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在这部作品里,除了成功刻画了道德英雄刘峰的人生走向,还用高于现实生活的视野将道德的副作用给大家做了充足的展示。几乎每一个读者,都能体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仅这一点就足以让这部作品有了存在的价值。 《芳华》的版权页上写着这部作品的分类:长篇小说-中国-当代。然而,我的阅读体验是,这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这只是一部整理好的采访手记,又或者是一部不成功的电影脚本。 《芳华》的非虚构意味过于浓郁。大量可以还原的关于作者个人史的参照物,比如严歌苓的第一场恋爱,父亲的工作,以及1970年代的严歌苓的舞蹈史。所有这些,严歌苓在不同作品出版后的采访里多有涉及,已相当知名。 如果当作一篇小说来读,会发现,这是一部主人公很“犹豫”的小说作品。作者并没有想好该如何分配这几个人的戏分,到底是要重点写何小曼,还是刘峰,到底要不要加入个人的视角。这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处于讨论期,这部作品便已经开始写了。 所以,现在看来,这篇小说的结构太随意了,即使是作者试图用分镜头的方式写作,即使是伏笔和穿插多种叙事方式的叠加,也不能解释这部作品的凌乱。是的,一开始,严歌苓大概没有想过要将这部作品写成小说。 作品写了五个人物。我,刘峰,林丁丁,郝淑雯,何小曼。严歌苓写了她们这一代人的芳华,然而,这五个人物中,“我”是过场人物,几乎相当于影视作品中的一段又一段旁白。林丁丁是一声尖叫,负责一桩道德审判事件的发动,将男一号刘峰的道德拉低。完了便基本消失。郝淑雯呢,是全书的另一个旁白,负责和作者“我”来交换意见。因为年纪较大且思想早熟,她的观点几乎提前对刘峰和何小曼的人生进行了审判。 那么,现在故事似乎已经再清晰不过了。这是一部以何小曼和刘峰为主角的作品。然而,让人感觉郁闷的是,作品大半部的内容讲述何小曼的出身与她个人性格的形成,却在结尾的时候,将重心又放在了刘峰的身上。 从叙述结构上来评价这部作品,我只能说,它相当失败。还好,现在的小说读者,并不在乎什么叫结构,大多数的阅读者,只在乎作者是谁,又或者只在乎故事是不是曲折复杂。至于技术上的东西,和他们没有关系。 《芳华》将镜头对准的是1970年代的中国。刘峰之喜欢助人,他负责修理一些损坏的东西,负责给所有人的麻烦找出合理的方案,并亲自动手解决。他之所以进文工团,是因为他的童年是在一个贫穷县的梆子剧团混饭吃,所以,有着不错的童子功。严歌苓是这样赞美刘峰的:“反正,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刘峰都会被请进去敲打。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 刘峰很快用他的修理功夫当上了全军的学雷锋代表,到了北京去开会。开会回来以后,胸前多了一个三等功的军功章。然而,刘峰虽然成了英雄,但是大家对他却并不亲近。只是在用着他的时候赞美他一下。平时,她们总觉得这个热爱做好事的道德模范有着常人没有的人格缺陷。 严歌苓在《芳华》里也是以第一人称来反思刘峰的英雄人格的:“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还好,刘峰很快便露出了“马脚”。他错误地估计了林丁丁对自己的感情。也就是说,他一个乡下人,对感情的判断没有基本的经验。他单方面认为来自上海的林丁丁是喜欢自己的。而他呢,早已喜欢她多时了。所以,他想尽了方法去讨好她,并制造了机会来向她表白。 刘峰是怎么不懂女孩心思的呢。比如他向“我”、林丁丁和郝淑雯来展示自己做糕点的手艺。严歌苓这样写刘峰做的甜品:“他从帆布挎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团黑黢黢的东西。一股芝麻的甜腻香气即刻沁入我混乱黑暗的内心。他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坨儿,在手心迅速捏扁,填上黑黢黢的芝麻糖,飞快搓成了一个大元宵,又轻轻压扁。” 刘峰喜欢林丁丁,然而,他担心林丁丁吃多了他做的甜品,晚上的时候胃不舒服,所以,他看林丁丁吃了三个,又要吃第四个的时候,便伸手拦下了丁丁,对她说:“哎呀小林,这玩意儿不好消化,净是油,回头别闹胃疼。”如果是两个人在一起,这自然是心疼的举动啊。可是,问题是,除了林丁丁,现场还有另外两个女孩。于是嘴馋的郝淑雯一把将甜品从盘子里抢到了自己的手里。 刘峰对林丁丁的那份特别的关爱,在一瞬间成了帮助郝淑雯抢吃的。 刘峰对林丁丁的误解,恰好在于这种身份信息的不对等。林丁丁来自于上海,从父母那里获得的生活目标是要远离苦难的底层,嫁一个高官家的孩子当儿媳。而刘峰来自生活的最底层,总是希望找一个单纯的,需要保护的对象。显然,这种因出身而导致的误解,如果没有一次重大的生活认知矛盾,会越来越深的。 直到他有一天去请林丁丁去营房里参观他做的沙发。刘峰挺有心计,先设计让宿舍里的“我”萧穗子去取一份文件,又看准了郝淑雯和男朋友外出,才来到林丁丁的宿舍,然而,他明知萧穗子不在,却还向林丁丁说明他是来请萧穗子参观他做好的沙发的。林丁丁自然好奇,提出来也要去看。 故事正在向刘峰的设计发展。到了营房,林丁丁看到沙发旁边有一堆烟头,她惊讶于平时从没有不良嗜好的刘峰竟然抽烟,就大声说:“好啊你抽烟!”本来,这也只是一个姑娘的非常普通的表述。而在有了心事的刘峰耳朵里,却似乎有一股亲近的关心在里面。刘峰便向林丁丁表白了。他的表白有些曲折,竟然是先向丁丁通告她的入党申请被通过了,由他来向丁丁转达,显然是想让丁丁知道,他关心她的入党问题,也在她的入党问题上出了力,帮了忙了。哪知丁丁并不领情,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知道会通过的。 于是刘峰又进一步表白,说,我一直在等你,就是想等你入了党再跟你提,怕影响你进步。这话让林丁丁莫名其妙。接下来,刘峰便直接表达了,说一直喜欢小林。 他的喜欢让林丁丁受到了本能的侵犯,当刘峰说完这句话坐到林丁丁旁边的时候,林丁丁本能地站起来大声问他,你要干什么。刘峰呢,完全失去了对身体里荷尔蒙的控制,他按照着自己之前定好的剧本,抱住了林丁丁。林丁丁挣扎着,哭出声来。而这个时候,刘峰呢,手忙脚乱,想帮林丁丁抹一把眼泪,抹几下之后,手便摸到了林丁丁其他的部位。 林丁丁哪受得了这种突然到来的侮辱,大声叫了起来:救命啊。 这几乎是全书最为重要的一句台词。救命啊。 林丁丁的哭泣引起所有女兵们的同情,等大家知道真相,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刘峰向她表白才让她受到了伤害。刘峰身上的那种道德模范气质,让一群女生有了共同的恐惧症。她们总觉得,刘峰来到人间,就是要做一个标兵供大家学习和瞻仰的,一旦刘峰有了人间烟火的气息。所有人都觉得,刘峰坐错了座位,占了人间普通人的一个位置,那么,就会有人没有椅子坐。 然而,就在林丁丁被姐妹们教育了一通,答应她们,就算不喜欢刘峰,也不会出卖刘峰抱过她摸过她这件事。本来以为刘峰的事情结束了。然而,巧合的是,林丁丁大声叫喊的那一声救命啊,正好被文工团声乐老师王老师的儿子听到了。 故事的走向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接下是来对刘峰的道德审判。无非是反复质问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最后让刘峰承认自己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 一旦确定了这一事实,那么事情便好办了。严歌苓写道:“接下去就开始了公开批判。也就那么几个手段,大会小会上念检讨,大家再对检讨吹毛求疵,直到刘峰把自己说得不成人样。” 不久刘峰得到了部队的处罚:党内严重警告,并下放到伐木连当兵。再然后,刘峰在战争中受了伤,失去了一只胳膊。 刘峰从部队受伤以后的生活,多数是通过转述,那故事几乎是《知音》封面目录上的文字,不过是去了海南谋生活,卖盗版书的时候,道德病又犯了,救了一个站在街上做皮肉生意的女孩,让她从了良。然而,终究道德不能当饭吃。不久后,患了重病,安置好那个女孩后,逃回北京。然后,严歌苓又将一直生活不顺的何小曼安排给了刘峰,做最后的红颜知己。 重述刘峰的故事,必然会对一个道德英雄重新审视。严歌苓将刘峰和妓女相爱的事情比喻为“刘峰人性人格的第二只靴子,总算砰然落地”。 是啊,在部队里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觉得刘峰是个好人,但是,别人一起哄刘峰如果成为自己的恋爱对象时,每一个人都觉得被冒犯了,不仅恶心,还有一种被侮辱的不洁感。她们这些女兵排斥刘峰的同时,还一直期待着刘峰快一点露馅,好让她们的内心也长出一口气,知道大家都是一样的人性底色。 严歌苓在这部作品里,除了成功刻画了道德英雄刘峰的人生走向,还用高于现实生活的视野将道德的副作用给大家做了充足的展示。几乎每一个读者,都能体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仅这一点就足以让这部作品有了存在的价值。而更为精彩的是,这部作品还用更多笔墨为大家梳理了何小曼这样一个女性的人生悲剧,和她幼年时生长的环境是那么秘密相关。 这是一部镜头语言挺多的作品,有些段落可以直接跳过。如果有人喜欢何小曼,那么,可以只看中间何小曼的段落,而如果喜欢刘峰,可以只读开头和结尾的部分。 我喜欢严歌苓从生活表象抽离出来的通透。我相信,她对世界的认知,也源自她芳华年龄时所认识这一个又一个丰富饱满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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