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之争新解读:转喻论(7)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1:11:42 《外语教学与研究》2014年 王寅 参加讨论
3.2 转喻论新解“误用仍可正确指称” “误用仍能正确指称”的问题,如西方人将澳大利亚的袋鼠称为Kangaroo,其在土著语中实际含义为“我不知道”,此误用一直沿袭至今。Evans(1973)举了“马达加斯加”的例子,它原用以指称非洲大陆的一部分,后被马可波罗讹用来指称非洲旁的一座岛屿。Putnam的“集体性”对其有一定的解释力,大家都“将错就错”了,就此沿用下来。我们也可运用转喻论做出合理解释。如例(1)中A将与那妇女一道聊天的男子误认为她丈夫,笔者现尝试用转喻机制,结合图3解释如下: 妻子W周边的若干人形成了一个语义域,包括她的丈夫 H 以及这位男士G,由于W和G在一起交谈,还显得十分亲密,说话人A很自然地按照常规将G误认为W的丈夫H,潜意识地运用了“部分代部分”的转喻机制。B之所以能正确理解A的意思,也是依据这一转喻机制,揣测到A使用了“部分代部分”的原理。又如: 实际上那个人杯中盛的不是马丁尼酒,而是矿泉水或其他什么饮料。虽然这里的摹状语用错了,它并不严格满足指称对象的条件,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在实际言谈中所要行使的指称功能。在图4中,杯子C内的可盛物形成一个语义域,C可盛马丁尼M或矿泉水S,此处说话人将S误说成M,仍是运用了“部分代部分”的转喻机制,受话人也是凭借这一转喻机制取得了与说话人的合作,并未影响到两人之间的正常交际。 另外,王寅(2006:129)曾用“语用语法化”(pragmatic grammaticalization)来解释若干惯用语在长期使用中“逐步失去字面义,具有特定语用功能”的现象,其实,这也与“误用仍可传义”有关,例如: 所有这些表达式都已失去了字面意义,在特定场合下都有其自身特定的语用含意。例(7)仅在引起受话人的注意。例(8)-(10)明明是在数落人家,嘴里还在说着“不是我说你”、“不好意思说你”这类“口是心非”的话。例(11)在情人间可意为“你真好”,这也可对“反讽”修辞法做出合理解释。 “误用仍能传义”现象本来是图1右方代表用以批判左方代表所持“摹状指称论”观点的,但他们未能深入分析为何仍能传义及其后的认知机制。我们尝试用“转喻机制”且结合“语用语法化”(王寅 2006)对其做出解释:此类表达是人们在语言使用过程中,在转喻性机制作用下转作它指,且经历了“从实到虚”的语法化过程,以适应当时语境表达的需要,从而产生了“转义”现象。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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