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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回望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
    2021年8月27—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回顾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70余年的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与党的民族政策密不可分,没有党的民族政策就不会有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发展动力,使之取得了重大成果。这是党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关系,使中华文化根深干壮而枝繁叶茂的成功典范。
    创办民族学院 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便创办八所民族学院,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党的领导下,以延安民族学院为前身的中央民族学院于1951年在北京成立,1952年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成立,标志着国家一级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诞生。在中央民族学院成立前后,党和国家陆续创办西北民族学院(1950)、贵州民族学院(1951)、西南民族学院(1951)、中南民族学院(1951)、云南民族学院(1951)、广西民族学院(1952)、新疆民族学院(1952)七所民族学院,在短短几年内搭建起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体系的基础结构。学术体系建设也随之展开。
    1951年始,中央推进少数民族识别与论证调查、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调查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调查三大调查,吸引八所民族学院师生数千人参加。调查历时10年,搜集到大量资料,其中包括一大批少数民族文学资料,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打下资料学基础,同时培养了学术梯队,孵化了学术成果。在民族识别和语言文字调查中,先后帮助壮族、布依族、彝族、苗族、哈尼族、傈僳族、纳西族、侗族、佤族、黎族、景颇族、土族12个民族创制16种民族文字,做到了在现代化建设道路上一个民族都不少,一个民族都不落后。这些民族虽然曾缺乏自己的通行文字,但有丰富的口头文学资源,在有了自己的通行文字之后,把那些口头文学作品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使之成为中华文化有机组成部分。
    1958年7月,中宣部在北京召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文学概况编写座谈会,各省、市、自治区代表出席会议。中宣部指示精神很快得到落实,两年后的1960年,在三大调查基础上已有蒙古族、藏族、白族、纳西族、壮族、彝族、苗族、傣族、土家族9个民族的学者写出各自民族的文学史;布依族、侗族、哈尼族、土族、赫哲族、畲族6个民族的学者写出各自民族的文学概况。有了资料学基础、田野研究方法、人才梯队和文学史研究成果,少数民族文学学术体系建设初具规模。随之,话语体系建设也得到了推进。作为学科核心概念,“少数民族文学”一词在1949年10月出版的《人民文学》创刊号《发刊词》中首次由茅盾提出。后来,老舍于1956年2月召开的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扩大)会上所作的题为《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这个概念。在1958年举办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文学概况编写座谈会上,何其芳提出的中国文学史不能仅仅是汉族的文学史,要编写民间文学史和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动议成为共识,从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宪法规定框架下建构起少数民族文学史话语体系。
    此外,口头性与民间性是少数民族文学的普遍特征,而这一点契合了社会主义文学的“人民性”要求,少数民族文学也因此成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获得了政治地位和话语权。党和国家支持发展各级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和扫盲教育,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出版,建立广播设施,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围环境。
    纵观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它并非由单一民族或几个人口多的少数民族自发联合推动,而是由中央发起并通过制度安排自上而下积极推进。创办中央民族学院等八所民族学院形成学科体系架构,以三大调查为引领形成学术体系基础,以“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为依据形成话语体系主线,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成立学术机构 建设“三大体系”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坚定地支持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世纪最后20年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重整旗鼓,开拓进取。1978年冬,全国第一部包括55个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的选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教材编写及学术讨论会在兰州召开,为全面开展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研究发起总动员。1979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昆明召开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会议,决定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概况》,会议还促成了国家一级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的诞生。1979年6月,国家一级学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成立;1980年1月,国家一级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成立(2002年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从此有了专门从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国家一级学会和学术机构。
    1981年,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建立语言学、藏缅语族语言文学、壮侗语族语言文学、苗瑶语族语言文学、蒙古语族语言文学、突厥语族语言文学6个硕士点,成为第一批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硕士点,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建立第一个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博士点——藏缅语族语言文学博士点,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1年,中国作家协会创办专门发表少数民族作家作品的全国性文学期刊《民族文学》;1981年开始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颁奖,推动少数民族当代作家文学创作的繁荣。1983年,《民族文学研究》创刊,成为第一个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学学术期刊,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发展。1995年,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设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成为国内第一个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专门培养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方面的高级人才。由此,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学科体系建设更上一层楼,学术体系建设也全面铺开。
    1984年出台的中宣部7号文件《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资料搜集工作的通知》为少数民族文学学术体系建设明确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在该文件精神要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同时,全国各有关单位掀起新一轮三大史诗等民间文学的搜集高潮。
    在此期间,文化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同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7个省、自治区,成立“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开展大规模《格萨(斯)尔》搜集抢救工作。此后,以《格萨(斯)尔》《玛纳斯》《江格尔》三大史诗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文学保护和研究项目连续被列入“六五”至“九五”时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规划项目,学术共同体也得以塑造,相关学术研究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其中,三大史诗搜集整理与研究成果尤为突出,树立了史诗研究的中国学术标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概论》、“中国史诗研究系列”等一系列学术著作系统地展示了少数民族文学史和中国史诗的总体面貌,形成了中国少数民族文艺学和中国史诗学话语体系。
    21世纪前20年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可谓转型升级,继往开来。2002年,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全国各民族大学少数民族文学教育体系也更加完善,一些综合院校也开设了少数民族文学课程。少数民族口头文学遗产搜集研究工作与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机结合,《格萨(斯)尔》《玛纳斯》等史诗于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2012年,中国作家协会创办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版《民族文学》,并从2013年始实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在培养少数民族文学人才、扶持翻译和出版、加强文学批评与研究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投入。2009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馆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开馆。少数民族文学保护和研究项目连续被列入“十五”至“十三五”时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和重大项目。
    在学科建设蓬勃开展的同时,学术体系建设也不断取得成果。资料学建设硕果累累,《格萨尔精选本》《格萨尔艺人桑珠说唱本》《格斯尔全书》、《玛纳斯》(汉译本)、《卡尔梅克〈江格尔〉校注》《蒙古英雄史诗大系》等重要学术资料相继出版。《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上下卷)、《口传史诗诗学》等一系列学术著作出版,拓展了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空间。部分学者长期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以专业知识服务于国家文化战略,在国际上发出了中国的声音。在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占三分之一。
    话语体系建设也有了重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将少数民族文学史建构由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族别文学史写作以及八九十年代整体少数民族文学史写作引向了少数民族文学关系史写作这一新维度,为写作全面立体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做了准备。其二,2004年开始,《民族文学研究》创办“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积极推动了“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形成。其三,新一代学者借鉴国际口头传统研究前沿理论与方法,更新国内学界的观念和话语,开启本土诗学建构之旅,在国内外学界产生积极影响。
    总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作为国家工程既保持了连续性,又在某些方面完成了转型升级,向更加体系化、制度化、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重视文化传承 共同繁荣发展
    党和国家非常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高度评价三大史诗,称之为“震撼人心的伟大史诗”,认为是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的生动体现。2019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赤峰市考察工作期间观看《格萨(斯)尔》史诗表演后强调,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大学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大史诗及少数民族古籍的重视和肯定,同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关怀与支持是一脉相承的,相关重要论述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可得如下几点启示。第一,在党的领导下,以国家工程形式推进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一方面帮助无文字民族创制文字来记录和研究其口头文学遗产,另一方面把有文字民族的口头文学与书面文学加以整体搜集和研究,尊重各民族文学的政治地位,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为55个少数民族创造了各美其美的文学学术花园,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治理念。第二,从族别文学研究延伸至对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整体考察,让各民族文学学术在中华文学花园里相互欣赏和借鉴,既各美其美,又美人之美,展现了相互尊重、相互欣赏、团结互信、共存共荣的中华民族美好精神境界。第三,在多民族文学交流与互动过程中,培育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精神品格,让各民族文学学术美美与共,保护中华文化多样性,使中华文化根深干壮、枝繁叶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第四,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支持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得以长足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属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三大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要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科研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问题研究”(2020ZDGH01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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