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补之词编年匡补(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6:11:22 《文学遗产》2014年第5期 李朝军 参加讨论
五、《古阳关·寄无斁八弟宰宝应》作于崇宁五年(1106) 乔著以为作于绍圣三年(1097)通判亳州时,但无实据(见第67页)。刘著以为晚年闲居金乡时作(见第88页),理由有二:其一,据补之诗《寄题宝应无斁鳬舄堂二首》:“弟才方浚发,兄老更疏迂。君自轩轩鹤,吾今泛泛鳬。”认为“补之已年老,或退隐”。其二,补之诗《送八弟无斁宰宝应》记述其送别时的情景云:“穷邦迫秋成,霖雨厚土湿。邅吾上涞水,濞汹三峡疾。邦人送之子,岸潦饮马膝。”认为诗里地名“涞水”,即涞河,宋时运河,流经金乡,意即补之是在金乡一带送别无斁八弟的。本文认为此说可采,并略加补证。首先,从“涞水”、“邦人”等语可确知送别地不可能在亳州官任上;其次,“无斁八弟”即晁将之,字无斁,补之弟。他任宝应令的时间应在其母杨氏绍圣四年(1097)去世之后,据杜纮为其母所作《宋寿光县太君杨氏墓志铭并序》:“将之为瀛州防御推官、知莱州胶水县事、曹州州学教授,而用晁补之通籍封寿光县太君。”[9](第824页),该铭历数将之任职而不曾言及其任宝应令事。再次,补之有《寄怀八弟三首》诗云:“君好作官容我隐,我专筑室待君归。古来奇特俱安用,老去疏慵自不违。”“清秋淮上多诗句,白首篱边近酒樽。”[2](卷17)诗中多将兄弟一官一隐的情形进行对照,“老去”、“白首”与词中“惊白发”语吻合,“淮上”与词中“淮水阔”等语及无斁官地宝应县属淮河地区相符。因此,此诗作年可推定为无斁宰宝应时,并且也说明补之此际确实已年老并退隐。 是否还如有的观点认为的那样,晁将之赴任宝应会发生在晁补之退隐金乡以前?首先补之是在“元符戊寅(1098)与无斁弟卜居缗城(按,缗城即金乡别称)”的[2](卷18《元符戊寅与无斁弟卜居缗城东述情》),其《金乡张氏重修园亭记》亦云:“元符中,余南归,始自巨野迁此邑。”[2](卷30)本年兄弟俩守丧居里,不可能出仕。母丧服除的次年即元符二年,补之服满就踏上去信州的仕途,且为六月[2](卷16《己酉六月赴上饶之谪,醇臣以诗送行,次韵留别》)①,不可能像词里显示的那样秋后还滞留乡里。元符三年遇赦后他曾返里小住,但补之一家是“季秋(即农历九月)扬帆”北归[2](卷61《祭大孤山女郎文》),“十月二十二日至开封府界”[2](卷53《辞免著作佐郎状》),不可能秋季在乡里为弟送行。此后从建中靖国元年(1101)春至崇宁元年(1102)十月罢归(参乔著第259页、刘著第319页),他都辗转于从京师到河中府、湖州的官任上。因此,无斁出宰宝应与补之作此词的时间只能是在崇宁二年至大观四年补之真正退隐的八年间(1103~1110),那么具体在何年呢? 晁补之因入党籍而废退金乡之初,晁将之受到牵连,被解职监庙,补之诗《郊居与八弟无斁读书》载云:“之子怀世资,行修名誉好。避人本愉恬,坐我亦枯槁(自注:无斁以余故,得监庙)。……营斋直新径,创槛俯幽沼。架以我园檀,茨之子官草(自注:无斁月给刍也)。”[2](卷8)看得出兄弟俩当时是同处乡间,共治园圃。晁将之的起复应该是到了崇宁末的事。据《宋史·徽宗本纪》记载:崇宁四年五月,宋廷解除党人父兄子弟之禁[1](第374页);崇宁五年正月,宋廷因星变而毁《元祐党人碑》,复谪者仕籍,诏崇宁以来左降者,各以存殁稍复其官[1](第376页)。缘此,将之复官当在本年(补之本年未能复官原委,参见刘著第321页)。据现有史料,他此后还在政和、宣和年间做过相州通判、镇江通判、冀州通判等职,亦即,晁将之的官任惟有晁母去世以后、晁补之去世以前的这段时间(1097~1110)不为人知,而在此前后,他都没有任过宝应县令一职;加之据上文可知,晁补之在除母丧服之后直至废退之时(1099~1102)不可能在金乡以退隐的身份送将之赴任。因此,崇宁五年将之复官应推定为出宰宝应,同时,按宋代官制看来,这也与他此期前后所任官职吻合而不矛盾。《古阳关·寄无斁八弟宰宝应》词之所以题名为“寄”而不名“送”,据词中“沙觜樯竿上淮水阔”等句的内容看来,这是在设想晁無斁赴任途中的情景,故知此词当作于送别不久,应系于本年。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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