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聚居的贵州是一块充满神奇魅力的文化沃土,瑰丽的民族民间文化是多彩贵州的一件珍宝。在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贵州代表团带来了两部极具民族特色的剧目侗族音乐剧《嘎老》和苗族舞蹈诗《巫卡调恰》,它们是璀璨夺目的贵州民族文化的鲜活体现。 《嘎老》是在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下,由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贵州文化演艺集团和榕江县人民政府联合制作的原创音乐剧。该剧的故事围绕着男女主人公寻歌之旅展开,通过美丽的爱情线索,结合音乐、舞蹈、舞美、灯光、服饰造型等元素,以全新的面貌,力图把侗族大歌这一古老的文化瑰宝全方位地呈现给观众。 “嘎老”是侗族民间多声部民歌的总称,侗家俚语又是“老者”的意思。作为一种民间歌唱艺术,“嘎老”天成的多声部、纯美的无伴奏音乐让人震撼。1986年,“嘎老”在“巴黎金秋艺术节”引起轰动,侗族姑娘用8次谢幕才使热情的巴黎观众停下掌声。那是侗族大歌第一次走出国门,就为贵州乃至中国赢得了尊严与荣誉。2009年,侗族大歌入选人类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贵州唯一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已6周年。 2014年,以侗族文化为题材的原生态音诗《嘎老》以一种“惊为天音”的姿势出世,迅速受到了人们的关注。2015年,融戏剧、音乐和歌舞为一体,脱胎于音诗的《嘎老》音乐剧在贵阳隆重上演,标志着侗族大歌以全新的形式再次登上民族文化绚丽的舞台。 《嘎老》最大的亮点就是侗歌,为了最大限度地为满足观众的视听需求,在多声部的基础上,进行了在音乐形式上、乐器配置上的多种尝试,并结合剧情,对每一幕歌曲的有伴奏和无伴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无论是侗族单身歌、侗族小歌、琵琶歌、牛腿琴歌,观众都能听到,其中就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侗族大歌《蝉之声》。另外,在参演《嘎老》的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多达上百人中,由于侗族人天生就是音乐家的因素,参与演出的演员有80%是来自贵州侗寨里的农民,他们之中年龄最长的有70多岁,年龄最小的仅有6岁。 《巫卡调恰》在汉语中的意思是外婆的歌谣,这部剧目创作根植于贵州当地苗族文化,又拓展到整个苗族社会。作品通过巫卡(外婆)吟唱古歌这一主线,诠释了苗族人创世观,反映了古代苗族人的农耕文化、苗族迁徙史以及苗族社会生活的各种习俗等。 舞蹈诗《巫卡调恰》用苗族古老的音乐元素和电子音乐元素的碰撞、现代舞技巧与苗族特有的肢体语汇有机结合,通过编创者和来自黔东南的少数民族艺术家们独特的表达方式,围绕苗族最具代表性的“火塘文化”给观众展开一幅幅生动浓烈的高原民族文化画卷,写意地刻画苗族独特而博大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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