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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国际文化交流的“架桥人”


    今秋,适逢第二届“中法人文交流海淀论坛”召开,我有幸应邀同多位致力于国际跨文化交流的学者对话,在探讨文化创意的内涵、开拓交流空间的话题上深受启发和鼓舞。
    196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法兰西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自那时起,我的生活和工作始终与国际文化互通紧密相连。我先后当教师和记者,同时从事翻译和写作,是中法两国之间具体文化交往的见证人和参与者。2013年至2014年编辑《中法友谊五十载》一书,让我回忆起东西方两个大国通过文化途径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对话,增强相互理解的过程。它进一步加深了我对人文交流具有特殊功能的认知。中国和法国似曾是两座永不会相遇的大山,而今却频繁交流,关系日益密切。回首这段历史,见到中法之间正在架起一座精神天桥,这座桥的建成正是我的心愿。
    我原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系从事教学工作二十余年,后应巴黎《欧洲时报》之邀,于1991年在巴黎创办法文周刊《丝绸之路》,并加入法国记者协会,担负《欧洲时报》编辑和记者工作。现今常说的“让中国走出去”、“讲中国故事”,在我开始到法国工作不久,就成了我的追求。
    从事记者工作,为我提供了广泛接触和深入思考法国社会的机会。我发现自己身边许许多多友好的法国人对中国缺乏了解,知识性的理解也仅停留在肤浅的表象层面。我和作家沈大力长期以来都感到,东西方存在相当深的隔阂。我们既然有幸掌握中法两种语言,就有责任做出努力,为相隔语言之河两岸的人架起一座可以彼此沟通的虹桥。这样,让中法两个民族、两种文化的人能走到一起友好相处,便成了我们共同的奋斗方向。
    我们通过文学作品翻译、戏剧介绍和舞台演出,以及文化知识讲座等方式,在巴黎和北京双向架桥。我跟沈大力独立或合作翻译的中国现当代作品有郭沫若的《棠棣之花》、茅盾的《锻炼》、迟子建的作品《秧歌女》《旧时代的磨坊》《香坊》,郭雪波的作品《沙狐》和《沙狼》、益希丹增的长篇小说《幸存者》以及文化典籍《故宫珍宝》《中国丝绸》和苏曼殊小说集《天涯红泪》,分别在巴黎伽里玛出版社、纳唐出版社和中国之蓝书局等处出版,在法国主体文坛上为读者开辟出了一块块了解中华民族精神,中国社会变革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地盘。
    文学作品是传承精神价值的载体,戏剧舞台则以另一种更加生动和直观的形式向大众展示“人间戏剧”。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们共翻译了近十部法国的优秀剧作,主要是:茹尔-瓦莱斯反映巴黎公社革命的《樱桃时节》、龚古尔文学院院士罗勃莱斯的《蒙塞拉》《绮窗恋》、克洛德·普兰的《浴血美人》、雨果的《笑面人》《千元赏金》和巴尔扎克的《牟利者》等等。这些剧目在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和中国国家话剧院公演,《牟利者》还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改编为广播剧播出。
    自1996年秋天起,我应邀加入法国国际电视五台名为“报亭”的时政评论节目。15年里,我同全球驻巴黎近40名各国记者组成评论班底,面向法国、比利时、加拿大、瑞士和广大非洲法语国家和地区的观众,开展每周国际要闻的述评。当时,我是第一个坐进法国国际电视台演播室的中国记者,经常需要面对面与观点迥异的西方人辩论。起初,西方对中国的成见和误解之深令我十分震惊,时时觉得那是一场聋子对话。但是,真理终究越辩越明。中国的声音出现在法国电视台上,得到了来自世界各地观众的支持,引起了他们的共鸣。
    这一经历使我大受启发。文化交流中,介绍中国,讲中国故事,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自言自语”、“孤芳自赏”的异国风情式的展览形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途径,尤其是结合受众国实际情况,从不同角度对比的做法,有时会收到始料未及的效果。我和沈大力与意大利斯比拉里出版社历时10年的合作,就是一个让人兴奋的实例。
    2000年,这家出版社发行长篇小说《悬崖百合》意大利文版,邀请作者沈大力到米兰等城市出席报告会,与读者见面。会后,对方提出愿意进一步向意大利公众介绍中国,希望能在艺术领域合作。经过思考,我俩建议以文化比较的方式选取一些西方经典绘画和雕塑作品,用东方人的目光和思维逻辑进行解读。最终,在《诗与画的美学》这一总题目下,我们一共选择了法国的马蒂斯、夏加尔、雷诺阿,意大利的米开朗琪罗等13位现当代艺术家的作品。10年里,我们合写出13卷法文稿,由出版社翻译成意大利文和英文,同时以三种文字出版。每一卷选50幅作品分析比较,配以大量中国和法国诗歌,特别是中国儒、道、释哲理,构成中、西文化和谐自然的跨界对话。
    这套丛书每次出版,都有分布于意大利各大城市的书店或文化协会组织报告会,也引起意大利各地媒体的广泛报道。每次会上,演讲者与听众的互动往往延续数小时。人常曰“求同存异”,然而,在这类精神世界的思想交汇中,“异”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最终由“异”转化为“同”的例子,实不鲜见,至少对话双方可以朝相互理解迈出一大步。
    文化交流不同于科技和经济领域里的来往。因为,它首先是精神的对话,所有的艺术都是人们心灵的反映。从事文化交流,在一定意义上是做触动人、感动人的工作,是在“以文交友”,而决不能急功近利,单纯把文化当作“产品”来经营推销。另一种倾向是,对外国受众的实际情况不加调查研究,一厢情愿地把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一古脑儿输送出国,硬塞给对方,有的还以盲目赠送纪念品、免费招待吃喝来“招人上门”。这类手段,均不可取,影响很坏,往往还可能引起反感,被视为新的文化扩张。
    当今,加强中法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东西文明跨文化对话,已在越来越多的人心中形成共识。作为一个普通的“架桥人”,我愿在推进中法两国之间相互理解与合作的事业上,继续尽自己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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