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文学《丹东看守所的故事》的作者李迪——高墙之内写真情 北京初夏的清晨,阳光清透而炽烈。年过六旬的李迪身着红衣,戴着琥珀色的太阳镜,站在自家门前的小院里,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情。他就是报告文学《丹东看守所的故事》的作者。 这是一部沉甸甸的作品,每一页都写满丹东看守所警务工作者的赤子之心和在押人员鲜为人知的辛酸故事,每一个故事读罢都让人难掩沉重的心情。“正是因为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的敬畏,才让我静下心来深入他们的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书写他们的故事。”他说。 上世纪80年代初,热衷于公安题材创作的李迪前往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半步桥的北京市公安局七处体验生活。“七处是重刑犯看守所和预审处所在地,就像‘半步桥’这个颇具神秘色彩的地名一样,这里每天都上演着生死交错的故事。”李迪说。 “那是一个清晨,十几个青年排着队走上卡车,沉重的手铐和脚镣哗哗地响,他们将被拉去执行枪决的地方。”李迪回忆,围观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就在这时,他听见身后有人说:“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有没有给他们肉吃。”李迪回过头,说话的是一位满头白发、满脸沧桑的老警察。“这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它激励着我带着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人性的尊重来进行公安题材的文学创作。” 在七处收获的丰富素材基础上,李迪创作了长篇小说《傍晚敲门的女人》。作品一经问世,就被法国、韩国、日本等国的翻译家主动翻译出版。 2009年11月,李迪参加了中国作家走进监管场所采风活动,作家们先后来到了北京西城看守所、辽宁丹东看守所、湖北武汉戒毒所、河南商丘拘留所。最后,李迪选择了回到丹东看守所。“丹东看守所的条件非常艰苦,这里20多个号里关着500多男女,故事写也写不完。”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李迪先后10次前往丹东看守所体验生活。年过花甲的他坚持不住宾馆,与在押人员毗邻而居,屋外风光同样被铁窗分割。寒冬腊月里,小屋里没有暖气,没有热水;每天与犯人共用脸池、便所;一日三餐都与干警一样;白天和犯人一起种茄子,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晚上,和干警一起看监视器,聊工作谈生活。“作家不能老是端着架子,如果不俯下身来与写作对象交心,你就永远和他们隔着一层皮,也就永远创作不出有血有肉的作品。”李迪的良苦用心没有白费,他很快融入干警和在押人员的生活中,对他的称谓也从“李作家”变成了“老李”。 真实的故事听多了,最初以小说作为创作体裁的想法也发生了转变。“小说虽然以现实生活为原型,但总是让人觉得有虚构的成分。干警和在押人员把他们的故事讲给我,这些流淌着真诚的素材,如果我不写真名真事,就对不起他们交付给我的信任与真心。”由此,李迪转而开始写作报告文学。 连续三年,每逢春节,李迪都告别家人,只身前往丹东看守所与干警和在押人员一起过年。“中国人说‘每逢佳节倍思亲’,过节的时候是最想家的时候,也是每个人情感最脆弱的时候,最需要倾诉的时候。每年这个时候我来到他们身边,他们就会把我当作亲人。” 在丹东看守所的所见所闻基础上,李迪写出了20多万字的报告文学《丹东看守所的故事》。此前,公安题材的文学作品并不鲜见,但能够摒弃对在押人员的世俗成见和对警务人员的脸谱化创作套路,真正用作者的真情抒写出生活之不易、生命之脆弱、人性之复杂、人间真情之美好的作品,却少之又少。在李迪的笔下,管教不再是冷冰冰的执法者,他们帮助女囚犯寻找日夜牵挂的流浪狗花花,帮助死刑犯寻找素未谋面的亲生父母;在押人员也不能再用简单的“恶”来形容,他们也有各自的辛酸和情非得已;管教和在押人员不再是剑拔弩张的两个阵营,他们是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相互照顾的“一家人”。 《丹东看守所的故事》出版以后,中国作家协会把李迪树立为深入生活的典型,各大媒体上也频频见到他的身影。“出了名,还回来吗?”在李迪看来,看守所所长戴晓军这句简单的询问意味深长。“文学创作不是为了扬名,而是为了用笔下的文字照亮更多人的心灵。丹东看守所是个创作素材的富矿,那里有更多的故事等待我去书写,更多的真情等待与读者不期而遇。我当然还会回去。”他这样回答。(刘阳 马珺)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