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听人说从文学艺术到人文社科,翻译质量如何在不断下降,翻译人才又如何青黄不接。也注意到十多年前《参考消息》与新加坡合办翻译大赛,连着几届一等奖空缺,原因不在参赛者的外文水平,恰恰在中文不能达意。还有《外国文艺》杂志的“卡西欧翻译奖”也如此,鲁迅文学奖中的“文学翻译奖”也常常空缺,原因同样不在外文,而在中文。所以,讨论文学翻译中汉语性的凸显问题,应该很有必要。 我们知道,汉语不同于英语这样的屈折语,也不同于日语这样的粘着语,它一字一音一义,是一种孤立语,而且,它不太重视刚性的语法规制,而更重视内在的语意生成。如语言学前辈所讲的那样,如果说西语是“法治”的,那么汉语就是“人治”的。所以少有必须不能省的句子成分,相反还为追求某种特殊的语言效果,时不时故意省去一些成分,尤其省略语法性虚词。像唐人温庭筠的诗句,“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实词与实词直接拼合与并置,根本不交代其间的逻辑关系,这在英文是不可能的。若要译成英文,须有类似在何时何处等关系的说明。但中国有人以为,“作诗不用闲言助字,自然意象具足”,它能使诗歌“宛然在目”,不然,“一落村学究对法,便不成诗”(李东阳语)。对此,西人多有感会,葛雷在讨论克洛岱尔与法国文坛的中国热时,就曾引克氏的话,称“为了把这些思想融为一体,中国作者不用讲逻辑的语法联系,只消把词语并列起来即可”。休姆受到启发,干脆要求诗人“要绝对精确地呈现,不要冗词赘语”,以至西方世界有所谓“句法非诗”的说法。基于这一事实,在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时,如果不能遵从汉语的特性与读者的认知习惯,一味依从西语的语法,强调词语间的逻辑缜密,成分无缺,必然会造成夹杂扞格之病。再如郑谷的诗句,“林下听经秋苑鹿,江边扫叶夕阳僧”,除“林下”、“江边”关系固定,其他再无任何语法性虚词的框限,显得特别的自由,以至人可以对之重新排序,既可以写成“秋苑鹿林下听经,夕阳僧江边扫叶”,也可以写成“鹿听秋苑林下经,僧扫夕阳江边叶”,还可以写成“林下鹿秋苑听经,江边僧夕阳扫叶”或“林下秋苑鹿听经,江边夕阳僧扫叶”。这种跳宕与灵活确保了诗歌意蕴的多面延展性,是西语做不到的,所以弗罗斯特要说“所谓诗歌就是被翻译所遗落的东西”。 基于汉语的这种特点,当我们在汉译外国文学时,能深体中文的上述特性并善加利用,无疑是确保译文成功的重要前提,甚至可决定译文的质量与品级。事实正是如此,今天触目可见的那些不能让人满意的译文,有许多的症结恰恰在凸显汉语性方面做得太差。譬如,英文词性相同的字之间大半会用“and”加以连接,许多翻译一律将其译作“和”,看似不错,但例如“微笑”、“无语”之间一定要用“和”才能连接吗?中文中,有“和”这个意思的字至少还有“而”、“又”与“且”,这里难道不应该译作“笑而不答”吗?又如,英文介词很多,但也并非一见到“about”,就得译成“关于”,难道“我没有关于他的消息”这样的句子符合中文的习惯?这里的“关于”显然是多余的。再如,英文有所谓关系代词,对名词多有框限,翻译时若都作定语处理,一定会使句子超长,甚至“的的不休”。英文单、复数必须明确,于是有的译文频频出现“男士们”、“动物们”这样的表述,这很不简洁,更主要的是也不合汉语的习惯。此外,不像散文中顺句多,英诗中倒装特别多,译成中文一定也得用倒装吗?英文被动语气很多,译成中文时是否需要照单全收?总之,英文冠词、代名词与系词等都不可或缺,但译成中文似乎正不必亦步亦趋。相反,遵从汉语的习惯,通过拆分、换序和合并等方式,完全可以将原意等值实现,又不违汉语特有的文法。 当然,以上这些尚属技术层面的考校。更重要的是要在观念层面上确立,译者有维护汉语纯正性的职命,有在翻译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遵从汉语的表达习惯,进而尽可能地凸显“汉语性”、即汉语特有的丰赡美与博雅美的责任。在这方面,前辈如傅雷、朱生豪、梁实秋、梁宗岱、夏济安、吕同六、冯亦代、梅绍武等人已作出了很好的示范,他们既精熟外文,又有深厚的国学根底,译文不但可信、畅达,还充溢着中文特有的儒雅,是余光中所说的“入深而出纯”。再往前推,林纾的翻译更显中国气派,可谓将汉语的特性发扬到淋漓尽致。以至钱锺书称他所译《块肉余生记》要好过狄更斯原作,他译得最多的是维多利亚时代以写浪漫爱情与冒险故事著称的哈葛德,钱锺书也认为他的译笔比哈氏的原文要好很多。 这里说到了钱锺书。钱先生曾提出,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是“化”,好的译文应如“投胎转世”一般。谓“化”或“投胎转世”,无非皆指译文摆落译文腔的生硬艰涩,有汉语的精纯与自如。对这种精纯与自如,人们常用“信、达、雅”或“意美、形美、音美”来概括,当然,这当中“信”是基础,为避“硬”而“曲”原文,上世纪四十年代邵洵美就已明确反对,一直到本世纪,余光中等人也始终强调,译文与原作终究应属“孪生之胎”,至少是“堂表兄弟”,而不能为一“形迹可疑的陌生人”。但相对于传真,他们更强调的是传神。傅雷重译《高老头》序就说:“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要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事实也是如此,那些过得去的译文大抵只是传真,只有好的译文才能传神。西人说“翻译如美人,贞洁的不漂亮,漂亮的不贞洁”,对照傅雷与钱、余两先生的意思,他们显然认为,正如女性的漂亮与贞洁无关,优秀的译文也应该自有一种不可方物的美。相较于雪莱所说译文在读者心中唤起的反应应该与原文唤起的相同,他们的要求似乎更高一些。它意在打破硬译与死译的桎梏,摆落直译与意译的纠结,是从根本上确立了翻译的终点为母语这样的观念,翻译需要人依从母语的法则,甚至为光大这种法则,去从事一种再创造的工作。 有人担心,追求传神会妨碍传真。其实对一个严肃的译者来说,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并能恪守再创造的基点,同时,他比一般人了不起的地方在于,更进而能时时提醒自己,他工作的终点在哪里。看看中外翻译史上著名的例子,譬如意象派诗人庞德以自由诗体的形式翻译了不少中国诗,在西方世界引起很大的轰动,艾略特称他“我们时代中国诗的发明者”。还有,译出《松花笺》(Fir-Flower Tablets)的埃米·罗厄尔(Amy Lowell)被称为“中国诗在美国最伟大的知音”。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的翻译中有许多创造性的改写。今天,葛浩文译中国当代小说更常如此。还有在西方,最有名的《红楼梦》译本不是杨宪益和戴乃迭的,而是牛津教授霍克斯的,后者同样有基于西方语言习惯的改写。唯此,杨绛才会称译者“一仆二主”,即他既要忠实于原作者,又要服务于读者。其实,就实际情形而言,他更仰赖的是后者。他怎么能不将母语的特性发扬到极致? 所以,我想到本雅明在《译者的任务》中讲的一段话:“即使最伟大的译作也注定要成为自己语言发展的组成部分,并最终被语言的复兴所吸收。翻译已经远远地脱离了两种僵死的语言的贫瘠的等式,在所有文学形式中,只有翻译被人们赋予特殊的使命来观察原始语言的成熟过程和翻译自身诞生的阵痛。”据此,凸显译文的汉语性因此可以说是一切翻译的题中应有之义,关注译文的汉语性也因此可以说是一切翻译批评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这绝不是说翻译可以任由译者随意生发与篡改,它得符合一些原则和规程。类似冯唐译泰戈尔《飞鸟集》,将“mask”(即“面具”)译成“裤裆”,就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于此相伴随,翻译批评对凸显汉语性的呼吁也不能脱离翻译的具体语境,走向片面化的自说自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