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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谈《红楼梦》中的"茄鲞"与版权保护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newdu 参加讨论

    《红楼梦》第四十一回说道,刘姥姥与贾母众人一起吃饭,贾母让王熙凤给刘姥姥尝了一种贾府特制的“茄鲞”,让刘姥姥大开眼界,这种“茄鲞”,虽然只是腌茄子干,但制作工艺十分繁复,而且成本不菲,“倒得十来只鸡来配”,具体流程按照凤姐的介绍就是“把才下来的茄子皮剥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爪一拌”。事实上,曾有民间美食家严格按照凤姐的烹制程序制作了“茄鲞”,但据说味道难以令人恭维。虽然曹雪芹精通医学、金石、诗文、烹饪、花草等多门学问,但是说不定,这里只是借凤姐之口和广大读者开个玩笑。
    时至今日,据称有人已经研制出了“茄鲞”的现代做法,主料包括茄子和斑鸠肉(不是古法的鸡肉),配料则包括各色干果,如桃仁、杏仁、腰果、榛仁等,制作方法仍然复杂,但较之《红楼梦》中两个古法版本已经有很大简化,主料方面的茄子是挑选不太老的茄子洗净,把后面的茄蒂剥掉,然后上锅蒸熟,拿出来凉透倒净了水,再把茄子一面撕开,然后茄瓤朝上,放到干净的竹匾里面晒干,这样主料茄子方才制作完毕。
    那么,对于这种“茄鲞”的菜谱,研发者是否可以主张版权呢?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任何实用性的因素,包括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都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这已经成为世界版权通行的共识。例如,如果某个人撰写了一本介绍美甲技术的书,另一个人阅读后如法炮制使用这种方法为他人提供美甲服务赢利,不会构成著作权侵权。同样,一个人在看到他人的食谱中记载的“茄鲞”的制作方法后造出“茄鲞”,本身并不构成对他人著作权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往往容易走入一个误区,将单纯的菜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等同于将生动形象描述菜谱的图书也排除出《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而这显然是片面的。例如,“剁椒鱼头”的烹制方法(菜谱)是“1.提前把剁椒酱做好,将辣椒去蒂后洗净,用厨房纸擦干水;2.将辣椒、姜、蒜10克剁碎,放入容器中,加入盐3克、豆豉5克、糖3克拌匀……6.将鱼头取出,切面涂上蚝油,均匀地撒上味精、淀粉、精盐、料酒和白糖,鱼头反放于盘中,撒上相同的调料并涂上剁椒酱,在鱼头下垫葱姜蒜,入锅,中火蒸20分钟”。显然,这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性方法和技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这种方法炒菜。但是,如果张三将这种方法汇编入他的菜谱,并配以生动形象的说明、描述,同时加上一些高清亮丽的照片,那么这本菜谱就可以构成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虽然同样有实用功能,但是整本菜谱的文字描述和照片的艺术体现仍然能够传递艺术美感),因此,对于这样的菜谱,如果擅自复制发行,则就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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