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的起因、发生和建构(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2:11:12 《外语教学与研究》2014年 徐盛桓 参加讨论
试看“自是飞花轻似梦,无边烟雨细如丝”(王观《浣溪沙》),隐喻的原文“飞花轻似梦”、“烟雨细如丝”提示了它们的同一性表现在什么地方(“轻”和“细””),用梦境的轻盈比喻花落的轻盈,二者在感觉上的“轻性”(lightness)是相同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同一的,在一定的情境中可以相互替换。借用上述(i)、(ii)的公式可表示如下: 莱布尼茨的这个原理是一个本体性的原理,它的意思是只要两事物看起来十分相似、看起来好像是不可分辨的,那就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同一的。这实际表明,世间上若存在两事物看起来十分相似、好像不可分辨,但它们其实也不会绝对相同。相异但是同一的东西正是构成隐喻的本体和喻体二物的基本特征。 莱布尼兹的这一“同一物不可分辨性”的思想十分重要,后来被弗雷格引进到逻辑中,成了现代逻辑一个十分重要的运算原理,即“同一性的可替换原理”。“替换”也是隐喻的表层工作原理。但将这一原理引入逻辑时并没有经过严格论证。按照“同一物不可分辨性”的思想,其中一个严重的后果是会出现“连锁悖论”或近似连锁悖论,如忒休斯之船悖论和颜色悖论。前者是说,为了修理忒休斯之船,每次换一个小小的零部件,那同原来之船看起来是不可分辨的;但当全部零部件都换完了,那还叫忒休斯之船吗?后者是说,将100块从红色到咖啡色的色块按从红一点点变浓为咖啡色的次序排列,那么相邻的两小块的颜色看起来是不可分辨的,最后就会得出结论:红色就是咖啡色!(陈波 2014:113)。为了应对这个困难,上一世纪80年代,波兰数学家伯拉克(Z.Pawlak)提出“粗糙集”(rough set)概念,对不可分辨关系做了细致实用的区分(Pawlak 1982,1991)。除经典的不可分辨的关系外,还区分了多种类似的不可分辨关系,即存在不同程度的同一性,如容差关系、限制容差关系、非对称相似关系等等。本文接受这种“粗糙集”的观念,但按隐喻研究的需要,我们拟区分四种情况:相同不可分辨、相似不可分辨、相应(对应)不可分辨和相关不可分辨;这四种情况很可能是一个连续统。因此,“不可分辨性”是一个模糊变量,就是二者在某一方面彼此相同、相似、相应(对应)(correspondence)或相关。由于事物有这样的同一性,才能构成借一物以喻另一物的隐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本 体是(或‘似’、‘如’等)喻体”,例如“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白居易《忆江南》)。但是有些隐喻表达并没有这样的提示,有些甚至连本体都隐去,这就给读者提供了极大的理解空间,可从多个不同的维度来解读。如“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辛弃疾《青玉案·元夕》)。这里把树上挂着花灯比作“花千树”(千树开花)、把焰火纷乱落下比作“星如雨”、把月亮比作“玉壶”、把舞动的鱼灯龙灯比作“鱼龙舞”。上述本体与对应的喻体都是在某方面相似、相应或相关的。语言主体觉知到它们在这些方面的同一性,用以作譬,这就引起了隐喻,成为隐喻发生的起因。 同一性是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研究都关注的一个课题。哲学和逻辑学主要关注同一性形而上学问题,对其理念进行分析,并思考同一性的性质、特点;心理学关注同一性在心智中怎样形成,包括其中的心理因素、心理过程、心理特征等以及同一性对认识活动的影响。隐喻研究借用这里的学术资源,要从隐喻的角度关注同一性的特征,并从对同一性认识的心理因素、心理过程思考隐喻发生的起因,进而考察隐喻的发生和建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