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和美学真诚的探索者——纪念蔡仪先生诞辰110周年
蔡仪是我国著名的文艺理论家和美学家,今年是他诞辰110周年。我们要学习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术品格和精神,进一步确认他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和美学真诚的探索者的地位和作用。 蔡仪(1906-1992)的个人经历同20世纪中国的历史进程大体是重合的,这构成了他学术生涯的底色。蔡仪是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文化生力军中涌现出的一位杰出文论家和美学家。他在20世纪40年代国统区写出的《新艺术论》《新美学》,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和美学史上,具有奠基的作用。他终生坚持对毛泽东文艺和美学思想的信赖和忠诚,是在学术品格上体现唯物史观要求的热忱而自觉的战士。他在80岁感怀的《丙寅杂诗》中说:“拓落京华四十年,权门过眼如云烟。不谋粱肉不求宅,唯愿精研马列篇。”充分体现了一位马克思主义学者的高尚精神。 蔡仪文艺和美学思想的特点是:一方面着重从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发现自己的文艺和美学观点的源泉,获得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又不把视野局限于审美和文艺现象的狭隘领域,单纯寻找所谓的“内部规律” ,而是全面地结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系统理论展开论述。他对美和艺术典型问题的论述,对“美的规律”的阐释,以及对有关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阐发等,都体现了这个特点。他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视,其目的是为建设科学的文艺学和美学打下基础。他坚持客观物质决定主观意识、主观意识反映客观存在,主张“从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来研究美”,“以客观存在的美来说明美感” ,探寻美学上的客观真理的学说。他坚信只有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出发,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文艺学和美学学科的科学性。他的这一思想,同各种单纯立足于主观经验的文艺学和美学流派划清了界限。 蔡仪明确不赞成用“本体论”否认、替代或超越“认识论”。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包括本体论的广义的认识论,也就是科学的世界观。因之,他在考察文艺学和美学问题时曾说:“我认为美在于客观的现实事物,现实事物的美是美感的根源,也是艺术美的根源,因此正确的美学途径是由现实事物去考察美,去把握美的本质。 ”在他看来,讨论艺术“本体”,仅仅局限在作品本身是不够的,还必须承认生活这个艺术作品之源才是最终的本体。正因如此,他明确反对“人类学本体论美学”和“主体性实践美学”,反对“主体”即“本体”并将两者合而为一的观点,反对那种“撇开主体,一切客观事物便完全消失”,“没有主体,就不能是什么”的观点。可以这样说,把物质存在与主观意识的关系这一最基本的哲学问题引入文艺学和美学研究,加以重点强调并进行具体的发挥,这构成了蔡仪同马克思主义学说之间的关系性特征,也构成了他的美学理论的一个标志性特色。这一点,从他上世纪40年代的理论建构到50年代参加“美学大讨论”,再到晚年出版的三卷改写本《新美学》等论著,都能清晰地看得出来。这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美学史上是一个明显的贡献与进步。 蔡仪的美学理论由“美论” “美感论”“艺术论”和“美育论”四大板块组成,核心是客观的美论和典型论。他在《新艺术论》中概括道:“艺术既是现实的反映,那么艺术的典型的根源应当就是现实,现实若没有典型性,绝不能产生艺术的典型。 ”所谓美的就是典型的,典型的就是美的。这就客观现实来说是如此,就艺术来说也是如此。”他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典型,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这是他运用唯物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原则得出的基本结论。在随后出版的《新美学》中,他对“典型就是美” 、“美是典型”的转化和变化,进行了进一步分析,指出在某一特殊的规定下,事物所属的种类范畴意涵是互相转化、互相推移的。所以,在日常现实中我们认为不美的事物,可以在艺术中转化为美的事物。“这种现实的不美转化为艺术美,一则固然是由于典型性的加强,二则还在于这典型性的转化。”“事物既是在不断地变化,种类关系也得随之而变化,因此事物的美、事物的典型也得随之而变化,所以没有绝对的美,没有永远的美。”这体现了他在“典型理论”上唯物辩证法精神的运用。 相隔半个多世纪后,蔡仪在《新美学》(改写本)中,针对自己先前的某些论断和不完善的说法加以补充和完善,多次讲到:“过去我曾说过,美就是物的属性,是指事物的典型性。但是这一说法,在理论上既没有讲清楚,而对一般人又容易引起误解。因而我曾说明,所谓美是物的属性这一说法是不妥当的。在一般人看来,所谓物的属性,大约不外是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特殊的美的属性吗?又因为我主张自然事物也有美,自然事物的美也在于自然事物本身,于是就有人认为我主张美就是自然属性,是所谓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属性云云。其实这是不符合我的说法,也不符合我的意思的,如果这不是一种曲解,也是一种误解。”蔡仪从马克思的“美的规律”的论述中提出:美在于客观事物的属性,是指美就是一种规律,是决定着客观事物之所以美的规律。而这“美的规律”即“典型的规律” ,也就是事物非常突出的现象充分表现了事物本质的规律。这一见解,正面回答了学界对他的美学思想的某些诘难,并澄清了承认客观事物有美的属性同主张美是事物的属性这两者是有根本区别、不能等同的。 在蔡仪的文艺学和美学体系中,“实践”也是一个重要的范畴。他主张要厘清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实践”和唯心主义及旧唯物主义“本体论的实践”之间的分歧,将实践观放在认识论之中,将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他强调:所谓实践是主观作用于客观、以至改造客观的主体活动,也就是说,在实践中主观和客观是结合的,而在开始的时候主观还是主导的。如果无条件地强调实践观点,就必然会抹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界限,混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因此,要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这种实践观点“是‘变革现实的’或‘改造世界的实践’,主要是‘生产的实践’、‘阶级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也即马克思在《提纲》(即《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引者》)中所说,是‘革命的’、‘实践批判的’的活动;或‘改变世界的’、‘革命的实践’。这样的实践,当然既不同于日常生活的实践,更不同于一般的感性活动。 ”近些年出现的反对认识论美学思潮和“实践存在论美学”思潮,就是在实践观上放弃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造成的。 蔡仪不赞成美学上的“价值真理”的提法,认为这一提法有以主观的价值态度来取消真理客观性之嫌。他认为“价值真理”论提出,可能是出于通过对真理客观性的贬损或消解来引导出舍弃真理而选择自私或利己价值观的目的。他还认为,从贯穿于人类历史始终的整体性价值系统来看,真善美三者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整体,其排列的顺序也不是任意的,它们是人类在长期历史和实践中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真”居于首位,是因为真理并不简单是知识的问题,而是对于作为社会正义之“善”、对于作为人心灵自由愉悦之“美”起决定作用的东西。个人倘若不选择真理作为最高价值,就失去了与各种假恶丑现象作斗争的思想武器和人格力量。一个民族或国家倘若不是以真理作为其发展的杠杆和动力,那就会丧失引领民众战胜各个领域邪恶和腐败的能力。蔡仪把对真理的尊崇和敬畏带到文艺学和美学中来,这恰是他的美学思想具有恒久价值的关键所在。 蔡仪说:“我以为在研究美学过程中,最好要有三个思想原则:一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二是要有事实根据,三是要有理论根据。”他的美学著作,的确形成了见解独特、体系谨严的风格。他从不搬用现成的结论,从不制造一般化的观点,而总是在科学认识论的基础上对问题、范畴和概念进行有逻辑层次的、周密的、卓尔不群的论证。他有很强的学派意识,对于不符合自己理论逻辑的概念十分敏感。譬如,“他拒绝在美学界习见的一个概念‘审美’。他认为正确的概念应当是‘美感’,因为后者才能清楚地表明欣赏者的主观感受的第二性、派生性,而避免了使第一性的‘美’在被‘审’中主观化,避免了‘美’是‘审’的结果的误解。”这一认识,固然引起了争议,但它突出表明了蔡仪在坚持美学唯物主义立场上的彻底性。由于他坚持认为美在于客观事物,人的美感是一种主观反映,因此,就简单地将其美学思想归之为与“社会派”相对的“自然派”,是并不准确的。他的关于“美”的定义,关于美感、美感形式、美感两重性和“美的观念”的论述,关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论述,在中外“自然派”美学家中找不到雷同者,说明他的见解是别具一格的。 我们应当珍视蔡仪的文艺学和美学遗产,把它作为发展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和美学的重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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