且由于需要安静总是在夜里工作。他经常从晚上10点钟开始,喝着中国的绿茶,一连写上12个小时。这还不算,奇就奇在他非要有电灯光照在白色的稿纸上才能写作,所以早晨他也不打开百叶窗,不想知道太阳是否已经升起,以至于在冬季,他有时甚至整整一个星期都不见阳光,他认为这是写他那样的作品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其实所谓怪癖,就是一种精神强迫症,即明知不必做的事情,不做就无法安心。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有些人明知门已锁好,但出门之后却非要再回去看看才放心。大大咧咧的人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敏感的人才会有这类症状。例如左拉就有一种数学强迫症,以至于有时不得不跑出去,不停地数街道上的煤气灯,或者看一辆辆经过的马车,把车门上的号码加起来,看它们的和是不是等于3或7的倍数。
    作家比普通人敏感,所以怪癖也多,我想若是统计一下那些披长发、留胡子的艺术家们的怪癖,恐怕比作家还要多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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