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时间、表述时间与时间定语——兼谈汉语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问题(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3:11:04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李文山 李继先 参加讨论
(二)中心词为普通名词的情况 用“普通名词”作为中心词指代某一特定对象时,普通名词还有概念意义。中心词对指称对象的表述有时效性,这种表述时间和指标对象的存在时间并不总是重合。请看下面例(5)的几种说法: 上述五例,/队友/、/女婿/、/老板/、/恋人/、/同事/都是某人在其人生的某一阶段所具有的身份,换言之,只在其存在的某一阶段这些身份才是有效和成立的。无论时间定语是大略的(如昔日、未来),还是比较确切的(如“现在、中学时代、20 年前”)表达的都是其后中心词对其相应指对象的表述成立或有效的时间,也就是前面定义的“表述时间”。 其中时间定语“永恒的”,是指从“她”爱上“他”直到“她”生命结束。即——“他”作为/恋人/的表述成立的时间。而非|恋人|的存在时间。 指人以外的普通名词又如何呢? 比如“现在的住址、以前的电话号、以前的公司、以前的车”,这类时间定语后的中心词所指对象也只在某段时间内可以被称为“某人的住址、电话、公司、车”(某人未在定语里出现,通常是因为读者已知其属于某人而省略)。因此,只在它们存在的某一阶段,“某人的住址、电话、公司、车”的说法才是有效和成立的。其时间定语的规律跟指人的普通名词充当的中心词一样。 在有些情况下,时间定语并不是中心词的表述时间,而是中心词指称对象的存在时间的一部分。例如,“退休后的总统”这一短语中,“退休后的”所表达的时间是一个人不再担任/总统/职务的存在时间,但是/总统/对指称对象|总统|的表述时间却是在“退休之前”,此类表达并不多见。但罕见并不等于不值得重视和分析,笔者认为,出现这类表达法可能出于以下两种原因: 首先是出于礼貌和尊敬,用对象在某阶段最可引以自豪的身份来代替对象的专名。类似的例子再如,中国有一幅油画,标题是“毛主席去安源”,其中的“主席”对其指称对象的表述时间与“去安源”对相同指称对象的表述时间并不相同。现实中,在姓“毛”的青年人去安源的事件发生的时候,他还不是/主席/。/主席/的表述时间远远晚于“去安源”的表述时间,称呼其为“主席”恐怕是出于尊敬的原因。 其次也可能是由于听众或读者只熟悉对象在某一阶段的身份,而不了解其专名。因而言者不去浪费篇幅介绍对象的专名(也可以是出于保护隐私的动机),索性沿用读者和听众熟悉的身份来指代对象。 比如前面提到过的例子,重复例句(3)如(7)。 其中的“人质”是指特定的对象,但作者觉得没有必要提及他们的名字,而只用他们最为读者所熟悉的身份/人质/来指代。 实际上,此类用法,完全可以用“总统”的名字作为中心词,但出于尊敬和礼貌而未使用;或者用“人质”的具体名字作为中心词,但由于读者不熟悉这些名字、同时也无必要曝光这些名字,因此也未使用。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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