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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疲劳与问题转换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 张开焱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张开焱(1955— ),武汉新洲人。长期担任湖北师范大学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点带头人,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授,中文学科带头人,福建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语言应用与叙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古代文论学会理事等。主要从事文学基本理论、政治论诗学、叙事学、神话学研究。先后主持国家、部、省、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十余项,著有《文化与叙事》、《开放人格——巴赫金》、《神话叙事学》、《世界祖宗型神话》,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
    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是前苏联和中国文艺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同时,20世纪西方文论发展过程中也反复涉及这个问题。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都把社会意识形态看成一个整体,也将文学看成一个整体,并在这个基础上,一般地、整体地讨论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据此产生的许多研究成果,尽管不乏理论洞见,但也存在比较笼统、比较一般、不够深入的毛病,对意识形态构成的复杂性和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复杂关系缺乏深入揭示。
    近年来,国内文学理论界部分学者再次展开关于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问题的讨论,尽管个别成果可能有某些新见,但总体上都未能提供新的视界、新的问题、新的知识和观点,基本是在复述“已知”,而不是探讨“未知”并提供“新知”。无须讳言,在许多学者眼里,关于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研究的话题已经是一个令人疲劳的学术话题。
    也许应该把讨论的问题进行一个转换:把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研究,转换成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关系的研究,这个研究将有助于深入揭示社会意识构成的复杂性,也有助于揭示文学内在精神构成与功能的复杂性,以及它与社会意识结构之间的复杂关系。总体上看,这依然属于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关系研究的基本领域,但问题与话题是很不一样的。
    关于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关系的研究的话题,首先要追问的是,社会意识结构是怎样的?这个结构内面各部分构成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其次要追问的是,文学与这个社会意识结构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两个问题中的第一个,超出了文艺学的范围,需要我们从整个社会构成角度来理解、定位和描述,在这个前提下,考察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的复杂关系才成为可能。
    以下是本人关于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关系研究的论纲:
    (一)关于社会意识结构的模式建构:
    1.马克思关于任何社会居于统治地位的意识都是统治阶级的意识的观点,内含了社会意识是多层结构的认识。本课题根据马克思相关思想,借鉴弗洛姆社会精神结构模式及其它当代理论,确认任何社会共同体的社会意识都是分层立体结构。这个结构可分社会显意识——社会前意识——社会潜意识三层面;社会显意识主要是表达社会统治阶级和集团的观念系统;社会潜意识构成复杂,主要由历史积淀的文化无意识和不能见容于社会显意识的现实意识构成,社会前意识界于两者之间,由与社会显意识有差异、但可能被容忍的社会意识构成。
    2.所有社会意识话语都对社会现实有某种表述力,那些表达了主导性社会现实的显意识话语会被神圣化和绝对化,其片面和局限则被掩盖;单一的社会意识话语不能完满覆盖和表述社会现实的复杂构成,这决定必有多种相异的社会意识存在;社会显意识往往要以妖魔化手法歪曲、压抑异己性社会意识,使其潜意识化;对社会潜意识的歪曲、压抑的目的并非不希望社会成员意识到它(社会显意识必须社会潜意识存在为前提),而是不希望社会成员合适地(正确地)意识到它。
    3.社会显意识话语作为社会共同体组织、维持和运行的主导性话语系统,遵循着“建构——发展——膨胀——解体——重构”的规律;社会显意识在符码化之初,往往是在有限的核心概念和命题基础上逻辑地推演出的一套话语系统,具有内在总体性和自洽性,因表述了当时社会的主导性现实,具有相当的解释力量;随着社会发展,各种异质性现实越来越强大,社会显意识话语不能有效、全面覆盖和表述它们,其片面性、局限性开始突显。社会统治集团可能对社会显意识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更新,保持核心理念、汰滤某些虚假内容,吸纳某些社会前意识或潜意识成分,以扩大自己覆盖面和表述力。这必致社会显意识话语膨胀庞杂,成为失去逻辑自洽性的话语集群,表述了新现实的社会意识将从庞杂的话语颖出,获得主导地位,形成主导多元的新的社会意识话语格局。
    4.这个过程导致社会意识结构的相应变化。若社会显意识过分自我崇化,则必对异己性社会意识采取严厉拒绝姿态,将其压抑到社会前意识或潜意识层面,社会对抗趋于激烈;若社会显意识有较强自我反省和更新意识,相对温和开放,则社会潜意识中大量内容会升上社会前意识甚至显意识区域,社会对抗趋于缓和;这个过程,也是社会意识对社会现实表达力提高、社会压抑消除到较低限度的过程。与这种运行相伴随的是对社会显意识与潜意识相对去圣化和去魔化的过程。
    按照社会意识发展的这个过程和规律,可以根据不同社会共同体的特征,将社会意识结构形态主要区分为4种,即正锥型结构、正梯型结构、橄榄型结构、倒梯型结构。其构成特征如下:
    
    5.任何社会意识都要召唤接受和承担它的社会主体,所有社会成员都将有意无意对这种召唤作出应答,让社会意识结构内化形成个人化的社会精神人格。由于社会意识结构本身内在的矛盾性、对立性,决定了应答社会意识结构召唤的社会成员精神人格的复杂性、多样性。从与社会显意识关系的角度分类,可以将社会成员的精神人格区分为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和分裂型四大类;接受型人格是被社会显意识主导的人格;叛逆型人格是社会潜意识主导的人格;调和型人格是社会前意识主导的人格;分裂型人格是被多种相异和对立的社会意识主导的人格。
    6.社会意识结构需要一定的意识形式表达,哲学、文学、艺术、史学、宗教、法学以及其它人文社会科学部类,都是承载社会意识的的不同形式。所有社会意识形式都和任何社会意识没有本质上的对应性,它们可以承载社会意识结构中的任何具体内容,也可以拒绝承载这些内容。
    (二)关于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关系的研究:
    1.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的关系: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式,与社会意识结构的关系是一种召唤-应答关系,一方面,社会意识结构总要对文学这种重要的社会意识形式发出召唤,召唤它承载和表达自己;文学也必定对这种召唤作出应答,这种应答是多向多样的,它可以接受社会意识结构某些层面的表达要求,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总体上看,文学可以拒绝社会意识结构某些层面的表达要求,但不可能拒绝社会意识结构任何的表达要求,文学必然应答社会意识的召唤,参与社会意识系统的建构或解构。
    2.社会意识结构中文学的基本功能:文学以感性直观的方式表达社会意识和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心理、社会感情及社会想象。社会意识结构的多层次和矛盾性,决定文学精神结构充满内在冲突和斗争。文学感性直观世界是社会意识、文学传统、社会现实三维因素在作家精神世界会话的结果。社会意识为文学提供想象模块,也为文学想象立限设禁;但深刻优秀的文学往往突破这些限制,扩大着社会意识的疆域。因为文学同时是面对现实的意识形式,现实存在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往往会超出社会意识的阈限,让作家窥破社会意识的片面甚至虚假,从而突破其制约和障蔽。一部人类文学史,就是不断突限破禁的精神发展史。正是这种突限破禁,将社会意识遗忘或歪曲的社会现实呈现出来,丰富着社会成员对现实的意识,扩大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召唤着社会意识自我反省,与时俱进,并实现自我更新。
    3.社会意识结构与文学的精神构成类型:不同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文学主导性精神构成会突显不同的类型,主要有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分裂型四种。正椎型(或曰金字塔型)和正梯型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大量的文学会突显接受型精神特征;接受型文学也是压抑型文学;但巨大的压抑也孕育了强烈反抗社会显意识的叛逆型文学;橄榄型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接受型文学相对减少,叛逆型文学大量增加,调和型和分裂型文学大量出现。调和型文学努力融合或容忍多种异质性社会意识,不做单面选择;调和型文学与橄榄型社会意识结构有内在的对应性;倒梯形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各种文学类型都可能存在,最有特征性的是精神分裂型文学,多种互相矛盾、对立、冲突的社会意识在同一部文学作品中同存并在,没有一种意识具有终极性地位。
    4.社会精神结构与作家精神人格类型的构成:对应社会精神人格,作家精神人格可分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分裂型四类。接受型作家基本被社会显意识同化,保持对后者的绝对认同;叛逆型作家更多受社会潜意识主导,他们窥破了社会显意识的片面、局限甚至虚假,对之采取激烈反叛姿态,执着表达异类意识和存在领域;调和型作家往往被社会前意识主导,追求兼容多种差异较大甚至互相对立冲突的社会意识,使之获得和解;分裂型作家精神构成中,多种对立的社会意识并存一体、激烈冲突,作家无法使之和解。锥体型和正梯型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接受型作家居多;橄榄型与倒梯型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叛逆型、调和型和分裂型作家居多。
    5. 社会意识在文本中的存在方式:社会意识在文本中的存在方式可归纳为话语性存在、形象性存在、观念性存在、情感性存在、形式性存在、风格性存在六方面。文本话语渗透了各种社会意识内涵,它们在这里展开对话与潜对话;文学形象世界渗透了社会意识的潜在制约和引导;文本中表达的观念是社会意识的直接存在方式;文学表达的情感潜在地被社会意识选择、渗透、突出、引导和提升;文学形式与风格一般不携带固定社会意识内涵,社会显意识通过为形式和风格设规立法的方式,赋予某种形式或风格类型以合法性和权威性,从而赋予其表达自己的象征功能;社会潜意识也会通过作家对这些形式和风格规范的破坏越规行为,象征性表达与社会显意识对抗的立场。
    6. 社会意识与文学形象精神人格类型:文学形象是社会意识的重要载体,文学形象的社会精神人格可分为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分裂型四种;文学形象之间的基本组织原则有压抑型和对话型两种。压抑型结构按照“肯定-否定”原则组织形象世界;对话型结构按照“差异-对话”原则组织形象世界;接受型与叛逆型文本遵循前者,调和型和分裂型文本遵循后者。正锥型与正梯型社会的文学形象组织规则多为“肯定-否定”式;橄榄型与倒梯型社会文学形象组织规则多为“差异-对话”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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