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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岩:雷平阳的“乡愁”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文艺报 方岩 参加讨论


    
    诸多在20世纪汉语诗歌史、诗歌批评中默默无名的“60后”诗人在新世纪崛起,确实是新世纪诗歌景观中非常突出的现象。他们的诗学实践为汉语诗歌提供了诸多可能性,并逼迫诗歌批评不断反观自身概念、观念、方法的局限性。雷平阳便是这样一位诗人。
    雷平阳喜欢谈“乡愁”,诗中亦频频出现带有云南地理标记的乡村意象,于是“乡土”、“地方性”等词语自然会成为讨论雷平阳的高频关键词,因而他的诗歌亦常常被置于上述批评概念所涉及的意义范畴内去解读。在成为专业作家前,因为职业关系,雷平阳的部分诗歌涉及城市务工人员的生存景象,亦有部分诗歌涉及乡村的贫穷、衰败,这又使他的诗歌极容易被纳入“底层想象”等意义框架中去讨论。这两个方面的关联,使得批评界在城乡二元结构、地方性知识与全球化进程等问题上的焦虑,在雷平阳的诗歌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
    布罗茨基曾说:“诗歌首先是一门关于指涉、暗示、语言相似性和形象相似性的艺术。在智人和写作人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因为对作家来讲,主题这个概念出现,也是以综合上述技术和工具的结果而出现的。写作实际上是一个存在过程;它是为自己的目的而使用思维,他消耗概念、主题,诸如此类,而不是相反。” 也就是说,某首诗歌为思想生产提供了恰当的素材、合适的例子,并不能成为评价诗歌优劣的标准,这仅仅只是我们评价诗歌的起点。在极端个人化的情思与不确定的语言之间相互逃离/寻找或相遇/碰撞的张力关系中生成的诗歌,从根本上是排斥在指向明确的概念、观念逻辑中运行的。或者说,优秀的诗歌永远坐拥多种暧昧不清的面相与既定概念所揭示的部分真相形成鲜明对比,这又反过来促使概念反思自身的局限性并修正、拓展其包容性。
    《亲人》是雷平阳的代表作。“狭隘、偏执”如“针尖上蜂蜜”般的乡愁,逐步缩小的地理空间中显形。事实上这是一首极容易被贴上概念标签的诗歌。“乡土”及其相关的情感表达在20世纪的批评实践中很少作为复杂的具体经验而被讨论。简单说来,鲁迅一脉的“乡土”是前现代中国的隐喻,在传统与现代价值对立框架中是启蒙和被拯救的对象;沈从文的“乡土”反转了这种价值预判,从而使得“乡土”在反思现代性的意义上获得承认。居于两者之间的则是阶级理论的兴起,“乡土”一方面依然是被改造的对象,同时更是建构新的乌托邦的历史工具。如今,这三种意识形态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当下的地方性知识与全球化进程这种理论框架。因此,回到《亲人》这个文本,“诗无达诂”的古训正在于提醒我们,优秀的诗歌会向多种意识形态敞开解读的可能性。然而问题正在于,包括“乡愁”在内,几乎所有的具体经验都必然涉及某个层面的地方性语境。《亲人》正以一种逐步缩小地理空间并压缩至“针尖”的极端方式,强调具体经验的顽固性,这种顽固性允许意识形式的征用,然而却终究保持了一种偏执、多质、暧昧、复杂、开放的诗歌形态。这亦是诗之所以为诗的基本底线。
    《亲人》里有一种偏激、饱满的情感指认,与其说是关于“丧失”的挽歌和追忆,倒不如说是关于语言、身份、血缘等在场的、不可更改的、恒久的起源事物的寻找。这一点恰好和《我的家乡已面目全非》形成对比。这首诗的开篇便是“我的家乡已面目全非/回去的时候,我总是处处碰壁”。这似乎开启了乡土抒情的挽歌倾向,随后的叙事和写实意象也似乎在为乡土的衰败提供例证。然而雷平阳似乎并不愿意读者在这种于当下显得多少有些陈词滥调的情绪中继续滑行,他说:“的确,我看见了一个村庄的变化/说它好,我们可以找出/一千个证据,可要想说它/只是命运在重复,也未尝不可”。于是,偏执的追寻、辨认与乡村不可抗拒的变化在词语中撕扯。事实上,正如前述所言,雷平阳的追寻从来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存在,而是具体可感的实在,如“贴着土地的美”,一如他所描述的变化亦是触手可及的变化,如“死去的亲戚”、杂交的“稻子”、新品种的“桃子”。雷平阳要把种种关于乡土/乡愁的情绪、判断在及物的语言和事物中缠绕。正如结尾的诗句,他牢牢地牵住隐喻的缰绳,在可控的范围让其肆意生长却又不至于溢出滥情的边界:“而且我的父亲/和母亲,也觉得我已是一个外人/像传说中的一种花,长到一尺高/花朵像玫瑰,长到三尺/花朵就成了猪脸,催促它渐变的/绝不是脚下有情有义的泥土”。
    我更愿意继续在“乡愁”的意义范畴内去谈论他的其他作品。如果我们愿意承认“乡土中国”这个社会学概念在文化层面对当下的中国仍具有指涉能力,那么雷平阳诗歌中庞杂的地域性标记、地方性知识,便不仅仅简约为行政区划意义上的乡镇、城乡二元结构中居住区域、生活方式意义上的农村、或者说是社会结构分层意义上的“底层”等方面问题。正如雷平阳自述的那样:“我以我的个人经验进行了反击,不代表所谓底层写作,基于道义和良知。在场、及物、道德,这些一度空洞的词条也因此成为了我写作的信条,追问、审判、见证,这样一些非诗的词条又因此介入了我的书写。”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具体而复杂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当下中国部分症候的表征,雷平阳的“乡愁”也就成为米沃什意义上的“诗的见证”。历史、政治的维度也是在这个层面渗透进雷平阳的诗歌。
    《杀狗的过程》“见证”的便是一种“中国式屠戮”。杀戮和围观在不动声色的描述中呈现,类似的场景在中国发生的太多。每一次都触目惊心,却又总是习以为常,以至于大多数读者都会审美疲劳地、不自觉滑向由人性衍生出的种种的肤浅想象或与生命有关的泛泛而谈。然而雷平阳的用意显然不在于此,当鲜血以“红领巾”、“红颜色的小旗子”这样的意象出现的时候,历史、政治便借尸还魂——受伤的狗在温情脉脉地召唤中一次次爬向主人/屠夫,正如人群一次次冲向狂热的信仰/克里斯马(charisma)。当雷平阳用“回家奔丧的游子”来总结这种经验时,荒谬的历史便不只是被控诉的客体,它居然携带荒诞的诗意融入了当下的日常,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卖麻雀肉的人》描述了另外一场杀戮:“麻雀的小小的尸体,用一根红线串起……把这么多胸膛都剖开了/把这么多的飞行和叫鸣终止了/他的沉默,谁都无力反对/现在,他只是一个量词/死亡的香味,不分等级/可以斤斤计较讨价还价”。雷平阳说:“我没有劝诫他什么,反而觉得/麻雀堆里,或许藏着我们共同的、共有的杀鸟技艺”。面对日常的杀戮,雷平阳取消了围观者的道德优越感和历史审判权。于是,人人都成为历史的同谋,人人都是愁云惨淡的乡愁的建构者和承担者。
    或许这一切源于那些看不见的杀戮。在“文革”时期度过童年时光的雷平阳在30年后故地重游,他发现:“我画的一个板报还在,30年了”。这是刻在乡愁里的一道历史伤痕,“抄录的文字中,还弥漫着火药的气息/而非童心!”政治规训之于儿童的意义正在于“童年的消逝”——另外一层意义上的杀戮。历史的因袭和政治的重负从未因“引领过我的思想都是废墟了”而消逝,而是成为“我小小的敌人/一直潜伏下来,直到今日”。于是,“中国式屠戮”便成为一种文化基因或隐或现地出现在各种经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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