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时间、表述时间与时间定语——兼谈汉语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问题(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4:11:21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李文山 李继先 参加讨论
此外,我们还发现有些普通名词作为对象的身份和对象的存在时间几乎重合,比如某些亲属名称,像妹妹、弟弟、儿子、女儿等晚辈,从其出生之日起,到其去世之日为止,就具备跟其专名一样长久的存在时间,因此其时间定语通常就是对象的存在时间或存在时间的子集(中心词作为对象的表述是受众所熟知的,故而无需提及)。如“儿时的妹妹”(“儿时”只是|妹妹|存在时间的一部分)。这个结论其实可扩展到适用于所有血亲称谓作中心词的情况。血亲亲属称谓前的时间定语,之所以性质大异于其他普通名词作中心词的情况,是因为其作为所指对象的表述是不可变的(即使妹妹声明断绝亲属关系,也无法改变其 DNA 的家族一致性)。相比之下,姻亲,如“嫂子”、“姐夫”、“女婿”以及其他的非天然社会关系,如“老板”、“同事”、甚至“恋人”对其指称对象的表述都有时效性,更不要说某人的电话号和地址了。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关于时间定语后的中心词为普通名词的两个结论: 第一,当中心词为普通名词,更确切地说,当中心词指代对象曾经或将要发生变化时,或其所指代的对象对听者来说已经不是听者熟知的那个,则时间定语是该中心词作为有效表述的时间(表述时间),此时,中心词指代对象的存在时间不会提及。 第二,对于社会关系类中心词,其中血亲词对所指对象的表述是不可变的(跟专名性质相似),其前的时间定语通常是对象存在时间的子集。其他社会关系对所指对象的表述是有时效性的,其前面的定语通常是表述时间。 有时,如果缺乏具体的语境,时间定语可能会有歧义。比如: “去年的总统和今年的总统大不相同”中的“去年(的)”和“今年(的)”究竟表达存在时间还是表述时间呢? 考虑语境因素。可以得到三种情况: 1.如果|总统|在说话时间所在的年份不是/总统/,而在说话时间所在年份的前一年是/总统/,那么“今年的总统”中的“今年(的)”并非中心词所指对象的有效表述时间(不符合前述结论的原因是:出于尊敬,用已失效的身份指代对象)。而“去年”则为“总统”的有效的表述时间。(当然,“去年”也为“总统”所指代对象的存在时间,但此点无需提及。) 2.“去年的总统”和“今年的总统”是生理—物理上的同一个人,但是两者的心理状态、精神面貌、行为方式可能不同,那么“去年的”和“今年的”均表达是对生理—物理上的|总统|的表述时间兼存在时间。如果就心理状态、精神面貌、行为方式讲,“去年的总统”和“今年的总统”不同,那么|总统|面貌甲和|总统|面貌乙是不同的对象,这两个对象均被/总统/表述,在这种情况下,“去年的”和“今年的”都是对象存在时间的一部分(此时表述时间无需提及,因为表述方式“总统”在当时是有效的、且为接受者所熟知)。 3.“去年的总统”和“今年的总统”也可能指称的不是同一个人,即有|总统|1和|总统|2,且|总统|1≠|总统|2。在这种情况下,/总统/的概念表述多个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总统/的表述对象有变,“去年的”和“今年的”表达的是表述时间。 纵观上面中心词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的两种情况,我们发现,时间定语是表述时间还是存在时间,其关键在于:中心词作为指称对象的表述形式,如果它指称的对象不曾发生过变化,或发生过变化、但言者想指称的那个对象是听者所熟知的那个,则其前面的时间定语都是对象存在时间的子集(“辽代的北京”、“儿时的妹妹”);如果中心词指称的对象曾经发生过变化、或即将发生变化(如“儿时的恋人”、“未来的女婿”),而且言者真正的指称对象是听者不熟悉的那个(“辽代的南京”、“现在的老板”),则中心词前面的定语就是其表述有效的那段时间,即表述时间。 注 释: ①至于宋代历史上是否有“陈世美”一人是历史学研究的范畴。 (本文参考文献请参阅《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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