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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跨界写作带来“新质生产力”


    

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长期以来确实存在着某种“壁垒”,甚至在所谓的一条文学“鄙视链”上,都有自己不太乐见的位置。好在这种局面正在渐渐得到改变,很多成人文学作家陆续加入到儿童文学创作中,我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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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山东胶东老家上中学的时候,每天要走一段山路。遇到阳光煦暖、安安静静的中午时分,走在黄叶缤纷、荻花飞舞的山路上,有时会突然惊飞一些正在惬意地躺在正午的山路旁,摊开翅膀晒羽毛的小山鹑。小山鹑扑啦啦惊叫着飞起的情景,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
    每个作家的心里和生活经验的积淀里,其实都有这么一窝童年时的小山鹑,就看你什么时候能唤醒或者是惊醒它们了。现在许多成人文学作家开始跨界写作儿童文学,我觉得就像是自觉地唤醒或惊醒了这窝在山路旁晒翅膀的小山鹑。
    在谈到成人文学与儿童文学的关系时,我发现,最近几年里,大家经常引用到这样一些话,比如博尔赫斯的一个观点:“一切伟大的文学,最终都将变成儿童文学。”还有小说家汪曾祺先生的一句话:“一切文学达到极致,都是儿童文学。”还有张炜先生的一些观点,他认为,儿童文学不能过分地从整个文学中独立出来;儿童文学其实是一切文学源头的部分;缺失了儿童文学,文学世界是不完整的。所以张炜还认为,儿童文学更让他“靠近文学核心”。
    近来有个盛行的新词,叫“新质生产力”。成人文学作家跨界创作儿童文学,也为当下的中国儿童文学带来了“新质生产力”。无论是对儿童文学题材领域的拓宽,对儿童文学风格多样化的加持,还有儿童文学创作力量的添加,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值得庆幸的。原本是“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壁垒”,被悄悄打破了。
    赞美的话不必多说,我讲一点自己对这种“新质生产力”的观察所得,也是几个比较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当然,作为问题,也不是成人文学跨界写作儿童文学所独有的,不少有着多年儿童文学创作经历的作家,也同样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所以说出来与大家共勉。
    一是语言的准确与规范化问题。作家都是很注重创作个性的,包括语言风格的个性。但是,所有的儿童文学,其实有一个隐形的功能,就是在帮助小读者学习语文。他们阅读儿童文学,除了接受思想感情的陶冶、真善美的启迪与享受,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学习语文、感知母语的魅力的过程中,因此就要求儿童文学的语言必须是纯正、优美、准确和规范的现代汉语,而不能因为过度地强调个性而使语言“失范”。我读过一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写的一部长篇儿童小说(当然,这部小说出版时他还没有获“茅奖”),主人公是一个胶东儿童,也是用第一人称来写的,但通篇都用山东方言里的“俺”来叙述,满书都是俺、俺、俺的。我觉得这也不对。偶尔的对话里用一点方言可以,但作为儿童小说的第一人称来叙述,还是应该用“我”才是准确、规范的。不然的话,如果上海的作家用第一人称写儿童小说,那就可以通篇都是“阿拉、阿拉”了,这肯定行不通。
    在成人文学里也许可以大胆地、放肆地、淋漓尽致地发挥你的语言个性,甚至几千字不用分段落、也不使用标点符号,也可以文白夹缠、生造词语,乃至使用一些粗俗不堪、足以引起人们生理不适的词句。但儿童文学却容不下这些。你可以不那么优美、不那么生动,但你必须做到纯净、准确、规范。这就是儿童文学的特殊性。其实,“生动”“优美”的前提,首先要做到“精确”,越是准确的描写,越是生动传神的。我记得汪曾祺先生说过,他在北京西单听见交通安全宣传车做宣传,有一个句子:“横穿马路不要低头猛跑”,他认为这就是很好的语言,好语言的唯一标准就是准确。他还举过一个例子,有个作家写的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我”是一个刚刚入学的孩子,小说里写到这个孩子对自己一个同桌女同学的印象是:“她长得很纤秀。”汪曾祺说,这是不可能的。一个小学生的语言和思维力不可能有“纤秀”这个词,这就是儿童文学语言不准确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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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知识传递的准确性问题。小读者阅读儿童文学,除了有学习语文的功能,同时也是在积累知识的过程。不能因为写的是文学作品,里面涉及到历史人文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就可以假借想象、虚构的名义似是而非。这也容易陷入误区,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
    大家都读过一首名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我是你雪被下古莲的胚芽,我是你挂着眼泪的笑窝,我是新刷出的雪白的起跑线,是绯红的黎明正在喷薄——祖国啊,我是你十亿分之一,是你九百六十万平方的总和……”诗歌确实写得很美。作者写这首诗时,我国还只有10亿人口,说自己是“十亿分之一”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最后一句:“九百六十万平方的总和”?这是什么意思?连小学生都知道,我们祖国的国土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是“平方公里”,而不是“平方”。960万平方才有多大呢?所以,这不仅是描写和传递知识上的不准确,而是完全错误的。这跟“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等文学里的夸张描写手法,是不一样的,而是传递知识上的错误,是细心的小读者发现了这个问题。
    我写过一本散文集《果园里的小鸟》,是一本专门写我观察和发现的一些乡间小鸟的生活的书。记得我从《儿童时代》上的“万宝全爷爷”科普小信箱里得知,啄木鸟平均每天要对着坚硬的树木,“笃笃笃”地快速敲上500至600次。所以我在书中的一篇《啄木鸟的秘密》里写到了这个属于科普知识的小细节。有一个南京的小学生读到了这本书,就给出版社编辑写信说:他从另一本书上看到,啄木鸟每天“笃笃笃”地要敲几十万次。他对我写的每天500至600次提出了质疑。这种阅读习惯就非常好,说明他在运用自己所获得的知识,在阅读中有所思考和思辨。他的质疑也引起了我的警觉,我必须马上重新查对一下。我算了一下,一天24小时,共有86400秒,就算啄木鸟不吃东西、不睡觉,一直不停地在“敲鼓”,每秒一次,最多也只有8万多次。不可能几十万次,何况啄木鸟也要睡觉和休息的。我查对了一些科普资料发现,我写的没错。不过这个小读者的质疑倒是很好地提醒了我,无论在什么时候、写什么东西,都应该做到准确无误,不能当“差不多先生”,不然就会“误人子弟”。
    我的长篇小说《远山灯火》出版后,也遇到过一个类似的问题。有一位深圳的初中生给我写信,对一处描写提出了疑问:《远山灯火》下部第二十九章“藏过火种的山洞”中有一处描写:主人公梁满仓清晰地记得,“他的爷爷入党的那天夜里,在宣誓书上方还挂着一面红色的旗子,旗子上面画着镰刀和锤子。”这位小读者质疑说:在满仓爷爷入党的那个年代,中国共产党党旗上的图案是镰刀和斧头。他还用了一个例证说,毛主席1927年写的《西江月·秋收起义》中就写了:“军叫工农革命,旗号镰刀斧头”。
    那么,到底是镰刀和锤子是对的,还是镰刀和斧头是对的呢?实际上,我写的“镰刀和锤子”是对的,当时和现在,党旗上的图案都是镰刀和锤子,而不是斧头。我查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诗词选》里,给《西江月·秋收起义》中的“斧头”做的注释是这样说的:“党旗上的锤头当时常被认为斧头。”可见,这种“误认”很早就存在了。我回信给这个小读者,除了解释了历史上存在这种“误认”,还告诉他说,毛主席在词中把锤子写成斧头,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词句的押韵:“军叫工农革命,旗号镰刀斧头。……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押的都是chou韵。
    我举这些小例子,只有一个意思:儿童文学在传递知识方面,不可漫不经心,不能想当然。小朋友们好不容易在课堂上学到的一点准确无误的历史知识、地理知识、人文知识和科普知识,可不能因为读了一本儿童文学作品而毁于一旦。
    有一次,在北京参加书展和张炜先生闲聊时,说到一些外国作家,他们无论写什么自然现象和名物,特别是在写动物、植物和大自然中的物候景象时,都非常讲究准确性和科学性,讲究细节的精确。有的喜欢写飞鸟、写昆虫的散文作家,往往就是鸟类学家、昆虫学家;写山林和草原动物小说的作家,往往也是野生动物行为研究专家。记得张炜当时有点忿忿地说:我们的很多作家往往都是“差不多先生”,凭着自己过于自信的想象力和臆造能力,想当然地去描写,不在乎细节的精确性和科学性,很多细节似是而非,经不起仔细推敲。张炜的这番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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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题材上的“儿童不宜”问题。与此相连的还有一个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的问题。儿童文学当然不应回避、甚至应该带着更大的责任心去向少年儿童讲述诸如战争、疾病、死亡、核污染、种族歧视、父母离异、家庭破碎、校园霸凌等等带有负面色彩的题材。但是也有一些题材,在成人文学里不是问题,却并不适合拿来做儿童文学的题材的,比如暴力、同性恋、“黄赌毒”、宗教信仰、迷信等等。比如,有的地域文化的题材,带有一定的原始崇拜式的神秘性,有的传说中的某一种生物,特别是动物,本身就是迷信的产物,属于怪力乱神一类的东西,作为成人文学里的内容,也许没有什么不可,但有的成人文学作家拿来作为儿童文学的内容,把带有神秘性、迷信色彩,属于玄幻类的东西当成童话的内容,十分不妥当。更有甚者,把这些属于玄幻、奇幻、穿越类的怪力乱神,假借科幻作品的名义来表现,那更是对科学精神缺乏正确的认知和敬畏;还有的作家因为写惯了成人文学,所以在儿童文学里写到对男孩、女孩或是成年男性、女性的打量,感觉他描述时的视角和心理,都不是儿童文学应有的,而是成人化的。对题材的取舍与选择,与作家要表现什么样的感情、趣味,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和文化观,有直接关系。我认为,在儿童文学里,向少年儿童们传递的价值观,必须是清晰、明亮、健康、正确的,而不能含含糊糊、神神道道、高深莫测。
    四是儿童文学的“深”与“浅”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与第三个问题正好形成另一个极端。有的成人文学作家,对儿童文学的理解可能比较简单化和印象化,以为儿童文学不过就是引导小孩学好,是“教育儿童”的文学,把儿童文学简单和浅显地理解成了“美德教育”和“知识童话”。所以,有的作家写儿童文学就故作“小儿语”,像过去的“小喇叭广播”和“孙敬修爷爷讲故事”一样。有的出版社请我写书评,就寄来过一些成人文学作家写的这样一些儿童文学。在这里,我想表达我的一个观点:儿童文学不应该一味迎合小朋友喜欢轻松、好玩、搞笑、无厘头的快餐式口味,而应该尽量通过作品为他们做一点“思想加法”。也就是说,不要“故作小儿语”,儿童文学首先必须是“文学”。儿童文学的“文学性”,不能因为读者的年龄而减弱,甚至变得寡淡,恰恰相反,儿童文学需要更高超的、“润物细无声”的文心、智慧和技巧。
    经典童话《精灵鼠小弟》和《夏洛的网》的作者E.B.怀特,是一位著名的美文作家,《纽约客》常年的撰稿人。他在回答《巴黎评论》的访谈时就这样说过:为孩子们写东西,应该往深了写,而不是往浅里写。他说,“孩子的要求其实是很高的,他们是世界上最认真、最好奇、最热情、最有观察力、最敏感、最乖觉,是一般说来最容易相处的读者。只要你的写作态度是真实的,是无所畏惧的,是澄澈的,他们便会接受你奉上的一切东西。”对一些儿童文学作家在作品里故意避免使用一些他们认为孩子们不会认识的单词的做法,他也不以为然,他认为,“我感觉这样做会削弱文章的力量,且让读者觉得无趣。要知道,孩子们什么都敢尝试。我把难词扔给他们,他们一反手就击球过网了。应该相信,如果孩子们身处一个吸引他们的文本环境,他们反而会喜欢让他们为难的词。”如何理解怀特的这段话?我觉得,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即便是写儿童文学,也应该尽力去做一点“思想加法”,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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