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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歌诗艺术”对“理想主义倾向”的回应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文艺报 张艺 参加讨论


    “歌手与诗人做同样的事却形同陌路,全世界均是如此。”但迪伦的艺术生涯中,音乐一直与文学结合。他属于“能写能唱的创作型歌手”/“写歌者”(song writer),演唱方式更像是吟诗。他的歌最吸引人的是歌词,而他的歌词实际是“歌诗”(poems set to music)。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鲍勃·迪伦宣称,与其说自己是作为一个音乐家而获奖,倒不如说是作为一个诗人而获奖:“我觉得自己先是一个诗人,然后才是音乐家。我活着像是个诗人,死后也还是个诗人。”他以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关于诗歌本身的种种观念和对艺术流行的理解。音乐与文学绝非截然不同,鲍勃·迪伦的文学史价值就在于修复了“诗”与“歌”相互关联的传统。2003年库切在获得诺奖后的一次访谈中就曾说过,为什么艾尔弗莱德·诺贝尔不设立一个音乐奖。他认为音乐更具有普遍性,因为人类有不同的语言,却有相通的音乐,而文学总要局限于某种特定语言。文学和音乐从不同方面给人类艺术的美感,“歌”与“诗”自然更能互融。迪伦的歌诗艺术事实上就是循着库切提出的“路子”继续前进的。诺奖评审在肯定迪伦对美国社会文化所作贡献的同时,还提醒我们思考1895年诺贝尔写在遗嘱中的寻找“在文学方面曾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到底什么样的作品才能被称之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
    在有些人看来,鲍勃·迪伦获奖是向金斯堡等前辈诗人的致敬。金斯堡本人也回忆道,他从印度回到美国西岸那会儿,有人给他放了张唱片,当他听到鲍勃·迪伦的《暴雨将至》,他哭了出来:“我被他的修辞镇住了,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也正是金斯堡和另外一位多次采访迪伦的英国记者,于1996年根据诺贝尔奖委员会要求筹建了“提名鲍勃·迪伦小组”,随后更多学界权威加入该小组。同年8月,由来自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英语与美术教授戈登·鲍尔代表竞选委员会为鲍勃·迪伦正式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他向媒体宣读了金斯堡的推荐信,而他自己的正式提名信现在则被广为引用:“虽然他(迪伦)作为一个音乐家而闻名,但如果忽略了他在文学上非凡的成就,那么这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事实上,音乐和诗是联系着的,鲍勃·迪伦的作品异常重要地帮助我们恢复了这至关重要的联系。”可以看出,这封提名信在另一语境下谈到了音乐与诗歌的联系。
    确实也到了应该重视“音乐与诗歌”、“音乐与文学”议题的时候了。迪伦凭借“诗赋歌词”创作,使歌词作为“一种体裁”实现了中西文学史上长时期“歌”“诗”分途之后的一次“合流”。现代歌词文体的鼎立不仅是现代社会中“诗文境域之扩充”和“不入诗文名物之侵入”的结果;亦是歌词向诗歌本源的回向。笔者认为:鲍勃·迪伦获奖是对于“文学边界”这一概念本身的嬗变和革新,这是文学现象学意义上的,更是思维模式和方法论上的。迪伦成功地突破了文学类型学和文学理念的区隔,生发出一种贯通歌词的音乐性和诗歌的音乐性的非常富有活力和表现力的文学新类型。“最受人瞩目的20世纪文学歌者”对于“诗乐关系”展开了一次激动人心的提振。狄金森曾描述过这种状态:“音乐和诗相互渗透,结合得如此完美,以至每个字都能在一个乐音中找到互相依存的关系,诗句和乐句像孪生子一样,互相依靠,不可分割……”根据詹姆逊的观点,文学门类既是一种社会契约,同时也是一种文化契约。鲍勃·迪伦试图通过拓宽文学门类的“歌”“诗”融合的创作,使得“歌诗艺术”成为文学文化艺术发展的一种趋势,这显然是影响力日益衰弱的书面诗与浅俗的大众艺术的歌曲共有的自我拯救机会。“歌诗”作为对文学门类的一次革命,打通边界为融合“媒体艺术”,在新的历史语境下的复兴,既是当今学界不可回避的研究课题,也是文学艺术界应该顺势而起的时代趋势。迪伦在文学史上的独特贡献在于,他革新文学门类的背后,却在引导着文学理念向传统的“根源”回归。鲍尔教授在他的推荐信中就一再强调鲍勃·迪伦在当今时代“使诗歌回归到它原始的传诵方式”,“在他的音乐诗篇里,他已经复活了游吟诗人的传统”。是鲍勃·迪伦让我们注意到了“歌诗同源”的历史渊源。东欧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符号学家、音乐美学理论家卓菲娅·丽莎曾说过,应该把“传统”理解为“某种富于动力性的、不断生成的、经常发生变革的东西……它在不断地演变着,并使自己总是重新汇入到当前的艺术发展中”。这种历史而辩证的立场,让她对传统和革命的观点有了更开阔的视野。她提出传统应该是各学科交叉融合的体现:“每一次构成音乐中民族风格的都是传统的综合体,其中包括音乐传统和非音乐传统。”这样看,鲍勃·迪伦简直是卓菲娅·丽莎“未见面的艺术知己”。
    鲍勃·迪伦以自己的方式回应了诺贝尔遗嘱中提起的“理想主义倾向”。有一些研究者因为最近诺奖的颁发的“跨界”而重新回到对诺奖的“理想主义倾向”的探讨,可惜这些研究还没有超越文学的类型学、文类的革新这些话题。
    为什么是鲍勃·迪伦?我们当然可以从创作经历、生活方式、信仰、理想等方面去理解迪伦是怎样回应“理想主义倾向”的。为什么诺贝尔遗嘱的执行者认定迪伦是最接近这一理想主义高度的人?把文学奖颁发给迪伦,是瑞典学院对他“艺术成就”的“一次加冕”,还是在他艺术旅程之初对他所能达成的理想主义高度的“惊鸿一瞥”?
    早在6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知识界逐步认识到迪伦作品的文学价值,一些学者和文学批评家公开称迪伦为现代美国继卡尔·桑德堡、罗伯特·弗罗斯特之后最伟大的诗人。1976年,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在其总统竞选活动中曾大量引用迪伦的诗句,并称其为“伟大的美国诗人”。1990年1月,法兰西文学院正式向迪伦颁发了“文学艺术杰出成就奖”。普利策文学奖评委们更是声称,是普利策文学奖需要鲍勃·迪伦,而不是鲍勃·迪伦需要普利策文学奖。在迪伦的个人艺术生涯中,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承认,还是差了一点点“时效性”。虽然如此,诺贝尔文学奖的分量不可谓不重——主要表现为对迪伦采撷美国民谣艺术加以创造性改进、复兴行吟诗人歌诗传统的高度赞赏。迪伦发现统治流行音乐半个世纪的摇滚乐原来也可有其“严肃的一面”,作为“媒体时代的布莱希特”(Brecht of the Jukebox),他挽救和重振古罗马的维吉尔开创的“行吟诗人”(troubadour,源于普罗旺斯)传统。迪伦是以“恢复联系”的理由摘下诺奖桂冠的。学院常任秘书达尼乌斯强调迪伦在“英语文学传统”中的重要地位,也就是在提醒大家,理想主义的倾向在向挽救文化濒危、恢复文学传统这一方向转舵,这一重要的讯息告诉我们,传统和创新永恒是“理想主义倾向”的“重要问题的两个方面”。站在传统的立场还是站在创新的立场都有失偏颇,只有平衡处理好传统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才是“理想主义倾向”和“杰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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