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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霖:明代“四大奇书”的当代价值演讲人:黄霖 地点: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图书馆 时间:2014年10月(3)


    《水浒》:“乱自上作”的历史教训
    《水浒》是目前受非议最多的一部明代小说。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水浒传》中能看到一些血腥的暴力,甚至是滥杀无辜,如武松血溅鸳鸯楼时为了不打草惊蛇而顺手杀了后槽与丫环,李逵劫法场时板斧乱砍平民,张青、孙二娘卖人肉馒头,乃至将潘金莲等“淫妇”及陷害林冲的陆谦等挖心剖腹等等。这从现代人看来是不能接受的。于是骂《水浒》好汉是“强盗”,是“流氓”,是“黑帮组织”,是“暴力团伙”的声浪四起,认为“与我们时代不适应”的。一些媒体还为此叫好,说“这类观点为大众阅读理解经典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其实,以上这些情节故事在一部《水浒》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小很小的。正如在论《三国》时一样,抓住一些个别的、非主要的情节加以无限放大一样,用一片树叶,去遮蔽与替代一片森林,巧妙地用这些过分血腥的暴力行为去替代与遮蔽了《水浒》好汉们的绝大多数出于捍卫正义的“暴力”反抗行动,从而踏着明清两代正统文人到现代周作人之流的老路,给《水浒》定性为“强盗文学”。实际上,《水浒》作者本身并不认同李逵他们胡来,晁盖就阻止李逵乱砍乱杀百姓、宋江一再告诫部下“不掠良民”、“休得伤害百姓”等,都说明了小说并没有“崇拜”滥杀无辜一类的“暴力”。除了看问题的方法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之嫌外,更重要的是看问题的立足点要考虑。站在贪官恶霸、作威作福的群体的立场上与站在下层百姓、被欺压的弱势群体的立场上看问题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社会的“平和”是由谁破坏?谁先感到生活的不“平和”?谁先使用了“暴力”?没有卖炊饼的武大郎被毒死,哪会有武松去血拼西门庆、手刃潘金莲?没有弱小的歌女金翠莲被强占,受欺侮,哪会有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从史进、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个个走上做强盗的道路,无非是为了求生存,求平等,求自由而被“官逼民反”。没有贪官恶霸的残酷的“暴力”,就不可能有出于“尊重人性和人的欲望的权利”的“反暴力”的英雄。这一点连400年以前的金圣叹都明白,他早就揭示了《水浒》主要表现的是这样一条历史教训,即“乱自上作”。这却被一些现代的评论家们置若罔闻。假如一面口口声声地要百姓平和,一面又让贪官恶霸们横行霸道,社会能太平吗?“官逼民反”、“乱自上作”的历史教训不可遗忘。
    至于说《水浒》渲染了“欲望有罪”,那些好汉都没有“人性”,主要是这些论者本身把“人性”看得太窄了。“人性”的内涵本是十分丰富的。可是现在有些论者却只盯着“饮食男女”,乃至仅指男欢女爱,更等而下之者,将一些普世社会都认为非法、畸形的“情爱”视之为“人性”。于是看《水浒》时,只将潘金莲杀夫偷情、宋徽宗私会妓女等视之为“富有人性”,而对于小说中大量描写的对于人性的堂堂正正的各种渴求与赞美都一笔抹杀。其实,《水浒》这部小说在歌颂正义,歌颂美德的同时正是歌颂了人性。《水浒》中的不少英雄的“暴力”都是为百姓伸张正义,为弱者包打不平,所谓“禅杖打开危险路,戒刀杀尽不平人”(鲁智深语),“从来只要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的人”(武松语),都是出于“爱人”,基于尊重普通百姓、弱势群体的做人的欲望与权利。小说中的李逵、阮小七、鲁智深等一些人物,不做作,不掩饰,不拘礼法,不甘束缚,不计名利,不怕欺压,“任天而行,率性而动”,维护了自我的尊严。小说大力渲染的朋友间的“交情浑似股肱,义气真同骨肉”,以及如鲁智深救护被人欺压的金翠莲父女、李逵背着瞎眼的老娘上山过“快乐几时”的生活等,都是刻画了人间的大爱,突现了人性的至美。这就难怪当时李卓吾、叶昼、金圣叹等一些批评家盛赞《水浒》英雄是“活佛”、“上上人物”、“一片天真烂漫”、“使人对之,龌龊销尽”,《水浒》一书是真正出于“童心”也即用人性写成的“天下之至文”。《水浒》好汉们之所以被现在有些人视之为没有“人性”,恐怕要检查的是,这些先生们的屁股究竟坐在什么地方,他们心目中的“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性”? (责任编辑:admin)